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从政治到文化何以可能
2018-04-12郭俊义
郭俊义
(南京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西方许多学者开始研究公元前508年到公元前322年的雅典民主,其目的也许是为了拓展现代政治研究的思想空间①Stephen Salkever 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ncient Greek Political Though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Introduction”,p.3,p.2.。他们的研究模式大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探讨雅典民主政体下的法律及民众参与的问题;二是探讨雅典民主政体下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等②Vincent Farenga:Citizen and Self in Ancient Greece:Individuals Performing Justice and The Law,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p.1-2.。这些研究为已经濒临枯竭的现代政治研究注入了很多新鲜的血液,但他们的研究方式因片面强调制度的优先性而遭受质疑,因为雅典的政治不同于现代的政治,施特劳斯认为古代政治理论是目的论,而现代政治理论则为机械论③[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8页。。也就是说,雅典政治并非是静态的,即可以概念分析,而是动态的,是一种趋向目的的活动,里面参杂着人的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的成立与维持等④Dean Hammer,Homer and Political Thought,in Stephen Salkever 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ncient Greek Political Though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p.20.。鉴于此,学者Salkever认为只有把雅典文本置于其历史语境中才能完整地理解雅典人,才能更好地把古代的政治思维嫁接到现代政治思维中⑤Stephen Salkever 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ncient Greek Political Though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Introduction”,p.3,p.2.。本文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引领下探究雅典民主政体下的政治文化的缘由,以期更为透彻地理解雅典民主政治文化。但在进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雅典的民主政治文化状况,然后再来探讨它为何如此。
一、何种政治文化形态
雅典公元前四世纪的政治理念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有过明确的阐释。他认为雅典平民政体下的政治理念是自由。它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轮流地统治与被统治”;
二是“一个人能够随心如愿地生活,因为人们说这是自由的效用,就如不能随心如愿地生活是奴役的效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页。
这显现了雅典人的自由不同于现代人法律下的自由,其含义要比现代自由观更为宽泛。依据亚里士多德的描述,雅典民主政体所强调的第一种自由是政治参与的自由,主旨是反对专断的政府。因为城邦是全体民众的城邦,而非专断者的城邦,这就需要全体民众参与城邦管理。“轮换制”就是解决民众管理城邦的方式,其表面含义是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管理者,内在含义则是每个人皆为城邦中的一员,即使其不当政时亦是如此。第二种自由是个人自由,学者Maio认为这种个人自由是指个人具有私人领地,在其领地内他们“可以依其意愿自由的生活,甚至有不参与政治的自由。”*Dennis Peter Maio,Politeia and Adjudication in Fourth-Century B.C.Athens,in Richard O.Brooks ed.:Aristotle and Modern Law,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2003,p.9.但本文认为,雅典人还不享有近代意义上的纯粹个体的观念。贡斯当曾言:“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都是奴隶。”*[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因此,雅典时代的个体囿于多种外在因素之中,难有私人领地。学者Farenga亦认为,雅典人的自我不是单纯的,而是“政治的、社会的和道德”*Vincent Farenga:Citizen and Self in Ancient Greece:Individuals Performing Justice and The Law,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14.的混合物。其实,通过亚里士多德的叙述,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所谓的个人自由并非单纯的自我行为,而是附有条件的,即首先要参与政治,因为雅典人谈的是“自由的效用”,这种效用只有在参政时才能实现。用现代的语言来说,自由在雅典人那里并不是一种消极权利,而是一种积极权利。只有施展这种能力才能享有自由,反之只有被奴役。
