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现象治理对策探讨
2018-04-09骆国城
骆国城
[摘 要]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本数额完全脱离其实际经营中拥有的自有资本数额,这种“空壳公司”普遍不具有承担注册资本数额对应债务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容易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关键词]“空壳公司”;社会危害;治理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1.073
1 治理“空壳公司”现象的必要性
虚假注册资本金、虚假注册地址、虚假提供验资报告以及注册后抽逃资本金的结果产生了“三虚一逃”的“空壳公司”,从而也形成了无资金、无场地、无员工的“皮包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多少应当体现其经营实力、偿还债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高低。但事实上虚假注册公司的违法现象一直严重存在,如浙江省临海市人王民,在青岛虚假注册了38家“皮包公司”并化名赵某,以公司名义到税务机关购买了181本发票倒卖,累计可填开金额达45亿元;再如深圳鑫誉担保公司造假注册了747家企业。“空壳公司”的偿债能力低,甚至有些“空壳公司”经营者专营诈骗业务,得手后人去楼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2 营业证照上初始注册资本数额合理确定方法探讨
2.1 验资评估的资产数额未必都是股东能长期投入公司经营的自有资本额
验资评估中确认的存款、不动产等资产权属可能是股东自有的,也可能是股东借款取得的,即便是属于股东自有的资金,也不一定能够长期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验资确认的资产数额认定注册资金数额,这混淆了资产与注册资本这两个基本概念之间的区别,而且企业资金在运用中不断发生变化,验资期间股东存放在银行账户的资金额并不一定是企业可长期使用的经营资金。我们认为按股东提供的验资报告作为确定营业证照上注册资本额依据,这是不合适的。
2.2 依靠租用场地注册公司的营业证上填列初始注册资本数额不宜过高
公司巨额的虚假注册资本容易使不明真相客户上当受骗,客户通常认为有高额注册资本的公司是有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因此常常在交易中放松了警惕。我们认为,如果注册公司的股东没有属于自己权属的经营场地,要依靠租用场地经营业务的,那么这些股东的初始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通常都是很有限的,这些公司搬迁也比较容易,公司调换经营场地的流动性比较大,对于这类股东注册的公司,其营业证上填列的初始注册资本不应仅仅凭验资报告等表面资料确定,而应确定合理的限額级距,并依据验资报告中评估额据实确定。注册经营后工商审核中,可依据公司上年经营情况确认其宜变更调整的注册资本数额。如果股东具有大的经营实力和经营能力,这些股东仍然可以按其实际能力对公司投资,公司按照其实际能力经营业务,从而在以后的工商审核中可体现出其经营能力规模,由此可调整其后续注册资本的变更数额。这就可以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初始注册资本巨额虚假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可避免产生营业证上初始注册资本数额显著脱离公司真实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现象。
2.3 拥有注册经营场地不动产产权的股东,其注册公司的初始资本数额可直接按注册地不动产的评估价以及其他投入资本数额确定
注册公司的股东如果拥有注册经营场地办公用房的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则基本能够表明这些股东具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而且也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承担债务的抵偿能力,这类公司经营者出现人去楼空这类逃债现象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对这些股东创办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可直接按其拥有产权地的经营资产评估价以及实际投资公司的资本数额确认。在以后的审核过程中,可依据其上年实际缴纳的税费和社保费用数额,合理估算其经营规模并变更调整其注册资本数额。对于同一个注册经营地址同时用于注册多个公司的情况,为了防范重复累加填列注册资本的风险,除了权属者自行注册的一家公司外,利用该场地注册的其他公司都应视同租用场地确定其注册资本额。
2.4 大学生自主创办科教及服务性公司可按零初始注册资本核发营业证照
虚假注册公司现象能够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主要原因是营业证上的虚假注册资本严重脱离了其实际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与其实际偿债能力及经营能力基本相符,客户交易中的损失通常都能够获得补偿;如果营业证上填列的注册资本数额只有几十万元,就能使这些公司客户谨慎地交易业务,多数客户就不会上当受害,这类公司的骗局就难以实现。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减轻其垫付注册资本的负担,又能够防范虚假注册资本的风险,大学生创办科教及社会服务性的公司可按照零资本金注册公司。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创办公司初期的实际经营经验不足,经营业务波动性大,而且实际垫付初始注册资本数额往往也有较大困难,核发零初始注册资本的营业证,能使公司用户理性交易,这对激励大学生创业以及防范用户风险都具有显著效应。
3 营业证照上后续注册资本变更数额确定方法探讨
3.1 企业缴纳综合税费和社保费是衡量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真实有效标准
企业营业证上的初始注册资本不影响股东投入企业的实际经营资金数额,如果股东实际经营需要且具有能力,投入企业经营的资金可以远大于营业证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在后续经营的工商审核中,可依据其实际经营规模变更注册资本数额。虽然企业的年生产能力、拥有的资产总额、经营场地面积、职工人员数量、年销售收入等指标都反映着企业的经营规模,但我们认为企业年实际缴纳的综合税费和社保费更能可靠体现企业的实际经营规模状况,以此作为确定企业注册资本变更调整数的主要依据,这还可激励企业纳税。
3.2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级距的合理划分方法探讨
笔者认为,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数额和社保费用数额是企业实际经营绩效的真实体现。因此,在工商审核中需要变更调整注册资本数额的公司,应当提供近一年内实际缴纳税费额以及社保费数额佐证材料,工商管理部门据此判断其实际经营规模并确定其可变更调整的注册资本数额。
由现行税费规范要求可推算确定,初始注册公司缴纳各种税费综合数额占其销售收入的比例,以及所缴纳社保费用合计数额占其职工应付工资数额比例。从而可按公司近一年实际缴纳的税费估算其年销售数额和人员工资数额,并以实际缴纳的税费、社保费并参照所估算确定的销售额和职工人数为依据,确定公司规模大小以及可调整其营业证上的注册资本金数额。
一般来说,缴纳税费和社保费越多的企业,其经营规模会更大、综合能力会更强,经营管理者的素质更高,从而应当留给这些公司自己选择注册资本调整数额的余地更大,所以划分其注册资本限额的级距就需扩大,以便给经营实力确实强的企业留下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更大选择余地。表中确定注册资本调整限额所在级距的主要依据是年税费和年社保费用数额,如果这两个条件不同时位于同一级距的情况下,可以从高选择其适用的注册资本限额的级距。
谋求营业证照上注册资本数额合理体现公司实际经营能力及其偿债能力,这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虚假注册公司形成的社会危害,这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有效保护市场经营中各参与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值得包括政府相应管理部门在内的各有关主体共同重视。
参考文献:
[1]深圳打击虚假注册公司行为[EB/OL].(2010-07-06).http://www.tianshanghang.com/ZhuCe-13-GongSi/2010762156.shtml.
[2]杨璐.代办公司虚假注册应引起重视[EB/OL].(2010-01-07).http://www.1news.cc/2010lianghui/content/2010-01/07/content_658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