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西养济院老人生活状态的比较研究
2018-04-12李华丽
李华丽
(郑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近代中国的养老机构包括养济院、普济堂、孤老院、安老院等机构①近代中国养老机构实际上包括养济院、普济堂、养老院、社会救济院等慈善机构,本文使用养济院,是为行文方便,特此说明。,它们对部分老人进行社会救济和赡养。近代中国社会亦步亦趋逐步走向近代化过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养济院制度也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变。在慈善家群体的出现、慈善组织的多样性、慈善资源的广泛性、救济手段的先进性、救济区域的广阔性等方面出现近代化色彩②周秋光,曾桂林:《近代慈善事业的基本特征》,《光明日报》,2004年12月14日。。中西方社会均有慈善的传统,其中对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养济院制度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济院作为社会养老的机制,前人有许多研究成果,然多从养济院、普济堂等救济事业本身去论述,或者讨论慈善事业的近代化。港台和国外对中国慈善事业的研究也为慈善事业研究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和提高③代表性著作如(台)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虽然前人对慈善史的研究已经达到很高水准,但是总体而言较少关注养济院中老人生活的真实状态,即真正涉及到养济院的民众实践问题。因而,以往的研究不能透视到近代历史时期慈善事业的实际执行情况,更无法反映生活于养济院中的老人生活实态。老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学界的关注。本文力求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近代社会,通过对近代中西方社会养济院中的老人生活状态进行比较,透视老人的真实生活,并透析二者形成差异的原因。
一、中西养济院老人生活状态的比较
(一)“状如乞丐”:中国养济院中老人生活状态
据康熙时期何焯记载:“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张子曰:‘民吾同胞。’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是以国家设立养济院以存恤之,惟恐有一夫不得其所。然一入其中即与乞丐同列,故负性带气之人,有宁死而不肎入者;亦有羁旅穷窘,或遇疾病,无以自活,然本非土著,不得入者,往往僵踣道路,深可悯也。好义之君子,从而忧之,故京师彰义门之外,设立普济堂,给其饘粥储之药饵。”*(清)何焯:《义门先生集》,卷二,普济堂记,据道光三十年姑苏刻本影印,《续修四库全书》第1420册集部别集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页。可知中国设养济院的目的是对鳏寡孤独之人进行抚恤,但是老人一入养济院,则与乞丐无异。美国公使夫人萨拉·康格于1899年1月8日在驻北京美国公使馆内写信给她的侄女,信中描述了妇女冬季救难会中老年妇女的具体生活:
12月的一天,盖姆韦尔夫人陪我去了一趟妇女冬季救难会。这是一个为上了年纪且无依无靠的贫苦中国妇女开设的收容所。它被设置在一个中式院落里,院子里有几间平房,纸糊的窗子,铺着草席的炕,泥巴地面。屋里有几张桌子和长条凳。无家可归的妇女们一个挨一个地躺在炕上。炕头上放着小小的枕头,没有被褥,卫生间简陋不堪。她们的伙食再简单不过了,通常连茶也喝不上。她们穿的衣服又破又旧,缀满补丁。人们建收容所的初衷只是为了让她们不至于冻死饿死,并不鼓励她们去寻求他人的帮助。在我看来,收容所实在是太简陋,根本不像一个能住人的地方。*[美]萨拉·康格:《北京信札》,沈春蕾等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第32页。
在萨拉笔下,妇女冬季救难会中老妇人如乞丐一般的生活活生生地再现在读者面前,老年妇女的住所、衣食被褥皆粗鄙不勘,人们对于她们进行救济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使她们“不至于冻死饿死”,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但是萨拉·康格写道,那些了解中国民众生活状况的人却告诉她:“这样就可以啦,挺好的!”③[美]萨拉·康格:《北京信札》,沈春蕾等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第32页。这固然与近代中国社会经济与民众整体生活水平低下有关,但是,妇女冬季救难会中老年妇女的生活与乞丐毫无二致是个不争的事实。无独有偶,福建宁德县养济院管理混乱,环境条件非常恶劣,该养济院原为收养“鳏、寡、孤、独、疲癃、残病者,使之各得其所也。乃有身患麻疯之人,实逼处此,男女混杂,以生以育,蓄养鸡豚,鬻卖民间,秽气传染,不可周防。其地为东北要冲,当盛夏炎蒸,毒臭闻于道路。”*(清)卢建其,张君宾:《宁德县志》(上),1983年版,第185页。
