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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循环经济发展中绿色信贷支持研究

2018-04-03曾格格

山西农经 2018年17期
关键词:信贷业务甘肃省信贷

□曾格格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甘肃 兰州 730101)

1 甘肃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2009年10月甘肃省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金融政策,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甘肃省位于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处,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加上开发不当,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另外,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甘肃省已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机械电子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严重。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强调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2009年12月24日,以国务院批复《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为标志,甘肃正式成为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批复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真正实现循环经济由理论到实践的突破。截止2016年底,甘肃省已顺利建成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等7大循环经济基地,累计实施循环经济项目4 178个,投资总额高达5 036亿元。为推动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工业的绿色转型发展,在“十三五”初始,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明确甘肃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制造和工业绿色转型发展[1]。

2 绿色信贷支持甘肃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

绿色信贷一般是指通过发放信贷帮助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并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将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等因素纳入信贷审批中,商业银行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流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可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甘肃省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和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具有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和潜力。2009年10月甘肃省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金融政策,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甘肃省绿色信贷截止2017年12月末甘肃省绿色信贷余额2 356.81亿元,当年新增218.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9%,贷款余额稳步增加,但增速放缓,绿色信贷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2.1 绿色信贷发放项目集中度高

甘肃省地区发放的绿色信贷涉及的项目包括绿色农业开发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等在内的12个项目,但资金主要流向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绿色交通运输项目,截止2017年12月末绿色信贷余额分别为865.86亿元、1 016.08亿元,分别占绿色信贷余额总额的35%、41%。但近2 a,受到政府政策以及市场因素的影响,以上两个项目的绿色信贷增速放缓[2]。

2.2 绿色信贷区域分布较集中

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末,兰州、武威、酒泉绿色贷款余额分别为1 446.2亿元、148.60亿元、146.11亿元,分别占全省绿色信贷余额的66%、6.8%、6.7%,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绿色交通、清洁能源项目。

2.3 绿色信贷发放主体集中度高

甘肃省绿色信贷主要由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发放。截止2016年12月末,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这4家银行发放的绿色贷款余额分别为613.36亿元、264.23亿元、470.32亿元、286.44亿元,总计1 616.35亿元,合计占比达到74%。但比较突出的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号召,在绿色金融发展上投入很大力量,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截止2016年12月末,兰州银行和甘肃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分别为249.60亿元、14.42亿元。甘肃银行在2016年率先建立了绿色产业项目库,专门成立绿色金融部支持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并且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其中6.25亿元募集资金已经投向污染防治等绿色相关产业项目,推动甘肃省绿色金融的向前发展。

2.4 绿色信贷政策优惠多

为了支持绿色相关产业项目的大力发展以及帮助相关企业快速转型,甘肃省各金融机构针对绿色贷款的特点,在贷款条件、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政策优惠。绿色信贷利率较低,对于申请绿色信贷项目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大多执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下浮。

3 绿色信贷支持甘肃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信贷资金供应主体单一

目前甘肃省绿色信贷主要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尽管也有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参与绿色信贷的发放,但占比很低,有资格的企业在申请绿色信贷的过程中选择不多,信贷资金供应主体单一,导致一些中小企业很难申请到贷款资金,覆盖面低,绿色信贷的发展过多依赖银行的发展,难以支持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3.2 绿色信贷业务缺乏创新

甘肃绿色信贷主要由银行这类金融机构提供,但其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过程中缺乏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足,甘肃省现有的绿色信贷主产品主要集中在风电、光电、绿色交通等行业的中下游环节,覆盖领域小,无法满足高科技、周期长绿色项目的发展需要,且大多数产品要求提供抵押品;第二,信贷业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大多数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资金主要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来募集,融资渠道单一,限制了绿色信贷业务规模的扩大:第三,绿色信贷风险控制方法缺乏创新,绿色信贷不同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完全照搬传统信贷风险控制方法管理绿色信贷风险,管理效果差,这主要是由于银行缺乏对不同行业的生态、环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评估经验,导致其在对绿色项目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后续的信贷管理时,缺乏必要的指导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增加了信贷风险。

3.3 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不完善

近年,甘肃各级政府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出台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多项发展规划和鼓励政策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受到众多环境因素的困扰,实施效果差,特别是在绿色信贷投放问题上没有考虑到多项绿色产业共同发展,多数信贷政策偏向于“两高一剩”的企业,促进其节能减排,但对环保产业、生态业等的发展支持力度小。另外一方面,缺乏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引导,绿色产业一般回报期长、时间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大多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缺乏相应的鼓励监督机制,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多数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方面缺乏动力、主动性差。

4 发展建议

4.1 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力度

绿色信贷不同于传统的信贷业务,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过程中,针对绿色信贷业务的特点,在借鉴传统信贷业务发展经验基础上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创新:其一,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方面。对信用好的环保型企业简化放贷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快速通过,提高审批效率,并且针对绿色产业项目的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担保方式,比如开办知识产权权利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拓宽放贷条件。其二,在绿色信贷资金来源方面。金融机构可以加强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运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手段,增强流动性,盘活资金。其三,在绿色信贷管理方面。建立信贷评价体系时,将贷款项目的环境保护程度、资源循环利用程度、节能减耗率等因素纳入审核中,充分估计借款客户的环境风险,制定绿色信贷评审机制。其四,为更好地服务绿色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培养绿色金融人才团队,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绿色金融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2 完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在绿色信贷发展过程中,政府虽然无法直接提供资金的支持,但是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加强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第一,政府应引导有关部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合作,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与项目,银行应区别对待,将该类客户归为重点培养客户。第二,针对金融企业建立完善的激励监督机制,由于目前绿色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为了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绿色金融发展中,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考核时应将绿色信贷余额(含节能环保及服务贷款余额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三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端贷款余额)、节能环保及服务贷款等环境效益指标纳入考核监督体系,并且可以通过利息补贴、减免相关税费等政策的扶持,建立完善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4.3 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

在绿色信贷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在强制性披露的基础上,应加强自身有关环境信息的披露,不断规范环境信息的披露形式以及内容的完整性,通过建立环境会计体系,使信息使用者能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5 结束语

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强调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甘肃省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和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具有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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