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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两重天

2018-04-03

特别文摘 2018年2期
关键词:狗头主子狗肉

狗文化中的褒义

一万多年以来,人和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纽带。狗甚至成了人类家庭的一员,人类与狗的情谊比与其他任何动物的关系都更加亲密。

通过中国古代民间神话传说,可以发现民间的崇狗意识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崇狗意识最初起源于原始的图腾崇拜,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的图腾崇拜在人们的信仰体系里有所淡化,但从神话传说中作为造福者、保护者的狗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这种原始崇拜的影子。畲、瑶族人认为本民族即盘瓠之后,因而奉为图腾。养狗只为打猎撵山、看家护院,狗到老病时也不宰杀,等其自然死亡。 由于传说中的盘瓠“其毛五彩”,瑶族先民就把衣服染上五彩颜色,并在衣襟缝一尾状饰物,以纪念盘瓠。至今瑶族服饰还或多或少保留图腾崇拜的痕迹。无论男女,都在领边袖口裤沿和胸襟两侧绣上鲜明的花纹,有的还特意把上衣剪裁得前短后长。妇女将发髻梳成角状,再覆以花帕,腰带有意后坠一截。儿童戴狗头帽,穿狗头风衣。

与此同时,人们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对狗身上所表现出的尽职尽责、有情有义、机智勇敢等美好品性的赞颂,从而使这些传说故事具备了道德劝喻的教化意义。至今民间有“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俗语,说的是儿子对母亲的孝顺,狗对主人的忠义。尽管主人一贫如洗,他饲养的狗依然忠心耿耿、尽职尽责,决不会背主而去。在人们的心目中,狗成了忠诚伙伴的代名词。

历史上,曾有以犬颂人之美者,见于东汉的《张表碑》,内用赞语“鹰撮卢击”,这“卢”即“韩卢”,战国时期韩国的名犬,碑文用以借喻曾任督邮的张表办事的迅捷威猛。俗语云:“犬守夜,鸡司晨。” 这是称颂狗的勤于职守;又云:“猎家的小狗不怕虎。”这是称颂狗的弱不畏强的勇敢品质。

狗还有一特别之处,那就是喜欢人类甚于喜欢同类。这是因为,人能給它提供吃的住的,是它的“衣食父母”。一旦与人建立了感情,狗就对主人有强烈的保护意识。狗吠非主,说的就是狗忠诚主人,民间有狗忠猫奸之说,并享有“义犬救主”的美誉。牲畜能博得“义”字殊荣的恐怕绝无仅有。马、牛也有救主的记载,但未能赢得“义”字冠身。这是狗的可贵之处。

其实,狗的确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人类最早驯化畜养的家畜就有狗,乃六畜之一。《三字经》云:“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十二生肖中也有狗,足见它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六畜兴旺是农耕文明时代先民的最高愿景追求,老子的理想世界就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陶渊明描写的桃花源也说“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诗中亦有“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句子。狗吠、鸡鸣,颇有田园韵味,充满了诗意,令现代都市里的人们不禁怦然心动、心向往之。

狗文化中的贬义

若干年前,《中国日报》版报道中国青年工人技术大赛时,用“Ten top dogs”(十条出色的狗)称赞获胜者。西方读者会认为是极巧妙的比喻。但若直译为汉语的话,那几位技术能手却会不高兴。中国人可以赞美人如龙、如虎、如雄鹰、如骏马,唯独不可以如狗,出色的狗也不行。因为狗在中西文化中的地位相差甚远。中国人常把人性的卑劣“栽”到狗身上,以致汉语体系中凡与狗有关的词语大都含有贬义。

“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形象大抵历来卑微,地位向来低下。既无缘像龙凤麒麟一般获得尊崇,也不能如狮虎龟鹤般列为吉兽而为人歌颂,甚至作为牺牲以配享祖先神灵的资格也没有。一种动物沦落至此,大约只剩下两条路可走——卖身为奴或献身为肉,即使为肉,也似乎只是下等平民的寻常菜肴。俗谚谓“狗肉不上正席”,正道破了中国人对狗的蔑视。一般而言,通览一种语言中的成语或词汇构成,是可以多少看出该民族对一些事物的心理定式和价值判断的。比如“狗”在汉语中的定位,便往往与贬斥相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经史子集,还是民间街谈巷议,大凡耳熟能详的成语、俗语,凡是涉及狗的,几乎全是贬义词。可见狗给人的坏印象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依附坏人的是“走狗”“狗腿子”;坏人失势则是“落水狗”“丧家犬”;心肠歹毒谓之“狼心狗肺”,恶习难改谓之“狗改不了吃屎”;坏人相斗叫作“狗咬狗,一嘴毛”;文章写得不好,会被讥为“狗屁不通”,发表了谬论,会被笑骂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或“狗带嚼子——胡勒”;越过自己职权范围行事,则被指责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

看狗相,有个成语叫作“狗头鼠脑”,犹如贼眉鼠眼一般,一看就是一副奴才相,不是什么好模样。奴才,这是狗的本职,生来就是为主人看家护院、伺候主子的,“狗奴才”“走狗”“狗腿子”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大凡奴才定是势利眼,狗也概莫能外,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一双势利眼,狗眼看人低。见了主子、达官显贵,点头哈腰,胁肩谄笑,摇尾乞怜,媚态可掬,奴相毕现;见了穷人,立时横眉怒目,龇牙咧嘴,狂吠不止,戾气冲天,甚者扑身撕咬,毙人性命。

