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音乐:土家族土司音乐双重维度研究之一
2018-04-04熊晓辉
熊晓辉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从元代起,中央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实施土司政策,也就是实行土官管理土民的制度。土家族地区的土司由数个或数十个“蛮州”组合而成,按地域分布大致划分为湘西、鄂西、川东、黔东北四大自然区域,共设宣慰司八个,宣抚司四个,安抚司十二个,长官司四十三个。土司制度被确认以后,土司在中央王朝的认可与支持下,陆续建立起一整套统治机构,负责治理所辖地区。土司在经济方面有向中央王朝朝贡、纳税、赋役等义务,在军事上必须服从征调。土司政策实施以后,在土家族社会内部的文化活动、经济贸易和政治管理逐渐趋于一致。历史文献资料显示,土司统治时期,土家族人走出村寨、部落或部落联盟,进入更大的社会空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为广泛和频繁。这就必定导致语言接触而走向同一,文化接触而走向同一,民俗传统接触而走向同一,从而形成了土家族核心的价值体系和认同文化。[1](P11)土司政策的实施,无疑加强了土家族人的族群意识和地缘观念,使得土家族身份意识体现在稳定共同体形成和民俗传统共同性方面有所加强,它对土家族民俗传统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土司制度在土家族地区存续了八百多年,直到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彻底废止。土家族人长期居住在湘鄂渝黔边邻地带,由于特殊的人文地理,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这种风俗习惯不仅包括土家族人的衣食住行,而且还包括了土家族地区特定环境和历史中孕育而成的宗教、伦理、风情、文学及艺术,它们都是土家族表达其生存意义的各种文化生活符号,同时也是反映土家族生存状态与精神追求的表达形式。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土家族的民俗也在发生变化,如土家族土司彭师裕(彭士愁之子)于公元956年出任溪州刺史,把原来祭祀土家族远祖八部大王的传统歌舞(摆手歌舞)改为敬奉彭公爵主和土司王的歌曲,而且又改变了一些传统习俗。随着土司政策在土家族地区的实行,使得土家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古风旧俗。
民俗活动是土家族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家族民俗生活中,音乐活动是土家族人民俗生活的载体,在土司统治时期,音乐活动均依附于土家族人的社会生活、节日集会和宗教祭祀之中,音乐的生成及其表述特点的形成都离不开人们的日常生活,音乐与民俗息息相关。土家族的民俗活动对象所包括的各种音乐事象,既说明了土家族音乐与民俗活动之间有其相同的演绎程序和共同关注的文化因子,又说明了土家族音乐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之中,其客观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民俗现象。从土家族音乐的表现内容和表演场合来看,土家族音乐几乎成了民俗生活的一种形式。我们观察土家族民间风俗中的一些音乐事象,发现土家族音乐与其农耕文化、礼俗文化、宗族文化、禁忌文化、节日文化、饮食文化、两性文化等民俗事象有着紧密的联系,探讨土家族民俗与音乐,完全可以将两者融合在一起,从而使“民俗”与“音乐”互证,使“民俗”与“音乐”互通,以便达到对“民俗”与“音乐”的双重理解与认识。
