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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2018-04-17潘常瓛黎雪琳

法制与社会 2018年9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监管

潘常瓛 黎雪琳

关键词 农村 未成年人 犯罪 监管

作者简介:潘常瓛、黎雪琳,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刑事法。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3.334

一、现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相关调研报告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外来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所犯罪名比较集中、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共同犯罪居多等六大特点。①笔者认为,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是尤为突出:以广西防城港市为例,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是59人,2016年高达93人,2017年1-6月是31人,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盗窃、故意伤害、抢劫这四类上,年龄大多集中在14-16周岁这个阶段,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

二、成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的影响

1.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盛行,读书无用论传播的同时催生了金钱至上的观念,大大影响了未成年人积极向上的心态,无心向学甚至小学没有毕业就已经辍学,早早开始在社会上混日子。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很多未成年人认为赚钱最重要、能赚大钱的人就是能人。于是,在年幼、没有足够的是非分辨能力、没有一技之长的情况下急于证明自己的能力,极易迷失自我、走上歧途。

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名存实亡

基于我国国情,农村的发展重点一直以来都是放在提高生产力、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上,精神文明建设早已被抛之脑后。在防城港市的很多农村,文体活动几乎为零,传统风俗习惯、传统美德几乎被遗忘,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村里从来没有建立过图书室,有图书室的也是徒有其表,村民们没有读书看报的意识。在吃饱喝足之余,精神上无所寄托,导致赌博盛行,从而引起恶性循环,盗抢等侵财类案件频发。

3.社会福利制度的不足

一些未成年人随同务工父母进城,在社会上受到排挤、歧视,心理上极度自卑,有些没学可上或是在师资配比严重不足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加上大城市里花花绿绿的诱惑颇多,父母没有能力满足,自己又囊中羞涩,只好采取极端手段达到证明自我的目的。

(二)监管缺失

1.家庭监管的缺失

(1)迫于生活压力,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父母长年外出务工,祖辈对未成年人长期溺爱、百依百顺。有些未成年人甚至是独自在家面对生活、学习中的种种问题。由此导致子女与父母之间缺少沟通,子女心中的苦恼无处可诉,心理问题无法排解。

(2)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农村父母的管教方式都比较简单粗暴,动辄打骂,不分青红皂白,父母与子女之间大多以吵架、冷战的方式达到目的,几乎没有良好沟通。

(3)有些未成年人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甚至是孤儿,性格孤僻、基本不与他人沟通,完全处于无人监管、自生自灭的状态。

2.學校监管的缺失

(1)现有的教育体制过于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心理健康。学习成绩好就是优秀的观念仍深深植根于人们心底。所以,学校教学的重点仅仅放在知识的传授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了一句空话,心理健康教育更是无从谈起。

(2)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大多数农村教师缺乏心理辅导能力,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甚至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就上岗执教。教师本身业务水平的匮乏,导致其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有限,无法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3)由于学生家长长期外出务工,教师无法家访,无法与家长面对面沟通,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建立家校一体的教育模式。

(4)课堂上缺乏法制教育内容,法律意识淡漠。由于在学校、在生活中没有接触过任何法律常识,脑海里没有一点法制观念,以至于在很多犯罪案件发生后,作为始作俑者的未成年人完全不知道自己锒铛入狱的法律依据何在,甚至是满不在乎的心态。

3.对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监管的缺失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是天生就有暴力倾向的。智能手机、网络的普及,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新闻资讯铺天盖地。在暴力、血腥、色情等不良影视作品的渲染下,网络上充斥的不健康内容,包括一些网络游戏,强化了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思维和行为。由于心智尚不成熟、缺乏分辨能力,没人进行合理引导,因此未成年人难以建立正确的三观,容易因为好奇去观看去模仿,进而将虚拟空间中的负面影响“搬到”现实生活中,导致各种暴力行为的出现。

(三)公安司法机关工作角色缺失

迫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公安司法机关平时与学校、社区之间没有联系,也很少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没能及时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往往只是在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后才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处罚,而且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原则,进而导致未成年人完全没有认识到事态和后果的严重性,甚至以此为荣、纷纷效仿。

三、对策

(一)倡导社会新风尚、完善社会福利机制

1.贯彻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

根据宪法规定,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②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建立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学校应提高认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档案制度,做到资料准确、清晰、完整。总之,一定要把义务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义务教育惠及每一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

