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基层党务的公开边界
2018-04-20赵卯生
赵卯生
【摘要】基层党组织要打造出广大党员和群众满意的基层党建“阳光工程”,就必须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关键词】党务公开 党内监督 党群关系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努力打造党建“阳光工程”,对于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而实现基层党组织提升公信力、凝聚战斗力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基层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基层党务公开是既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又要确保党员群众“看得到、看得全、看的懂、能监督”。
因此,基层党务公开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第一,服务大局原则。基层党务公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要提高广大党员群众服务人民、服务基层的能力。第二,依法依规原则。基层党务公开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进行,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执政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第三,全面及时真实可信原则。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及时真实可信,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实事求是。第四,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原则。基层党务公开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要义,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第五,注重实效原则。基层党务公开要把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内在统一起来,公开内容形式与基层党组织所依托单位和社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突出重点和针对性,讲求时效和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基层党务公开一定要坚决克服被动公开、随意公开、模糊公开的不良倾向。
党务内容公开到何种广度和深度,是打造整个基层党建“阳光工程”的核心
基层党组织应科学编制公开项目,明确凡是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基层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情况和組织管理情况,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情况,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基层党组织的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组织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应当公开,而且要及时、主动、最大限度地公开,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基层党务“清澈透明”。
就公开内容的层级而言,基层党务公开内容应分为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固定公开内容,一方面是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是基层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二是定期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作出的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成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组织建设情况。三是随时公开内容,如基层党组织结合依托单位和社区实际情况对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的进展及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就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而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及其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内部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党员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基层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等。
把党务工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程序规范是内容合法、结果公平的重要保障,具有独立的价值。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高效实施,唯有通过恰当的程序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在党务公开程序上,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事务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基层党务公开的一个完整程序应包括制定目录和审批、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四个必要环节。一是制定目录和审批程序,基层党组织要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工作责任人依据目录,提出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请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或者相关负责人批准。二是实施公开程序。党务工作责任人以批准文件为依据,及时全面地公开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三是收集反馈程序。公开期间,党务工作责任人和相关部门领导应积极主动地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形式等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基层党组织进行处理和整改,再进一步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必要时基层党组织还要进行再公开程序。四是归档管理程序。基层党组织的每一项公开事项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等党务公开的信息都要登记归档,做到所有公开事项有据可查,管理规范。
基层党务公开落地生根,基层党建“阳光工程”取得实效,制度性和长效化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不可或缺。首先,党的各级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组织、领导、考核、评估“四落实”,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党务公开职责,以及消极应付、变相虚假公开的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因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侵犯到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损害到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格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固本强基。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务公开领导责任制,以公正严明的制度形式明确党务公开“由谁领导、怎么领导”“由谁负责,如何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务公开能够始终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下去。最后,上级党组织和监督员的全时殴监督指导和定期考核评价,对基层党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作用重大,尤其是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党性原则、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素养,对其能否切实肩负起对基层党务公开的监督职责至关重要。党的基层组织在选择和聘任基层党务公开监督员时,要确保监督员既熟悉基层党组织所依托单位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又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既要敢于监督,坚持原则,又要善于监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既要及时就党务公开内容向党员群众宣传解释,又要主动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并恰当反馈给基层党组织。
总之,基层党组织只要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紧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部署,适应党的基层民主建设新形势,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既强调实践创新又注重理论研究,就一定能够推动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更深入健康地发展下去,一定能够打造出广大党员和群众更加满意的基层党建“阳光工程”。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所所长)
【注:本文系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责编/肖晗题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