一、农耕文化与土家族土司音乐
土家族主要分布于湘鄂渝黔边邻的武陵山区地带,据史料记载,在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就在这里设置了“黔中郡”,其先民“武陵蛮”就已经形成了“喜居山旷,不乐平地”[2](P56)的特殊习俗。唐五代以后,土家族势力逐渐强大,其首领分据其地,自置刺史。宋代农耕兴盛,据宋代陈旉的《陈旉农书》记载:“宋兴,承五代之弊,循汉唐之旧,追虞周之盛,列圣相继,维在务农桑,足衣食,此礼仪之所以起,孝悌之所以生,教化之所以成,人情之所以固也。”[3](P1)宋代以后,中央王朝对土家族首领采取招抚政策,委任土司官职。元明时期设永顺、保靖、桑植等宣慰司,直到清雍正年间,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政策。湘鄂渝黔边邻地区地势较高,山峦叠嶂,溪流纵横,生活在大山里的土家族人多以种水稻、杂粮为主。唐宋年间,土家族的生产虽有发展,但仍然处于不习牛耕的刀耕火种阶段。土司制度实施后,土司举军政合一、寓兵于农的旗帜,土兵平时务农,战时为兵,土司的统治客观上使得土家族活动地域更加稳定,民族特点得以保存。据资料记载:“明末清初,居于卫所地区的土民中,土地私有已经发展,地主经济开始出现,土司在邻近的地区购买土地,实行租佃,收取实物地租,开始向地主经济转化。”[4](P9)土家族人的生产生活以种植业为主,主要栽种稻谷、玉米、红薯、土豆等农作物,人们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生产民俗,如种植玉米,需要选种、薅草、播种、施肥、除虫、收割等各个环节,在每个环节中都有特定的民俗。这样,形成了土家族独具特色的农耕文化。
有趣的是,土家族音乐活动与农耕生产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据土家族地方志记载,土家族在烧畲事农时就会在劳动现场唱挖土歌,敲打锣鼓。据说这样可以驱赶野兽,也可以为劳动助兴。如今,每当人们在种植玉米时,都还打起锣鼓,唱起薅草锣鼓歌,同时还专门有人司鼓领歌,指挥生产劳作,显然已经演变成为一种民间歌乐形式。栽秧薅草锣鼓歌是土家族人在生产劳作时唱的歌,它又称“薅草歌”“挖土锣鼓歌”“挖土歌”等,在土家族地区非常盛行。一般由两人演唱,一人按节奏敲鼓,一人随着鼓点敲锣,锣鼓间歇,歌声即起,轮流对唱。有时,也有三人演唱或四人演唱。土司时期,栽秧薅草锣鼓一直是土家族人喜闻乐见的一种具有农耕特点的音乐活动,这是由于土家族人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与自然环境中,为了克服劳力的不足,薅草与挖土时,往往换工互助、成群结队,进行集体协作劳动。人们把歌唱和敲打锣鼓看成劳动作息信号,同时也可以用这种声音来惊吓野兽。据《来凤县志》记载:“四五月耘草,数家共趋一家,多至三四十人,一家耘毕,复趋一家,一人击鼓,以作气力,一人鸣钲,以节劳逸,随云随歌,自叶音节,谓之薅草鼓”。[5](P23)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栽秧薅草锣鼓出现了专门歌手,表演方式也愈加多样,娱乐性增强。若单从音乐的角度而言,土家族栽秧薅草锣鼓歌基本上采用五声调式,羽调式比较常见,有少量的徴、商调式,主要由主音及其调式骨干音相互连接组成。其节奏一开始比较自由,但由于演唱内容和形式的需要,特别是当许多衬词穿插其间时,便形成一些不规则的混合拍子。笔者认为,节奏自由这一点足以说明薅草锣鼓歌是一种开始正式劳动前,以高亢嘹亮的高腔式的薅草歌声激发薅草者的激情,使之精神振奋而忘我劳动的音乐形式。如这首流行于湘西龙山土家族地区的《那帕克咚咚喹》:
