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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中的以小见大

2018-04-18王安忆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徐玉玉社会制度政协委员

王安忆

我曾经连续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这次被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的转变,让我感到既光荣,又有一点担心。因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是有些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政协委员是按界别划分的,我所在的全国政协文化艺术界有140多名委员。而全国人大代表团大体按地域划分,这次上海代表团只有58名代表。两者的职责也有很多不同,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但我肯定会努力的,努力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

这次人代会期间,我和代表们一起听取了“两高”的工作报告,有一些感触。我是写小说的,对案件、犯罪好像特别感兴趣。我以前经常会去采访案件,看案卷,还会去旁听庭审。每个案件中都有个人、个体生动的形态。这次“两高”报告中提到了徐玉玉案、于欢案、聂树斌案、电梯内劝阻吸烟案等具体案件。这些“小人物”写入“两高”报告,意味深长,说明随着社会的飞速变化,我国的司法部门也在与时代“赛跑”,使我们的法治不断完善。

比如徐玉玉案,案件的主人是一个小人物,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它非常有象征性。它提醒我们大数据时代到来了,怎么改变我们的生活?完全透明的生活,怎么保护我们私人的安全。又比如于欢案,我很注意这些个体里面释放出来的社会场景:表面上看起来是私人争斗失手了把人杀了,但背后有中小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有地方恶势力问题。这些案子在“两高”报告里提出来,都有对社会制度的完善的要求,都是从社会生活倒过来去要求我们的司法进行改变,同时,司法也在催促着社会制度的完善。之前,我们的生活都有公序良俗的约束,依靠一些潜在的社会结构来维持,比如乡村的宗族制度,比如城市里的职工和工作单位的关系等。现在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就业的自由选择范围加大,这些潜在的伦理秩序显然已经涣散了,于是,司法便适时介入。

“两高”报告中提到多个冤假错案被纠正,公民重获正义,这很令人高兴。我们看美国的律政影片,推翻一個判决,需要具有颠覆性的力量才能做到。而我们做到了,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这是司法的进步,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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