2.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在狠抓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凝聚力量打造美丽乡村。首先,唱响核心价值观“主旋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让乡风民风美起来。在立足“国学大讲堂”、“文艺大篷车”、“乡村大舞台”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通过广场舞、唱山歌、快板等文艺形式,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在村镇主要道路沿线及路口、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设立手绘墙榜、张贴宣传画报,普及邻里互助、孝老爱亲等价值理念,不断推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其次,打响移风易俗引导“攻坚战”。集中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全面融入村规民约,从源头上遏制住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尤其是要求党员起到先锋带头作用。最后,奏响法治文化活动“交响曲”。积极倡导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亮家风、晒家训活动,让好家风、好家训代代相传,汇聚社会正能量。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治大拜年、“法润大地”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律素质。③

3.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福利待遇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城市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他们的社会福利待遇问题值得我们关注。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一个城市建设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力量,我们应以宽广的胸怀、满腔的热忱接纳他们,将他们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予他们在养老、医疗、失业、教育等方面的平等待遇,让他们对自己所在的城市有归宿感、使命感。当父母享受到与城市人口同等的待遇,他们的子女自然能够在一个宽松、舒适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二)完善监管机制

1.完善家庭监管机制

一方面,通过散发宣传手册、编写脍炙人口的山歌、推送微信消息等手段,宣传新时代下的教育理念,扭转农村落后的家庭教育观念,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方式,做到有事好好商量、有话好好说。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当地特色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尽可能避免子女与父母的长期分离,以便父母有时间、有精力管教子女。

2.加强学校的监管作用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校一体的教育模式,所以学校的监管作用也尤为重要。首先,改革当前的教育体制,调整教学目标及学习要求。对学生的在校表现要注重综合素质测评,真正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此外,在《思想品德》这一课程中增加普法教育内容,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会自觉规范日常行为、抵制违法行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定期走进校园,为在校学生讲解法律、分析案例,进一步地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④其次,注重师资投入,加强对教师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提升教师的文化层次和业务水平。通过举行教学能力竞赛,选拔优秀人才。每年对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再次,学校从学生入学开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教师应定期家访、定期与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及心理动态,从而在教育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最后,学校要通过评优评先、树立典型等手段营建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倡导校园文明新风,对校园暴力行为坚决说不、绝不姑息。

3.加强对网络安全、新闻媒体的监管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将近8亿人,国内注册的网站数量多达上百万。在网络新媒体迅猛向前发展的同时,网络安全以及互联网的健康问题逐步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由于新媒体发展迅速、涉及范围广,导致我国很多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管理方法相对滞后。因此,政府部门要在政策、立法、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净化信息市场、规范传播途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新媒体的可持续发展和公众的思想活动领域创造一个健康环境。

俗话说:“三人说虎虎成真。”可见,社会舆论对民众的思想认识有重大的引导作用。作为公众了解真相的工具,新闻媒体必须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新闻事件应该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和评论,不能出于某些利益考虑而有失偏颇,甚至胡编乱造、误导公众。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社会事件,政府宣传部门要把好稿件关,不得妄加评论未经专家鉴定和司法审理的案件,更不得刊登在头版头条上。平时,新闻媒体应对各行业各领域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多加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正确分析和对待各种社会问题。

(三)强化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职责

公安司法机关应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要密切与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派出所”四位一体的帮教责任制。对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坚定不移地进行教育、挽救和感化,把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相结合、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使他们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有效防止他们向惯犯、累犯、重刑犯发展。

注释:

①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引代表关注(组图).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6/0310/09/BHPNR1T500014AEE.html.訪问时间2017-08-04.

②义务教育_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9%89%E5%8A%A1%E6%95%99%E8%82%B2/552015?fr=aladdin&fromid;=1183662&fromtitle;=%E4%B9%9D%E5%B9%B4%E5%88%B6%E4%B9%89%E5%8A%A1%E6%95%99%E8%82%B2.访问时间2017-08-07.

③清江浦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实招.凤凰资讯.http://news.ifeng.com/a/20170 807/51574962_0.shtml.访问时间2017-08-07.

④张璇.留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分析与对策.学习月刊.20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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