摆手活动是土家族特有的一种民俗活动,盛行于明清土司统治时期。在举行摆手活动的摆手堂,人们都要跳摆手舞,唱摆手歌。我们发现,土家族摆手歌舞的题材内容与其农事生产有关,歌词内容所表现的是土家族人于每一个月如何生产,从种植到收割都从歌词之中表现出来,并且通过春、夏、秋、冬四季反映出土家族人的起居住行。摆手歌记录了土家族人一年四季的农事生活,包括砍柴、挖土、烧火、种地、插秧、薅草、犁田、收割等,有时还唱织布、纺纱、打铁、铸铧口等,俨然是一幅土家族人农耕生活的画卷。从音乐结构上看,摆手歌主要以句头重复或句头非严格变化重复,并采用装饰音,对旋律进行装饰,使之更具土家族民俗特色。一般情况下,摆手歌一开始就以衬词作为主题引进,过后引入歌曲的唱词,结束时再以衬词、拖腔结束全曲。摆手歌均为五声调式构成,从乐句的结构而言,其属于一种典型的方整性乐句,但若从全曲结构来看,又是一个非方整性结构。
土家族摆手舞舒展大方、刚柔相济,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民族特色。研究者认为,“摆手舞取材以农业生产为主,真实地反映劳动生产、人民生活是舞蹈的现实基础。从摆手舞的动作特色和形式看,摆手舞起源于劳动。舞者多双手摆动,两腿上下闪动和弯曲是摆手舞中较显著的风格之一,通常在整个动作中都是弯曲的,也有动作在起步时也稍微向下弯曲一下,使整个动作显得柔和优美”。[6](P27)因为农业耕作依赖于土地,土家族人热爱土地、期盼丰收的心理,形成人与自然、人际之间和平相处的心态。摆手舞反映了土家族人长期艰辛的农耕劳作,农事活动在摆手舞中通过“单摆”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表现“挖土”,则双手在同边摆动时模仿挖土动作,表现“插秧”时则双手摆出插秧动作。摆手舞具有自身的表演形式和独到的民族特点,跳摆手舞时,膝盖的上下颤动与曲膝是跳摆手舞时显著的特色之一,往往在整个跳摆手舞的过程中,膝必做到弯曲,特别在每一个动作的最后一拍,膝弯曲得更深一些。有的动作在起步时稍微向下闪动,使整个动作显得既优美又柔和。摆手舞有“大摆手”与“小摆手”之分,但无论是大摆手还是小摆手,都有大量模仿农耕产生的舞蹈动作,比如砍柴、播种、插秧、打谷子、打高粱、挖土、纺棉花等模拟动作,都是通过摆手舞来表达土家族人辛勤劳作和穰穰满家的喜悦之情。研究者们认为,“摆手舞在土家族地区长盛不衰,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土家族人希望重温劳动的欢乐场面和情绪。借助摆手舞的艺术形式,土家族人展示出农桑绩织的生活画卷,显示出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希望五谷丰登的良好愿望”。[7](P51)
毛古斯是一种古老的土家族民俗舞蹈,在湘西永顺民间至今流传着这样的故事,“以前一土家族后生到很远的地方学会了种庄稼,为了在过年前赶回家,他日夜兼程,荆棘丛林撕烂了他的衣衫,只好用茅草裹身,终于在年三十回到山寨。土家族后生通过舞蹈向家乡人传授农耕技术,从此,人们学会了种包谷、水稻,为了纪念他,每逢‘调年’都要跳毛古斯”。[8](P95)毛古斯是表现土家族先民“毛人”生产生活的一种舞蹈,它是对先民农耕生活及狩猎活动姿态的模仿,同时告诫土家族子孙勿忘祖先的创业艰难与艰苦生活。毛古斯舞的表演动作极具特色,舞蹈时曲膝抖身,全身茅草唰唰作响,头上五条大辫子左右不停地摇摆,摇头抖肩,碎步进退,左右跳摆。