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以诗为谏”传统的历史形成
2018-04-03赵晓阳
赵晓阳
论先秦“以诗为谏”传统的历史形成
赵晓阳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以诗为谏”是先秦时期伴随着“诗”的创作、应用与传播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劝谏传统,指在劝谏过程中以“诗”为依据,来规正他人的言行,达到劝惩的目的。西周时期的“献诗”“采诗”制度将“以诗为谏”纳入到国家政治监督机制中,成为下臣进谏的正当方式;春秋以后,“赋诗”“引诗”风尚的盛行使得“以诗为谏”的权威性得到了更为普遍的认可。在其历史形成过程中,“以诗为谏”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也显示出“诗”由文学文本向经典文本演化的路径。
以诗为谏;制度化;权威化;经典化
“以诗为谏”是先秦时期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劝谏传统。所谓“谏”,即指出他人的过失并加以劝诫匡正,《说文·言部》曰:“谏,证也。”[1]52《广雅·释诂》曰:“谏,正也。”[2]11《六书故》曰:“正救之言曰谏。”[3]231在先秦文献所见的谏诤实例中,“谏”字均如此义,如《周礼·地官·保氏》称保氏“掌谏王恶”,即保氏以规劝君王的过失为职责;《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论前代“遒人徇路”之制曰:“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把纠正事物的“失常”作为“谏”的目的;《管子·桓公问》记载:“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训也”,同样也把“谏”与“训戒”联系起来。因此,在先秦语境中,“以诗为谏”当是指在劝谏过程中以“诗”为依据,规正他人的言行,以达到劝惩的目的。“以诗为谏”贯穿于“诗”的创作、应用、传播的全过程,并随着各个时期用诗方式的变化而不断丰富着自身的学理内涵,同时也体现出“诗”由文学文本向经典文本演化的路径。本文试就“以诗为谏”的历史形成过程作一阐述。
一、“献诗”“采诗”与“以诗为谏”的制度化
西周时期的“献诗”“采诗”活动使得“诗”开始作为臣下进谏的媒介参与到政治生活当中。在王朝制度的规定下,臣子将包含了自己的政治态度或反映了民风民情因而对改善国政有借鉴意义的诗作进献于天子,以达到劝谏的目的,“献诗以谏”便作为一种进谏机制被确立起来。《国语·周语上》最早记录了周代“献诗以谏”的政治实践: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在这里,“列士献诗”与“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等作为进谏天子的诸多方式而并列存在,“诗”被当作臣下表达政治诉求的一种正当途径。《左传·襄公十四年》也追述了这种“献诗以谏”的制度: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
“瞽”为乐师,所谓“瞽为诗”,即乐师将臣下献上的诗配乐演奏出来,以上达王听。可见“献诗”作为一种进谏方式,其运行机制是有着独特性的,它将谏说的内容与“乐”结合起来,从而具有了“乐谏”的特征,并不同于一般的“言谏”或“书谏”。此外,《左传·昭公十二年》还记录了一条周代献诗为谏的实例: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祭公谋父献《祈招》之诗于周穆王,“以止王心”,使其放弃了“周行天下”的奢靡之举,达到了进谏的目的。可见在“献诗”制度中,“诗”作为臣下向天子表达政治态度的媒介,其政治属性被加以重视,已不再被单纯地视作诗人抒怀言志的文学作品了。
除“献诗”外,周代的“采诗”制度也是《诗经》文本形成的一条路径。但这一制度的设置同样不是为了文学审美,而是出于政治补察的考虑。国家将能够反映民情风俗与社会现实的歌诗谣谚等收集起来,提供给天子,作为治政的借鉴和依据,客观上能够达到劝谏得失的效果。“采诗说”明确的记载见于汉人著述,刘歆《与扬雄书》称:
实时荧光定量PCR法检测结果(图7A)显示,pCDH/HSP27组中HSP27 mRNA的表达水平较阴性对照组明显上调(P<0.01)。蛋白质印迹法检测结果(图7B)同样显示,pCDH/HSP27组中HSP27蛋白的表达水平较阴性对照组明显上调 (P<0.01)。
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5]77