这种积极参政的自由深得雅典人的尊崇,因为公元前四世纪的雅典没有任何迹象显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会相互憎恶*See Dennis Peter Maio,Politeia and Adjudication in Fourth-Century B.C.Athens,in Richard O.Brooks ed.:Aristotle and Modern Law,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2003,p.20.。由此我们便可以一窥雅典人的内心政治理念:向往参政,享受自由;厌恶专断权力,痛心受奴役。无怪乎基托说:“希腊人的灵魂深处觉得专断的政府对他是一种冒犯。”*[英]H.D.F.基托:《希腊人》,徐卫翔,黄韬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本文接下来就是把这种政治文化置于其历史境域中,探讨这种政治文化理念生成中的各种要素。总体来看,这些要素主要有:催生这种政治理念的文化基因,这可以从希腊神话中获得端倪;锻造并保障这种政治文化的制度,即是对希腊城邦制度的认识;生活理念的变更使得人们从内心里推崇这种政治文化。
二、希腊神话:公民参与意识与城邦理念的显现
希腊神话是希腊文化的源头,“希腊所有的一切都是从荷马开始的,在《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中,希腊人不仅远远地超越了原始崇拜和野蛮性,甚至超越了他们周围充满恐惧的世界中那种可怕的、使人蒙受耻辱的各种仪式。”*[英]汉密尔顿:《希腊精神》,葛海滨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260页。这种“超越”使得雅典人在精神上涤除了神之于人的统治力。那失去了神灵护佑的人就不得不要独自面对外部世界,他们要独自承担生活中的一切,要独自构筑属于他们自身的制度。在韦尔南看来,这已经“具有一种公民或政治的崇拜外表”*[法]让—皮埃尔·韦尔南:《神话与政治之间》,余中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0页。。因此透过希腊神话,我们能一窥雅典人在公元前八世纪*希腊神话描述的是公元13世纪的一次战争,但神话里的制度及生活方式很多是荷马所处时代的制度和生活方式。对此的论断可参见萨拉·B.博伊洛斯 斯坦利·M.伯斯坦 沃尔特·唐兰 珍妮弗·托尔伯特·罗伯特:《古希腊政治、社会和文化史》第二版,周平,傅洁莹,龚萍译,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67-80页。左右的政治理念。
首先我们看到神话中的政府已为人所左右,而非神所主宰。对此,维柯曾言:“我们已看到各种政体的生长是从神的时代开始的,其时凡是政府都是神道的,也就是神圣的。后来它们发展成为最初的人道的即英雄式的政府,其所以成为‘人道的’,是表示与‘神道的’有区别。”*[意]维柯:《新科学(下)》,朱光潜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第15页,第15页。“神道的政府”是君王秉持神灵来维持其权力,君王是牧羊人,他掌管臣民的一切。如古巴比伦国王汉莫拉比宣称他是由神灵安努(Anu)和恩利勒(Enlil)任命的国王,他享有绝对的权力,臣民的一切事无巨细都归他管理*See Edward M.Harris:Law and Society in Ancient Athe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p.6-7.。而“人道政府”的君王则由于没有神灵的护佑就不得不求助于臣民的帮助,因此他的权力会受到种种牵制。
希腊神话中享有最高权威的人是王,史称巴昔琉斯(Basileus),其权威不是来自于神灵,而是来自于王自身及其家族的德性*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他虽然在行政、司法及外交上享有极大的权力,但他行使权力时却受到很多牵制,首先他要遵循部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习俗,其次要接受议事会(Boule)的建议,议事会由一些有威望的氏族长老组成。国王不仅要听从他们的意见,甚至有时也听从与他自身意见相悖的建议*See George Willis Botsford:The Development of The Athenian Constitution,The Macmillan Company,1893,p.115,p.117.。不仅如此,国王在重大问题上还要听取民众大会的意见,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有过记载,他说:“阿伽门农在公民大会上受到攻讦时尚能捺住性子,而军队一开出城邦,他就可以决定生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页。可见,史诗中已透露出了希腊人在社会管理中对于专断权力的戒心,有了一定的权利制衡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国王要维护自身权威就要在自身的德性上下功夫,他们不仅要有优秀的个人德性如强壮的身体、技能、英勇、智慧及善辩等⑦See George Willis Botsford:The Development of The Athenian Constitution,The Macmillan Company,1893,p.115,p.117.,还要有满足社区成员需求的政治智慧,因为“他们还需要旁人为他们服役,凭厉害计较的常识,他们就被迫要满足向他们造反的平民大众”。⑧[意]维柯:《新科学(下)》,朱光潜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第15页,第15页。