和汝恭出生于宣统年间,他对丽江地区养济院的情形进行生动详细的回忆和描述,可以反映出丽江养济院的全貌。丽江养济院最初建于乾隆元年,由管学宣太守创建,后丽江知府陈春源复修,主要收养鳏寡孤独以及盲聋哑跛等残废人,以老年妇女为最多。但养济院“因经费有限,除急待救济的一部分外,得不到普遍体恤,仍应沿门或在路边乞求”以求得生存。“得到现钱救济的这部分人,由政府每人发给一块木牌,列册编号。分四百文、六百文、八百文共三等。按残疾轻重程度,和年龄老小,在每月初二日那天引入衙门内边,发放救济钱。事先把钱串好,点名发给。发放时还把大门关闭,以防别人闯入。”*丽江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丽江文史资料》第8辑,1989年版,第163页,第163页,第164页。由此可知养济院不仅收养人数有限,而且发放救济也是十分有限的。尤为讽刺的是,养济院本应为“恤民”而建,但是对于接受救济的人却表现出鄙夷的态度:“木牌上不写本人姓名,写的是骡马名称。如白银合、大枣骝、小青马等等。其含意为此世已受施主施舍,下一世愿变成牲畜。供人骑驮,来赔偿欠账,不敢白吃的意思。”⑥丽江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丽江文史资料》第8辑,1989年版,第163页,第163页,第164页。可知施政者的态度。后来该养济院因年久失修,墙塌屋漏,不料岩崩,发生压死人的惨事⑦丽江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丽江文史资料》第8辑,1989年版,第163页,第163页,第164页。。
许志致对抗战时期的昆明社会救济事业进行调查,在云南昆明市拓东路41号是雍正年间所设的养济院,中间两次停止,至同治十二年恢复。该养济院不仅环境卫生条件非常差,“院内的卫生全谈不到,并且是脏得不能进去,这关系二千多人的健康,实在是有待改进的。”*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社会保障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第9页,第18页。而且每日所食仅两碗粥,“院中每月每名发给六升四勺米,每日由院煮好吃,每人每餐两碗,无菜蔬。每年或有一次衣服发。”②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社会保障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第9页,第18页。昆明圆通街有东安老院,为专门收养无依老妇的养老机构,“老妇中有境遇较好的,亦有较差的,有几个八九十岁的无依靠身无半文的妇人,每日饭都不能到手,甚为可怜,也有孤独的病者无人看顾。”③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社会保障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第9页,第18页。国民政府时期河北地区养老院资金缺乏、管理不善、生活环境差、职员工作怠慢、受惠人数有限,是显著特点。资金的缺乏直接影响老人的日常生活,老人常常缺衣少食,救济院根本无力做到为老人提供“寝室干净整洁、日照充足,活动场所宽敞,娱乐设施齐全,饭食供应营养充足”的养老场所。甚至有些救济院食米不好,用水用煤都要自己弄,老弱无力,影响日常生活,因而许多老弱者不愿被救济院收容*王志坤:《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河北慈幼安老慈善事业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第80-81页。。管理不善、职员工作怠慢,对于救济院此类慈善事业发展增加了障碍。在慈善事业的经营过程中,一些人的伪善面目暴露无疑,如广为流传的民间歌谣:“火车一拉鼻儿,粥厂就开门儿,老头儿给粥皮儿,擦胭脂抹粉儿的给一盆儿。”*薛汕编:《北京的歌谣》,北京:北京出版社,1958年版,第61页。无独有偶,另一首歌谣与此相类:“火车一拉笛儿,粥厂就开门儿,小孩儿给一点儿,老太太给粥皮儿,擦胭脂抹粉儿给一盆儿。”*王文宝:《北京民间儿歌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2页。人们将现实的黑暗与不满以通俗的文学形式表现出来,将所谓慈善家的真实面目和慈善机构的弊端充分暴露。史书明白无误地记载了胥吏在慈善事业过程中的奸猾无赖:“厂中每人给粥一勺。吏胥见妇女少艾者,即倍与之,或出谑言。其亲族及熟识者,先以热粥加倍给之。其鹑衣似鬼者,或被持梃追逐,候至日上三竿,冷粥半盂而已。监厂官莫之察也。”*(清)冒国柱:《亥子饥疫纪略》,李文海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卷,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52页。此处所言“鹑衣似鬼者”中必有老人,据此可窥见粥厂中的老人生活*李华丽:《晚清华北地区天灾人祸与老人非常态生活》,《兰州学刊》,2008年第9期。。
