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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乡地籍数据整合研究

2018-04-27姚新春赵德军

地理空间信息 2018年4期
关键词:集体土地权属所有权

姚新春,赵德军,秦 俊

(1.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江苏 南京 210024;2.国土资源部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江苏 南京 210024;3.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江苏 镇江 212021)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要求,镇江市全面开展并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及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了有机统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其中,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以土地利用调查为主,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并对城、镇、村进行地类归并[1],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开展数据库建设,比例尺为1∶5 000;城镇土地调查是基于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对建制镇范围内的细化调查,调查单元为城镇范围内的宗地,执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比例尺为1∶500。两套成果互相补充,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辖区、集权属与土地利用现状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成果成果,摸清了土地资源管理的家底。

二次调查结束以来,根据《土地调查条例》,镇江市组织开展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并通过了国家和省审核,保证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实时更新[2]。全市根据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需求,集中开展了乡镇及部分村庄的地籍调查并进行更新,扩大了城镇地籍的范围。此外,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在二次调查形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补充完善了农村集体所有权调查成果,形成了更为准确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建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

1 土地调查成果存在的问题

由于服务于不同的土地管理需求,执行详细不一的土地分类体系,采用了不同的精度标准、建库比例尺和数据库建设标准,以资源性管理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体系和以产权、产籍管理为主的城镇地籍管理体系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给现代地籍管理带来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因素。

1.1 城乡地籍数据信息不统一

由于时间因素及关注重点,二次调查中的城镇建成区,尤其是城郊结合部有大量的集体土地未按照集体土地调绘清楚;城乡土地调查采用了不同的调查方法,其调查精度有差异,两者的调查范围很难严密衔接,且因城市不断扩展,衔接界线不断变动,时间一长必然导致两套地籍数据发生重叠,从而出现“一地两证、一地两用”的情况。

1.2 权属调查与现状调查数据不统一

现有的土地变更调查主要关注土地利用现状的地类变化[3],权属变更的数据处理较为复杂,实践上两者的同步变更基本没有做到。随着变更调查成果的逐年累积,权属调查与现状调查的系统性偏离更为明显。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也难以通过变更调查进行更新到位。

1.3 土地调查成果错误累积

现有的土地变更调查采用增量更新模式,导致图斑破碎化日趋严重。此外,由于过分追求逻辑上的数据平衡,变更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碎线、碎面[4],变更过程产生的线状地物与图斑界线的微小错位、面积扣除错误等也会逐年累积,使下一年度的变更调查越来越困难。

1.4 宗地统一编码工作无法真正实现

2011年,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要求打破城乡土地管理的壁垒,建立城乡统一、连续,完整的宗地编码体系,实现一个宗地一个编码。但城乡分治的土地调查数据存在空间和属性上的不一致,导致宗地统一编码工作难以真正实现。

1.5 地籍管理的基础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人为将客观上连续、一体的土地分成两个系统来管理,采用不同的土地利用体系,而且两个系统的数据犬牙交错以及建成区界线经常变动,造成在两个管理体系中分别进行数据统计不准确和分析困难,不能全面准确掌握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所需数据,地籍管理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存量与低效用地分析中难以真正发挥基础作用。

2 城乡地籍数据整合任务及技术要求

2.1 基础数据收集及预处理

收集城镇地籍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与登记成果库、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土地批供用补查等管理数据、地籍区及地籍子区划分数据、高精度影像图数据等。对收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数据预处理,统一数据格式和坐标系,补充数据属性。

2.2 权属数据整合

通过权属数据之间的空间拓扑分析,查找权属数据不一致的地块,采用补充调查的方式确认权属。按照已发证数据优于未发证数据(图1)、国有土地使用权优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图2)、高精度数据优于低精度数据的原则,消除不同性质权属界线之间及内部的矛盾,达到全辖区权属数据的空间统一、权属正确。

图1 按已登记权属范围修改未登记权属范围

图2 按建设用地征用范围将农村集体土地修改为国土建设用地

2.3 地类数据整合

地类数据整合包括3个方面内容:①根据城镇地籍调查的范围修正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城镇村图斑界线(图3),确保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与农村土地城镇村范围一致;②根据整合后的权属调查成果,消除地类图斑与权属范围的空间矛盾(图4);③消除变更调查逐年累积的碎线、碎面和线面矛盾(图5),消除数据冗余,提高数据质量。

2.4 宗地统一编码

叠加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的地籍子区、使用权宗地、所有权宗地,对跨使用权宗地、所有权宗地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重新进行调整(图6),确保调整后的地籍区、地籍子区不跨使用权宗地、所有权宗地,有效解决乡镇、街道、行政村频繁调整带来的宗地编码不稳定性问题[6],按照《宗地统一编码规则》对使用权和所有权宗地进行统一编码[7]。

图3 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修正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图4 按权属调查成果修正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图5 消除线物长度错误及灭失错误

图6 结合线状地物和权属调查成果调整地籍子区界线

2.5 城乡一体化数据库建设

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为基础,结合镇江市的土地管理业务编制镇江市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标准,增加地籍区、地籍子区两个图层,并对宗地层数据结构进行调整,利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入库,形成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图7)。

图7 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

2.6 数据整合成果

对比整合前后的数据库成果,镇江市地籍数据整合共整改所有权与使用权权属矛盾2.4万处,线状地物面状处理86.6万条,灭失零碎图斑1.8万个,基本消除了数据库的线面逻辑矛盾,数据库质量明显提升。

3 结 语

镇江市通过地籍数据整合,一次性集中解决了地籍数据的潜在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还需积极探索适应自身业务需求的工作机制和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调查数据的日清月累和同步更新,夯实国土资源云数据管理的基础平台。

[1]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S].

[2] 冯文利.土地变更调查面临新机遇[J].中国地产市场,2012(2):51-53

[3] 白晓东.警惕数据库成为“弃库”-关于建立土地变更调查长效机制的探讨[J].中国土地, 2009(12):47-48

[4] 刘学玉,胡绍永.四川省二调农村数据库问题处理方法研究[J].测绘 ,2012(5):223-225

[5] 陈国平, 赵俊三,谷苗,等.宗地统一编码方法及应用[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4(4):81-87

[6] 童英良.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现状与变更及关键环节[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4):129-132

[7] 蔺琳,袁惠林,殷耀国.土地变更调查现状及其问题对策[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3(10):24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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