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烟农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争议
2018-04-03陈小辉
□陈小辉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合作社被寄予了高期望,被认为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也是各地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陕西省共组建烟农专业合作社65个,创建了6个行业示范社和4个省级示范社,1个国家级优秀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的发展在提高烟叶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烟叶生产减工降本,促进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康市烟草局将安康市八县一区划分三部分集中发展烟叶种植,分别为:以汉滨区,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为主的中部烟区;以旬阳,白河为主的东部烟区;以平利,岚皋,镇平为主的南部烟区。其烟农合作社发展主要是基于中部烟区的新禾丰烟叶生产服务合作社,其他两区的烟叶合作社并无实际发展。
1 安康山区烟农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创新之处
1.1 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
为解决山区烟农分布较散,难以实现规模化生存和服务的问题,安康市烟草业提出“合作社+服务队+网格+作业组”四级服务架构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站队合一、网格服务、合作互助、精益管理”。具体做法为:合作社内设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部,服务部以烟站为烟叶生产管理单元,1个烟站设立1个服务队,服务队下设若干网格,网格内组建服务作业组,作业组内分服务项目,固化具体服务人员。执行经理由烟草公司委派,负责合作社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部总体工作。服务队长由站长兼任,对执行经理负全责,具体承担辖区网格建设管理、专业化服务安排协调及监督工作。网格长由合作社聘任,实行烟站和服务队长双重管理,负责网格内所有烟田专业化服务组织工作。作业组长和服务队员由网格长在网格内指定,负责网格内具体服务落实工作。
1.2 多元化经营范围的拓展
新禾丰烟农专业合作社是多元化经营的开拓者,在传统烟叶专业化服务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具体包括:①开设烟农超市。新禾丰烟农专业合作社在辖区按照“公司支持、保本微利、低于市场”的原则,在辖区组建建立了3个烟农超市、3个设施配件供给及维修4S店,统一价格供应烟农所需籽种、化肥、农药和烤烟相关机械设备,为社员开展烟用物资代购配送、烘烤用煤购进配送、农机配件更换维修等服务,在解决烟农烟用生产物资的同时,为广大烟农提供各类非烟用品服务。②组建道路维修专业队,积极参与镇、村公路维修维护项目,为农民提供第二职业。③参与注册成立某物业管理公司,为闲余劳动力提供工作岗位。④依托行业扶持的大型机械,组建农机队,在月河流域为大农业耕地。⑤回收利用烟杆种植食用菌,开发有机肥。
2 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现行经营管理模式的争论
2.1 关于“网格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形式的争论
对网格化管理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层级相对较多,任务逐层下达,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管理效率的低下。二是,监督缺失。对合作社的监督主要方式是有由烟草公司指派公司成员任合作社执行经理,烟站站长任合作社服务队队长,监督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的开展情况。对执行经理和服务队队长的监管仍然来自烟草公司,要求其按照公司身份不变、角色转变,待遇不变、考核转变的形式,只入社、不入股,只参与、不包办,只服务、不分配的“五不”原则。但实际操作中,除去制度的规定,对执行经理和服务队队长的没有实质性的监管。
2.2 关于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的争论
在多元化经营方面,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道路维修专业队和参与建设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问题受到普遍关注。支持者认为,此方法能够多方位增加合作社的收入,逐步摆脱依赖烟草公司补贴生存的现状。同时,高收入带来的高分红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反对者认为:烟草行业规定,烟农专业合作社的专业职能是为烟农社员提供专业化服务,从事与农业无关的其他多元化经营可能使得合作社偏重追求经营效益,为烟农提供生产专业化服务兴趣不大,失去原有的功能,变成“空壳合作社”和“假合作社”(刘老石,2010)。
3 对山区烟农合作社发展争论的解释和建议
3.1 “网格化”专业化服务组织效率低下的问题
本文认为,组织效率的低下问题,出现的原因都应归为激励机制存在问题。尽管我们在烟农合作社成立的过程中一直强调,合作社成员尤其是管理人员一定要有诚信,其拥有奉献精神(戈锦文,2015)。但不能保证每一位管理人员都如此,尤其是网格长。调查中发现网格长的服务质量直接取决于烟草公司给予的补贴力度。因此,本文认为解决效率低下问题需要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积极性。