清代京城流传有“十可笑”,对养济院进行了讽刺,其中有“养济院衣粮”的说法*(清)杜文澜:《古谣谚》卷五十一,“京师十可笑谚”,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641页。,并将“养济院衣粮”与汉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现象进行类比,表现出嘲讽的意味。民间关于养济院流传有诸多歇后语,如“养济院失火——穷气钻天”、“养济院请客——穷凑合”、“养济院的鸽子——穷咕嘟”、“养济院的耗子——穷嘴老鼠”*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资料室编:《歇后语大全》(第四册),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850页。。歇后语以民间俗文化的形式将现实如实反映出来,把中国养济院情形刻画得真实且形象生动。如果用“穷气钻天”来形容中国的养济院,那么用“状如乞丐”来形容养济院内老人生活状态则恰如其分。
(二)“无异充裕之家”:西方养济院中的老人生活状态
相较之下,近代西方社会养济院中的老人生活则比较优越,可谓丰衣足食。魏源较早关注到西方养济院:“又设养济院,以济贫民。”*(清)魏源:《海国图志》(下),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1217页。不过魏源对西方养济院并没有进行具体介绍,这当与其没有跨出国门有一定关系。此后国人开始走向世界,对西方国家有了更加深刻而全面地了解。清末刘锡鸿作为首任驻外副使到欧洲游历,虽然他是一个保守人士,但在英国短短9个月的游历,使他对英国产生了深刻印象。其中,他对英国的慈善事业描述非常详尽:“伦敦人最喜行善。老幼、孤穷、废疾、异方难民,皆建大房院居之,优给其养。”*(清)刘锡鸿:《英轺私记》,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4页。除此之外,刘锡鸿还详细记载了伦敦及其周围地区养老院的情形:“野士凌墩距使寓十四里,有养老院焉。屋一千三百七十所,居男妇老者九百五十人,月抽其乡屋租以为经费,每四十磅纳五磅(一金钱曰一磅),少者减,多者增。日三饭以为常,晨饭一馒一茶一牛脂,间以饘粥,午饭加肉,晚饭有羹,皆丰洁。血气衰者,医士谓宜酒则酒之。一礼拜,酒三百斛不能给。男外服以黑大呢,内以白布。女服杂色衣裙,无异充裕之家。礼拜一易而浣濯,敝则改造。寝所宽舒,男女异处。衾褥随四时为厚薄,咸备自院中。夫妇偕,则共一室。周遭各有院落,可任游憩。妇女未衰老,或令缝纫而货之,所得值十畀以一。不愿居于内,则饭食乃集,人亦数百。间有少壮者,皆认责凿石苦工乃授食(防其安于惰逸,驱之以自图生计也)。仅投一宿,予一饭者(别为一所),亦令析旧绳二股,乃听去。院事以四绅士督之,此伦敦养老院之一也。伦敦周围百里,社二十六奥德门。每奥德门辖四里有奇(英人效中国官制,谓之为一县),辖内皆有养老、育婴、济贫等院,与喑盲跛躄者以工饩食之所。经费所出,或商人独捐,或抽租,或醵金,因地随宜为之。然其宫室之崇广,衣食之充足,则大致无稍殊。各城乡市镇亦然。”*(清)刘锡鸿:《英轺私记》,第171-172页。
郑观应在《盛世危言》对英国养老院情形的描述与此大体相同,他说西方各国慈善机构之多“不胜枚举,或设自国家,或出诸善士,常有达官富绅独捐赀数十万以创一善事。而其思虑之周密,规制之严明,有远非今日各省善堂所及者。”“英之养老院,伦敦都城凡一千三百七十所,居男妇之老而无告者,月抽其乡租为经费,日给三饭;晨给一馒首,一茶、一牛脂、一粥,午加肉,晚加羹。血气衰者,医士谓宜酒则酒之。男外服黑呢,内服白布,女服杂色衣裙,无异充裕之家。每礼拜一易,敝则改造,寝所宽舒。”*(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27页。郑观应对英国养济院中老人的生活从衣、食等方面进行描述,他用“无异充裕之家”去形容,可知西方养济院中老人的生活相比较而言是比较优越的。
