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在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建设工期计算
2018-04-22吴忠利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州215000
吴忠利(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 苏州 215000)
0 引 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6]93 号)中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同时,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作了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在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各个阶段是相互搭接的,这样一来就减少了传统模式下三个阶段之间的时间空当,大大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同时,由于设计、采购、施工是由一家承包商主导完成,企业内部协调沟通效率较高,能够较好地安排与掌控项目工期,从而可以保证项目在规定的工期内顺利完成,因此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在工程项目工期计算中,常采用定额工期计算法。然而,定额工期通常是依据施工规范、典型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平均水平等方面因素制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没有考虑到每个施工企业技术专长、管理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差异,从而不能真正反映每个企业完成相同工作量所花费的时间,并且不能等同于合理工期。因此,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确定“合理工期”成为极为重要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设定建设工期均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进行计算,部分地区规定不得压缩定额工期 30%。显然,这缺乏科学和实践依据,并且仅仅考虑施工阶段工期而未考虑项目前期和设计阶段工期。倘若采用这种方式计算工期,就会导致定额工期低于项目全过程工期的 70%,从而增加因赶工期而带来措施费索赔的风险。基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作内容,笔者认为,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期应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履行基本建设的报批报建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三部分。本文以某项目为例,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合理工期的确定提供了一种计算方法。
1 工程概况
浙江某市文体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用地 93 763 m2,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图书馆、剧院、酒店等,项目总建筑面积 131 726 m2。分为地面层(无地下室)和地上层,其中地面层建筑面积 53 804 m2,地上层分为 3 个单体,合计建筑面积为 77 921 m2;西侧为体育馆,东侧为文化馆、酒店(其中 ±0.000 以上有两个单体文化馆、酒店),其中体育馆 28 768 m2、酒店 13 978 m2、文化馆(图书馆、剧院)35 099 m2。
2 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阶段周期
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进度划分可分为: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五部分工作。通常,项目前期阶段是指截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的工作阶段,主要为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包括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道路开口、污水排放、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申请所需时间。表 1 为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及审批所需时间统计(不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调整)。
表 1 前期工作的基本内容(以某市为例)
表 1 中,前项工作是后项工作的前置条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是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保证。目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内容通常包含前期报批报建工作,所以项目建设工期应考虑项目前期工作时间。
3 设计阶段周期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工期通常按开工、竣工时间节点倒排确定,并且在确定建筑方案时即提出开工、竣工时间节点要求,几乎未考虑设计中一些正常程序所需时间,包括规划报批、建筑施工图审、消防图审等所需时间,这也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导致设计变更增加、投资“三超”的重要原因。基于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特点,普遍认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有助于节省大量多单位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诚然,在项目实施阶段该观点较为合理,但对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而言有所不足。以上述案例为参考,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文化馆、剧院、酒店、图书馆及商业用房。根据《全国设计周期定额》(2016 年)计算该项目(按城市综合体考虑)设计周期,各阶段设计周期分别为:方案设计 3.05 个月、初步设计 2.55 个月、施工图设计 5.7 个月,合计 11.3 个月。该设计周期工作范围包括:从设计条件具备开始正式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改图,向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
但根据《设计周期定额》说明,设计阶段周期不包括:(1)设计前期工作;(2)设计方案投标及方案多轮概念性筛选;(3)设计前赴外地现场踏勘、搜集资料和工程调研时间;(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批时间,施工图审查时间;(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发生方案性重大变更造成的设计返工、修改时间;(6)施工图预算;(7)有专门要求的室内外装饰设计;(8)专项设计;(9)绘制竣工图;(10)不属于项目合同涉及范围内的其他技术服务。
根据设计周期定额,各设计工作是一环紧扣一环,倘若方案未经规划审批完成,初步设计就无法继续;初步设计概算未获批准,招投标工作法就无法落实;等等。虽然实行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可以分阶段出图,分阶段审图,但这对后期的进度与投资风险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确定合同工期时,应考虑设计阶段时间,使得合同工期更加合理,以确保建设投资目标的实现。
4 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是指单位工程从破土动工至完成全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为止的施工持续时间。在国家制定的定额工期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条件,经调整后,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一般称为合理工期,即:合理工期=定额工期±Σ调整时间。建设单位用合理工期来控制工程进度无疑是正确的,这不仅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还给后期结算带来益处,如减少结算争议等。
施工工期的计算应考虑以下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各单项工程分别属于何种类型(按用途、使用功能分);(2)各单项工程的檐口高度、层数;(3)主体建筑结构类型、基础类型、有无桩基等;(4)与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相关技术资料;(5)承发包模式、工程质量标准;(6)施工组织设计获施工方案。
上述案例,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年)总说明及其工作内容,施工工期计算如下。
该项目无地下室,根据民用建筑工期说明第二条“±0.000 以下工程划分为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无地下室项目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项目按地下室层数、地下室建筑面积划分,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其中工期包括 ±0.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但不包含桩基工程及 ±0.000 以下工程工期”。
(1)体育馆按无地下室考虑,建筑面积为 28 971.57 m2,最高雨水斗的标高为 27.992 m。套用檐高在 30 m 以内,建筑面积在 15 000 m2以外,工期为 630 d;地面层按独立基础计算,其建筑面积在 10 000 m2以外,I地区,工期为100 d。因此,体育馆工期合计=630+100=730 d。
(2)文化馆及酒店的地面层以上有两个独立单体,根据工期定额总说明 ±0.000 以上:“同期施工的群体工程中,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 2 个以上(含 2 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最大工期的单项(位)工程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以系数 0.35,加两个乘以系数 0.2,加三个乘以系数 0.15,加四个及以上的单项(位)工程部另增加工期”,工期计算如下。
①±0.000 以下部分。地下 1 层,面积大于 1 000 m2,工期为 110 d。
②±0.000 以上部分:文化馆,根据结构类型,选用〈工期定额〉中图书馆工程,层数 5 层,面积 35 100 m2,工期为 345 d;酒店,根据用途,选用宾馆及饭店工程,层数 6 层,建筑面积 13 978 m2,工期为 225 d。计算公式为 345+225×0.35=423.75 d。文化馆及酒店小计为100+423.75=523.75 d。
该项目为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按工期计算说明,工期系数按 1.1 考虑,则主体建筑工期为(730+523.75)×1.1=1 379 d。
因上述工期计算不包括桩基工程,本工程桩长 32 m,则套用定额桩基工程工期则为 62×2=124 d。
室外工程套用定额中园林庭院项目,93 763-53 804=39 959 m2,则套用 40 000 m2以内,工期为 125 d。该项目的总工期为:1 379+124+125=1 628 d
5 结 语
综上所述,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下,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再设定建设工期或项目招标时应考虑建设前期阶段(履行基本建设的报批报建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时间周期。这不是简单累加,而是应根据工程总承包实施的阶段、项目所在地交通、环境状况、地质情况以及上述三个阶段时间周期的合理搭接,最终确定项目的相对合理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