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历史看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化
2018-04-12于冬冰
于冬冰
摘 要:2017年5月24日,中德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成立。会议期间,作为两国教育领域合作重点,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研讨会同期举行,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主席乌苏拉·曼勒介绍了在华开展职业教育合作的下一步工作设想。文章基于这一背景,梳理了中德职业教育近40年的合作历史脉络,尝试从中德职教合作经验教训中探索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职业教育;中德;国际合作
1980年5月,中国教育部时任部长蒋南翔访问联邦德国,与巴伐利亚州文教部长迈耶和总司长伯克会谈,开启了中国职业教育与外国交流与合作的大幕。38年来,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改革开放同步进行,不断走向深入。其中,中国与德国的职业教育合作开始最早、历时最长、成效最为显著。
笔者作为中德教育合作的亲历者,管中窥豹,希望能从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的片段中一窥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情况。
一、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现状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上发挥的巨大作用。自1983年第一个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协议》签署后,中德两国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不断拓展,时至今日,已经形成了层次丰富、主体多元的局面,合作成效显著,影响深远。2009年11月,中德职教合作三十周年庆典暨中德职教合作发展论坛在京举行,原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李岚清为活动题词,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向大会发贺信,肯定了中德职业教育三十年合作取得的成绩,对未来的合作模式提出期望和建议。
从主体上看,两国的职业教育合作主要有以下层次。
(一)政府主导,搭建框架
在中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上,政府一直是先行者。1994 年,中德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德政府磋商机制建立后,2011年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的见证下,两国教育部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与研究部关于共同设立“中德职业教育合作联盟”的联合声明》。双方约定,通过设立“中德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实现对两国各类职业教育合作资源的整合,在政府层面促进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层次和效益的提升。双方在联盟框架下分别在青岛、天津、重庆和上海设立了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通过在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研究型高校设立职教合作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带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此外,设立中德职教联盟领导小组,每年轮流在中国或德国举行至少一次会晤,对两国职业教育合作过程与正在运行的项目提供指导和支持。
2014年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总理见证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与研究部关于延长“中德职业教育合作联盟”的联合意向性声明》,重申了联盟对两国职教合作的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
2017年5月24日,中德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成立,作为两国教育领域合作重点,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研讨会同期在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指出,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历史久、基础好,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起步最早、范围最广、效果最实的对外职教合作,已成为两国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近40年来,两国职业教育政策对话、校企合作、校际交流、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学生培养、职教科研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未来中德双方应充分发挥优势,依托中德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加强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合作,深化合作领域,在产教融合、标准制定、模式改革、管理创新、质量评价等方面加强对话协商和项目合作,不断提升合作质量。
中德两国教育主管部门定期交换职教政策信息,交流对职业教育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的经验,为我国职教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的研判,为国家层面职教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咨询和建议。
(二)龙头牵引,以点带面
提起中德职教合作,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是一个不得不提的合作伙伴。该基金会是我国职教领域最早的合作伙伴。三十多年来,双方在职教领域的合作是富有成效的。通过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中方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在华共同培养技术工人和技术员。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北京、山东、上海、江苏等7个省市建成了15个职教合作项目基地,开展教育政策咨询、教师培訓等工作。
2005年,我国教育部与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签署了《总体合作协议》,基金会在我国基础薄弱地区开展教育发展政策咨询,推广教学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实践性强的教师和实训人员培训。此外,基金会长期向我国各培训基地派遣专家,并免费为各培训中心提供教学所需仪器设备,为提高各基地的教学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年,教育部成为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在华业务主管部门,双方将商签新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在职教领域的合作。
(三)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在如何能够形神兼备地学到“双元制”的问题上,教育部进行了大量的探索。2011年1月,教育部与德国汽车生产商(奥迪、宝马、戴姆勒、保时捷、大众)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签署了《关于组建战略联盟开展中国(德系)汽车机电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合作谅解备忘录》(简称SGAVE项目)。同为竞争关系的几大汽车寡头共同参与一个项目,即使在德国也是绝无仅有。
这个项目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和标准,借鉴德国在汽车领域的雄厚技术和经验储备,通过遴选的25所中国高职院校,共同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汽车机电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方案。项目针对教师开展关于新课程大纲和教学法的培训,并通过汽车厂商直接参与教学,使学生的培养培训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项目还通过实施以操作为导向的课程大纲,在学校和工厂两地开展教学,增加学生学习实践的机会,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同时,通过引进以能力为导向的考试及认证,实现了教育与就业之间的闭环。与普通一对一校企合作的订单班不同,SGAVE项目的培养目的是整个德系汽车机电领域的高级技师,学习内容更为广博、就业方向更为多元、求学上升渠道更为通畅。
目前,项目发展进入二期,中方将掌握更多主动权,逐步完成项目本土化进程。形成中方自己的教材,培训德国汽车企业认可的中方培训师,用科学的审核和评估手段保障项目质量。
(四)科学指导,研究保障
1988年5月,中德商定由德国无偿援助中国建立一个中央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两个地方职业教育研究所。1990年4月2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CIVTE)。2011年5月12日,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和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交流合作。
BIBB拥有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近3000人,其体量之大,中国的研究机构难望其项背。双方通过联合召开学术会议、互派学者等方式,为加强政策了解互通,指导相关决策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十多年的中德职教合作是一幅长卷,无法在一文中尽述。从中央政府层面开展的上述四个维度的合作只是冰山一角,从中笔者试图窥测到合作思路,即希望通过示范性项目发挥引领作用,带着中国的职教院校从合作中受益,谋求长远发展。
