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意义探析
2018-04-23陈太尧
摘要:长期以来,基于对被告人辩护权和参与权的考虑,我国刑事法律不允许对被告人进行缺席审判。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繁荣和高速发展,缺席审判程序显得越来越重要。2018年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刑诉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加强境外追逃,实现司法公正。本文以新修的刑事诉讼法关于缺席审判程序的规定为切入点,来研究此程序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辩护权;缺席审判;境外追逃;司法公正
一、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
新修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贪腐案件在初查或者立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得到风声后逃跑,导致缺少被告人,使得案件只能就此搁置。在过去,对于外逃贪官,即使司法机关掌握了充分事实、确凿证据,但因为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制度,仍无法从法律上判决其有罪。缺席审判制度的缺失,一度使跨境追逃追赃工作面临困难。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设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但这只解决了‘物的问题,而此次刑诉法修改新增的缺席审判程序,则从法律上明确了解决外逃贪官‘罪与‘非罪问题的程序,解决了‘人的问题。”缺席审判制度写入刑诉法,不仅织密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法网,更是以法治手段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举措。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刑诉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专门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一章。通过法律对缺席审判作出制度安排,剑指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二、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
新修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被告人缺席审判,如何确保公平公正?这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据新修刑诉法确立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设计,缺席审判被告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对于缺席审判案件的“门槛”,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学者提出,法院在缺席审判案件入口审查上应严格把关。除了审查起诉书是否具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外,还应当对是否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进行审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法律条款从告知、送达以及辩护等方面给予了被告人充分的保障。这些规定符合国际通行的司法准则,也符合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缺席审判被告人的权利保障贯穿始终。
三、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
近年来,我国海外追逃追赃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强大震慑,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拥护。法学界专家表示,刑诉法的修改,为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建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发挥法律的震慑和惩治双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新修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将一些潜逃到与我国没有开展司法协助国家的嫌疑人纳入法网之中,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威严,让所有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有侥幸的心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而产生的无法定罪量刑、无法处置赃款赃物、无法及时补偿被害人损失等问题。一旦刑事缺席审判的判决生效,在法律上就确定了被告人的罪犯身份。确立海外在逃贪腐分子的罪犯身份后,拘捕在逃罪犯、开展国际司法合作就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據。修改后的刑讼法,实现了惩治犯罪、保障被害人权益、提升刑事诉讼效率的统一,正义既不会缺席也不会迟到,有力捍卫了法治尊严,彰显了司法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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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卫东.论中国特色刑事缺席审判制度[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8(3).
[3]初殿清,王晋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探析[J].人民法治,2018(5).
[4]何萍.外国公司涉华犯罪的刑事管辖——兼谈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构建[J].法学,2015(3).
作者简介:
陈太尧,男,汉族,贵州长顺人,硕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