从毛古斯舞的表演中可以看出,土家族先民是以农耕的原始生活方式为主,早期农耕文化的传播与音乐舞蹈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毛古斯表演主要的动作有打猎、纺绵纱、做阳春、收麦子、打谷子等,充分再现了土家族先民远古时期农耕生活的生动画面。明清土司统治时期,土家族人跳毛古斯舞多以锣鼓伴奏,用来烘托气氛。有时,人们在锣鼓伴奏的基础上加上“竹邦”,“竹邦”是土家族人打猎时必备的敲击竹器,野兽若听到“竹邦”的敲击声,都会魂飞胆丧,由此竹器打击乐的加入,给毛古斯舞增添了神秘之感,使舞蹈更具农耕文化特色。
二、礼俗文化与土家族土司音乐
土家族土司统治时期,土司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又是本地最大的封建领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们在自己的世袭领地里纷纷建立“独立王国”。土司制度建立以后,奠定了土司在区域社会活动中更加牢固的地位,同时也使土家族地区社会发展进程中原有的原始性、民俗性、祭祀性等因素,不仅没有被清除,反而得以保留。这样,大量的土家族传统文化被保留下来,一些传统的民族特征仍然顽强地保持在礼俗文化之中。土家族聚居在山区,属于典型的山地民族,长期以来交通不便等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使土家族人在封闭的文化空间中产生了独特的人生礼俗文化。如生小孩,必须“打十朝”;年轻人结婚时兴“哭嫁”;老人去世要做“道场”等。从文化特征角度来观察,这些礼俗既有社会特征,又有宗教信仰因素,它把土家族传统价值观、生死观和吉凶祸福观念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土家族独特的生命意识,长期支配着人们的礼俗生活及宗教信仰。
在土司统治时期,土家族山寨几乎都是同姓同宗的氏族村寨,寨子多以姓氏命名,住房多为挂柱结构的木房,但是土司王庙却是雕梁画柱、砌砖盖瓦,房屋傍山或邻溪而建。《永顺府志》曾记载:“原曰土官衙署,倚柱雕梁,砖瓦鳞次。百姓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舍巴头目,许竖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违者即治僭越之罪”。[9](P34)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尤其是树起房屋主梁时,土家族有着一整套礼仪,在动工之时,掌墨师和抬屋梁的人会唱“上梁歌”。土家族人把堂屋正顶作屋梁的横木叫“梁”,“梁”是整栋房屋的“信仰核心”,修建新屋最隆重的仪式就是“上梁”。土家族人常常在清早上梁,他们对材料的选择很讲究,屋梁不能在自己家的山地里砍伐,而要选择树干并非独木的发蔸树,物色好作梁的树木后,由木匠师傅半夜带人去“偷”。在此之前,掌墨师要烧香祭拜,祭祀天地神灵,恭请祖师爷“鲁班”降临,扶柱安梁,使屋梁端正。祭祀仪式时,要捉一只大公鸡,掌墨师一口将鸡头咬断,滴血到“偷“来的梁木上,用来避煞气。掌墨师口念咒语,此时鞭炮齐鸣,两人抬梁木,在鞭炮声中口诵吉祥辞令,一步步上升,将梁木安放在中柱顶端的衔口内,然后木匠与地上的贺梁人对唱《上梁礼辞》,主要是用来娱神,祈求幸福吉祥。《上梁礼辞》由木匠掌墨师与贺梁礼官对唱,又称《盘梁》,如其中“开梁口”选段:
木匠唱:忙忙走、走忙忙,主东请我开大梁;
走忙忙、忙忙走,主东请我开梁口。
先开东、后开西,后院骡马叫嘻嘻;
人人问它叫什么?主东得坐状元魁。(捶锉木屑)
请问主东要富要贵?