由此来看,公元前八世纪的雅典,民众已划破了权威阶层即贵族阶层的权力帷幕,有了一定程度的参政机会。他们依靠民众大会与贵族抗争,迫使贵族们让步,获得了一定的权利。甚至有学者认为此时已经有了土地法,“世界上最早的土地法就是由君主派遣使节送交平民们的。按照这次土地法,强权们照例是尽可能地作出最小的让步,这就是英雄们可能凭自愿分配给平民们对所耕土地的凭占领时效的所有权。”⑨[意]维柯:《新科学(下)》,朱光潜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第15页,第15页。“让步”是社会用理性解决问题的肇始,也说明了在一定程度上“强权们”接纳了这种民众参与的方式,社会有了文明的曙光。
不仅如此,我们也在史诗中看到了在司法领域亦有民众的参与。《伊里亚特》中有一段描述雅典审判的场景,凸显了民众的司法参与:
市场上人群拥聚,观望着
两位男子的争吵,为了一个被杀的亲人,
一笔偿命的报酬。一方当众声称血酬已付,半点不少,一方则坚持根本不曾收受;
两人于是求助于审事的仲裁,听凭他的剥夺。
人们意见分歧,有的为这方说话,有的为那方辩解;
使者们挡开人群,让地方的长老聚首
商议,坐在溜光的石凳上,围成一个神圣的圆圈
手握嗓音清亮的使者们交给的节杖。
两人急步上前,依次陈述事情的原由,
身前放着两塔兰同黄金,准备
赏付给审断最公正的判者。*[古希腊]荷马:《荷马史诗》(上),陈中梅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420-421页。
这场景凸显了纠纷解决时民众的参与程度。在此场景中出现的可称之为官员仅是“使者”,可能是“传令官”,他的职能仅为主持会场秩序及审判仪式;享有权威的人是“地方长老”,即那些因年龄和阅历而被视为享有智者之名的人。他们不是一人,因为只有“最公正的判者”才有资格拿到酬劳,其余的则没有。他们所面对的是纠纷当事人和参与审判的群众。审判的基本程序是,原被告双方依次陈述案情,之后由长老们依次陈述自己认为最为正确的判决,最后使者会根据听众的欢呼声和嘘声来确定哪个是最为公正的审判者并把酬劳给他。由此来看,长老们只是做出自己认为最为正确的判决意见,真正产生效力的却是民众判断力*See Douglas M.MacDowell:The Law in Classical Athens,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8,p.21.。这种民众裁判也许是雅典后期民众陪审员审判的前身。不仅如此,这里也暗含着雅典人对正义的朴素意识。“正义”一词就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dike”一词*See J.Walter Jones:The Law and Legal Theory of the Greeks:an Introduc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6,p.24.,其基本的含义为“诉求、审判、法院”*Michael Gagarin,“Dike in Archaic Greek Thought”,Classical Philology,Vol.69,No.3,Jul.,1974,p.187.。民众对判决的影响说明了在雅典人思维里正义要与民众的参与相连。
总之,史诗反映了公元前八世纪的雅典民众已经可以在公民大会上发声,也可在司法问题上进言。虽然有人会说这种现象只是个别的,而不是普遍的,因为相关的制度还没有确立起来,但本文认为,这种浑然天成的东西更能彰显雅典人的内在政治理念,即贵族不能完全把持权力。这也促使贵族们对权力的维护不能依靠暴力而要凭借其品行、言辞。对民众来说,虽然身份卑微,但也有参政的机会,这是彰显正义之事。这种内在政治理念,如果在合适的土壤下就会把这种个别现象上升为普遍现象,在希腊提供这种土壤的就是城邦。
三、城邦:公民参与权的扩大与城邦制度对公民权的保障
古希腊时期的“城邦”一词为“polis”,我们现在翻译为“city-state”。从词源学的角度看,“city”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tas”,其含义为“‘有组织的共同体’、‘一个有组织的共同体成员’、‘公民’、‘国家’‘公民的权利’”*See M.B.Sakellariou:The Polis-State Definition and Origin,Athens:Athens Press,1989,p.19.等。粗略一看,“城邦”一词歧义繁杂,但细细探究,其中亦有恒定之因素,即作为共同体的城邦与公民息息相关。用布克哈特的话说就是,“他(城邦公民)所享有的自身存在的安全仅仅是由于公民身份,而且只有在他时刻感到自己的城邦存在的情况下才拥有这种安全感。”*雅各布·布克哈特:《希腊人和希腊文明》,王大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6页,第106页。
希腊真正建立城邦的时代是公元前七世纪,依据亚里士多德的记载,此时大约有158个城邦之多*S.C.Todd:The Shape of Athenian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38.。城邦是理解希腊政治文化的关键,因为“希腊人的整体精神和他们的文化与城邦紧密相连。”⑧雅各布·布克哈特:《希腊人和希腊文明》,王大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6页,第106页。在这众多的城邦中,雅典城邦在公元前五世纪时发展成了希腊社会的典范,不仅如此,此时的政治制度也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政治养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雅典城邦比其余城邦更能呵护公民的内在政治理念,并在制度上逐步完善了公民的参与权,从而极大的发挥了公民的创造能力。那雅典城邦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这就需要了解雅典城邦的制度发展史。