清末著名的外交使官张德彝一生广泛游历西方各国,因此他能够广泛接触到西方社会和文化,并且他对西方社会的观察非常细致,记述比较详尽具体,其中对西方国家的养济院也有所介绍。张德彝于光绪三年(1877年)正月初八日描述道:“至礼拜堂、施医院、客寓戏院及养济院等处,百尺层楼,崇闳整洁,数街如一式焉。”*(清)张德彝:《四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光绪十三年(1887年)十月十五日从外观上描述了意大利养济院:“历代宫室礼拜堂甚多,工极精巧,文武学院、养济院、施医院,亦皆宏敞华丽,不亚于他国都会者。”*(清)张德彝:《五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5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59页。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七月三十日又记载了法国养济院的建筑规模:“法之养济、废人院高三百四十四尺。”*(清)张德彝:《六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8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231页。
通过以上考察可知,在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方面,西方养济院中老人的生活属“无异充裕之家”,近代中西养济院中的老人生活状态差异显著。中国养济院老人每日所食仅为“每日两粥”;衣服是每年或许发放一次。西方养济院中的老人每日三餐,主食、牛奶、牛肉、茶、粥,一应俱全,服饰则“男外服黑呢,内服白布,女服杂色衣裙”。从居住条件进行比较,在规模、设施等方面,中国养济院都是无法与西方相提并论的。从外在特点看,“穷气钻天”是中国养济院的形象特点,环境卫生相当恶劣;西方则是“百尺层楼,崇闳整洁”,两相比较,无疑形成鲜明对比。“状如乞丐”与“无异充裕之家”分别真实地概括出近代中西养济院老人生活状况各自的特征。
二、中西差距之原因
中西方的慈善思想和慈善事业均有悠久的历史,到了近代,由于中国逐步走向近代化道路,因而养济院等慈善事业也逐渐出现近代化色彩。西方这一时期的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由于受到一些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受到阻塞。但是两相比较,西方仍然优于东方,中国的“状如乞丐”与西方的“无异充裕之家”形成鲜明对比,这其中蕴含着诸多因素,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慈善理念不同
中国是以儒家为主要代表的文化,儒家讲仁爱;西方是以基督教为主的基督教文化,主张博爱,二者都蕴含着恒常性的理想和普遍的道德原则,给慈善事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思想基础。二者在慈善的起源上,并无优劣之分。但是中国在“爱有等差”的“仁爱”原则下,讲求首先爱自己人,然后施及他人,因此对于个人来说,施行慈善事业的出发点是施舍,行善与否受到其内在道德力的驱使,是个人的道德操行,并无强制性规定。只要不为非作歹,是否行善全凭个人的道德操行;行善者还能得到政府的表彰,地方志中的义行就记载了地方上大量行使善行的人物。而政府实施“仁政”更具有功利性,其目的是要达到治国安邦的作用,“文王之仁政,首哀茕独,平治之大道,兼重恤孤。夫鳏寡孤独皆贫穷无告之民,王政所宜深悯者也”*(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二十六,恤孤贫,《四库未收辑刊》第3辑第1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11页。,直白地将实施仁政当作“王政”的点缀。人们将养济院称为悲田院,也反映出“施舍”的理念,如翟灏《通俗编》说:“《释典》:以供父母田为恩田,供佛为敬田,施贫穷为悲田,后世谓养济院曰悲田院,取此。”*(清)翟灏:《通俗编》(卷二),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9页。可知中国养济院的慈善理念是“施舍”,而非人文关怀。总的来说,以儒家代表的文化内核在于“仁”,讲求由仁而趋善,因此中国传统的慈善思想是以“仁爱”为中心展开构筑的慈善思想体系,对中国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消极的影响。
西方慈善文化源于基督教,与儒家“爱有等差”的仁爱相比,基督教的普世思想主张博爱,其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博爱是对人类与生俱来的同情心和血缘亲情这类自然情感的否定。二是博爱排除了对道德回报的期待。基督教会以教会入款的三分之一用于慈善事业。此外,每逢重大节日,基督教徒还必须特别募捐以救济穷人。中西方相比较,西方的基督教将慈善作为一种他律要求,教徒有一种外在强迫性,行善与否会有截然不同的来世。因而,基于宗教基础上的慈善要比基于道德上的慈善要昂扬得多*王耀辉:《中西慈善文化现象的渊源比较》,《乡音》,2007年第5期,第7页。。在中西不同的慈善理念下,中西慈善事业走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
