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生成: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研究
2018-04-14毕曼,万利
毕 曼,万 利
(1.湖北民族学院 学报编辑部,湖北 恩施 445000; 2.湖北民族学院 体育学院,湖北 恩施 445000)
“场”的概念原本是现代物理学的范式,物理学家们认为动量存在于“场”中,体现为一种“力”的关系。随后,“场”的概念被引入到很多学科领域,“场”不再仅仅作为一个物理学术语出现,而是成为一种新的世界观,成为人类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较为普遍的研究方法。除了物理世界中的电磁场、速度场、温度场之外,社会科学领域中也出现了许多关于“场”的理论:现代语言学家将“场”引入语言学的范畴,提出了“语义场”的概念,指的是语言的类聚,强调的是在某一个环境内,词语与词语之间在语义上存在的密切联系;心理场是心理学家勒温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人的心理现象具有空间属性,人的行为是在行为主体与环境双重作用下产生的;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了“社会场域”的概念,认为社会的“场”不等同于一般的领地,而是一种内含生气与力量的存在。在这些“场”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学者把“场”的概念应用到了更广泛的研究领域,于是出现了诸如经济场、知识场、学习场、文化场等提法。但是,不管“场”的概念如何变通,其都是指一种“力”的类聚,突出的是其能量性与空间性。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过程也有一个“场”的存在,这个转换“场”也体现出一种“力”的作用,具有复杂而系统的动力关系,这个“场”是一种形态空间的呈现,更体现出一种力线的聚合。
一、“生存场”的确立:转化的前提
“经济体系总是沉浸于文化环境的汪洋大海中”[1]19。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而经济则主要体现为生活方式中最基础的物质活动。卡尔·波拉尼认为随着工业革命的崛起,社会发生了一次大的转变,“原本只是‘嵌合’ (embedded)于社会中的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的权利影响扩大了。”[2]250以致当代社会中的任何一种文化形态,其“生存场”都不得不发生改变,不得不受到经济原则的规约。在现代社会中,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不得不处在强大的经济逻辑之下,各种文化要素常常要发生转换最终以经济资本的形式来发挥其自身作用。在全球化愈演愈烈的今天,几乎每一处神秘边远、鲜为人知、湮没无音的“非主流”都融入了“主流”,被卷入了经济主导社会的现代体系之中。詹明信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中指出“我们从一开始就必须注意到一个重要的区别,即所有第三世界的文化都不能被看作是人类学所称的独立或自主的文化,相反,这些文化在许多显著的地方处于同第一世界文化帝国主义进行的生死搏斗——这种文化搏斗本身反映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受到了资本的不同程度的有时被委婉地称为现代化的渗透。”[3]353在现代社会中,来自西方的经济霸权不可避免,而伴随商品而来的文化霸权也确实存在。正如英国学者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的表述:“我们的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这样一种表现为一套原则的哲学:这些原则实际上就隐含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或基督教国家的政治传统当中。”[4]7尽管西方文化霸权不遗余力地将自身的强势文化推向全世界,以图淹没和同化其他文化,但是实际上,西方的文化霸权也未能如愿以偿。正如马歇尔·萨林斯所言:“不妨将本民族对传统的发明和倒置理解成他们在世界体系内开创一个差异化的文化空间的企图。而那些既本土化又现代化的行为则是结构的必然而不仅是假设上的可能。”[5]36对于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而言,全球化带来的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体现在正负两个方面。一方面,少数民族文化传承面临危机,其应用范围逐渐缩小,有的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甚至失传;另一方面,伴随全球化而来的文化多样性发展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少数民族文化可以通过自我调适来适应新的“游戏规则”,以产业转化的形式获得新的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之下,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也处于一种多向、多面、多边、多可能的对话交往之中,其是“被看”与“被言说”的主体,也是“看”与“言说”的主体。正如马莱恩·斯特拉特恩的预言——“社会和文化形式的日趋同化,看来将伴随着对特定本真性和认同的诉求的扩散。”[6]这实质上指出了少数民族生成于“边缘”却能参与到“主流”的可能性。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碰撞和交流,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有了新的价值转换的可能。少数民族文化因其差异性、特殊性而受到关注,对于缺少物质条件和经济资本的少数民族而言,没有理由不去利用这一优势(即其文化的特质性)去为自身的发展寻求出路。文化从来就不仅仅只是静态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不断更新的过程,少数民族要想谋求自身发展,只能从原来封闭自足的语境中走出来,进入现代经济体系中,在与其他文化的对话交流中进行文化生产,用产业转换的形式完成文化资源的重组与创新。少数民族要想在经济一体化与文化多样化背景下谋求自身的发展,必须赋予文化资源以时代性,以资源转换的方式弥补自身经济资本的不足。
在全球化时代,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日趋广泛与亲密,全球化因素已经全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渗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全球化趋势背景下,发展显然具有二重性特点:一方面,一体化、普遍化、均质化的文化和经济被推行;另一方面,多样化、异质化、个性化被强调。利用文化资源寻求自身发展无疑是一条既遵循全球一体化普遍化原则又尊重自身发展的个性化原则的道路。