主东唱:富也要,贵也要,富贵都要。(跪地扯衣接住木屑)
众人唱:好呀![10](P310)
从这段“上梁歌”的歌词内容可见,上梁歌语言通俗易懂,音调琅琅上口,句子不拘于长短,但押韵较规则。唱的方法有单唱和以盘歌的形式对唱,一问一答,十分有趣。上梁歌具有吉祥喜庆的格调,吟诵性强,旋律起伏不大,歌曲中表现了土家族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同时也表达了他人对主人家的祝愿。唱完《上梁礼辞》后,主人家必须置办酒席于梁木两端,用来酬谢抬梁的人。如这首流行于湘西永顺土家族地区的《清早起来叽里咕噜扯》:
在土家族的礼俗文化中,丧葬习俗仪式十分独特,土司制度实施以前,土家族实行火葬、悬棺葬和岩墓葬,土司制度实行以后,开始土葬。据雍正《永顺县志》记载:“土人信鬼巫,死者环尸哭泣且歌,终日即葬,无丧服”。[11](P71)清代雍正《长阳县志》记载:“临葬夜,诸客群挤丧次,擂大鼓唱曲,或一唱众人和,或问答古今,皆稗官演义语,谓之‘打丧鼓’,唱‘丧歌’”。[12](P46)根据调查发现,土家族人认为老人去世是走“顺头路”,是可庆可贺的,所以称之为“白喜事”。因此,土家族地区老人去世必打丧鼓、唱孝歌,并称为世代相传的礼俗文化。在湘西龙山、永顺等地,老人去世时,时兴以坐唱方式行丧祭礼,又称“打丧歌”“唱丧堂歌”“打围鼓”“唱孝歌”等。这种丧祭礼的内容极为丰富,古今之事均可演唱。表演时,掌鼓师一边击鼓一边领唱,其余的人边击锣、钹等乐器边跟鼓师唱和。掌鼓师一般唱的是“请郎歌”和最后“送郎歌”,且歌郎多唱为“田真”“田广”“田元”三兄弟。歌词内容极广,唱亡者生平,唱行孝故事,唱古文讲历史,或传递男女之情,或拉扯闲言趣事,还可以随机插科打诨。土家族丧祭礼唱戏不化妆,不出场,就这样敲鼓锣配唱,气氛相当热烈。听唱观看之人很多,这种丧礼中的歌谣尤为突出,比如“丧鼓歌”有上千行之多,其中“二十四孝歌”内容近九百行。“闹丧歌”唱词也有固定和不固定之分,固定的歌词多为历史演义、民间叙事长诗等,不固定的歌词大多是随编随唱,或双方盘歌时出口成章的内容。“闹丧歌”的音乐情绪具有惨而不悲、伤而不痛的特点。老人去世是凄惨的,但并非演唱闹丧歌者的家事,因此不显其悲,而且借以给死者的家属、亲人们减轻悲痛,解降忧闷。如闹丧歌中的《叫歌》,是师傅们在亡人灵前演唱的第一首歌,也称“开场歌”或“开台歌”,其内容所表现的是亡人家的后辈对丧事各方面的准备、安排、布置的一种称赞。《叫歌》歌词如下:
呜呼呜呼呜呼哀, 连喊三声呜呼哀,
阳州歌郎孝堂来。 远看孝家绕青烟,
房屋起在半空间, 琉璃瓦、白粉墙,
屋檐滴水颗颗亮。 头顶青天脚踏岩,
歌郎挑书孝堂来。 歌郎进了孝堂门,
孝男孝女住哭声。 哭的没有唱得好,
歌声起来哭声停。
歌曲共分为两个乐段,属于典型的A+B形式。在节奏节拍的使用上采用2/4拍或与3/4拍交替使用,其节奏多采用八分节奏与四分节奏、二分节奏的结合。在旋律进行形态上采用严格重复旋律级进、同音反复、旋律装饰的波音、下滑音、顿音、前双倚音等手法。B段的第二乐句和腔严格重复了A段的第二乐句,表现出悲伤中泣不成声的情景。[13](P167)一家有丧,常常是几个歌班子相聚一堂,气氛异常热烈。其即兴演唱的歌词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这种场合之中造就了许多土家族民歌艺人。
三、宗族文化与土家族土司音乐
