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能力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进展
2018-04-04何晓丹沈敏
何晓丹,沈敏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
能力验证作为国际公认的质量控制手段,自2005年起被我国司法鉴定管理者和实验室普遍采用;标准是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依据,量值溯源则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能力验证、标准化和量值溯源是目前行业内公认的鉴定能力评价和鉴定质量保证的技术手段。作为技术评价手段,其自身的科学性至关重要,但目前能力验证方案体系和评价系统不尽完善,标准协调配置差、标准设置不科学、标准化对象不合理,法医毒物分析领域的标准物质制备依然处于空白状态,存在无法溯源的严峻局面。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的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项课题“司法鉴定能力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围绕我国司法鉴定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需求,重点研究解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和量值溯源等方面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成果将形成以“6套鉴定标准体系、2个行业示范基地、1个标准物质研发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鉴定能力评价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示范应用和行业推广,保障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可靠,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为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本课题研究聚焦三大研究内容:
1 司法鉴定技术能力评价模式构建
基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作为行业能力验证提供者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在回顾分析全国鉴定机构13年来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ISO/IEC导则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司法鉴定专业鉴定对象(人和物)、鉴定方式、鉴定技术的特点,研究、确立能力验证的切入点和“定量类、定性类、解释性”类型,构建反映不同层次、不同能力的方案体系,提供年度能力验证计划。课题组2016年至2017年间实施了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件鉴定鉴定、痕迹鉴定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专业共52项能力验证计划,实现了对“三大类”12个鉴定专业的全覆盖。全国每年有2 000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项目总数达12 000余项次(图1),在行业的认证认可、准入管理、执业监管以及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引领和示范作用。
图1 2016—2017年度能力验证参加机构和项次
课题以能力验证方案体系和评价技术为载体,研制既符合国际规范、又适合我国司法鉴定各专业特点的能力验证方案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能力评价模式。能力验证计划涉及的方案(物品)的选择、设计、积累是研究的难点问题,课题按照能力验证方案(物品)既需符合鉴定实际或来源于鉴定实践,又要具有一定的确定性、代表性和相应的考点,能在一定置信水平上反映参加机构间的能力差异的原则要求,已建成具一定规模的能力验证方案(物品)库。评价技术是能力验证有效性的核心内容,也是国际司法鉴定领域和国际实验室认可领域需要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课题针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的独特特点:专业学科领域广泛、鉴定对象复杂多样、经验判断特征明显、评价内容包含结果和过程等,构建了以解释性和定性类型为主的、以权威专家“公议评价”为优的、以合理设置权重、全过程评价为特色的能力验证方案策划和结果评价模式。通过考评鉴定结论的判断依据,以及相关信息、特性与结果间的关联分析或因果关系分析解释等,客观反映参加机构的核心鉴定能力;通过专家“公议评价”模式,增强经验类鉴定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合理性和权威性;通过鉴定的全过程评价,达到能力验证在比对数据或结果的同时,规范了鉴定程序和鉴定行为的目的,以此指导和引领机构的发展。
规范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行为和能力验证的技术运作是技术能力评价有效性的基础,课题组通过研究,已起草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6项,填补了国际能力验证领域的空白,将为我国能力验证活动走向国际舞台奠定基础。
2 司法鉴定标准化体系建设
基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历年来在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和实施推广方面的工作基础以及“全国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运行管理的实践基础,课题组结合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求,围绕标准化工作的全要素、全过程及其内在联系开展研究工作。司法鉴定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服务诉讼和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满足司法鉴定实践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司法鉴定过程规范和结果可靠为目标,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和《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09)的相关规定,以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为原则,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完整,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规定相协调的司法鉴定标准体系框架(图2)。该体系框架由行业通用基础标准、行业通用管理标准和专业标准体系构成。行业通用基础标准是行业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主要是指涉及术语及定义、分类标准、标准体系等。行业通用管理标准是行业管理的共性标准,可作为制定专业管理标准的依据。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司法鉴定服务行为规范、仪器设备、鉴定方法、鉴定文书、鉴定档案和质量控制管理规范等。专业技术标准体系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状况,暂由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件鉴定、声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建设工程鉴定等专业标准体系构成,随着司法鉴定实践的需要,可逐步扩增。
在司法鉴定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课题组已完成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6个专业的标准体系框架,部分成果已获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预期将研究形成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发展纲要,建设、形成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课题成果是对司法鉴定行业内目前各级各类标准的一次全面梳理,有助于加强行业自身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实现最佳秩序。
3 司法鉴定标准物质研发及技术体系建设
基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毒物学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研发成果,以毒药物溶液标准物质和生物基体标准物质研发为主要内容,建立标准物质的制备、赋值、比对、不确定度评价等技术,建立司法鉴定标准物质研制技术体系。课题组目前已完成标准溶液实验室产品制备的工艺优化及预制备工作,包括完成标准溶液包装材料性能考察、不同基质溶剂的灌装工艺优化、封装技术及工艺优化、冻干方法及工艺优化等,建立氯硝西泮、阿普唑仑、地西泮、三唑仑、咪达唑仑、硝西泮等同步检验方法,完成实验室产品的制备并对其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等(图3)。课题成果预期将建立司法鉴定标准物质研发平台,填补生物基体标准物质的空白,为法医毒物学领域新技术研究、新标准验证、量值溯源和质量控制等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本课题成果预期将建立起多层次的司法鉴定技术能力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量值溯源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为司法鉴定行业的基础性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课题研究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监控鉴定机构的技术能力;确保鉴定结果的量值溯源和结论的可靠性,提升行业的技术能力和水平。课题成果形成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产品将提升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图3 标准物质研发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