从少数民族自身发展的意义来看,其文化资源的产业转换具有以下的意义:其一,使少数民族在全球化的世界趋势中,在整体的世界体系下不至于沦为“被遗忘”的“边缘”,尽管尚难以成为“言说”的主体,但却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完全“失语”;其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换使民族发展获得了难能可贵的经济资本,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其三,在与世界积极主动的经济交往中,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让自身的文化也得到了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性”的文化形态;其四,在与外界的文化交往中,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认可,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感与归属感得到增强;其五,有利于克服不同民族间文化交流的障碍,有利于推动整个中国社会向更和谐的方向发展。在全球化时代,资本、技术、人员的流动有利于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也为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互动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多元一体的大格局之下,地处边远地区缺乏经济资本的少数民族强调对自身文化进行产业转化,不仅是为了赢得经济的增长,而且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换是少数民族自身对外在环境重新认识和改造的一种重要参与方式,这既是少数民族以自己的方式来表明自己在现代发展中的“在场”,也是我国社会现阶段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可持续发展”寻求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道路,其终极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在全球化愈演愈烈的今天,以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将经济的增长作为目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指的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习近平强调:“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文化自信被提到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彰显了推动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文化始终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活的灵魂,文化的振兴是民族振兴的基础和条件。文化发展与文化自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具有重要价值。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浚通中华文化的源头活水,让其在与现代文明的交汇中激起浪花,并在或和缓或湍急的并流中汇入世界文明的海洋。从现代视角反观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才能融会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从而达成文化的综合创新和境界追求。习近平强调:“多民族是我国一大特色,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要着力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7]多元性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特征,这也是我国发展繁荣现代文化的巨大优势。在继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促进民族文化现代化,使民族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推动力,就必须努力实现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趋势,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提供了重要的“生存场”。
二、“动力场”的推动:转化的动力
“全球化使人们的生活展现在文化及其全部创造力之中,展现在思想和知识的交流之中。”[8]4全球化时代是一个急剧变化并且充满挑战的时代,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文化交流与碰撞日趋频繁。作为全球化规则的接受者与顺应者,中国正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拥抱全球化。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经济科技相对落后而文化颇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应该以何种理念与原则选择自身的发展之路?事实上,民族文化在发展中既要顺应主流,建构其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文化,又要利用市场经济现代文化来保持并发展民族的自身特质,以这种双向的文化互动与交流促进并带动民族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少数民族的发展之路应该是一条能体现自身文化特点的现代化发展道路。这条道路不是全盘照搬的自我否定之路,也不是自伤自痛的自我封闭之路,而是使本土的民族文化走向世界,让世界的文明融入本土的道路。“世界各国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实践经验,实施着不尽相同的发展战略。但是应当承认,在历史经历相似、所处时代背景相同的前提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是;如何发展经济,摆脱贫穷。”[9]196-200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平衡。这种平衡是所有发展的一个基本原则,将民族文化资源资本化进而产业化是实现这种平衡的有效途径之一。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换说到底是以现代市场经济文化对民族文化进行重构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遵守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接受市场经济文化对传统文化的改造与重塑;二是将自身的传统元素融入外来的市场经济文化。这两个动力原则构筑起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转化的“动力场”,从而形成立体而系统的推动力、拉动力、内驱力,使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持续有效地进行。在全球化愈演愈烈的今天,只有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与市场接轨,才能使民族传统文化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而少数民族文化自身也由此获得了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机会。