土司统治时期,土家族的宗族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而且通过地域联系到乡村基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层面。元代土家族土司先后设立永顺安抚司、新添葛蛮(辖今保靖县等)安抚司、散毛、大旺、龙潭等安抚司,以及沿边溪峒(今酉阳、秀山一带)军民宣慰司、石柱安抚司等。明代,在鄂西设置宣抚司四、安抚司九、长官司十四、蛮夷长官司五,隶属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川东南设宣抚司二、长官司四,分别隶属四川都司和重庆卫;湘西设宣慰司二、州三、安抚司一、长官司十,分别隶属湖广都司和九溪卫。其中的永顺宣慰司领三明州六长官,保靖宣慰司领三长官司,他们主要为彭氏强宗大姓控制。[14](P11)可见,土家族社会以“敬宗收族”为特征的宗族组织,承担着祖先崇拜、族人互助、族内自治等重要的社会功能。
宗祠是一个宗族的象征,同时又是这个宗族开展活动的固定场所。在清代土司统治时期,修建宗祠就十分普遍,土司认可每个宗族修祠堂,实际上已认可该宗族已经“土家化”了。在湘西土家族地区,彭、向、瞿、谭等姓都是当地土家族的名门大姓,各自有自己的宗祠谱牒,谱牒记载着本宗族的历史及其本族群世代、分支和族祖名讳。祭祀是宗族的一项重要礼仪活动,土家族人认为已故的祖先和自己有血缘关系,对于祭祀者来说,他们最值得崇拜敬仰,人们通过祭祀祖先这种形式,来强化血亲共祖的观念,可以形成一条无形的纽带,以加强家族内、宗族内的相互联系,巩固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上下尊卑次序,维护家庭、家族团结。[15](P544)可见,土家族人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思念祖德,对自己祖先非常崇拜,他们崇拜祖先超过了信奉任何神灵,祖先神在土家族人的心目中是最大、最好、最有本事的神灵,因此,每逢初一、十五都有祭祀祖先的习惯。土家族地区各宗族组织对祖先祭祀都有明确的规定。据《永顺县志》记载“摆手堂祭土王,一般在岁初。祭时,先祭祖,再祭土王,然后击鼓鸣钲,跳舞唱歌,娱神娱人”。[16](P68)土家族信奉自己的家先,认为自己祖先无时不在,无处不有,逢年过节必须烧香祭拜。姑娘出嫁更要祭拜祖先,这也是土家族宗族礼仪所规定的。每凡姑娘出嫁,姑娘至亲、正亲、远亲集聚堂屋,站立在神龛两旁,燃香,行献牲、献酒之礼。然后跪拜祖宗,哭唱:
脚踩堂屋堂,手拿长香辞爹娘;
脚踩堂屋中,手拿长香辞祖宗。[17](P132)
我们发现在土家族的宗族族规中,有着劳动生产互助的条文,条文告诫民众在生产劳动时应相互提供劳务,必须扶助弱者。资料记载,土家族的宗族组织内部,成立有各种社团,以应付天灾人祸,展开经济救助,土家人称这种社团组织为“邀会”。例如,在围猎“赶仗”活动中,土家人成立有“媒山会”,以处理意外伤亡事故。土家人上山打猎,必邀伙聚众,邀会结团,并推选族中干练有谋的老猎人为会长,主持围山打猎事物,负责猎物分配及安置伤亡人员。每年农历二月八日,是土地菩萨寿诞日,族长会邀集族内族众,出钱办会,杀猪宰鸡,聚会于宗族土地堂,祭拜土地神,并由各家筹措一定的钱粮,充作族内公共经费,作救济族中贫困族人之用,谓之“土地会”。[18](P247)土家族“赶仗”是一个群体活动,有一个专门敬神的人,叫“等草的”,赶仗“开山”要敬梅山神,传说梅山神是猎神,敬她时要用纸钱裹三根香压在石头下来祭祀,否则赶仗就打不到猎物。“梅山”是土家族敬奉的猎神,每次打猎前,人们都必须敬奉梅山神,吟唱《梅山词》。如这首流行于湘西古丈土家族地区的《梅山词》:
一请奉请,奉请高相公公;
低相婆婆,真氏公公,假氏婆婆。
一柱金香,二柱银香,三柱宝香;
香不乱烧,神不乱抢。
请我满堂师傅,为梁作主,为梁者,作得主。
压界土地,管盖龙神,划船喊号,黑神大宝;