公元前七世纪,雅典没有与希腊其余城邦一样建立僭主政体,而是转向了贵族政体。此时,贵族们占有城邦内的大部分土地,平民中的一部分虽然相比希腊其余城邦享有更多的权利,如历史学家Baldwin曾言:“相比希腊的其余城邦,雅典民众在政府中的权力更为宽泛。……农夫和技工都有一定的公民权利,由之而使他们为所从事的职业感到荣耀。”*Edward Baldwin:History of Greece,London:Printed for M.J.Godwin and CO,1822,p.50.但大多数的下层民众却不得不深受债务之苦,他们沦为享有土地的贵族们的奴隶,甚至被卖到国外。他们要极力改变这种现状。至梭伦改革之前,平民与贵族的争斗已十分激烈,因此梭伦主宰政事之后首先就废除了平民的债务,给予公民人身的保护。梭伦之所以废除债务,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经济问题,而主要是为了公民权观念和法律制度的发展*See Susan Lape,Solon and the Institution of the “Democratic” Family Form,The Classical Journal,Vol.98,No.2,Dec.,2002-Jan.,2003,p.117.。因为梭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让正义径直进入每一个人的世界里。”*[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颜一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第17页,第18页。于是,他废除了原先依据血统来划分等级的做法,而依据财产来划分公民的等级,不同等级的公民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力,他甚至给予最低等的公民参与政治的机会。不仅如此,他还允许最底层的公民担任陪审员,让他们执掌法律*参见萨拉·B.博伊洛斯 斯坦利·M.伯斯坦 沃尔特·唐兰 珍妮弗·托尔伯特·罗伯特:《古希腊政治、社会和文化史》第二版,周平,傅洁莹,龚萍译,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91页。。这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最具平民精神的*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颜一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十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页。。
梭伦的正义之思虽然并没有给予民众很多的权力,但他延续了史诗中人民的“正义”观,这为以后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梭伦之后,雅典的政体并没有走向平民政体,而是为僭主政体所取代,即佩西斯特拉托所把持的政体。但这种政体虽不是平民政体,却是与平民紧密相连的,因为它是依靠平民的支持建立的,亚里士多德说:“僭主制或暴君制则产生于平民或群众凌驾于显贵之上,这种体制保证平民群众不受后者侵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佩西斯特拉托比较开明,对平民极为宽容和仁慈,“他提早借钱给穷人们以帮助其从事农活。”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颜一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第17页,第18页。并且为了避免农民们因到城市法院解决纠纷而耽误了干农活的时间,他还设置了居住区法官,而且“时常亲自去乡村巡视并消解各种纠纷”⑧[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颜一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第17页,第18页。。对贵族他却很严厉,他把其中一些过于自傲的人驱逐出去。留下的贵族,他告诫他们要遵守法律。梭伦立法给予民众一定的福利,但他并没有遏制民众的不满*[古希腊]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梭伦传》,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4页。,而佩西斯特拉托给予了民众更多的实惠,并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他还打压贵族们的权力,迫使他们遵守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享有公民权的人在政治上和法律的平等*See George Willis Botsford:The Development of The Athenian Constitution,The Macmillan Company,1893,p.191.。
佩西斯特拉托死后,由他的两个儿子执政。但在其一个儿子被刺杀后,僭主政权就变得严厉了,最后被平民派领袖克里斯提尼所取代。克里斯提尼确立了具有平民特征的政体,他抛弃了梭伦把公民分等级的做法,把“公民权”与“平等权”等同起来。对此学者Ostward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克里斯提尼的原创:“他(克里斯提尼)是把公民权与平等权结合起来的第一人,之前任何社会都不曾有此等壮举。他把它们作为雅典民主制度的原则和手段。”*Martin Ostwald:Nomos and the Beginnings of the Athenian Democrac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p.173.
