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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下的消费者权益浅析

2018-04-28高洁

世界家苑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网购食品安全

摘 要: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然而,我国法律对于网购食品的安全缺乏约束,从而让网购食品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虽明确了网站平台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很多问题没得到解决。为此,在“送审稿”相关规定不明确的基础上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网购食品安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网购;食品安全;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59条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这要求法律在修订时将困难考虑进去,如果制定后难实施,势必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据统计,各大网站有过半食品零售店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网络平台上,从事食品销售的网商们只要交纳1000元保证金就可经营,违法成本较低,且网络平台对销售者的信息审核不严格,不审查营业执照,不用工商登记,只需身份证明就能销售,上架的商品能立刻购买,而网络平台一旦审核不通过提醒卖家下架时,往往已卖出很多。

在我国更多的网络销售模式为C2C,经营者往往用简单的工具自己制作、包装其自制食品,其中大多数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也没有注明任何标签,赔偿能力也没有保障。

由于买卖双方地域跨度大、消费习惯不同,很少有经营者主动出具购物凭证,消费者也没有向经营者索要的习惯,加上网络购物通常售运分离,一些快递公司堆放环境脏乱差,容易导致食品污染,一旦出现消费纠纷,难以举证。加之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多达十余个,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的比例较低。所以,维权主要还是以与销售者协商一致为主。

实现网络食品安全保障的困境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有法可依能不能做好,还得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能不能够做好;其次,网络平台监管能力有限,可能没法审核。比如,拿两包同样的薯片比较,一包是正常超市买的,另一包是网购的,消费者如何辨别?还有恶意索赔,比如有消费者网购牛肉的质量是好的,但正好有质量不好的牛肉,如果既想吃质量好的牛肉,又想把钱弄回来,很可能会举报说网购的牛肉质量不好。还有,在食品流通环节,快递公司掉包,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所以,网站先行赔付对买家来说是个好事,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由于网络食品经营准入制度尚未形成,网站售后投诉机构不明确等等因素,导致监管难度较大,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因此,结合网络特性,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上述问题。

首先,立法规范准入、退出制度,填补监管空白。建议工商部门专门出台对网络市场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办法,建立统一的网络食品电子信息系统,供网络食品销售者申请准入。另外,完善退出机制,即在何种条件下可退出网络市场,退出市场需要哪些条件都应该明确说明。网络平台和网络销售者天然的密切关系使网络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并不为过,网站平台可提高门槛,同时,赏罚分明,对销售者进行年度考评奖励,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警告等。

其次,加强对网购平台的监管,提高经营者自身素质。经营者网络销售的食品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的包装、产品标识必须中文化,对于销售进口食品的,其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除了应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外,还应当通过出入境检查检疫机关的检查。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再次,加强与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实现办案流程网络化,特别要加强异地工商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网上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方便的咨询和举报渠道。

最后,重视物流环节,保证食品质量。如遇到的是较易变质的食品,网络销售者应向快递公司注明,快递公司应注明并备案,并尽快发货;在快递信誉方面,提高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快递员的职业修养,同时卖家可多留个心眼,比如在发货时注明买家的货物编号,在其自身的货物上贴属于自己的一次性标签,并印章或签字,拍照留存证据,防止快递偷天换日,买家在收到货物时发现不符立即退还给网络经营者,由经营者用之前的留存证据跟快递公司解决。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将网络食品安全纳入具体监管中,完善立法,加强对网购平台的监管,提高经营者、物流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消费者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保留购物时的交易、对话记录,发生纠纷时勇于采取措施,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孔令振.论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中作用机制的完善[J].赤峰学院学报,2012(2).

[2]郑婷婷.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

[3]杭州市工商局课题组.网络食品经营的准入与监管研究[J].专题研究,2011(9).

[4]赵静华,俞文蜻.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食品代购的法律適用[J].科技文化,2010(5).

[5]沈晓蕾.加强网购食品交易监管的几点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8).

作者简介

高洁(1992—),女,内蒙古乌海人,山西财经大学2015(法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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