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泰州进德坊育婴堂浅析

2018-04-09钱楠

文教资料 2018年1期
关键词:育婴善堂婴孩

钱楠

摘 要: 育婴堂作为收养遗弃婴孩的慈善机构,在清代发展迅速,并对地方救济做出了重要贡献。有清一代,泰州的善堂多种多样,尤以进德坊育婴堂最具影响力。作为民间慈善机构,进德坊育婴堂因缺乏经费,难以管理,但在民间善人的帮助下,不时捐赠房屋田亩,努力维持经营,并适时新建育婴堂,使得善堂得以存在,对泰州地区的育婴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对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泰州 进德坊 育婴堂 地方救济

近年来,社会史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社会慈善事业与地方救济的研究成果颇多。有学者结合区域社会史研究撰文指出,清代乡村的社会救济主体大致分为政府救济、宗族救济和民间慈善救济三大类[1]。其中,清代民间慈善救济以救济鳏寡孤独贫病患者为中心,诸如养济院、普济堂、育婴堂、清节堂等善会善堂,育婴事业最受到地方重视,它们发展迅速又弊端显出,但总体上对地方救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直以来,学者们都以研究慈善事业十分发达的江南地区为重点,对江北地区鲜有问津。就以泰州地区来说,虽没有苏州扬州那般经济繁华,且少为史书记载,但地方上也有养济院、育婴堂、同仁堂、清节堂等地方慈善机构,在此,以泰州育婴堂为重点,分析进德坊育婴堂,介绍泰州的地方救济。

一、泰州育婴堂概况

泰州地区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沿岸,拥有2100多年的历史,自古就是苏北地区的“水陆要津、咽喉之地”[2],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就这样一个吉祥宝地,社会慈善事业虽然不及苏南地区那样办得有声有色,但也有地區特定的慈善管理机制。

清代泰州的善堂多种多样,据《泰州志》卷七、《续纂泰州志》卷五记载的公署、义局的章节中,义局附部分记载了养济院、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同仁堂等善堂。另外,在附记中也介绍了泰州的粥厂、保婴局、施材局,等等。考察泰州地区曾经存在的义局,就单一职责的善堂来说,以育婴堂最著名,也最具有影响力。

育婴堂,或称“留婴堂”。此类善堂,以留养遗弃婴孩为专职,尤以收养女婴为主[3]。学者王卫平、黄鸿山在合著的《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以明清时期为重点的考察》一书中指出:“早在顺治二年(1645),江南地区的太仓即已出现了全国最早的育婴堂,惜乎影响甚微。”[4]而且记载颇少,以至于夫马进、梁其姿先生在研究过程中曾认为清代最早的育婴机构是顺治十二年的扬州育婴堂,“扬州育婴堂为第一个有规模的清代善堂”[5]、“扬州的育婴事业,是民间人经营者之中最早开始的”[6]。顺治年间,育婴堂的设置是极少的,真正使得育婴堂广为普及和建立是在康熙元年(1662)北京广渠门内育婴堂创立以后,由于受到皇帝的重视,规模性的育婴机构才出现最早、普及较快。

康熙六十一年(1722),泰州东南进德坊育婴堂创建,道光年间,由于经费拮据,几成中辍,难以维持。之后不断有善人扶持新建育婴堂。咸丰十一年(1861),邑中尤璞、任鸿宝、高桂森3人担任进德坊的财政管理,延贡生夏嘉榖管理坊内事务,重订堂规,清查堂产,因此坊内全活婴孩甚多。但“无奈灾祲屡告,所入仍不敷出”[7]572。同治七年(1868),尤璞、任鸿宝、高桂森三家根据育婴堂困窘的形势,向政府提出退出该坊,并且分还欠款至2000余千之多。到光绪七年(1881),乡绅等人依照政府的规章制度,整顿各项税务款项,并在税契项目中收取一定的银两,作为育婴堂的善举捐款。每份契为1两,捐钱10文就发执照,钱财归于堂内开支。因此税契成为育婴堂的一项稳定收入,正是因为有税契的捐买,泰州育婴堂才能长久存在。不难看出,民间慈善机构的生存与经费息息相关,育婴堂同样如此。

二、进德坊育婴堂的管理运作

进德坊育婴堂创建后,如何有效管理和持久运作,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根据地方志的相关记载,以下从房屋田亩、经费典息和规章制度三个方面分析育婴堂的实际运作情况。

(一)房屋田亩

据《续撰泰州志》卷五义局附中记载,与早起房屋19间、收租市房18间相比,育婴堂房屋已共有22间,有大门1间、门房2间、账房1间、客座1间、厨房2间、草房2间、大殿3间、大厅3间及乳妇号房7间。本堂的市房列举如下:管王坊4间、清化坊8.5间、太和坊地基1叚、太和坊鼓楼南厕坑1圆、太林坊10间、东城庄3间、管王坊8间、文利坊19间、夺魁后身11间,等等。这些房屋或为善人捐赠,或为原先安置,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有不少。

