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扶贫发展研究
2018-04-28贺良玥
贺良玥
【摘要】随着国家扶贫的策略的进一步开展,如何把金融扶贫的核心要求與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能结合起来,全面发挥银行系统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脱贫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希望通过借鉴国内外银行系统支持扶贫工作的先进模式和经验,探讨基层人民银行参与金融扶贫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人民银行 金融扶贫 策略
自1986年国家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计划以来,如何拓展贫困地区的融资渠道,怎样因地制宜的采用合适的金融扶贫模式,是各个国家和地区银行系统一直研究的问题,国内外在探索金融扶贫的道路上已有了成功的实践经验,比如欧美的社区银行扶持模式,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模式、甘肃“双联惠农贷款”扶贫模式等,为基层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扶贫发展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一、国内外银行系统支持扶贫工作的经典模式
(一)欧美社区银行模式
社区银行模式源自于美国,是由各地自行设立,并独立运营管理,资产总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的小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主要通过从当地居民和企业吸收存款,吸收到的存款再运用于向他们自身提供金融贷款服务。该银行的扶持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社区银行主要目标客户就是当地居民和中小企业,社区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当地的居民组成,对当地客户的信用情况比较熟悉,这些优势能有效降低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二是社区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地的居民群众和当地企业的存款。三是政府出台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投资法,鼓励社区银行在当地提供金融服务。
(二)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模式
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未设立一个乡村银行总行,该金融机构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以帮助贫困者实现自身发展为目标,致力于向最贫困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是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基础差不多的贫困人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由信贷小组的成员一起选择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的责任并承担还贷责任。该种模式能够广泛动员贫困人群主动参与设计和执行脱贫行动。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扶贫的对象明确,覆盖范围广,贷款对象为农村贫困户。二是借贷组织机构严密,有严格的监管机制,该模式实施的是集体小组责任制。三是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按周期还款,采用整贷零还的借贷和还款模式降低了贷款人的成本,方便快捷。
(三)湖北省鹤峰县开发的“金财扶贫贷款”模式
湖北省鹤峰县为国家重点贫困县,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为解决当地的贫困问题,鹤峰县人民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开发办共同开发出了“金财扶贫贷”这一具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由鹤峰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双联合扶贫行动,主要有两种形式“农户产业贷”和“企业产业带动贷”。
“农户产业贷”由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进行贷款,用于发展自身优势产业,如养殖业、种植业。
“企业产业带动贷”由当地发展良好的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利用发展生产,吸收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该模式的贷款金额按为每带动1户发放1万元的贷款金额,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最高不超过50万,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的限额发放贷款。
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一是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灵活,农户和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经营状况,选择合适的贷款额度和还贷期限。二是该项信贷产品采取“无抵押、无担保、全贴息”的模式进行投放,贷款条件已降至最低。三是贷款利率低,贷款利率执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四是贷款办理流程简单方便,由农户或企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扶贫办、承贷银行三级审核,承贷银行在贷前调查10日内进行放贷。五是具有财政贴息政策,由县财政设立贴息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二、现阶段人民银行实施金融扶贫障碍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基层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扶贫工作中还主要有以下几个障碍。
(一)金融扶贫发展环境的限制
金融扶贫基础环境建设滞后,融资性担保机构少且机制不完善,缺乏完善的贫困群体信用系统,贫困地区普遍存在“信用意识不高、还款意识不强”的情况。
(二)贫困信贷资源严重外流
金融扶贫的本质是通过改善贫困地区或贫困人民的金融服务,使贫困地区的群众更容易得到扶持,但是银行系统一般以盈利为目标,从收益和风险因素考虑,银行系统更愿意把资金放贷到发达地区,导致了贫困地区的信贷资源严重外流。
(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和引导不到位
金融扶贫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扶贫工作,不仅需要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也需要商业化民间组织的参与。人民银行作为在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对于如何发展商业化民间互助资金组织的问题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方案,严重制约了非金融机构的发展。
三、基层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发展策略
(一)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环境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贫困地区的信用体系、拓展当地的金融服务网点和体系。因贫困地区偏僻和交通不方便等因素,造成了扶贫对象难确定、信用评级工作难开展、风险分担机制难落实等问题,基层人民银行应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基础环境体系建设,为发展普惠金融服务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工程
加快扶持发展惠普金融服务工程,将以往的“输血式”扶贫模式改为“造血式”扶贫模式,协调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支持贫困地区产业的发展,使扶贫工作成为有源之水。基层人民银行要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产业发展的扶贫工作,协助当地的相关机构进行调研,帮助选择扶贫的产业和企业。
(三)规范和引导小微银行和商业化民间组织的发展
规范和引导本土化的小微银行和商业化组织的发展,使他们成为金融机构扶贫的有效补充力量。当前小微银行和商业化民间组织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迫切需要基层人民银行进行规范引导和扶持帮助。
(四)建立健全相应激励扶持措施,加强扶贫改革试点工作
在推动金融扶贫方面,人民银行要进一步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再贷款利率、再贴现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扶贫的改革试点。
总而言之,基层的人民银行要在金融扶贫中做好引导和监督工作,要因地制宜的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支持政策、督促和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组织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让贫困地区的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宁爱照.对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的思考[J].农村金融研究,2013,05:5-11.
[2]程峥.普惠金融扶贫发展对策研究——以山东省沂南县为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6,13:265.
[3]张维康.商业银行助推金融精准扶贫[J].银行家,2017,03: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