二、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瓶颈
德国双元制职教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再次受到追捧源于2008年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德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一枝独秀,稳健地渡过危机,使得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再次关注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笔者认为,“双元制”并不简单指学校和企业这样并列的两个主体,而是存在顺序,即企业主导,学校配合。也就是说,在双元制的职教模式中,学校是根据企业需求来进行教学,这与国内学校和企业相对独立的关系是很不相同的。正因如此,中德职教合作在一些层面上面临不同的瓶颈。
(一)教育与就业关系的不同
如前文提到的,在德国,先有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才有根据需求确定的职业教育,就业先于职业教育培养。在我国,教育机构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割离的,双方之间通常没有明确的纽带绑定。
德国以众多“隐形冠军”闻名世界。这些“隐形冠军”多为小微企业,如果没有过硬的高素质劳动力,企业生存就难以为继。正是有这样的刚性需求,造就了企业对符合自己用人标准的人才培养的重视。有相似需求的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就对这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有了统一的标准,并以此催生了职业学校进行相应的人才培养工作。
反观我国,长期以来,学校与企业相对独立。企业认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事,不需要自己花钱培养。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由于不了解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无法直接上岗工作,需要企业进行岗前二次培训。双方需求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企业培训成本增加,毕业生就业困难。
正是中德两国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两国职业学校之间合作成效并不明显:学生面临的出口不一致,无法就教学内容进行深度合作。成功的案例多为中方院校与在华德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即订单班联合培养。
(二)学历层次不同
中国的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再往上延伸,就是应用型本科教育。这三个层次的职业教育所取得的资质不同。德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Berufsschule)和应用科学大学(或称应用技术大学,Fachhochschule),前者相当于中国的中职学校,后者相当于应用型本科高校。占我国高等学校半壁江山的高职(专科)院校——根据2017年统计数据,我国高职(专科)院校与高等院校的比例为1359:2880——提供的专科学历在德国并不存在。这一事实导致国内高职(专科)院校在对德合作中困难重重,高不成低不就,校际合作、联合办学无法实现基本匹配,影响互学互鉴。
(三)教师培训面临新形式
在最初30年的中德职教合作中,教师培训一直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职业院校教师走出国门,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学科知识,学习用企业化的思维培养学生,掌握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材开发方法和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但这种方式的培训花费高,培训后教师发展虽好,但人才流失现象严重。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教师公派出国接受培训的方式遭遇瓶颈。如何科学利用教师培训资金,培养留得住、用得好的教师队伍,是摆在职业院校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大众心理影响中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在国人心中,手工匠人的地位并不高。即使承认职业教育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以实践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在中国家长的心中仍然是第二選择。很多家长认为,无论出路如何,本科学历就是标准,社会文化中仍缺乏对手工业行业的关注与认可。如何应对这一问题不仅是教育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任务。
三、中德职业教育合作新探索
针对两国职教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教育部国际司探索了一些新的路径。
(一)加强沟通,答疑解惑
我国职业教育层次多,学校种类复杂,多数学校对外合作基础薄弱,起步晚,起点低,合作方式较为混乱。为系统把握我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制定政策规划提供依据,从2011年起,国际司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辟了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http://www.cevep.cn/),同步发布国家职业教育和教育对外开放最新政策,发布职教合作成功案例,统计职业教育合作数据。同时,在职教学会定期组织的职教对外合作研讨培训班上宣讲政策、介绍方法,为各级各类职教学校答疑解惑。希望借此帮助学校打开对外合作的大门,促进学校多方面交流,助力内涵发展。统计工作从中德职教合作情况统计开始,目前已拓展为对中国职业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合作项目的统计。
(二)直面问题,寻求突破
高职(专科)院校与德国高校难以平等开展合作,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强调要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建议高职(专科)院校与本地应用型本科高校进行联合培养,借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德国应用型大学开展合作,达到三方互赢的局面。
(三)多策并举,保障质量
教师培训模式的变化是一个现实问题。以往靠中央政府组织的大规模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境)教师培训团组在现行政策框架体系内无法实施。为此,教育部保留了高职院校外事工作校领导的出访计划,确保职业院校有机会学习借鉴国外高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领域的经验,并寻求合作机会。同时,建立职教培训基地,邀请国外职教专家或企业培训师来华培训国内职教院校教师,国内教师取得资质后对其他教师进行再培训。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保证相关专业的师资队伍质量。
四、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教育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加大。目前,我国和法国、英国、荷兰、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职业教育合作也在逐步增加,形成了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一个缩影。对于未来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怎么做,笔者有两点建議。
(一)转变观念,积极作为
过去的中外职教合作,多是我国有求于外国,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中国属于受援国。随着中国整体实力的崛起,不再被西方发达国家当作受援国,这意味着以往合作中“出钱出力”的外国人现在不再愿意单方面付出。而中国的职业院校也有了一定对外合作的基础,不再是毫无底气,不得章法。双方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的合作不能是“等、靠、要”,而应保持平等,实现共赢。新时期,要用新方法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开展合作,提升合作的管理服务水平。
(二)抓住机遇,趁势而上
在职教领域,中国不是永远的学生,“引进来”和“走出去”同等重要。中国的职业教育要接受更先进的理念和知识,同时也要履行大国的国际责任。教育部在2016年发布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明确要“发挥政府引领、行业主导作用,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中国优质职业教育配合高铁、电信运营等行业企业走出去,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合作设立职业院校、培训中心,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和项目,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当地急需的各类‘一带一路建设者”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职业教育的合作方向指向更为明确——跟随企业的步伐,为企业走出去培养当地人才。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维系,需要全世界的共同努力。世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稳定的人才支撑。职业教育作为人才库和智慧源,功不可没。职业教育的国际化,不是花架子,而是构成人才培养根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认识出发,谈论国际化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