一是外来市场经济文化对民族文化的推动。在现代化潮流的冲击下,要获得自身的发展就必须积极融入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少数民族文化也不例外。“在现代性的语境下,变化的自我作为联结个人改变和社会变迁反思过程的一部分,被探索和建构。”[10]35在市场经济文化背景之下,少数民族发展面对着共同的文化转型问题。“产业化”的概念是从“产业”的概念发展而来,其本质是一个具有现代意味的概念。“产业”本身属于 “集合概念”,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就不仅仅是单一少数民族的力量所能及,一个庞大的产业系统也不能在一个狭小的市场区间里进行,所以产业化就意味着要接受现代化,接受现代市场经济的规约。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要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某些原生态形式进行扬弃,从而实现文化的现代性与时代性。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要使少数民族文化真正得到传承与发展,也必须对其进行现代化重塑,只有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赢,才能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找到真正的支点。而这个支点必然包括依托自身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与市场运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也获得了存在的现实性,从而实现自我的更新与发展。2014年,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要以“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意引领,跨界融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为基本原则。当然,经济和文化所依据的原则不同,文化的原则是“自我实现”,经济的原则是“效益优先”,这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换成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所以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要根据本民族特色及市场容量和现代化程度,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另一方面,必须重视对文化特质的强调,避免文化因失去灵魂而走向无法挽回的衰落。
二是本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适应与改造。市场经济文化确实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但对商业逻辑的过度强调,也会使少数民族文化在看似多元的表象下呈现出一元性、同一性倾向。在当今社会下,强有力的商业背景常常被用来当作文化发言权的支撑,商业力量也成为加速与干预文化变迁的工具。“迎合需求”成为“唯商业逻辑”下文化生产的重要原则,文化生产与消费都要服从商业逻辑的指挥,遵守效益最大化原则。这使少数民族文化在表现、传播与发展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类型化特征。少数民族文化在实现文化的大众化,实现参与文化共享的过程中,渐渐丧失了自身的个性与特性。这使我们不得不认识到,现代化背景下任何本土性文化的变迁、转型和重构,都必然包含对地方优秀本土性的坚守和弘扬。而任何在本地文化中寻求发展与扎根的外来力量(包括外来的市场经济文化),一方面要积极寻求对话、说服与表达,另一方面也应学会倾听、采纳与妥协。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过程从文化的角度而言,也必然包括对外来市场经济文化的本土化调试。“人与地、地域与文化、特定族群与其繁衍、生息的土地,存在着从物质文化、社会组织到精神信仰等千丝万缕的纠葛。由此形成的地域意识行为,发挥着构建和维护社会的重要功能。”[11]108-112人们的认知、情感、意志以及行为都或多或少地要打上本土的烙印,本土不单单是关于过往视域的建构,而是从回溯过往到面向未来的整个过程。本土对于人们的意义,也并非仅仅局限于生存的范围,其是建立身份意识与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满足感的基础,已然超出先验与经验的范畴,成为一种超验的存在。“民族文化认同的实质就是坚守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12]5。从这个角度而言,坚持“本土化”属性是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维持自身特性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这里的“本土化”是对“主体性”的坚守,“是从自己出发、以自己为主,在为我性的对象性活动中所产生和发挥的自主性、自为性、能动性、创造性。”[13]51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时代,已经不能“拘旧方而疗新疾”,任何一种文化都包含着一个吞吐吸纳、融通变革的过程。在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过程中,民族性和时代性原则都应该坚守。民族性是历史的沉淀,是少数民族个性禀赋的展现,民族性的丧失意味着少数民族文化生存根基的塌陷;时代性体现着现实与需求,时代性的偏离意味着对当下的远离与文化竞争力的丧失。民族性和时代性是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层文化基因,也是少数民族文化重塑与发展的双重坐标。在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过程中,少数民族本身“不仅感受到外来的生活理念和价值观,也对自身的文化生发出新的认识和自尊、自信,进而自觉地传承与创新。”[14]106-112那么,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换必然需要遵守这样的原则:一方面积极接纳现代市场经济文化对本土文化的改造与重塑;另一方面依据本土民族文化的范畴与逻辑,对外来市场经济文化进行本土化改造与创新。
三、“演绎场”的确立:转化的路径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转化的路径一般来讲包含了以下路径:以资源聚集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前提、以产业化经营为手段、以发展产业链为突破。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形成文化产品,进入市场交换,获得市场认可,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完成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双重表达。同时,少数民族文化也要在转换的过程中,完成文化的自我更新与发展。本文意欲表达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转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形态,既是将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的过程,也是转换以后的存在形态,是一个各种因素共同支撑发生作用的“演绎场”。从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实现路径来看,其转化的“演绎场”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形态:文化资源产品化、民族文化符号化、传统文化市场化、文化产业集群化。