诗者出使,以代人传语及记录童谣、歌戏为目的,这显然是一种观察风俗民情的方式,其目的在于掌握臣民意愿、了解社会现状。这种制度在班固那里得到了更为清晰的解释,《汉书·艺文志》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明确指出“采诗观风”制度的存在。而《汉书·食货志》更详细记录了“采诗”制度的运行机制: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行人”即“采诗之官”,颜师古注曰:“遒人也,主号令之官。”“采诗”,颜师古注曰:“采取怨刺之诗也。”“大师”,颜师古注曰:“掌音律之官。”[6]1 123行人采来的诗逐渐汇集起来,太师再协其音律,将这些“怨刺之诗”讽诵于天子之前,使天子能够“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从而达到补察政治、裨补缺漏的现实目的。与“献诗”制度一样,“采诗”制度所关注的仍是“诗”的政治功能,不同之处在于,“献诗”制度直接就作为一种劝谏制度,因而献进之诗自然具有较为明确的现实指向性和劝惩意味;而“采诗”制度则是一种民情民意的搜集制度,所采之诗作为政治材料上达于王,统治者需要察辨民风所向,由此发觉政治阙失并加以改进,因此相较而言,采进之诗所发挥的劝谏之功其实是间接实现的。
“献诗”与“采诗”是《诗经》文本得以形成的两条来源,同时也是周王朝的两种政治监督机制。诗歌通过这样的途径被收集起来,以讽、诵的方式上达王听,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发挥诗的政治劝谏功能,使国家政治得以改善。在此,诗在产生之初就带有的政治属性得到了发扬,“以诗为谏”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被确立起来。至春秋以后,随着周王朝的礼崩乐坏,“献诗”“采诗”制度也不断消解并最终衰亡,“以诗为谏”却作为一种用诗的经典模式与理想化的劝惩机制延续下来,并表现出新的时代特征。
二、“赋诗”“引诗”与“以诗为谏”的权威化
“赋诗”即赋诵诗之篇章,“引诗”即征引诗之语句。此二种风气萌芽于西周,而其真正的兴盛则是在春秋以后,从《左传》记事来看,自春秋初期鲁隐公时起,至春秋后期襄、昭二公年间,赋、引之风渐兴,且在襄、昭年间达到鼎盛;至春秋末定、哀二公时期,赋、引之风逐渐衰歇。随着“赋诗”“引诗”的兴盛,产生于西周时期的“以诗为谏”传统也被以赋、引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具有了新的特点。
从《左传》279条、《国语》38条用诗实例可以看出[7]35-45,通过赋诗、引诗的方式表达对君王、官长等的劝谏之意在春秋时期是非常普遍的。按照劝谏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这些劝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劝谏过程中通过赋、引诗歌来增强说服力,从而规正劝谏对象的错误言行,即以赋诗、引诗的方式“谏阻”。如《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子产引《大雅·大明》“上帝临女,无二尔心”劝谏范宣子“轻诸侯之币”,这两句诗本是周武王牧野誓师、振奋军心之辞,此处引诗已将其从诗的创作语境及最初的仪式功用中剥离了出来,所使用的仅是诗句语言符号中带有的警戒意义。《国语·晋语四》载齐姜女引《郑风·将仲子》“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劝说公子重耳不可贪图安逸,而应以进取大业为重,这同样背离了原诗的情歌意味。“赋诗”中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且多是以后世所谓“刺”的形式出现的,如《左传·襄公十四年》戎子驹支赋《小雅·青蝇》诗指责晋国听信谗言而错疑于己,便是抛开《青蝇》的创作语境,而独取其诗“君子勿信谗言”之意;《左传·文公七年》荀林父赋《大雅·板》诗之三章劝说先蔑听从自己的意见,不要任意妄为而取祸,则是只用该章节“同僚为他人谋划,应当听从”的字面义而不论其余。第二类是赋诗、引诗以“谏进”,主要是向劝谏对象建言献策,即以赋、引诗歌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供对方择取。从情感上说,这与第一类的“数其失而谏”并不相同,但从用诗方法来看,二者都是舍弃诗之本义而取其字面义,以切合现实语境中的表达需要。如《国语·晋语四》载公孙固引《商颂·长发》“汤降不迟,圣敬日跻”建议宋襄公礼遇过境的公子重耳,其所引诗句原是为赞颂商汤之德而作;《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荣成伯在鲁襄公举棋不定时赋《邶风·式微》支持其归国,此诗本是征夫思归之作,荣成伯显然也是将原初的创作语境略去而采用了其诗“式微式微,胡不归”的字面义。从《左传》《国语》引诗、赋诗以谏的实践来看,以诗“谏阻”的实例明显多于以诗“谏进”,二者的情感指向虽有不同,但目的指向却共同表现为使劝谏对象能够从中得到教益,因此可说是殊途同归。
不论是以诗“谏阻”还是以诗“谏进”,由于现实的劝谏实践是通过赋诗、引诗的方式完成的,因此“以诗为谏”就不可避免地在此种时代风气的影响下生发出新的特点。就“以诗为谏”的谏说目的而言,它主要是通过用“诗”来达到增强劝谏说服力的效果,如劳孝舆所言:“引诗者,引诗之说以证其事也。”[8]25春秋时人对“诗”的应用,是建立在对诗义的尊崇与服膺的情感基础上的,这在他们的言论中时有体现:
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赵衰之言)
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之言)
