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公平问题探析
2018-04-19许磊
许磊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本文论述教育公平的含义,剖析我国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及其原因,并提出促进教育公平的路径。在我国当今环境下,教育公平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命题中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和基础。
关键词:新时代;教育公平;和谐社会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拓展。所谓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对待。
一、当前我国教育公平缺失的主要原因
教育不公平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社会所提供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每个受教育者的需求。政府的教育投入是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者,具有最强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支配权力。尽管现阶段社会上已经形成了重视教育的良好风气,许多企业家等民间资本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马云乡村教师计划”等方式捐资助学,但应当指出的是,这种捐资助学只能是政府投入的補充,绝对不能代替政府对教育的正常投入。而事实上,教育经费长期供给不足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国家财政的有限性也直接导致分配不均,严重制约着教育公平。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的教育发展政策更偏向广大发达地区,这一点严重地脱离了中西部地区教育落后的实际,使得这些地区的教育发展更加困难。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东西部教育资源失衡的状况已有所改善,但这种资源配置的差距仍然很大。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采取的是学生按户口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的体制,学生不得自主择校。但由于我国中小学长期存在着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二者的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又都存在较大差异,这样就造成了进入不同学校的学生所享有的教育质量是不公平的,“择校”大战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家长在经济实力和社会背景上的竞争,固化了社会阶层间的差别,使教育资源配置人为倾斜。重点学校制度追求的是“效率”价值,采取的是精英教育模式,它与“公平”价值,与大众教育模式是根本对立的。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长期被认为是“一方净土”的教育领域也受到社会腐败行为的侵扰。在教育领域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扩大学校自主权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和规范,导致一些教育部门行为扭曲、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从而产生一系列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教育腐败主要包括考试舞弊、学校乱收费、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等等,集中表现为在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制度下,通过权力和金钱的交易,换取教育资源。其中一类是通过非法手段升学,在高考中篡改志愿,利用录取中的自由裁量挤掉分数略高的考生;第二类是“高价生”,其本身并不符合入学标准,但通过缴纳“高价费”取得入学资格;第三类则表现为保送生制度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体育特长生的推荐等,这些通行的制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公正公开,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所有这些腐败行为给一部分人带来了私利,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是对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升学考试制度的肆意破坏,加剧了教育不公正。
二、促进教育公平的路径
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减少教育不公平现象,关键在于扩大教育供给、增加教育投入,以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坚决实行全免,增加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高中阶段,严格控制学校高收费的趋势,建立在高中阶段面向贫困学生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探索农村发展职业高中的新形式;在高等教育阶段,完善以“奖、贷、助、补、免”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政府还应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政策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倾斜,在这些地区、家庭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甚至给予一定的学习资助。对这些地区的教育投入,主要应依靠政府投资。
教育法制建设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教育公平已有成果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程序,把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实现目标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整个国家的意志和整个社会所遵循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最有效的措施。以法律保障教育公平必须建立健全教育法律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尤其应加强在教育腐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教育行政机关监督等领域的立法、执法、监督工作。社会的需求是多元化的,社会中潜在的教育资源也是多样化的。政府应在制度上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教育服务形式,支持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办学校和其他的民办技术培训中心,使社会参与方式多样化,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扩展接受教育的可选择空间。具体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分散的教育资源,发展民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这样既可以扩大受教育者的教育机会,使教育趋于平等与公平,又可以节省有限的教育经费,扩大对基础教育的投资,从而使教育资源的配置表现出相对的合理与公平。发展多种形式办教育,是解决我国教育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我国政府应该立足于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受教育对象的范围,提高全民整体文化素质。
三、教育公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要想将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优势,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让全体国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从而培养出和谐社会建设所必需的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所在,教育公平越发展,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就越大。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们在经济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能够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者摆脱他出身群体的局限,与社会其他阶层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从而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相反,教育不公平则会导致一些人终身遭遇社会的多重不公正,引发多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因此,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是维护与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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