一是文化资源产品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少数民族文化作为文化多样性的典型载体,其价值得到了重估。少数民族文化的当代价值主要体现为:其不仅仅作为一种文化物种存在,是文化多样性与丰富性的保证和体现,同时也是进行文化生产的重要资源,是文化产业的生产要素。只有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文化产品,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但成功的产品开发,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规律,这也是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开发的总体性原则:其一为活态性原则。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世代相传,并在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得到再创造的文化遗产,是鲜活的而不是静止的。对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产品开发就不能仅仅只是对某一项资源的开发,而是让整个资源系统变成一池活水,体现出活态性的开发原则。同时,要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文化的活态性文化特色,设计具有活态特性的旅游产品,激活旅游市场。其二为差异化原则。“差异化表征是少数民族文化商品化的基础,没有差异,就难以产生异域之美,也就难以产生‘眼球效应’。”在眼球经济时代,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开发在于通过“吸睛效应”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差异化开发可以使其在占有市场份额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始终保有自身的文化魅力。其三为融合性原则。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要从资源的特色出发,除了把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融合,把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外,还要把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自然风光相结合,把文化产品开发与农业、工业、其他第三产业互促融合,既丰富产品内容,又提高产品的文化内涵。其四为体验性原则。现在已经进入了体验经济时代,人们对体验的需求日益高涨,渴望追求个性化、体验化、情感化、休闲化、审美化的体验经历。旅游市场对体验型产品的需求日趋强烈,体验性成为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开发的重要标准之一。其五为本土参与原则。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开发的关键在于本土参与,本土居民的在场是民族文化原真性的体现。本土民众的参与度是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能否顺利传承和发展的关键性要素。
二是民族文化符号化。在现代消费社会中,不仅仅是产品本身被大众消费,产品的符号要素更是消费的对象,消费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与“内涵”是消费的主要内容,文化与符号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人所重视。随着符号经济的迅猛崛起,后现代社会的新经济模式提供了从文化到产业的转化空间,原本藏身于幕后的少数民族文化从此有了走向前台的机会。按照罗兰·巴尔特的理论,当符号系统里的所指不能适应新的语境时,原生的文化符号结构规则就会上升从而完成新的意义生成,因此便具有了表达多重意义的潜质[15]29。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符号化建构过程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上升”路径:一是最大限度地保留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的原生性解释系统。正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原生性解释系统得到了保留,才能使得新的文化信息顺利进入受众群体,从而形成与编码价值一致的意义解读,实现新的符号释义的认知—接受—理解—记忆的过程。二是与其他民族的文化符号进行“嫁接”。这里所说的文化“嫁接”指在其原有的文化底蕴和基础之上,在与其他文化进行往来的过程中,积极地将其他文化融入本体文化,从而推动本体文化的主动更新与自我重塑。在将少数民族文化进行符号转换的过程中,“收讯者的扩大,首先克服了可能产生狭隘的民族中心主义,而更为重要的是使外民族、外地、外国的人也能融入该民族的文化中来,不仅认识理解了这些民族的文化,而且由这个收讯的过程,认识了这些民族潜在的经济资源的巨大,为现实的及可能的经济资本的投入带来了机遇。”[16]90三是注入符合现实利益需求的新符号元素和内容。一方面,全球经济体系转型的到来,使各种传承下来的民族文化符号强烈地聚焦于其经济作用;另一方面,文化符号的当下境遇要求立足现实需求,促使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科技化、社会化,这使民族文化符号主动地或者被动地被注入了一些新的符号元素,呈现出新的质态。伴随着视像化生存时代的到来,许多原有的生存法则被打破,符号作为一种生存策略深刻地影响着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中,众多少数民族文化被收集、整理与剔取,最终成为一个个符号。这些符号浓缩了少数民族文化中最深幽最根源的元素,它们被抽离出来,嵌入到文化产品中,实现着商业价值,也表达着身份与象征意义。