克里斯提尼赋予城邦的基层单位德馍以政治职能,让它们保管公民权的登记注册。雅典城邦的公民无论贫富、血统如何,只要年满18岁都可以在德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了就享有公民权。不仅如此,他还扩大了公民的范围,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克里斯提尼在驱逐了僭主们之后,把大量的外邦人、奴隶和侨居者编入了各个部族。”*[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出自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第76页。
克里斯提尼不仅在政治上推崇民主,甚至在司法上也推行民主。他设置的民众陪审团制度就是让人民来充当法官。陪审员的选举方式极为民主,任何年满30周岁的享有完整公民权的雅典公民都可以参选*See S.C.Todd:The Shape of Athenian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p.83.。在他正式成为陪审员之前,他是预备陪审员。预备陪审员的人数很多,有6000之众,他们都是德馍向城邦提供的,选举方式是当时人们所认为的极为公平的抽签的形式。虽然这种形式使得雅典陪审员更多为非专业的人士,但这确保了每一个雅典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机会。同时这一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雅典人所极为痛恨的贿赂现象的发生。齐默恩说,“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他们(陪审员)表现不错;人们对其他事务牢骚满腹,但就具体案件而言,没有发现有关贿赂和不公正的怨言。”*[英]阿尔弗雷德·E.齐默恩:《希腊共和国:公允前5世纪雅典的政治和经济》,龚萍、傅洁莹、阚怀未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131-132页,第150页,第130页。
人民“正义”的理念在克里斯提尼时代真正掌握在民众手中。在随后长达140年的时间里雅典政治均为平民所把持,只有两次针对雅典民主的革命,但都极为短命,一次是公元前411年,一次是公元前404年,但这些政变还快就被平复了,这也反映了平民保障自身权利的决心。
由此来看,雅典的立法者顺应了史诗时代人们的政治参与的理念,他们设立的制度为这种理念提供了施展的平台,由此可以如此言之,“给她(雅典)带来剧痛、使她获得新生的力量不是知识、宗教或艺术,而是政治,那么引领她新生活的理想也关乎政治。”④[英]阿尔弗雷德·E.齐默恩:《希腊共和国:公允前5世纪雅典的政治和经济》,龚萍、傅洁莹、阚怀未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131-132页,第150页,第130页。
四、生活之理念:贵族荣誉与民众正义
通过上文,我们看到雅典立法者为雅典民众参与城邦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如果没有雅典民众积极的参与,恐怕这种制度也仅仅是摆设而已。正如学者齐默恩所言:“并不是因为公民大会,无论每周或每月召开一次,雅典才变成民主城邦;同样,也不是因为成人普选权或是全民公决,英国才成为民主国家。若无大量公民严肃持续地参与政府的实际事务,那么民主只是空谈。”⑤[英]阿尔弗雷德·E.齐默恩:《希腊共和国:公允前5世纪雅典的政治和经济》,龚萍、傅洁莹、阚怀未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131-132页,第150页,第130页。我们亦从亚里士多德对雅典民主政体的叙述中看到了雅典民众参与城邦事务的积极态度。这昭示了我们所强调的政治自由,并不仅仅是政治层面,它还是雅典人的生活方式。这是雅典人引以为豪的,因为在军事上他们也许不如周边国家,如斯巴达;甚至在艺术上他们与埃及等国也有差距。但他们所推崇的理性的生活方式,是整个希腊世界的典范。
