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研究综述
2018-04-19苑晓杰贾真
苑晓杰 贾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理论研究者给予了高度关注,出现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本文对现有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生成条件、内容体系、鲜明特色、历史定位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对于未来进一步深入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习近平 依法治国思想 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03.010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是在历史新起点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指导和实践遵循。为确保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能够科学有效地全面贯彻落实,理论研究者从形成条件、思想内容、鲜明特色及历史定位等角度对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进行了研究与阐释。为便于把握研究现状、不断推进相关研究的系统化,本文主要对近年来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进行综述。
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形成条件的研究
任何思想都不会凭空产生,伟大的思想更是如此。没有持续的探索、时代的需要、人民的推进和对生活实践的总结,先进的思想就不可能被创造出来。同理,评判思想先进与否、理解思想价值大小,往往需要深刻理解其形成条件。为此,在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时,学者们普遍重视对其形成条件的研究。现有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思想理论渊源。思想理论渊源影响着思想的价值取向。习近平作为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彻底的、完全的马克思主义者,研究者都充分肯定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源泉,普遍认为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列宁法制思想、毛泽东法制思想及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法制思想一脉相承。有的研究者更是直接指出,“受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不断传承发展的推动”是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形成条件,“它的形成离不开以往历代中央领导集体所奠定的法治基础”。
地方实践探索。思想只有与实践结合才能产生独特的魅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前所未有的大布局,这既是我党历代领导集体接续推进的必然结果,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由来已久的法治实践的延续。为此,在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形成条件时,学者们也关注了习近平在地方任职时期的法治实践。钱弘道认为:“担任党的总书记之前,习近平在推行‘法治浙江建设实践过程中,已经为后来‘法治中国的提出和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好了充分的实践和理论准备。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可以从他在推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找到清晰的脉络。”并指出,从内容体系上看,《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作为基本原则之一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的要求等都与习近平“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探索一脉相承。其他研究者也充分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比如,李增元、王岩认为,“法制理念的萌发,是与习近平总书记下乡的经历和基层工作的经验密不可分的”;张涛、万高隆认为,习近平主政福建、浙江等省期间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依法治省”的主张和大力推动“法治浙江”建设,显示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路。
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内容的研究
内容最能显示事物的实质,通常是研究人员最为关注的,很多学者直接以揭示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内容为主展开研究。
区分为国家与党内两个体系的研究。典型的研究是把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体系分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两大维度。陈战胜、沈立威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分成国家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两大方面,犹如两大支柱,共同支撑着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两位研究者认为,国家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思想和法的运行思想;在党内法律方面主要包括党章和党内法规。
根据依法治国运行要素体系的研究。依法治国需要系统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基本涉及到了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许多研究者便根据依法治国运行的要素进行了研究。相关研究基本形成依法治国的闭路循环,包括了领导力量、实施方法、基本要求等一般行为过程的基本环节或核心要素。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吴怀友提出的“十论”,即“‘战略意义论、‘总目标论、‘党的领导论、‘关键少数论、‘科学立法论、‘严格执法论、‘公正司法论、‘全民守法论、‘队伍建设论、‘实际出发论”等“十论”。张文显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核心观点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涉及立法、实施、法治政府、司法和司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经济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从严治党和依法反腐、依法治军和建设法治军队、法治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等11个方面的核心观点。以上两个针对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典型研究都形成了依法治国运行的循环,只是关注的重点不同,后者相对突出了反腐、经济和国防几个重点领域。还有一些其他研究,也都是从运行要素的角度入手,比如舒小庆、张涛的《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探析》、罗成书的《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探析》、熊若愚的《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体系述要》等,虽然提法不同,但总体上都是按依法治国运行要素体系的大致思路进行研究的,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鲜明特色的研究
特色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顯著标志,认识事物必须首先把握其特色。在我国,依法治国并不是一个新鲜名词,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战略目标提出后,到1999年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再到胡锦涛系统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每一个时期关于依法治国都有新思想、新发展。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之所以被认为是史无前例,就在于其鲜明的特色。
从现有研究成果看,一般将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特色概括为强烈的战略性、创新性、人民性。
关于战略性特征。张文显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战略布局中思考法治建设问题,具有极强的战略性思维特征。王帅也认为,“习近平依法治國思想具有战略性”,体现在“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等方面的建设中,并且是我们必须长久坚持的思想路线。
关于创新性特征。张文显认为,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主要展现出了“守正创新的理论思维”“运筹全局的改革思维”。李昆明指出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充满引领潮流、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王帅也从“时代性”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周健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创新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分析,他认为:“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关于法治中国的论述详细阐释了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基本方针和具体目标,理论上具有创新性。”
关于人民性特征。董鑫专门撰文对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人民性意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人民性意蕴具体表现为“强调树立以民为本理念,坚持科学立法;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严格执法;落实人民至上原则,坚持公正司法;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民守法”。李昆明也认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价值情怀”是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特征。
深入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思考
综合以上研究,当前对于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或法治思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厚成果,基本揭示了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生成条件、重大价值、内容体系和鲜明特征,对从整体上把握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也存在着角度单一的问题,多数研究成果在研究时都关注了重大意义、内容体系、特征及实践价值等内容,重复性高;宏观研究多,对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丰富内容,研究者为顾及全面性多忽视了对微观问题的研究;理多用少,理论阐述、解读得多,而对怎么运用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指导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研究的少。下一步深入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注重体系性。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内容丰富,涉及到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且具有极强的内在逻辑性,是一个包含着若干子体系的完整系统,共同构成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但当前研究成果,总体上仍存在着体系性不够、架构不合理、层次不清晰、观点相互交织的问题,这是进一步深入研究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注重精细性。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内容丰富,观点涉及依法治国的众多领域。目前多数研究成果一味图全,往往忽视了对具体领域、核心观点的精细研究。未来应在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领域、核心观点加强细节研究。
注重实践指导性。研究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未来深入研究要注重与实践的对接,既重视用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指导实践的研究,又要重视在实践中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
责编/马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