三是传统文化市场化。随着商品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为民族传统文化市场化开辟了道路。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弥足珍贵的资源与财富,其使用价值与价值在商品经济中得到凸显,这成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市场化的基础与条件。“即使初级市场也是供求双方求助他人的理想地点,否则就不存在普通含义上的经济,而只有一种自给自足或非经济的‘封闭型’生活。”[17]2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开始“进入另一世界”和“冒出水面”。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而言,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和文化营销策略来拓展市场无疑非常关键。在以经济为导向的营销理念下,少数民族文化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平台,直接为推进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但是在民族文化市场化的过程中,这种单纯以经济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实际上难以达成各种利益的平衡,难以获得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从根本上而言,民族文化的市场化既要谋求眼前的经济指标、财税收入,也要求人文和谐与环境良好。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市场化营销理念的确立实际上需要平衡和兼顾三种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与生态利益。经济、文化、生态形成了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化运作中重要的支撑与目标。经济、文化、生态这三种利益关系实质上是少数民族文化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结合,也是民众个体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的结合。可以说,这三种利益关系在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化过程中是否得到平衡直接关系着其营销理念是否合理与正确。
四是文化产业集群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文化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经济现象。文化产业集群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集聚现象,大量企业按照一定关联集中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形成的基于分工与合作的有机产业群落。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经济形式,文化产业集群迅速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来说,产业集群多形成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处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位,市场总体规模偏小,容量不大,市场交换和价值实现的成本较高,客观上不利于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因为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丰富性、独特性、地方性、原真性等特征,围绕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容易形成价值链,从而形成文化企业的区域集聚,进而产生规模化效应,最终形成产业集群。少数民族地区在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与大中城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造成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起步晚,而且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对本民族文化的开发力度不够,且大多以行政手段为主。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少、规模小,较难利用产业化力量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化。面对此种情况,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群非常关键。要实现少数民族文化的合理转化,就必须遵循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着力培育文化创意园区和龙头企业,推动特色文化产业集群的产生,将其作为提高区域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追求,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18]37-42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探索有效的开发利用模式,实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既是发展我国特色文化产业的必然选择,也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必然需求。”[19]152-158少数民族在不同的环境资源条件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体现本民族生产、生活内容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资源价值,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转化是一个将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资本的过程,是将可产业化开发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从而实现潜在优势向现实优势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其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也是我们对其进行继承与弘扬的过程,表现出由基础到高端并依次递进的承接关系,即:保存保护、挖掘利用、传承弘扬、转化发展。这个过程既是前后相继、由此及彼的层次阶段,也是一种互为补充、相生相济的支撑关系,是一个融汇着诸多要素的“场”。随着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转化的“场”得以确立,这个“场”的生成体现出少数民族文化的演进趋势,凸显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自身深层价值的释放。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的产业转化应该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从少数民族文化的自身发展出发,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文化的文化基因与传统,符合其发展演变的轨迹与规律,按照“历史的”规律进行转化[20]65;二是按照当今时代的需求与现实社会的标准,寻找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社会形态并参与文化生产的合适的“场”,与市场需求接轨、与当前语境适应、与现代社会相符、与民众需求吻合,按照“现实”的尺度进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