雅典人所尊享的公共生活方式经历了从推崇贵族荣誉到推崇城邦公共生活的转变。我们知道神话时代虽有城邦制的痕迹,但由于城邦还没有确立起来,此时人们的生活方式主要是以个人英雄为典范。这种个人英雄主要关注的是成功,这需要他具备取得成功所擅长的东西,如擅长战斗,擅长提出建议等。这在“Arête”一词中得以体现出来。我们通常翻译为德性,但其真实含义“更接近‘优秀’而不是‘美德’,它是根据他人授予一个人的荣誉的多少而进行的公开测试,荣誉本身又通过份额,即归于他的战利品的多少作为外在的表现。”*[英]默里:《早期希腊》,晏绍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6页。因此,有学者认为,雅典人此时所推崇的是羞耻文化,而非罪恶文化。这种文化形态的标准是个体行为的优劣来自于别人的评判*参见[英]默里:《早期希腊》,晏绍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6页。。于是,英雄式人物的成功标准便成为人们评判一个人优劣的标尺。作为一个雅典公民,在这种德性理念的指引下,就要抑制自利行为而彰显对他人的爱。汉密尔顿曾言:“在那个世界中,人们不会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牺牲任何个人,但是每一个人都愿意怀着爱的精神与代表着爱的神一起为了其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美]汉密尔顿:《希腊精神》,葛海滨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257页,第301页。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Arête”逐渐为“Dike”所取代。人们生活的理念发生了变化。我们知道,神话中的“Arête”是对人之优秀行为的认可,而这种优秀行为在当时社会中主要显现在贵族身上,也就是说,在荷马时代,雅典人主要推崇的是一种贵族式的英雄情结。当然,由上文我们也得知,荷马时代的雅典也有暗流涌动,即民众对自身行为的认可。史诗时代的人们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和司法活动,积极使自己的行为趋向“Dike”。这种暗流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变为主流。
这种生活理念的重大变化从公元前7世纪中期就开始了。其一个原因是城邦制的确立,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就是人是城邦的动物,即人属于城邦。此时,人们的政治生活的中心在“Agora”。“Agora”一词,我们译为“广场”,其实是民众集会的场所,是城邦公共生活的所在地。在广场上,民众之间的身份高低已不重要,他们皆可自由的交谈,皆可对一些政治事件和外交事件发表意见,以期影响决策者的决断。逐渐的,这种合作式的德性理念取代了荣誉(timē)理念。另一个原因是战争中重装步兵的出现,此时的战争不需要一个人的英雄主义,而是需要战士之间的相互合作才能取胜。内莫总结道:
这一革命导致了使中等阶层的公民拥有堪与贵族匹敌的军事上的重要性。当时公民要求政治平等,要求获得与士兵后来在精神上和道德上获得的相等的权利。所谓的骑士,我们也在荷马的史诗中看见过对他们的描述,“个人的功绩,上苍会让它在单打独斗中实现”。他狂热地投入战斗,受到了menos即由神激发的热情的驱使。“但重装步兵不会再去经历单打独斗;如果有这种格斗的话,他也应该拒绝逞一人之勇的诱惑。他应在战斗中和别人肘碰肘、肩并肩。”军人不再看重他自己的thumos即激情,而是看中sophrosyne,即对自己的控制,使自己臣服于共同的法律。*[法]内莫:《民主与城邦的衰落》,张竝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战争中所推崇的节制思维也逐渐渗透到政治生活中。城邦此时已成为了人们的生活重心。人们在参与政治生活时,不仅是追逐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城邦的共同利益,这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自己的个人欲望。正如汉密尔顿所言,“希腊的理智在看待一件事物的时候从来不只是从它本身来看,也不只为它本身来看,他们总是把这件事物看成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希腊精神在每一件独立的事物中都看到了美和它的意义。”③[美]汉密尔顿:《希腊精神》,葛海滨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257页,第301页。