狗喜食肉,尤好啃骨头,此乃狗狼同宗、由狼驯化而来之铁证,是其狼祖宗遗传的习惯,有化石、遗传基因等为证,已是定论,汉语词典对其解释即说是狼的近亲。因此,狗有狼性,具有团队精神,民间流传着“窝狗子上阵没法招架”的说法。

民间有“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之说,说明狗有致命的硬伤,那就是好吃肉,而且贪吃。因了这点,人若投其所好,无往而不胜,定能肉到狗擒,屡试不爽。

有意思的是,狗好吃肉,人却好吃狗。在古代,狗是人类的一道美食,而且是重要的肉食来源。不过,只限于农耕民族吃狗,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吃狗无异于吃人。有一道美食,叫作“桃花狗肉”,名字充满了诗意。狗怎能与桃花相提并论、结为姻亲的呢?原来狗也有春天,春天的狗肉最鲜美可口。春天是人们的狂欢节,却是狗的哀悼日,死期至矣,这实在是一桩悲惨的事情。因此,每年春天广西玉林的狗肉节总是饱受人们的诟病,甚至引发爱狗人士的流血抵制。

国人喜欢骂人是“狗东西”,说明狗命贱,上不得台面,有“狗头上不得金盘托”之说。诸如“要了你的狗命”“砸断你的狗腿”“砸烂你的狗头”等等,无一不证明狗命不值钱,该打。有一个俗语叫“挂羊头卖狗肉”,也足以证明狗肉不如羊肉值钱,不法商贩为了牟利,只好弄虚作假,做起了假冒伪劣的勾当。

古人认为狗品行卑劣,善于苟且偷生、投机钻营,成语“猪狗不如”“狗苟蝇营”说的就是这一点。猪、苍蝇都不是什么高贵之物,与其为伍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当然这里是指桑骂槐,其实骂的是人,与狗无干。

狗这东西,看来还是有一定的智慧的,不然,怎么会有“狗头军师”这个成语呢?不过,狗到底改不了吃屎的本性,给主子出的往往都是坏主意、鬼点子,全是损招、阴招,透露出阴险、狡诈的心机,所谓咬人的狗不露齿,是也。要不然,也对不起“狗头军师”这个“尊称”。

狗亦分三六九等,也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们常说“打狗还得看主人”,这说明狗的高低贵贱,是与主子的身份密不可分的,人贵狗贵,人贱狗贱。但狗毕竟是狗,万万不可忘记了自己的“狗”身份,以为主子权高钱众,自己也就“狗仗人势”“人模狗样”起来,到头来落得个或遭逐喪家、或被砸断狗腿砸破狗头、或直接要了狗命,既可耻,亦可怜,不亦悲乎!

狗看来胆子特别大,居然能够包天,恐怕没有不敢干的事儿。好管闲事就是胆大的一种表现,“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是为证也。超出了“狗”权范围,到处插手,中饱私囊,招惹是非,自然引起猫们的不满,因为你插足了人家的地盘,抢了人家的饭碗嘛。就连主子也会不高兴,因为你招惹了是非,激起了众怒,弄不好惹火烧身,殃及主子。这样的案例不计其数。

令人讨厌的是狗屁。明明四六不通,啥也不懂,却偏偏好显摆,不懂装懂,总是憋不住乱放一通,胡说八道,牛头不对马嘴,弄得别人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狗屁不通”“狗屁不是”说的就是这个狗毛病。有一笑话令人捧腹喷饭:一师为弟子作文批语曰“放狗屁”,弟子啼而诘之。师曰尔算好的,不如尔的那叫“狗放屁”,再差的只能叫作“放屁狗”了。弄得弟子啼笑皆非。

俗话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这话实在是大实话,是绝对的真理。因为狗就是狗,嘴里只有狗牙,别说是象牙了,就是让其吐什么别的牙,也实在是强狗之所难。

最可恨的是狗喜咬人,尤其是疯狗,红了狗眼,不分好人坏人一概乱咬,即使主人、同党也不放过。“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说的就是这一狗性。变节投敌、认贼作父之流如是,为虎作伥、狐假虎威之徒亦如是。对此类狗等,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凡咬人之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在岸上还是在水中(《痛打落水狗》)。人人痛恨,大可群起痛打之,直至要了它的狗命。类似的疯狗、恶狗,其实连主子也深恶痛绝之。有个成语“狗恶酒酸”,说的是酒家养了条恶狗,人们害怕被咬不敢前去买酒,以至时间长了酒都坏了。像此等恶狗,影响了主子发财,主人能不厌之恶之?其狗下场可想而知矣。

狗不光咬人,急了还会跳墙,当走投无路时会拼命反扑。所谓的穷寇勿追,恐怕就是忌讳这一狗招罢。

狗不只牙齿咬人、吠声吓人,狗血也相当了得。比喻被骂得非常厉害就叫作“狗血喷头”。可见狗血的杀伤力很强,不经长期疗治将息,其心灵的创伤恐怕很难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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