将“诗”作为道义所积存的府库与治国理政的准则,这就明确指出了“诗”在国家政治体制运行中的权威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借引诗、赋诗行劝谏之事,自然能使谏言具备足够的说服力,使得“事之是非曲直,锱铢不爽其衡”[8]25。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春秋时人所谓的“诗”之“义”,并非“诗”之本义,而是在具体的用诗语境中,诗句在语言层面所可能具有的意义。所谓“赋诗断章”,正是这种用诗风气的结果。《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卢蒲癸娶同姓庆舍之女为妻:
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
卢蒲癸娶庆氏女为妻而不避同姓之嫌,是因其有求于庆氏,他以“赋诗断章,余取所求”为喻,正揭示出“赋诗”之风的特点。就其实质而言,“赋诗断章”“关注的是诗乐之外的文字语言意义,这个意义不一定是作诗的本义,也不一定是整篇诗作所具有的意义,而是诗句的语言层面有可能具有的意义,以及其作为文学所具有的无限的象征性、隐喻性意义”[9]32。“赋诗”如此,“引诗”也是如此。这种取其一点而无限引申,但取所需而不顾其余的用诗方式,使得“以诗为谏”具备了“断章取义”的特点,成为一种言简义丰且至为灵活的言谏模式。
总之,春秋时期兴盛起来的“赋诗”“引诗”之风,使得这一时期“以诗为谏”不再如西周时“献诗”“采诗”的进谏机制那样本于“诗”之原义,而是在具体的现实语境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诗义作出引申性的阐释,当然,此种阐释是建立在时人对“诗”之权威性的尊崇与认可的基础上的,这与其时“诗”之经典化地位的渐入人心密切相关。
三、“诗谏”传统的递嬗与“诗”之经典化
“诗”在创作产生之初,其本身所具有的现实指向性使它不可避免地具备了直刺黑暗、针砭时弊的政治属性,但严格来说,“诗”在此时尚未进入政治劝谏机制中,因为在未能上达王听之前,诗歌并未完成劝谏实践的过程,还停留在创作者或传播者的抒情言志阶段。而“献诗”“采诗”制度的确立,使得“以诗为谏”的实践过程得以最终完成。因此可以说,盛行于西周时期,为使天子能“补察时政”及“观民风、知得失”的“献诗”“采诗”活动,是“以诗为谏”传统的现实起点,它使“诗”的政治功用得以真正发挥,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实现君臣交流的重要载体。春秋以后,由于周王室的日益衰败及社会环境的礼崩乐坏,“献诗”“采诗”活动逐渐消歇,“赋诗”“引诗”等新的用诗风尚则日渐兴盛,以赋诗、引诗的方式进言于当政者便成为一种新的劝谏模式。这种模式不再重视诗之本义,而是关注其语言层面所可能具有的意义,旨在通过使用这种引申、阐释之后的诗义来增强劝谏的说服力。它直接针对劝谏对象言行上的缺失,与献诗、采诗以谏的最终目的并无二致,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用诗方法上。
献诗、采诗以谏的政治机制,其劝谏目的的实现依托于诗之本义,即作诗的目的本就是为了“谏”,或者其诗虽非为“谏”而作但诗的内容却在客观上能够成为劝谏的材料。而赋诗、引诗以谏则不论诗之本来意义如何,径将其加以引申以符合现实需要,是迁诗义以就己意。此外,从性质上说,“以诗为谏”在“献诗”“采诗”制度的规定下是一种国家政治制度,而到了以“赋诗”“引诗”的方式表现出来,则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这样一种转变看似是“诗”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实则由于传播范围的扩大和用诗观念的转变,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实已具备了更大的权威性。这样一种用诗传统的递嬗,其背后体现出的正是“诗”的经典化内涵的不断增加,即“诗”作为理想政治状态的表述和权威伦理判断的准则,其说服力已经越来越为世人所信从。
如上文所论,“诗”在创作之初就已具备政治劝谏指向,西周“献诗”“采诗”制度的设置使“以诗为谏”成为现实,“诗”的经典化演变在其时已肇其端。这种将文学创作纳入到国家政治体制运行之中的举措,使“诗”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组成部分,“诗”本身的审美意义被弱化了,而其作为“观风听政”“补察时弊”的政治材料的政教意义则得到了强化,从此“诗”与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春秋时期赋诗、引诗以谏的劝谏活动则推动了“诗”向着经典化方向进一步发展。上文已经指出,这一时期人们赋、引诗歌的前提是对“诗”之权威性的认同,这种权威性导源于西周时期由采、献机制赋予的“诗”的政治功能的加强。而“诗”之权威化的结果,便是人们开始在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频繁赋诗、引诗以使自己的言行获得更大的合理性。这是西周至春秋时期“以诗为谏”传统递嬗与历史形成的内在理据。