此外,地方志中还详细列举了本堂的田产情况,早期田亩统计共742亩[8]48-49,经过几年发展,到宣统年间大大小小共计42家的田亩,计存熟荒田1093余亩[7]573。这些田亩大多为善人捐赠,如同治八年(1869)吴兴贵捐送李志庄田16亩;光绪元年(1875)洪茂春捐送马家庄刘家圩田3亩;光绪二年(1876)南山寺捐送城南北徐庄27余亩;光绪三十二年(1906)梅明秀施送海安梅家套田47亩;宣统二年(1910)康永成捐送海安野于岸田6亩;也有的是堂内董事治理经营,如光绪三十年(1904)董事王敬渊等置办东南隅赵家岱田8亩;光绪三十三年(1907)董事庐道古置野营庄秧田30亩等。也不乏其他田亩,光绪四年(1878)隍庙东首园田3余亩因牵涉案件收入育婴堂作为公产。由此可见,因育婴堂的实际情况,育婴堂的房屋田产数量还是比较可观的,从建立之初陆陆续续有善人捐赠房屋田亩,供其施行善举。

(二)经费典息

清代育婴堂爆发式普及,早先的育婴堂都是由乡绅或者商人等城中有权贵有势力的人自发建立的。如果说,创建育婴堂是行政力量使然,倒不如说是由于各地区在清朝时期经济发展驱使的。泰州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良好,民间人士也是有一定的财力能够支撑育婴堂的发展。

在创立的过程中,据《泰州志》记载,知州、董事及职员们经常资助育婴堂,道光二年(1822),知州赵钺每月捐银5两用来整修号房;道光三年(1823)知州克实泰每月捐米3石;道光四年(1824)泰壩监制侯铸每月捐银10两;道光七年(1827)知州王有庆捐银500两留作生息添补经费等[8]48。

从育婴堂的典息状况来看,“旧存回赎田亩银四百四十八两五钱合成九五色九九五平银四百六十二两四钱九分九厘,存典生息每月一分”[7]573。王卫平在《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一书中提到育婴堂主要是靠地方士绅与地方有力者对社会事业的热心才创立的,其经费主要来自于民间的捐助[9]。诚如,乾隆五十一年(1786)“知州袁捐钱一百千文”,光绪三年(1877)“知州桂捐九七六钱一百五十千文”,光绪六年(1880)“知州刘倡捐九七六钱一千千文”,光绪二十四年(1898)“董事王学渊王贻牟余款九七六钱五百千文”,共成足钱“一千千零七十六千文九七六钱六百五十千文,存典生息每月1分”[7]573。旧有的袁知州提出的日捐,因为私钱过多停止征收。

(三)条规录要

在观察各地区育婴堂规则时,日本学者夫马进以杭州育婴堂的规则作为分析育婴堂规则的代表。在此,简述泰州的育婴堂规则。

泰州育婴堂,按旧历,由4个人掌管育婴堂事务,春夏2人,秋冬2人,轮流管理。光绪四年(1878),知府刘汝贤修改了条规,每年轮换管理育婴堂事务,共同商议育婴堂的财务以及相关重要事项,“以期和衷共济”[7]574。育婴堂中设2名司事,用来管理账房,检查平时开支,并规定司事一职也不能滥用私人,如不合规矩,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另规定堂内不准赌博、吸食洋烟,凡有人到堂抱婴,堂中司事均不得需索钱文,违者查究。堂中收支情况每个月会开列清单,年终报销州署存案备查,并刻徵信录以便次年交代董事接办。

育婴堂,顾名思义,以育婴为主旨,清代育婴堂恤养婴孩之法有下面两种[10]:一为留堂抚养。若留堂抚养,就需要雇募住堂乳妇与媪妇。如泰州育婴堂,“乳妇一名领婴二名,亲生子女不准带堂,恐存偏见”[7]574,等等。二为善堂出資由生母自养。泰州并无记载此类情况。再者,还有的育婴堂实行过寄养之法,即将婴孩寄养在乳妇家中。泰州育婴堂也采用过这种办法,在经费难筹的情况下,“乳妇悉归,外堂每妇领婴一名,载明案卷……外堂领婴以一年半为限,按月给乳妇工食钱一千文限外,折半婴孩有愿领者听人领养,无则依乳妇过活”[7]574。育婴堂对婴孩的抚养并不马虎,有严格的制度保障。育婴堂内堂设3名乳妇,其中1名为接婴之用,所用外堂乳妇除了每月初一和十五要抱婴孩送至育婴堂交给董事查验外,司事也会分期往查,“每月二次察婴孩之肥瘠,验哺乳之勤惰以定赏罚”[7]574-575。婴孩周岁后,为了防止生病,会安排种牛痘,医药等也由司事小心照料,如果说婴孩不慎患病,又耽误就医不幸病故的话,司事就会监督同堂差役将死去的婴孩送到义塚小心安葬,考虑到育婴堂的经费实际情况,只能以800文为限。

