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案:更要警惕侵害法治社会之毒
2018-04-26闫肖锋
闫肖锋
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其所涉嫌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撰写的批评鸿茅药酒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元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警方《起诉意见书》对此予以确认。谭秦东的家人则表示,谭出于一名医生的职业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饮用鸿茅药酒,“并没有虚构事实”。目前,此案已从警方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资料显示,谭秦东2010年毕业于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2008年取得执业医生资格,曾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工作,后来辞职创业。他撰写网文的本意是为告诫消费者,不料却因使用“有毒”字样而遭跨省逮捕。此前,鸿茅药酒董事长曾发微博称:不良媒体扼杀了中国民族品牌。
鸿茅药酒是否有毒姑且不论,公众可等待第三方的鉴定结果。问题是,在国家力推依法治国的今天,一个公民只因在网上质疑鸿茅药酒“有毒”,就被厂家所在地的警方跨省抓捕,这不能不说是对依法治国的轻视。
试想,今后如再有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食品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有谁还敢去揭露和举报?
此案结果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处理。而法理上和程序上的激辩,却不失为一堂很好的普法课。
首先,正常来讲,厂家在网上遭到谣言中伤,或者真的认为网络言论损害了其正当权益,除了与对方交涉澄清事实、删除言论外,还可以走民事诉讼渠道,向对方索赔。厂家绕开民事调解和诉讼,直接诉诸警力,对当事人进行跨省抓捕,这是置法律的尊严于不顾,以资本侵害公权。
其次,警方接到报案,对相关事实要有一个初步判断,而不能在事实不清、后果不明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当事人实施抓捕和刑拘。警方抓捕谭秦东后,检察院两次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取证、补充侦查,由此可知,警方侦查存在仓促了事、证据不充分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千里迢迢赶赴广州抓人,也就很难不被人质疑是滥用警力,过度介入民事纠纷,至少在程序正义上就过不了关。
再次,鸿茅药酒是不是涉及欺骗宣传,是不是多次违法,有待进一步澄清。此前,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健康时报》曾对鸿茅药酒进行过报道《 2630 次广告违法不止,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另据媒体的调查,鸿茅药酒的违法记录非常多,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 2630 次,被暫停销售数十次。而此后谭医生却因科普文章遭跨省抓捕,人们质疑当地有滥用权力之嫌,也隐约看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
鸿茅药酒跨省抓捕案,曝光的不只是酒有“毒”,还有权力之“毒”。这个“毒”如果得不到及时消解,损害法治社会的“毒”性就会越大,今后就会有更多的效仿者。或许这才是此案的警示意义所在。
最新的消息是,检察机关研究认定,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可见司法机关看到了公众的关切。
公民知法守法,执法者“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家一起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