庙湾公公,庙湾婆婆,大声不要争高,小声不要争低。
个个有钱,个个有纸……
这首歌是土家族祭祀梅山神所唱《梅山词》中的一首,其歌曲旋律为三音列(la、do、re)构成,调式则为五声羽调式,可两行一句,也可四行一句,还可以不分节的长短。从歌词内容上看,一方面体现了土家族狩猎时祭祀梅山神那原始古朴的生活气氛,另一方面又体现了浓郁的原始宗教色彩。土家族赶仗前,巫师必须先敬梅山神,祭祀活动中,都有歌唱,一般是巫师领唱,参与这一活动的土家族人则跟着和唱。
在族内自治方面,土家族各宗族族长对本宗族成员的管教是相当严格的,土家族维持宗族内部秩序,主要是通过制定和执行族规,防止出现偷窃行为和其他侵犯族人利益的行为,以使族人生活在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中。对于发生的偷窃、破坏、赌博等行为,一旦发现,宗族必须严惩,其严厉程度往往超过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一些宗族族长为了在行为上规约自己的族民,把族规法则编成歌谣吟唱,以方便流传。人们在歌中常常唱到的,如发生偷盗、寡妇通奸、少女失贞等有辱宗族名声的,可以将其打死、吊死或淹死。
四、禁忌文化与土家族土司音乐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环境与历史原因,土家族社会因迷信鬼神而产生各种禁忌,这些禁忌往往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凡遇到戌时不能动土、不能跳水、不能挖粪,以免干旱。清明、立夏日和四月八禁止使用耕牛,否则牛会生病。一、四、七、十月的蛇日,三、六、九、腊月的牛日,冬月的鸡日,都被视为红煞日,满日为土瘟日,均禁止播种。月逢“甲庚两个寅,壬辰并戌辰,庚申并已卯”,这些日子不做买卖,不宰杀或不放饲家禽。年三十不杀畜禽和伤害生灵,说“麻雀都要过三十夜”。年三十禁止到水井挑水,否则来年龙王会捣乱,遭水旱之灾。土家族男子出门经商、打猎,忌讳一出门就遇上女人。土家族各种禁止规约都是土家族先民共同制定的,不分宗族村寨,不分身份贵贱,都必须遵守。早期,土家族人会聚集一堂,推选出一名精干、办事公道,在族内有一定威望的人来主持,对人们提出的禁忌规约展开商讨,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表决通过。那么土家族的禁忌规范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传播的?笔者一直在寻找答案。经过调查发现,歌乐就是土家族人传承禁忌规范知识的最佳途径,因为歌唱是表达感情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土家族地区,宗教祭祀、情人恋爱、婚丧嫁娶、节庆狂欢甚至陌生人问路都是歌,歌乐成了人们进行沟通和抒发情感的最理想的载体。在民俗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禁忌规则,土家族人用歌乐的形式去告诫后人必须按老祖宗的规矩办,如这首《告诫歌》:
鱼搬水獭羊咬虎,鸬鹚上坡鸡下河;
铁树开花岩结仔,鸡生牙齿马长角。
蛤蟆和蛇打亲家,狼叫狗娘做家婆;
雁飞云中叫脚酸,鱼游池内喊口渴。[19](P36)
这首歌曲用反喻的手法,告诫人们大自然有自己的规律,动物有动物的行道,人有人的门路,不能颠倒。该类歌曲一般以民谣为主,篇幅短小,句式比较规整,语言精练,有时还用隐喻和谐音。
