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毁在中国的越南伊尔—18
2018-04-16徐国基
徐国基
上世纪70年代初期,中国和越南尚处于“同志加兄弟”的友好关系。1967年1月24日,越南民航局的伊尔-18型1590号机欲到苏联做定检,同时运送在南宁办展览的展品和有关人员,当天计划经停我国南宁、北京,再前往苏联的伊尔库茨克。
1590号机在南宁坠毁
飞行前一天越南民航局按规定发来的飞行预报为:越南民航伊尔-18,训练飞行,机号1590,左座机长阮庭琴,右座苏联教员;天气标准:云高100米,能见度1千米;预计24日6时河内起飞,经停南宁和北京,至苏联伊尔库茨克,预计在南宁着陆时间6时45分。
当日南宁吴圩机场值班的塔台调度员为调度室副主任徐水清,区域调度室(简称区调)值班的调度员松庆海,在起机线小塔台协助指挥的调度室主任王書峰。1590号机实际于6时29分从河内内拜机场起飞,松庆海于6时50分和1589号机取得联系。该机报告已飞入中国境内,在5 000米高度飞行,请求下降至1 000米,松庆海同意下降,并向其通报吴圩机场降落天气条件。区调和塔台的两位调度员指挥交接后,塔台徐水清副主任随即指挥1590号机下降至900米过西南远台后,作方块穿云下降至100米,使用47号跑道着陆。1590号机回答明白。
1590号机按塔台指挥穿云下降后,对准47号跑道着陆,于7时12分带左坡度左轮先接地,在起机线协助指挥的调度室主任王书峰发现1590号机落地很重,就提醒机组注意掌控好飞机。但此时位于1590号机左机翼的第一、二发螺旋桨相续打地,在塔台指挥的徐水清见此情景就提醒机组保持好滑行姿态,但连续呼叫也无回答。1590号机左翼尖此时已擦地,滑跑500米后向左偏出跑道,继续在草地上滑跑后急转弯停下,最终停止在距跑道边缘西北侧131.5米、跑道南端750米处草坪上,左侧机翼油箱因机翼摩擦当即起火爆炸,并引燃机舱造成更大的火势,事故现场呈现一片火海。
驻机场民航及空军部队700多人闻讯后到场扑救,但终因火势凶猛,才于9时许将火扑灭。事故导致1590号机左机翼折损并被烧毁、左侧两台发动机报废,8片桨叶折断或弯曲;机舱从头到尾已烧穿,机上货物也全部被烧毁,只有右大翼、右侧两台发动机(第三、四发)、主起落架及尾翼完好。机上机组7人(含苏联飞行教员)、乘客10人,共17人(其中有1人为越南外交部对外援助司司长)全部安全逃生。
超重着陆致事故发生
扑灭1590号机火势后,民航广西区局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当天上午两国民航部门获悉事故后发生后,当即决定共同组成工作组对事故开展调查。越南民用航空局副局长阮文教等一行于当晚乘坐越南民航局安24型1094号专机飞抵南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行局副局长韩兴华等一行于次日乘坐民航北京管理局106航班飞抵南宁。接着就共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工作组确认1590号机左轮在距跑道南端9.8米、右轮在14.6米处接地,滑跑时机身向左倾斜,滑跑65米后,位于最左边的第一发螺旋桨打地,至73.4米处左翼尖擦地,继续滑跑86.8米后,处于左边内侧的第二发螺旋桨打地,至130米处左翼尖起火导致油箱爆炸。由于滑行时的1590号机左翼尖擦地、左侧两台发动机螺旋桨相续打地而遇到阻力导致飞机向左偏转,继续滑跑500米后向左偏出跑道,在草地上又滑跑250米后原地左转停下。
经向机长阮庭琴了解,1590号机在河内内拜机场起飞时航油已加满到18吨。根据《伊尔-18型飞机应用指南》规定,该机落地航油不应超过10吨。河内至南宁飞行41分钟,只消耗油量2吨,实际还有航油16吨;该《指南》还规定该机落地全重不超过52吨,但该机载有香蕉等大量越南产的热带水果、计划在南宁办展览的展品及相关人员,在吴圩机场落地时的总重量已超过60吨。
根据以上情况判断,由于1590号机接地略带左坡度,左起落架重着陆先接地,导致已超重的左翼油箱中的航油受重力影响而向下坠,造成左起落架顶穿机翼(起落架已放下并锁好,降落时没有折断),再加上机组惊慌失措,操纵错误,没有采取关闭电源、油路等措施,使得飞机设备在失事瞬间还继续工作。在飞机着陆滑跑时,左边两台发动机螺旋桨相续打地,导致左侧油箱起火爆炸。
工作组一致认为1950号机事故发生时,塔台值班调度员指挥正确,天气条件也符合机组起降标准,事故为1590号机降落时因所带航油超重、货物超载,再加上机组操作不当所致。
越方要求我方保密
越南民用航空局1959年4月20日成立,由防空空军管理。越防空空军副司令员阮文先兼任局长,防空空军副参谋长阮文教兼任副局长。越民航的各业务部门由其空军919运输飞行团负责,60年代使用的3架伊尔-18飞机及飞行员也由919团管理。因越方不想把1950号机事故的负面影响扩大,而且事故责任已明确,就建议简单地对事故调查处理。阮文教副局长请求我方尽快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尽快处理飞机残骸,并对事故给予保密。
当年上半年民航广西区局已对1590号机残骸全部清理完毕,把一些仍可使用的设备器材存放于仓库,同时就1590号机残骸处理再一次征求越方意见,越南民航局回复称“关于在南宁机场被烧毁的伊尔-18型1590号机的残骸,我局没有再使用的打算。为此特交给贵局处理所剩残骸的全权”。中国民航总局决定,把可用的器材设备通过航班运往北京,交由民航北京管理局保管,作为该局已执管伊尔-18型飞机的备用件。
责任编辑:吴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