从表面上看,由专用于进谏天子、为天子提供政治参考转变为普遍应用于诸侯聘享乃至臣属问答,“诗”的使用规格似有所降低,实则在这一转变中包含着“诗”的权威性的极大提升和影响力的广泛扩大,“诗”由执政者的治政依据升格为社会普遍认同的一种价值判断尺度、道德行为规范和权威性“法典”,这足可说明,“诗”在其经典化的演进过程中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以诗为谏”传统递嬗形成的背后所隐含的“诗”的经典化演变路径,是“诗”在早期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成果,虽然相较于后世儒家学者对“诗”的政治教化意义的推尊及王朝经师试图“以三百篇为谏书”的努力,此一时期“诗”的经典化还只是初露萌芽,但这无疑为其后《诗》学的儒学化乃至经学化奠定了基础,因而对《诗》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规定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以诗为谏”在西周至春秋时期的历史形成经历了由献诗、采诗以谏到赋诗、引诗以谏的演变过程,由于受到不同时期用诗方式的制约,其在各个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西周的“献诗”“采诗”活动使“以诗为谏”作为一种制度被纳入到国家政治监督机制中,“诗”与政治具有了密切的联系;春秋时期“赋诗”“引诗”风尚的兴盛使“诗”的权威性得以提升,客观上为“以诗为谏”的合理性提供了现实基础。总体而言,“以诗为谏”的历史形成过程体现了“诗”在早期传播阶段的经典化趋向,“诗”背离了作为文学文本所应当归依的审美化道路,开始向着承担政治教化职能的经典文本方向发展。虽然其时“诗”的经典化演变尚处于萌芽阶段,但这无疑为后世《诗》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王念孙.广雅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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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cal Formation of “Taking the Poem as the Admonition” Tradition in the Pre-Qin Period
ZHAO Xiao-yang
(School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 an 710119, China)
“Taking the poem as the admonition” is a unique exhortatory tradition in the pre-Qin period, accompanied by the creation, applica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poetry. It refers to pointing out mistakes and persuading others according to the poem. The institution of dedicating and collecting poems in Western Zhou Dynasty brings this tradition into national politic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as a proper way to remonstrate with the lord. The fashion of composing and quoting poems during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makes its authority more universal. In its historical formation process, the tradition of “Taking the poem as the admonition” reflects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the times, and shows the way that poetry evolves from literary text to classical text.
Taking the poem as the admonition; institutional; authoritative; classical
2017-09-15
赵晓阳(1992- ),男,河北邯郸人,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学经典研究。
10.14096/j.cnki.cn34-1044/c.2018.01.15
I206.2
A
1004-4310(2018)01-00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