土家族人在节庆、喜事或出门之时禁止讲不吉利的话,正月初一不准哭、不准吵架、不准骂人,不准说“背时”“砍脑壳”“死”“病”“痛”“穷”等语。正月初一不撒水,不扫地,避免将财气扫出。正月到十五,大人小孩不能剃头,以免秧苗长成“癞子头”。在早饭前不能说“没有”“不要”“睡了”等字眼。吃年饭时,不准菜汤泡饭,否则来年下大雨会淹没稻田,冲垮田坎;不准吃糍粑,否则身上会长疮;菜里不拌辣椒,否则来年“老吃辣子亏”,办事不顺利;不准小孩吃鸡爪子,否则上学写不好字;不准在吃饭时用筷子敲碗,说是对主人不尊敬等。由于土家族民间禁忌涵盖了社会生活、宗教信仰、民俗活动等各个领域,内容涉及到生产、乘船、商贾、造房、春节、堂屋、孕妇、产妇等各个方面,所以很多以民俗、祭祀、农耕为主题的节日也往往和欢歌劲舞的娱乐活动合为一体,如社巴日、牛王节、踩财门等。此外,土家族在诞生、成年、婚姻、丧葬等重要人生阶段举行的多种信仰习俗活动,就非常注重从音乐舞蹈的角度进行阐释。一些代表人生礼仪禁忌的民俗歌舞以模拟人体规律的歌舞动作,象征性的体现了土家族人生命过程的同一性和连续性,表明生命过程永不中断。土家族禁忌内容可以用歌舞形式表现出来,由于禁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娱乐性,同时也具有习惯法的作用,在加强宗族血缘关系和民族感情,传播生产生活常识,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和音乐文化特色。
土家族不准用脚踩灶和火坑中的三脚架。不准将衣裤鞋袜和其它脏物放在灶上,不准用灶烹煮狗肉,说这样做会侮辱灶神。不准在灶门口烤脚。不准在堂屋吹口哨,说是对祖先不敬。不准对着别人当面吐口水,否则为鄙视别人。不准客人与少妇坐在一条凳子上。不准外人与闺女开玩笑。不准在太阳下晒衣,说是怕野猫叼鸡。看到蛇交配要先对树木讲,不准对人讲。谭姓的土家族认为鹰曾救过他们,就禁止打鹰,有的还禁止打狗和吃狗肉。石柱罗儿调中就有大量相关禁忌的内容,句式多为七字句,即兴填词,行腔起伏流畅,音域在八度之内,歌词直白通俗,真实地反映了土家族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生产生活及禁忌等多方面内容。在湘西土家族地区,人们禁虎,认为自己的祖先是“打虎匠”,把白虎看成凶神,忌讳“虎”字,而以“猫”代替,人们常常吟唱“白虎当堂过,无灾也有祸”的信言。
土家族孕妇生产的禁忌较多,涉及到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土家族人结婚禁忌单日子,喜双日子,土家族《哭嫁歌》中就唱有女儿出嫁必须选择双数的喜庆日子。妇女怀孕后,俗称“有喜”,要请巫师举办法事安胎、驱邪,祈求祖先神保佑,并在堂屋门上挂上筛子、艾叶,称“金钟神罩”,护住孕妇之屋。禁止孕妇吃母猪肉,吃了孩子将来会发母猪疯。禁止到新生婴儿家借东西和接火种,否则婴儿爱哭或夭折。禁止孕妇和寡妇观看婚礼,否则会带来新婚夫妇的不和。给婴儿洗澡的水严禁任意外泼,以免污秽神灵等。土家族禁忌规范中的一些内容,是土家族人民的祖先借助神灵观念对人生、自然、社会诸现象进行解释的结果。土家族先民由于生产力与认识能力低下,而难以用理性和实证方法来解释客观世界时,禁忌就通过其特有的直观性、猜测性的幻想方式为当时人们所接受。[20](P9)笔者认为,早期的土家族先民因为愚昧和无知,使人们在对事物因果关系的推导过程中产生偏差,把事物的偶然因素作为普遍规律使用,这种现象成为土家族禁忌萌生的重要源头。时至今日,土家族禁忌仍然在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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