育婴堂对婴孩的教育也很重视,男孩女孩的教养方式也不相同。根据育婴堂条规录要记载,对女孩子,“女婴十岁学习女工”,不仅教习而且负责婚配,并给予一定的嫁妆,“及笄时听董代为择配,给奁资约十千文”;对男孩子进行学校教育,“男孩六岁入义学,十岁出堂”,董事会因材施教,“量才授业”,安排教以技能培训,“送店学习生理,给行李等件以十千文为限”[7]575。

由上可知,在相对完善的《育婴堂条规录要》规则下,进德坊育婴堂管理严格,加上民间善人的帮助和努力,育婴效果较好。但不可避免的是,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婴孩接收问题、经费问题,等等。

三、进德坊育婴堂的发展与改造

泰州育婴堂原来是在北门,雍正初年移建到城东的文利坊,多年过去了,房屋倾倒颓垣败壁,“空存保赤之名”[7]574。年久失修,又没有经费支持,一时之间难以找到可以挡风避雨的地方。不少年轻的妇人背着难以养活的孩子来到育婴堂。无奈,育婴堂早已破败,只能让她们再把孩子带回家抚养。而在这中间,出现了难辨真假婴孩的状况,由于不能在育婴堂抚养自己的孩子,因此,乡里就有了互换孩子抚养的想法,这样,大家的孩子都得到了育婴堂的帮助,孩子们就都有希望寄养存活。育婴堂的破败,使得这种以牛易马的方法很难查出来,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管理问题,新建育婴堂迫在眉睫。

“闻之殀夭杀胎物犹有禁存孤养幼事”、“万物人为最灵……谁无煦煦之仁,见之心痛,势同入井之忧宜生恻隐”[7]573,这些碑文指明了新建育婴堂的初衷,怀有仁爱之心,怜悯婴孩。有一杨氏善人很担心岌岌可危的育婴堂房屋和嗷嗷待哺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之下,“适有捐职州同知尤彬禀请独解已资于进德坊买房一所,重建新堂,离旧堂五十余步,因鉴其诚,亟允所请卜日鸠工尅期藏事生人有术能,量力以出金择地而迁等为工于种玉”[7]574,从此列屋而居,乳妇计口而活,婴儿得以抚养,杨氏提供煮粥及棉絮衣布的费用,另外还改建义塾,帮助孩子读书求学,很多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得到了地方人民的赞赏和敬佩。又见得,尤彬在嘉庆四年(1799)八月捐款买了进德坊圃姓住房16.5间,用来改建育婴堂,林林总总大概共捐钱四百一十千九百十五文,这些都详细记载在新建进德坊碑记上,铭记善人为新建育婴堂做出的贡献。

从碑记可以看出育婴堂发展的辛酸历程,庆幸的是,在民间善人的资金救助下,得以复兴,继续抚养当地婴孩,解决当地孩童危机,这对地方育婴等慈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综上,由于资料有限,有关泰州育婴堂的内容未能面面俱到,也难以深入浅出,只能借助已有的地方慈善知识和鲜有的史料档案对泰州进德坊育婴堂做一简单概述。泰州育婴堂和其他善堂一样拥有相对完备的规条管理,管理运作虽历经艰难,但在多人的努力坚守下,实实在在地存在了几十年,对泰州地区的育婴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卫平,黄鸿山.清代江南地区的乡村社会救济——以市镇为中心的考察[J].中国农史,2003(4):85-94.

[2]吉晨春.泰州故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1.

[3]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增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1.

[4]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以明清时期为重点的考察[M].群言出版社,2005:230-231.

[5]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时期的慈善组织[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73.

[6][日]夫马进,著.杨文信,译.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63.

[7]郑辅东.民国续纂泰州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572-574.

[8]王有庆.道光泰州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48-51.

[9]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81.

[10]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增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2.

猜你喜欢

育婴善堂婴孩
湖南首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出版
成长
潮汕善堂的民间信仰、慈善事业与信仰经济——以汕头市XY善堂三元运作模式为例
技术精湛口碑好 德善堂为百姓健康造福
好事儿!瑞典爸爸享仨月育婴假
潮汕民间善堂组织的历史嬗变
小事
巷 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