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乐趣在于“演”
2018-04-19方芳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18年1期
方芳
该案例发生在大班,也的确只有大班幼儿才会主动扮演反面角色。如果是小班幼儿,他们一般会争相当警察,而不愿当小偷。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幼儿尚不能很好地区分“我”与“角色”。他们本能地认为,“小偷是坏人,如果我扮演了小偷,我就是坏人了”。有研究表明,大约到4岁左右,儿童在游戲中才会以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名称来替代“我”。到了大班,幼儿才能区分“我”与“角色”:“虽然我扮演了小偷这个角色,但我依然是个好孩子,而不是令人讨厌的小偷。”所以,幼儿从不愿扮演反面角色到主动扮演反面角色的过程,其实也是幼儿心理成熟的过程。教师如果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会为此而担忧了。
案例中的孩子从地上贴着的小脚印联想到可能出现的人物和情节,反映了孩子喜爱戏剧的天性。孩子扮演小偷的乐趣不在于“偷”,而在于“演”。教师可以顺应幼儿的兴趣,借助戏剧活动满足幼儿对于表演的需要,而非简单地阻止。例如,教师可以通过戏剧工作坊的形式组织活动,和幼儿一起塑造角色、创造情节、分享交流。塑造角色时,可以运用戏剧活动中的“轮廓图”“雕塑家”等策略,还可以运用“角色圈”的策略,即全班集体扮演同一角色,满足了孩子想扮演小偷的愿望,也缓解了个别孩子表演时的紧张感。创造情节时,可以运用戏剧活动中的“教师入戏/出戏”“坐针毡”“良心巷”“神秘之物”等策略。
在分享交流时,教师可以鼓励孩子说出自己的想法和内心感受。这些想法既可以是关于戏剧表演的,比如感觉表演时有点紧张,或者建议增加一点道具等,也可以是对故事中情节、角色的思考。这样的活动不仅满足了幼儿对于表演的兴趣,也让幼儿对表演中所涉及的道德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思考与讨论,避免教师通过说教灌输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