希腊人喜欢参与公共生活,我们看到苏格拉底经常与青年人在体育场以及公共场所交流,看到很多雅典人在参选官职时面对众人发表演讲,也看到修辞术在雅典的盛行,以至于有了专门教授修辞术的智者。其实,希腊语中的“rhētōr”一词与现代英语中的“politician”最为接近。雅典的政治家并不仅仅指我们现代意义上的身居官职的人,雅典人把在街上看见的某个公开发表演讲的公民都当成政治家,“谈及‘政治家’时,人们所指的只不过是那些最喜欢在公民大会上提出议案,为支持提案而发表演讲的人。”*波默罗伊,伯斯坦,唐兰,罗伯茨:《古希腊:政治、社会和文化史》,傅洁莹、龚萍、周平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年版,第387页。因此,基托说,“在雅典人的生活中,弥漫着一种对公共利益、共同语言的关注,这在希腊是罕见的,在现代希腊,现代欧洲,同样是罕见的。”*[英]基托:《希腊人》,徐卫翔、黄韬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第119页。
但这种对公共利益的关注与雅典人对个体的关注是联系在一起的,雅典人把这看做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通过商讨进行自我管理、自律、个人的责任感,参与城邦所有方面的生活,这对雅典人来说,“就像呼吸对于生活一样不可缺少”⑥[英]基托:《希腊人》,徐卫翔、黄韬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第119页。。对此,贡斯当在谈到雅典人的自由时说:“每一个人的意志都有真正的影响:行使这种意志是一种真实的、不断重复的乐趣。惟其如此,古代人随时都会作出许多牺牲,以维护他们的政治权利以及分享管理国家的权力。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的投票具有价值而自豪,他们从这种个人重要性的感觉中得到了巨大的补偿。”*[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因此,“带有个体必须完全服从于普遍性的特征的希腊人的国家观念,同时也发展出一种鼓励个性的强烈倾向。这些强有力的个体的力量在理论上完全是在对于普遍性的兴趣中衍生出来的,成为其最富生命力的表达方式;自由和服从和谐地融为一体。”*[瑞士]布克哈特:《希腊人和希腊文明》,王大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2页。
这样一种状况形成了雅典人独特的生活理念。公共生活不是可以任意取舍的,这是一个公民的必须的与重要的特质。在雅典个人目的与城邦目的是和谐为一的,不存在两者对峙的局面。在雅典,最好的个人即为最好的公民,这两个观念不仅是互相符合,并且它们也是没有区别的。这其实是雅典人所认为的一种基本自由形式,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自由,就是一种自由的形式。而摆脱了这种自由形式,在雅典人的眼里就不是一种正常的人的生活形式。由此来看,民众参与政治的理念已深深植根于雅典人的骨髓中,民众与正义天然地结合在一起。
五、结 语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看到了雅典政治文化的基本演绎路径。神话思维中所隐含的民众对城邦的政治社会生活的形态,在城邦制度的协助下,逐渐跃升为社会的主流,最终改变了人们生活中对英雄的崇拜理念,转向了视民众积极参与城邦事物为公民生活的独特的生活理念。在此过程中,追求自由的雅典人始终保持着开放的态度,一步一步丧失权力的贵族们,也没有固守自己的界限,而是把文化扩展开来,“城邦的感召力,就在于人民主动参与一种源于贵族制的社会的文化”*[美]埃里克·沃格林:《城邦的世界:秩序与历史》(卷二),陈周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制度形式,在不同的制度下也演绎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形态。雅典人以其特有的形式把制度下的人与制度本身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致演化成人的基本生活形态,从而铸造了人类历史上特有的雅典精神。在此,以黑格尔对雅典精神的总结为结尾:“希腊人的精神就活动在希腊人的生活里,并且意识到这种生活,知道这种生活是精神自身的实现。”*[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