中国将养济院等慈善事业作为一种经营,而非一种事业,因而在经营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的过程中,有司奉行不勤、绅商和胥吏侵渔成为显著特色。虽然政府时常下令有司实心经营,勿使老弱流离失所,但却收不到良好的效果,“有司奉行有勤惰耳。……今河南省官廨多成煨烬,官且漏宿,其修复贫院,吾不知其何时也”*(清)汪价:《中州杂俎》(卷二),据民国十年安阳三怡堂校印本影印,《中国风土志丛刊》(第18册),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2页。。而且官设养济院不如民办普济堂效果良好,“历代帝王亦设普济堂、养济院、同仁局以慰穷民,以捄天患民病,皆斯意也,然官设之不若民设之”*(清)李兆洛:《养一斋集》,卷九,《四部备要》集部,据光绪戊寅重刊本校刊,上海: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17页。。然而养济院与普济堂的区别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再如绅商和胥吏侵渔,政府禁而不止:“朝廷不知民间疾苦,以为有养老院、恤嫠局、育婴堂,可以野无饿殍。当道以其事委诸绅士,视若无足重轻;绅士又从而染指其间,占为利薮。”*(清)杨然青:《杨然青茂才〈论泰西善堂〉》,《郑观应集》(上册),第533页。郑观应对经营不善和绅商侵渔的现象有所触及:“为政之要首在得人,独奈何畏难苟安,自私自利者,腼然人上,充塞两间,(十四卷本增:竟)疾视斯民之流离死亡,而漠然无所动也!”*(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9页,第525页,第528页。“近虽设有栖流所、施医局、养老院、育婴堂诸善举,然大抵经理不善,款项不充,致各省穷民仍多无所归者。”⑧(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9页,第525页,第528页。“今中国各省或未及举行,或办理不善,堂堂大国,穷民塞途,黑索赭衣,为海外远人所窃笑,抑独何哉?或曰:如款项无所出,何而不然也?夫中国各镇埠每岁迎神赛会敛赀辙万千,举国若狂,动辄肇事,何如省无益之费以教养贫民”⑨(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9页,第525页,第528页。。可知用人不善,成为阻碍中国养济院发展的一个顽疾。胥吏阶层没有正式功名,到处依靠钻营维生,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其敲诈勒索、贪婪卑劣之行径不亚于贪污之官吏。由于政府并非真正的重视养济院和普济堂的发展,特别是官办养济院委托给胥吏办理。因此胥吏在养济院等慈善事业中扮演者非常重要却是反面的角色,虚报冒领、肆意克扣钱粮是他们一贯的伎俩。
西方则把慈善作为一种人生事业,养济院的经营者,一般由乐善好施者为之,而且能够实心经营。如法国经营养济院等从事慈善事业者“皆平日笃行好善之教士充之”;美国的养济院等从事慈善事业“经费或筹诸国帑,或捐诸民间,莫不经纬详明,实心经理”;泰西各国“好善者多而立法綦密,所以养之者无不尽,所以恤之者无不周”*(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8页,第526页,第528页,第526页。。甚至有人以毕生精力投身于慈善事业,如英国库茨被誉为“维多利亚时代首要的慈善家”,她继承祖父留下的银行,毕生致力于慈善,仅在19世纪80年代,她就捐助三四百万英镑给各类慈善机构。英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正是依靠热衷于慈善事业者的关系和支持,尤其是19世纪中叶以后,英国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产阶级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更是起了重要作用*丁建定:《1870-1914年英国的慈善事业》,《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4期。。由此可见西方人对慈善事业的热衷,他们大多诚心经营,因而经营良好。正是因为中西慈善理念的不同,导致二者在经营方面存在巨大差距,这也是近代中西慈善事业最终走向异途的起源。
(二)养老传统不同
