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分类看秸秆焚烧的问题
2018-04-24文丨仵希亮河南师范大学
文丨仵希亮(河南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这些年来秸秆焚烧现象普遍,屡禁不止,但禁烧大都是来自于政府的压力。随着这些年雾霾的严重,国家对大气空气质量的重视,禁烧更是一项春收、秋收的重要工作。
多视角分析秸秆焚烧瓶颈
秸秆焚烧首先是由于农民对秸秆的处理不了,地里的秸秆影响耕种,因此就把秸秆一把火点了,简单省事,在他们自己头脑里认识烧秸秆还能烧死地里的昆虫、病菌。他们没有考虑大气的污染,自己的外部性排放让其他人承担内部的成本。因此,对于秸秆焚烧的一个研究就是如何把秸秆的问题内部化,防止外部不经济,这就是公共产品的外部性问题。秸秆焚烧应该被禁止,因为空气是公共产品,农民不应该焚烧秸秆,使公共产品受到污染。这就需秸秆的处理内部化,防止通过简单的秸秆焚烧而把成本外部化。
同时,从公共产品理论考虑,农民处理秸秆,需要秸秆还田机,这些机械应该由谁提供呢?秸秆还田机算不算公共产品,是不是应该由政府提供呢?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显然是不现实的,政府可以通过补贴一些社会组织从事秸秆还田机的购买和秸秆还田处理的补贴工作。因此秸秆还田也就是一个市场机制,最好由社会自己解决,当然在解决动力不足,农民动力不足的时候,农民秸秆还田不经济的时候,政府需要补贴。
秸秆还田仅是解决秸秆焚烧的一种途径,其他的途径比如沼气池建设、养殖业需要、制作生物燃料、堆肥以及发热发电。这就是从技术途径上实现秸秆被充分利用,为秸秆需找到更多的处理途径,变废为宝。
在传统的自然经济时期,秸秆是农村里的牲畜的食料来源,是家庭里的土灶燃料,因此秸秆成了稀缺。如今,市场经济的发达,商业社会的来临,秸秆便成了一种垃圾。因为农村自身处理不了秸秆,农村外出劳力的增多,使农村仅剩老人和孩子,外出年轻人打工挣钱改善了家庭经济,家庭不用使用传统的土灶,单纯老人们和孩子们也不饲养牲畜,这种情况使农业的秸秆成了多余,秸秆的处理,就是农村家庭面对的问题。在养殖户不足,产业结构不匹配、沼气技术、秸秆气化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农村自然面对秸秆处理的难题。
农业的产业发展也不完善,种植结构单一,使秸秆焚烧更容易集中连片,燃烧的同时最容易烧着树木、电线灯杆等公共物品。这种现状使人反思现在种植的单一结构,种养殖产业的不平。
同时,农户小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的破裂,使农户单打独斗,传统小农经营仍是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这种现状使政府即使对焚烧秸秆有着严厉的处罚,但由于农民田地的分散,使农民与政府玩起了“猫捉耗子”的游戏。因此,秸秆焚烧不仅仅与社会对秸秆的需求有关,与技术处理程度有关,还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有关,传统的集体经济的弱化,使农民成了经营主体上的一片散沙。龙头企业虽然在农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难以与农民构成真正的利益联结。因此,政府便提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种理想的、没有剥削的产业组织,由于中国所缺乏的合作文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数量的增加,在质量上合作程度上难以提升。
因此,秸秆焚烧的问题牵涉方方面面,从公共产品的提供到产业结构的影响;多多增加社会对秸秆的需要,秸秆处理技术的自身提高;如何形成产业组织,使秸秆焚烧污染空气的外部性问题如何内部化;同时农民组织的形成,更能使政府明确处罚主体,使政府容易找到处罚对象。
从垃圾分类来看待秸秆焚烧
秸秆焚烧应该成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环,秸秆问题应该是农村垃圾分类的一种。也就是讲,从当前雾霾天气的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不仅仅是一般的行政管理事项,而且是一项政治任务,执政党应理所当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能力防止空气污染,其中能够对秸秆焚烧进行控制。
这不仅要求政府把秸秆堵塞在田地里,而是政府在秸秆处理中,要注重从垃圾的零抛弃理论上实现秸秆的处理,政府需要担当秸秆最后处理的责任。
零抛弃也常被称为零废弃、零废物、零垃圾、零填埋和零浪费等。“零废弃”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可以作为其他产业的原料加以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最大化;“零废物”概念被作为城市垃圾管理和垃圾减量的终极目标,提出城市垃圾零填埋,这是相对于以往的低级、低效浪费的垃圾处理方式而言的;零垃圾是从垃圾全分类角度,充分回收其中的资源物质,以资源化利用为基本理念,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和源头分类的资源零浪费、物质零废弃的发展模式;零浪费是从设计角度,尽可能减少工业产品产生的边角料。因此,零废弃、零废物,是指没有任何浪费,无垃圾产生,没有任何东西扔掉被填埋。
零抛弃理论从垃圾分类着手,不仅仅对城市而言,对农村垃圾分类、环境建设同样适用。农村不仅仅是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而秸秆作为一种产业垃圾需要规划在农村垃圾分类体系当中。农村垃圾分类是农村从自然经济走向产业经济所走的必然之路。从传统自然经济,到了如今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农村表现得更多是垃圾,这些物品的流向在分类之后,必须有个最终的处理归宿。
政府虽然通过调整种养殖产业结构、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业组织,提升沼气池、秸秆气化等秸秆利用技术,对秸秆还田机购置给以补贴,还有出台政策建立秸秆发电厂,但这些不足以使秸秆充分利用完。
政府应该对剩余的秸秆承担起职责,如何对秸秆的最终流向负起责任,政府应该实现秸秆的“零抛弃”。对于农民最后剩余的秸秆,政府应该以垃圾处理的基础,通过堆肥的方式,或者区域性建设垃圾焚烧厂,使秸秆被当作一种燃料垃圾所焚烧。当然在焚烧之前,对于蓬松的秸秆还需要压缩打包处理,在每家农户前,设置秸秆堆放点,便于集中回收。
秸秆如同生活垃圾一样需要以垃圾处理的思维运行。农业从具体的秸秆处理堆放中,慢慢形成自律,形成对环境负责的责任。这种习惯的形成是建立在垃圾分类的教育上,政府应把垃圾分类纳入学校教育的一环,以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使教育落实到生活当中。
秸秆焚烧的逻辑就如同人们生活抛弃垃圾,自己消费了工业产品,却把垃圾留给了社会,因此垃圾的承担者就应该是厂商和消费者。同样,社会对秸秆需求不足,秸秆本身就是垃圾,需要政府从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承担起秸秆处理的最终责任,不单单要求农民还田,把秸秆堵塞在田地里。政府应该利用这种行为,引导农民把秸秆堆放政府规划秸秆堆放点,然后政府调配车辆统一处理这些秸秆或堆肥,垃圾焚烧发热发电。当然,政府在堆肥或垃圾焚烧的过程中,可以以社会企业作为主体去具体经营,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所做的就是购买社会服务或者是给予补贴,政府整体上作为一个调节者和监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