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背景下中职导游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2018-04-10黎艳
黎艳
一、《旅游法》实施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旅游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一产业已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其中导游服务是发展旅游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了使全国的旅游市场规范,把旅游业转变为人们满意的服务业,2013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在其所有条款中,明确提及“导游”的条款多达14项,可以看出导游在社会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导游人员是主要的从业人员,他们将会对新的旅游法的推进产生较大的影响。
通过几年来的实施,《旅游法》对旅游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规定。中职导游专业培养的人才是否可以和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才的基本需求保持一致,达到企业对用工的需要,如何更好地为培养导游人才而努力是很多中职教师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针对当前新的形势,笔者提出中职教育需要进行改进,并对人才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准确的定位,提升中职导游人才培养质量。
二、《旅游法》实施背景下中职导游人才培养的新目标
通过对我国关于中职导游的培养模式和取得的效果而言,要切实实现导游工作能力的提升,就需要对培养模式进行创新。在企业中建立全面的培养理念,并把所有的工作落实到对导游人员的培养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导游的作用,实现其综合能力的提升。《旅游法》的全面实施,既是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也是在采取措施对导游的权益进行保护,因此对导游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旅游法》的全面推行减少了导游人员的违规行为,它指引旅游价格要求回归到合理的空间。《旅游法》从某种程度上防止了导游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导游的主要工作重心应是进行导游讲解、导游服务,让导游回归到正常的职业角色。
中职教育需要为社会培养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中职学生在毕业之后的基本出路就是参加工作,因此在所有的教学目标中,学校始终需要坚持以就业为基本导向的工作理念,强调培养能适应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工作意识,以及改进工作作风,以适应并满足当前旅游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三、《旅游法》施行背景下中职导游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
(一)基于职业情景的教学方法创新
《旅游法》施行的环境下,市场更加关注对旅游价值和服务的认同感。中职学校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出有创新能力、职业道德良好的技能型人才,这些需要通過对所学的课程创新和改革而实现。
要想培养出优秀的导游人员,只是纸上谈兵是无法达标的,在教学过程中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场景。如在教学课堂上,教师可以把所有的学生划分为两组,一组充当导游从业人员,另一组则可以是游客,对旅游行业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情景模拟的进程中,教师要求对突发事件进行讲解,纠正学生在突发事件中的错误行为,指导学生在就业中保持规范。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模拟之后,就能对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进行处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增强,同时对所有专业知识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具有实际操作的能力。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的综合能力,还能为导游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有
利条件。
为了给所有的学生创造一个能进行真实模拟的外部环境,学校与网络公司联合进行三维实景导游软件的开发。三维实景导游软件以360度视角对全国很多有名的景点进行呈现,让师生足不出户就能对这些景点游览。通过景区现实场景的真实再现,学生能快速地了解各类型景区,掌握所需要的知识以及了解导游的基本技能。
(二)提高导游人才培养的质量
《旅游法》实施背景下的中职导游人才培养也需要和时代的发展保持同步,并且要坚持以企业为中心,推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有效合作。
为了能让导游的培养质量得到全面的提升,中职学校需要在课程实践和实习课等课程和景点之间建立合作往来,通过建立合作基地和订立合作协议等,有效地促进学习和实践的统一,如教学过程中和一些合作企业共同进行课程的开发、真实聘请企业员工共同的担任相关的教学任务、开设很多相关的课程,或者是进行大量的讲座,以达到课程的基本需求,并服务于社会。
四、结语
《旅游法》的实施,带来了导游行业的重要变革,面对焕然一新的导游市场,对于中职导游人才培养而言,只有不断创新教学改革思路,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实现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导游领域和旅游行业实现持续发展,这对中职旅游教育的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