西方社会信仰上帝,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根植于他们内心,父子之间彼此比较独立,依赖性较少,因而西方人很少给子孙留遗产:“西人不重后嗣,积产数千百万金,临终尽舍以建义塾及养老济贫等院,措置既已,即自谓没世无憾。”*(清)刘锡鸿:《英轺私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7页。所以西方父母也较少依赖儿孙赡养,这也是西方社会养老制度发达的重要原因。如1880年伦敦地区各养济院收留了大量人口,共计男女老幼85190名,其中46710名由四城局作而来,38480名由街市而来,较1879年多4249*(清)张德彝:《四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4册),第87页,第764页,第625-626页。,收养人口数量极其庞大。其经费部分来源于国家,部分来自于民间,“凡英国义学、养济院、施医院,各善地历年各项经费率为绅富凑集,请国家倡首署名,随时协助焉”⑤(清)张德彝:《四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4册),第87页,第764页,第625-626页。,“其在伦敦,则善地善事,指不胜屈,事无巨细,经营伊始,由一二人之善举既成,则遂年费用咸归募捐”*(清)张德彝:《八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10册),第241页。,“泰西各国以兼爱为教,故皆有恤穷院、工作场、养病院、训盲哑院、育婴堂。善堂之多不胜枚举,或设自国家,或出诸善士”⑦(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8页,第526页,第528页,第526页。、美国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的经费“或筹诸国帑,或捐诸民间”⑧(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8页,第526页,第528页,第526页。。但是总的来说,主要经费来源是捐款、投资收入、动产继承等,官方投入相比较而言则较少。捐款成为西方慈善事业款项的重要来源,“常有达官富绅独捐资数十万,以创一善事。……其思虑之周密,规制之严明,有远非今日各省善堂所及者”⑨(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郑观应集》(上册),第528页,第526页,第528页,第526页。;法国养济院四分之三的费用由善士捐助,其他四分之一则由工部局拨给。这与西方人信仰上帝、主张博爱的精神不无关系。如在1908-1911年间,英国慈善事业中捐款占慈善事业款项的45%左右;投资收入约占12%-13%;动产继承约占11%-14%;其他则约占28%-31%⑩丁建定:《1870-1914年英国的慈善事业》,《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4期。。
除此之外,西方还有类似于现在的义演、义卖等筹款活动。张德彝于光绪六年(1880年)十一月初一日记载:“现因养济院用款不足,经诸善信,订于是夜在呐艾喀河街巡捕桥西路北阔呐呐甫会馆设跳舞会兼抽签会。……馆颇宽敞,正面一戏台,乐工三十四名,台上设玩货二桌,左右又二小方桌,各立一男一女收钞卖签,亦一卢布买四签。签多空无号目,故买十数签,鲜有得一彩者。货物鲜有贵重者。此前一厅,出售茶酒、小食。台后有一大堂,四围列椅二三百,中作跳舞场,来男女二百余人,入者每人四卢布。”*(清)张德彝:《四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4册),第87页,第764页,第625-626页。从张德彝的描述来看,这种募捐的活动类似于现代的义演和义卖,所得款项充入养济院。除捐款之外,还有捐物,皇室成员甚至亲自组织或参与慈善事业募捐活动。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张德彝在伦敦详细记述了英国皇室组织的捐物活动:“闻上月底伦敦针黹会馆,太子妃领首设会,任人施舍暖衣,计需三万五六千件,分送施医院、栖流所、养济院及各监牢。凡入会者至少须施两件,在英之钦定律馆陈设两日,备人观览。王施入者甚伙,有羊皮袄、狗皮手套及毡帽、绒袜等,太子妃施小孩蓝棉袄、女工棉衬袄及绒花女帽等,太子施小孩绒袜、手套及羊绒脑包多件,每件绣‘太子埃达倭阿拉柏同赠’十个字,太子之女玛丽亦施自做之妇女应用各物多件,王后特助二千镑分送各区云。”*(清)张德彝:《八述奇》,《稿本航海述奇》(第10册),第676-677页。
而中国人的家庭伦理制度十分发达,关于伦理道德说教的五伦中有三伦即强调家庭关系的和谐,父子、夫妇、弟悌,表明统治者对家庭稳定的重视。因此,中国人重视后代,重视家庭之间的伦理关系。统治者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在法律上给予父母、祖父母相当大的权力,并规定子孙必须赡养父母、祖父母,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对不履行规定者要进行法律惩罚;民间的道德说教同样要求儿孙赡养老人,雷击不孝故事的流传则表现出民间惩逆扬善的心理。这样,政府就把赡养老人的责任归咎于家庭,在家庭内部解决老人问题,历代统治者都对孝子顺孙、节妇、孝女等进行旌表的目的即在于此。