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火灾重演 安全警钟长鸣
2018-04-08
入冬以来,火灾事故频发。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一半左右都发生在冬季。
火灾的发生有其自身规律,冬季火灾多发,既有自然季节气候原因,也有文化民俗等因素。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发生的概率大增。冬季昼短夜长,不少单位和家庭为防寒保温常常封闭门窗,也造成了火灾发现难、疏散难、扑救难。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相对集中,庙会、灯会、祭祀等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多,城乡居民探亲访友、文化娱乐、旅游出行等活动也增多。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进入高峰期,火灾风险升级。
2017年,重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发生了浙江台州“2·5”和江西南昌“2·25”两起重大火灾事故。进入11月份以来,北京市大兴区11月18日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又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此外,广东佛山、山东东营、贵州贞丰等地的仓储、食品加工、商品批发场所先后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
日前,国务院安委办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整治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发达地区的乡镇、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
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等不放心区域场所,结合实际开展排查,科学评估研判安全风险,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账单管理,防止失控漏管。突出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改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以及公安部等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区域性的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发挥综治网格平台作用,推动街道乡镇、村庄社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织密火灾防控最小单元,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基层力量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住宅确定消防楼院长,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并具有一定组织巡查、宣传和灭火疏散演练的能力。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器材装备。针对出租屋、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建立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具备初期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