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开创检察事业新时代
2018-04-18李伟
李伟
摘 要: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认真研究部署新时代检察工作。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力促总目标落地,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服务大局发展,关注民生热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谋民力解民忧,打造为民务实检察形象;把“软实力”做成“硬功夫”,挖掘 “五大戰略”工程,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创检察事业新时代,为加快建设美好精河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十九大精神 新时代检察工作 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历史性盛会,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信心和力量。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总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关注民生热点,深化司法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辟新时代检察事业,为加快建设美好精河提供法治保障。
一、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力促总目标落地,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首先,坚决落实严打各项工作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党的“刀把子”,坚决打击各类暴恐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精河县严打工作实际,聚精会神做好严打升级专项工作,成立严打专案组,进驻看守所集中办案,严厉打击宣扬恐怖主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认真落实快捕快诉要求,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在提请批捕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其次,紧紧围绕总目标,积极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利用每周一升国旗深入村队和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教育巡回宣讲,结合查办的案件深入剖析现实危害、预防措施等,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共开展宣讲32场次,受教育群众8430余人次。选派干警对“三类人员”及其亲属逐人逐户进行法制宣传、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对被打击人员家属开展入户释法,阐明事实,通过宣传教育化解矛盾,争取人心。
再次,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力促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6人,提起公诉301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10人,不起诉22人。
最后,旗帜鲜明的同“三股势力”“两面人”作斗争。结合“十九大精神进万家”、每周升国旗、民族团结活动、农牧民夜校、“三会一课”等活动共开展发声亮剑70余场次。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项考核,深挖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组织干警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广大干警勇于揭批、敢于亮剑,誓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斗争到底。
二、积极服务大局发展,关注民生热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立检为民,时刻关注民生热点,维护群众利益。
首先,从严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群众权益。精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4件37人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443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2万元;依法办理12件23人诈骗国家棉花补助款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7.7万元。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国家棉花补助款发放存在漏洞,经过调研摸排及时向乡镇(场)和有关县直部门下发检察建议,堵塞漏洞,确保惠农资金安全。
其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两项立案监督”,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部门依法查封豆制品加工窝点一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全县类似食品加工“黑作坊”进行全面排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督促开展盐业执法,对未持证跨省经营、非法销售食盐等不发经营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开展私屠滥宰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涂在行业,消除肉类食品安全隐患。
最后,保护校园师生健康安全。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馆、商店进行排查,严肃查处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违规向学生销售烟酒等问题,特别是“五毛钱”食品的问题,坚决取缔不法经营行为。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教室粉刷残留异味问题展开调查,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系统出台学校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校园环境,保障了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提升司法公信力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改革部署,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首先,积极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让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制定《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入额工作方案》,通过遴选,12名检察官进入员额,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带头办案,3名院领导以普通检察官身份承办案件69件124人占总量的44%,有效地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其次,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决拥护、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县委做好反贪、反渎部门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按照要求转隶政法专项编制9个,政法干警6人。
最后,探索落实新的办案机制。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突出入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案后评查、数据分析、业绩考核,构建了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压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分类司法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强化了办案的服务与保障。
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谋民力解民忧,打造为民务实检察形象
党的十九大明确,“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精河县人民检察院不遗余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力量。
首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亮点纷呈。全院干警结对认亲39户,开展各类走访互动325人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红色教育、拓展训练、歌舞融情、一家亲摄影展等主题活动24场次,共捐款物52610元,办好事实事86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 “结亲周”活动,干警与结亲户同吃、同住、同学、同劳动,促进各族干群深入交流交往交融。今年,精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自治州党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精河县民族团结模范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其次,扎实开展群众工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中单位做后盾作用,团结“六位一体”做好村队维护稳定、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先后投入资金23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村队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17件,完成村级文化阵地项目、村民小组活动室项目、自来水改建项目等6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结对帮扶,分类施策,做好精准扶贫。发展产业和就业脱贫9户28人,发展教育脱贫8户11人,社会保障兜底14户27人,项目扶持2户9人。
最后,全力以赴,众志成城,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8月9日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后,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灾难面前,人民检察与灾区群众风雨同舟,共度难关。抽调6名年轻干警组织抗震救灾志愿服务队,连续三个月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先后采购四批物资,为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送去了价值12000余元的方便面、火腿肠、牛肉干、榨菜等食品,解决了灾民和救灾人员的燃眉之急。组织全院干警为灾区募捐,筹得善款5931元。划拨15000元救灾款,支援救灾工作。截至目前,受灾村民已全部妥善安置,166户受灾房屋已全部拆除, 66户房屋重建完成基本入住。剩余100户计划2018年全部重建完工。
五、把“软实力”做成“硬功夫”,挖掘 “五大战略”工程,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精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增光添彩。
大力实施精神文化立检、廉政文化塑检、素质文化兴检、科技文化强检、环境文化育检“五大战略”工程。充分挖掘检察文化深层内涵,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传播、塑造、引导、激励和推动效应,检察文化“软”功“实”做,把“软实力”做成“硬功夫”,使检察文化与检察事业齐放异彩。下大力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队伍管理,制定《检察院学转促专项活动内部管理细则》,编发通报10期,坚决遏制了慵懒散慢等现象,切实转变了作风。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办案。通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我与规范司法的故事、老传新师带徒一帮一、岗位练兵“观摩庭”、道德讲堂等特色活动,使全院各族干警人生有追求、工作有进取、素质有提升。2017年,精河县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区级检察文化先进单位”。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组织广大检察干警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真正做到全面準确、系统深入、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使十九大精神切实成为推动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紧紧围绕总目标,努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