近代虽然受到西方思想的冲击,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家庭结构发生激荡,但是家庭作为私人领域的主要存在,依然担负着养老的主要职责。政府对养济院、普济堂等社会保障机构的财政投入十分有限,给老人等提供的服务时间及名额也相应非常有限,如北京“普济堂”每年接受的资助有1000两银子,但它为老人及其他贫民、无家可归者提供服务的时间仅仅有短短几个月(从每年十月到次年二月)。晚清时期的天津,能够居住在官方养济院的老弱病残人数限制在44人*任吉东:《近代天津的穷家门:行乞与生存策略论述》,刘海岩主编《城市史研究》第23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279页。,容纳人数非常有限。宣统二年(1910年)通州养济院共收养贫民77人,从名单上看,其中老而残疾的男性(包括瞎、瘸、傻、疯、哑)12名,其余的有47名是有姓无名的寡妇,占60%以上*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编:《北京史苑》第4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第86页。。民国昆明东安老院,“现有人数为73家,每家一老妇”,虽然规定收容年60岁以上、且无儿孙的老妇,事实上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纰漏,其中有不到60岁的,亦有子孙的老妇居住其中,因而“有些是不应进来而占位置的,这当然与管理及经费”有关*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社会保障卷),第18页。。虽然中国养济院也依靠募捐等近代式筹款活动,但是募捐活动中却出现种种怪象:“中国养济院、育婴堂、粥场、义学、医院并施舍棺木、棉衣、姜汤、丸药诸善举,既非勒捐,亦不强募。而募及洋人者,实鲜华人。既不肯往募,往募亦无门,苟得门而入,恐洋人亦未必慷慨施药,华人洋人有种无形之契合,颠倒是非、幸灾乐祸,小人之臭味同也。凡此善举,匪惟不思成全,且毁谤以阻遏之。”*(清)张德彝:《八述奇》,《稿本航海述奇汇编》(第9册),第637页。而且中国富人把财产留给后代子孙,愿意捐款者甚少,即使捐款,也与西方动辄捐资“数万至百数十万”,甚至上千万镑相比大为逊色。
(三)社会保障制度不同
西方的近代社会保障制度到近代已经非常完善,丁建定、杨凤娟对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据其研究,英国在1536年颁布《亨利济贫法》,规定地方官员有义务分发教会收集的自愿捐献物资来救济、残疾人、病人和老年人等。1601年英国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晚辈也有责任赡养他们贫穷的长辈。政府有责任保障穷人的最低生活水平,还规定不依法缴纳济贫税者将遭受牢狱之灾*丁建定,杨凤娟:《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第7页。。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1795年,英国开始实施“斯宾汉姆制度”,与《伊丽莎白济贫法》相反,它主要实行济贫院外救济。19世纪中叶,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趋于完成,马尔萨斯、边沁等他们认为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依据的救济,会带来英国人口无节制的增长,从而导致贫困问题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强烈建议进行改革,主张院内救济。在此基础上,英国于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新济贫法主要提倡院内救济,但是对进入济贫院者受到许多限制,还被剥夺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此后各地逐步建立起济贫院,各种济贫院成为19世纪英国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特色⑦丁建定,杨凤娟:《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第7页。。在新济贫法制度时代,英国还存在许多非政府性救济组织和救济行为,其中慈善组织所提供的救济占有重要地位,19世纪60年代,仅伦敦就有640个慈善机构,包括124所慈善学校和老年院、80所慈善医院、72个世俗慈善基金会,56个教会慈善基金会、16家聋哑盲者慈善院、14家慈善孤儿院等。这些慈善机构拥有巨额资金,1860年伦敦各慈善机构的财产收入为83万英镑,个人捐款160万英镑,当年支出近143万英镑。到1869年英国还建立全国性慈善组织机构——“慈善组织协会”,协调各慈善机构之间的关系,促进它们之间的相互合作*丁建定,杨凤娟:《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2003年版,第8、9页。。