3.2 缺乏监督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烟草公司一直在强调对合作社的监督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烟草公司和合作社目标的不一致,合作社的发展严重依赖于烟草公司的补贴,烟草公司期望相关补贴能够用到实处。针对此问题,烟草公司对补贴方式进行了多次改良。合作社主要依赖于为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取劳务费收入,但烟农更期望合作社为其提供免费服务,因此导致合作社在提供完服务之后无法从烟农手中收回服务费。安康市烟草公司的解决办法是将补贴直接补给合作社,这就为监督提出了非常大的难题。制度上,对合作社的监管通过执行监理来完成,对网格长的监管通过烟站站长来完成。但由于山区烟农分布广,很难要求个别人来完成大面积的监管,甚至会出现网格长运用手中权力骗取烟草公司补贴和农民的收入,或者网格长与烟农和烟站站长相互勾结骗取烟草公司补贴。
这一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烟草公司、合作社和烟农三方面共同发展。首先,烟草公司补贴的数量、方式、途径应有所改革。烟草公司给予补贴的目的是降低烟叶生产成本,提高烟叶生产质量。但补贴是否有真的起到作用,本文认为应该做出全面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调整现有的补贴数量。补贴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反馈给烟农。如,将提高烟叶采购价格,将补贴以采购款的形式反馈给烟农;成立专项资金为烟农解决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问题等。其次,增加合作社其他收入和融资方式。合作社之所以和出现对补贴的套用现象,主要原因是收入有限或资金不足。因此,合作社必须增加多元化经营方式,增加收入,逐步摆脱对烟草公司的依赖。再次,对网格长监督也依赖于提高其收入。最后,加强对烟农的宣传,提高烟农对合作社的认知,提高农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3.3 多元化经营问题
对新禾丰烟农专业合作社多元化经营的争议颇多,本文主要讨论三个问题:一是,多元化经营是否合法?二是,多元化经营是否合规?三是,如何发展?
首先,此种经营方式是否合法?《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复合性(管洪彦,2017)。《合作社法》规定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根据次界定,除投资办理物业公司外,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营均在合作社法规定的范围内。那么投资物业公司是否合法呢?从法律的角度看,合作社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且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那么只要经过该法人理事会的通过,其有权利对外投资。因此,本文认为,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是合法的。
其次,是否合规?《国家烟办【2012】375号合作社推进意见及137号指南章程》中将烟农专业合作社定位为: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在多元化经营上,“鼓励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在坚持“以烟为主”的前提下,利用育苗工场、烘烤工场、农机设备等设施设备,实行市场化运作,在闲置期开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合作社持续发展能力。”由此可见,除投资办理物业公司外,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营均合规。在资本的利用上,国家烟办规定:“行业补贴建设的可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烟叶生产服务”。行业补贴外资金,如多元化经营产生的盈余等,是否可以对农业外其他领域进行投资呢?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本文认为,在是否合规上,要界定于合作社投资的资金来源。
最后,如何发展?这取决与烟草行业和烟农合作社两者的态度。本文认为,烟草行业对合作社的补贴是有限的,补贴的目的时让其逐渐成长,最终独立运营。因此,在多种经营的问题上应根据审视现状,重新制定行业规定。现实调查中,除了新禾丰烟叶生产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烟农专业合作社多元化经营范围非常有限,导致常年亏损,完全依赖于行业补贴。本文认为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也无法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求。其次,对于投资非农业领域的问题,有研究认为这是合作社最求资本回报的必然结果(Nilsson等,2012)。因此,本文认为该做法没有必要遏制,这也为合作社更好的提供专业化服务提供了资金支持。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合作社多元化经营盈利的同时,保证其专业化服务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Liang,Q.and G.Hendrikse.Cooperative CEO identity and efficientgovernance:memberoroutsideCEO?Agribusiness,2015,29(1):23-38.
[2]刘老石.合作社实践与本土评价标准[J].开放时代,2010(12):53-67.
[3]戈锦文,肖璐,范明.魅力型领导特质及其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5(6):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