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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的正义观看“获得感”

2018-04-03李晓林胡会平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获得感生产力正义

李晓林,胡会平

(太原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如此,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在多个场合提到“获得感”,使“获得感”一词广泛深入人民群众生活,并被广泛运用。从十九大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要想在各项工作中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就必须做到“十四个坚持”。其中,针对“获得感”,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发展中逐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做到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发展的根本目的。要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正义观角度,解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特色内容——“获得感”。

一、“获得感”、马克思正义观的内涵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说:“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获得感”这一概念。此后,2016年4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指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在2016年七一讲话中他再次讲道:“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在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及“获得感”,可见党对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视。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讲:“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从“获得感”这一概念的提出到不断发展,始终不变的主体就是人民,党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所以说“获得感”是以人民为中心,多层次、全方位的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受。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的推行,使社会环境变化,进一步引起人民生活环境变化,政治生活清廉,经济发展加快,文化生活丰富,社会服务加强,生态文明改善,这一系列变化使人们对比之前的生活产生舒适感和满意感,归结起来,即为“获得感”。

“获得感”一词的出现并非偶然,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虽然生活逐渐富足起来,但是较大的贫富差距以及分配不公等现象,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频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自然也就成了国家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

马克思虽然并没有写过专门讨论正义的专著,但是他的许多著作中却包含着非常丰富的正义思想。 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正义观批判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正义观忽视了物质生产的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1]在马克思眼里,只要社会还以是否正义来衡量社会秩序的合理性,那么就说明这个社会生产力还并不十分发达,生产方式还不尽完善。在马克思的设想当中,在未来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正义将不再承担构建社会秩序的功能。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尽发达,市场经济也处在不断地发展和健全之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马克思的正义观作为我国把握当下社会正义问题的思想基础,不仅能给我们处理当前的社会问题提供理论支撑,而且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具备理论指导意义。

二、马克思正义观与“获得感”之间的联系

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和《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深入揭示了普鲁士政府的专制和独裁。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马克思接触到在底层艰辛生活的劳动人民,从而确立了他的正义观的立场:要维护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利益。而“获得感”的提出恰恰就是在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所以人民群众的作用是巨大的,要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必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获得感”的提升需要从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做起。

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要从发展生产力着手。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影响社会公正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2]从这段话不难看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而这是社会公正的经济根源,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源泉也自然来于此。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及其他一些东西。”[3]我们现阶段所提出的“获得感”,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实现最为重要的表现就在于解放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只有解除了人民群众的生存压力,他们才会有更多的“获得感”。

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要从分配方式着手。分配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所得,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成为人们评价社会正义与否以及自身“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分配正义作为马克思正义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构建有重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分配理论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足的情况下,必须要实行按劳分配。正如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4]从这段话看出,马克思认为分配制度是建立在现实社会生产力水平基础之上。因此,我国应该根据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建立适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从而维护好社会正义与公平,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用马克思正义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要想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首先要做的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由此可见,人民群众之所以缺乏“获得感”,还是发展水平尚且不够,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够发达。我国的基本国情就是我们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够发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不够发达导致的,这也是人民群众缺乏“获得感”的根本原因。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是推进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物质基础和保障。社会的公平与生产力的发展密不可分,那些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所谓的公平,只能是平均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切实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是推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根本途径。

现阶段,要想不断地发展生产力,必须充分发展市场经济的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积极发挥服务作用,不断清除阻碍市场发展的一系列壁垒,以此来为市场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另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势在必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要想紧跟时代潮流,必须重视具有高附加值的科技产业的发展,而科技发展过程中,创新的作用无疑最为重要。推动生产力持续高速发展,创新型国家建设是必由之路。只有以创新为驱动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快速、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升自然会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人民自然会感到幸福,人民群众自然会更加具有“获得感”。

(二)加强公平公正的政治、经济体制建设

用马克思正义观为指导,加强公平公正的体制建设是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政治保障。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到:“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而这些都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体制来作为政治保障才能够实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而从社会现实看,我们的有些政府部门却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导致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难以完全实现,导致了人民群众在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时缺乏“获得感”。政府应当承担起公共服务的责任,落实体制改革,实现权责统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切身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加人民群众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让他们充分参与到政府决策的过程之中,从而增加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1.社会主义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势在必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这些都跟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息息相关。社会保障工作最贴近人民群众,因此对于社会保障体制的健全也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获得感”的最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还不是十分健全,所以要推进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问题。要积极打破城乡壁垒,实现社会保障范围由城镇逐步向农村覆盖;积极解决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提高在教育、卫生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财政投入,让低收入群体同样可以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放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

2.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要想做到社会的公平公正,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分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劳有所得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劳有所得问题跟分配制度息息相关。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跃居世界前列,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却没有同步提升。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贫富差距悬殊,且有逐步拉大趋势,社会财富过于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使得收入较低的人民群众缺乏经济上的安全感,自然也就缺乏“获得感”。

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公平在于社会成员对生产条件的共同占有和联合劳动,在于消除等价交换、消灭阶级和人类自由全面的发展。虽然,这一现象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但是,从这段话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于劳动人民的关怀。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一部生产发展史,是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史。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理应享有公平公正的分配正义。马克思认为:“改变了的分配将以改变了的、由于历史过程才产生的新的生产基础为出发点。”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根据现阶段基本国情,仍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分配制度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劳动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这一分配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通过调整分配政策和税收制度等措施来调节一些分配不公现象。如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收入分配改革重点——“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在完善初次分配的环节当中,一是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很多省市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为当地平均工资的20%—30%,低于国际上40%—60%。因此政府应该逐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二是要健全和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劳动效率的提升,应同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社会最底层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得到保障,人民群众才有安全感,有了安全感才能拥有“获得感”。在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环节,可以通过改进税收制度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少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实行高收入累进税率,调节过高收入。通过税收调节人们的收入差距,给低收入群体以更低的税收压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条件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这样,人民群众的腰包鼓了,才能具有“获得感”。三是要重视社会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慈善事业作为调节贫富差距的平衡器,是市场初次分配,政府调节再分配之后的第三次收入分配,其作用不可小觑。通过慈善事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和地区,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准有利于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提升。为了更好发挥慈善组织对于社会财富的分配作用,政府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慈善环境,给予慈善事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而规范和引导慈善组织健康发展,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总之,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提升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这注定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只要我们坚持以马克思正义观为指导,不断地从提高社会生产力,调节分配方式,从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着手,人民群众自然而然的会充满“获得感”。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79.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2.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

[5] 汪盛玉.马克思社会公正思想论[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6] 涂良川.在正义与解放之间——马克思正义观的四重维度[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7] 尹玮煜.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特色[J].思想教育研究,2013(5):104-107.

[8] 李佃来.论马克思正义观的特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27(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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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康来云.获得感:人民幸福的核心坐标[J].学习论坛,2016,32(12):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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