可以说,到了近代,英国政府和民间为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实施平台,这对于保障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近代中国从政治、经济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方,作为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养济院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亦落后于西方。清政府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尅减者,以监守自盗论(凡系监守者,不分首从,并赃论)。”*《大清律例》,卷八,收养孤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31页。而且每年都重申:“各处养济院,所有鳏寡独孤残疾无告之人,有司留心以时养赡,勿致失所。”*《清实录》:嘉庆朝,卷四二,嘉庆四年四月,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14页。这种套话有清一代从未改变。但是在专制体制下,晚清的慈善事业却举步维艰。清政府办理慈善事业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施教化、稳定社会秩序,因而对老弱病残及流落无依之人进行收养。雍正十二年,雍正帝在对江南总督事务赵弘汇报省城南京育婴堂有名无实、普济堂尚未设置的谕旨中说:“好。应为者。然此亦不过道婆之政,非急务也。”这段话在后来公开的《雍正朱批谕旨》中改为:“然亦不过妇女慈仁之类,非急务也。”可见在雍正帝心中,普济堂等建设既不是正经的政治家应该从事的事业,也不是国家必须大力推进的重要课题*[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23页。。施政者一般会以慈善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而雍正如此露骨的表露,表现出他对属下热衷于普济堂等事业的出离愤怒。雍正帝后代也是如此。不但经营养济院者经营不善,而且克扣养济院口粮,“口粮亦裁充急饷”*(清)汪价:《中州杂俎》卷二,地理二,据民国十年安阳三怡堂校印本影印,《中国风土志丛刊》(第18册),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2页。。晚清时期杭州丁丙以其毕生精力经营慈善事业,但是清政府却唯恐其发育成长将反衬官府的无能,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度,因此便对其加以控制、摧残和打击。最终丁氏家族无能走出封建专制社会的深渊,无能逃脱封建国家权力的禁锢和挤压,成为“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万方:《慈善之痛:国家权力下的清代民间慈善事业——记“杭州善举联合体”》,《书屋》,2007年第1期,第19页。。由此可见清代政府在创办养济院过程中的虚情假意以及对待民办普济堂事业的态度。再如《北京西郊挂甲屯家计调查》表明,“就公共救济事业方面则不禁寒伧,计本年度(指民国32年,即1943年)共有2次(五月、年底),然受到者记入仅8户,详计32元。这虽然因调查时之未曾问及也未可知,但就其每户额数而言,每次仅2元至4元之数额,实亦不过慈善事业之点缀而已。”*华北综合调查研究所:《北京西郊挂甲屯家计调查——华北综合调查所所员养成所学员练习调查报告》,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乡村社会卷,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97页。由此观之,慈善事业在统治者看来,并非根本宗旨,而是其维护统治的一项点缀。中国近代社会保障制度陷入困境,使得中国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的发展步履维艰。
养济院等慈善事业的发展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通过近代中西养济院中老人生活状态的比较可以发现,即使近代中国包括养济院在内的慈善事业逐步走向近代化,然而前者与后者相比仍然黯然失色,所谓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性也大打折扣。从外在的“穷气钻天”和“百尺层楼,崇闳整洁”形成对照,老人生活则形成“状如乞丐”与“无异充裕之家”的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