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与文化产品开发
2018-04-28崔莹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起源于民间。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其文化艺术的特性,就必须与现代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紧密结合,并融合现代科技产业元素,以全新的文化产品形式呈现在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本文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原则和文化产品开发转化方式的论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回归到民众文化体系,让人们的精神文化得到满足,进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产品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体现历史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它是中国人民精神财富的长久积淀。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式推广开发过程中,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艺术文化上的特色优势,去弥补市场开发方面的不足。如何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生产出特色文化产品,使传统文化内涵能够以独特产品形式呈现出来,成为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文化产业经济发展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在人民群众中传承的载体。无行化和活态化是其传承和发展的根本特性。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通过口、肢体、行为以及技能来传播相关内容的,由于其传播完全依赖人来完成,客观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活态性质。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一特性,使其面临传承消亡的危险。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一定要遵循非遗项目的活态性,开展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非遗项目的活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民间传统工艺的活态性
民间传统工艺艺术的传承,受到社会环境和家族继承人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中国传统民间工艺技艺的传承很不稳定,往往会受到家族的衰落或是社会的动荡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中断消亡。
(二)民俗文化的活态性
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着本民族独特的祭祀仪式。针对少数民族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利用祭祀活动来达到传递民族文化和对非遗项目进行传承的目的。通过祈祷和对话等程式、细致的祭司形式,丰富祭祀活动的内容文化的内涵,以达到某种现实或信念的追求,实现对民俗文化活态传承的目的。
(三)传统礼俗文化的活态性
社会生活的改变是导致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和表现风格上发生改变的根本原因。这种传统礼俗文化形式的改变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统礼俗文化的活态性,对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也具有保护的作用。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根据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活态的文化,正是因为这种活态的特点,使得非遗项目的发展和传承离不开社会生活这块土壤,脱离了社会生活的艺术必然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产品开发的关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向文化产业转化的大背景下,凭借地方文化产业与现代生活方式的紧密结合,客观促进了文化产品的有利开发,进而推动了地方产业的升级和文化产业的建设。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在传承的基础上对文化产品进行创新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大增强了民众的艺术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民族传统文化不进行创新和改变,就无法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就会失去其的生命力和艺术感染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艺术创新,目的就是让传统文化通过现代文明的创新性转化保持住艺术活力。对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应当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通过全新思维方式诠释传统文化,进而能够推陈出新,使非物质文化内容得以丰富、完善。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成为新的文化形式,更加能够适应现代人们的生活需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保持文化产品的民间艺术特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为传统民间艺术形式,其形成和发展的根基是普通民众反映出劳动人民的心声。非遗文化产品应该将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产品开发的着力点,充分保留文化产品中民间艺术的内涵与情调。同时,根据文化产品的具体属性,设计出能够满足市场现代消费情趣和时代特征需求的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许多传统手工和艺术表演项目的传承,需要为传承人提供赖以谋生的渠道,让传承人能以非遗项目作为职业发展,使他们能够有充足时间对本行业进行研究,在制作、表演中以普通民众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精湛的技艺不断地创新,制作出饱含传统艺术韵味的时代艺术作品,进而充分反映群众的情感和认知,使傳统民间艺术得以长远的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融入相关文化产品以寻求产业突破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产品的市场销路的开拓,必须结合文化艺术产品的特色属性进行产品选定。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的融合以及创新,使传统民间文化产品与生产企业有机结合到一起,创造出全新的艺术品形式,实现产业与文化艺术同步发展。
(四)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文化产品开发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产品开发进程。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销售通过现代科技手段的参与,使艺术产品形成了大规模工业化的生产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产品种类与格局实现了变化与创新。
三、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的意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完美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和国家精神。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展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意义和历史价值。
参考文献
[1]民族旅游的开发不能忽视非经济制约因素的存在[J].罗康智.凯里学院学报.2011(04)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与文化产品开发[J].廖文杰 中国论文网
[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之完善[J].李华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作者简介
崔莹(1975.11-),男,汉族,籍贯:湖南省长沙市,职称: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文化产品。
(作者单位:湖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