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家道传承中的女性:母亲·女儿·女生
2018-04-03王连森
王连森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00)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也是最长久的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
任何工作的落实都需要特定的抓手与工具——家庭建设要有规律可循,家庭教育要有素材可授,家风传承要有“因子”可积。而这实质上都指向同一事物——家道。
一、何谓家道
“家道”即“居家之道”“立家之道”“治家之道”“齐家之道”。
何谓“道”?道,“所行道也”,“道者人所行”(《说文解字》),可见“道”最基本的含义是道路(途径),其“基本功用在于人由之而通达”[2],由此引申为方法、手段,再引申为规矩、规则,最后引申为规律。“家道”就是基于家庭运行规律而提出的家人规矩与家事规则(“提出”,既可以由事实归纳而来,也可以基于未来予以构想)。如《易·家人》中“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父子兄弟夫妇应各自恪守本分,各守其位,各尽其责,各守其道,各循其礼,也就是在家里做人处事,父亲要有父亲的样子,儿子要有儿子的样子……这才是正统的“家人规矩”与“家事规则”,所谓“家道尚正”)即是此意。“家人规矩”,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居身务期质朴,教子要有义方”“与肩挑贸易,毋占便宜;见贫苦亲邻,须加温恤”“兄弟叔侄,需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法肃辞严”等等(朱柏庐《朱子治家格言》),指向人,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家事规则”,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等等(朱柏庐《朱子治家格言》),则指向事,属于“技术方法”范畴。
当然,家道另有“家业”“家境”“家庭的命运”之意,如“家道中落”(家业衰败,境况没有从前富裕)、“家道从容”(家庭生活条件充裕)、“家道小康”(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说法,但此义不在本论范畴。
“家道”与“家训”“家风”意思相近,并与“家教”紧密相连,但又与它们有着较大区别。“家训”(也作“家令”“家戒”,是对父母教诲的敬称。包括家规、家范、家礼、家约、示范、教子诗、示儿诗、家书等)即治家教子的训诫,是家道传承的文字化有形载体(尽管家训是家道重要的载体,但其内容却不限于家道,几乎涉及社会生活中启蒙明理、安身立命、求学成人、天地阴阳、育儿闺训、谋事和人、忠孝仁爱、男女力戒等等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的方方面面),也是家庭教育的重要素材及手段;家风即家庭风尚,是家庭(家族)成员一致且一贯的思想及行为方式的集中表现,可形成于家道的教授与传承。如果细细体会这样一句话——“通过‘家教’(特别是以‘家训’为手段)传授‘家道’,可渐成‘家风’”——即可明了“家道”与“家训”“家风”“家教”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尽管人人有个性,户户有家道,但历经数千年的纵向传递、横向交流,中华民族孕育出了广为传扬的普适性的“共性”家道——“中华好家道”,如“家人规矩”方面的“进德修身”“温良恭让”“父慈子孝”“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兄友弟恭”“爱众亲仁”“好生爱物”等[3],“家事规则”方面的“勤劳”“节俭”“和顺”“睦亲”“友邻”“重教”等。这些中华好家道集中反映在像唐代李世民的《帝范》、柳玼的《柳氏家训》,北宋司马光的《家范》、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朱熹的《朱子家训》,元代郑太和的《郑氏规范》,明代庞尚鹏的《庞氏家训》、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清代康熙的《庭训格言》、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规》《孝友堂家训》、陈确的《丛桂堂家约》、曾国藩的《家训》,近代《傅雷家书》等专门的“家训”里;也零星出现于《尚书》(特别是其中的《康诰》《酒诰》《召诰》)《周易》《诗经》《论语》《礼记》《弟子规》等一般典籍中。
二、缘何传承
家庭作为安身立命、休养生息的场所,对人的生存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人收获亲情、舒适、幸福的“栖息地”;是一个人寻求温暖、慰藉、安全的“庇护所”。不仅如此,家庭还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通过协调家庭关系,进而协调社会关系,以至于使国家社会生活形成和谐稳定的格局,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极为重视的一个思想传统。”[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社会转型时期,随着西方家庭伦理思潮的传入与中国转型期消极因素的滋生,居民家庭伦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非婚同居、娇惯后代、奢侈腐化、弃老啃老等现象愈发严重,家庭亲情不断受到伤害,传统家庭伦理日渐式微,直击我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底线,引起了社会各界和中央高层的关注[5]。199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任务。2001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家风建设发表了系列讲话,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的重要思想,为新时期的家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在相关系列讲话中,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妇女在家风建设中的特殊功能和作用,要求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根本在于家道的传承发展。选择性继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华家道,实是正道,适逢其时。特别是“在当今丰富多彩又动荡喧嚣的现实世界,人们渴望有片宁静的港湾,渴望从容安放心灵的家园。家的繁文缛节消失,宗教旨趣升华,家被看作精神家园和意义世界”。[6]
首先,传承中华家道是培养好子女所必需。家庭是人类最早、也是最永久的教育场所,一个人一生中的思想行为受家庭的熏陶最多。“人性从来就不被视为是个体的‘自然属性’,而是从家庭调教中出来的‘群体德性’。”[7]有道是“孔子家儿不知骂,曾子家儿不知怒;所以然者,生而善教也”(明代苏士潜《苏氏家语》)。历代家训名篇基本都包含对子弟特别是对儿女的训导、教诲——倡导他们清白做人、谨慎处世、自立自重、宽厚待人、淡泊名利、读书亲贤、孝亲敬长、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等等。像《颜氏家训》中的“风操篇”“慕贤篇”,就要求子孙礼义谦恭,将贤德之人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家道教育应该尽早,“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颜之推《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的核心也是要让人成为一个知书明理、生活严谨、作风优良、宽容善良、正大光明、理想崇高、气质高雅的人,这也是中华文化的一贯追求。
其次,传承中华家道是建设好家庭所必需。家庭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在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给予生活以保障、支持。“家代表着责任、依恋、关爱和奉献,是血脉、亲情构筑的温馨港湾。”[8]“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9]只有引导家庭成员人人遵守家庭道德行为规范,才能形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和睦友善的良好家庭关系;只有倡导、指引家庭成员人人遵守科学合理的家事规则,才能创造富足、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千家万户都如此,家庭就会“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9]。
再次,传承中华家道是涵育好家风所必需。“家风也叫门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繁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传统习惯和道德风尚。”[10]“风俗之厚薄,不惟其巨,其端恒起于一身一家。”(张师载《课子随笔·序》)“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9],良好的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基因,是中华民族优秀民风的展现,是中华民族精神构建的重要路径”[11]。家风正,国风清。“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9]好家风的形成,离不开长辈对优良家道的吸纳、倡导及身体力行,也离不开后辈子弟的领悟、接受及践行。
最后,传承中华家道是实现中国梦所必需。“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正家而天下定”(《易·家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9]传承中华家道,创建出一个个好家庭,涵育出一户户好家风,社会就安定团结,社会就风清气正,国富民强就有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为期不远、指日可待。
三、中华家道传承中的母亲
“传承”者,“传而受之也”(辞海)。它内含两层意义:一是“传”——传递、传授、传播,方向往后;二是“承”——承接、承受、承袭,方向向前。女性在连绵不断的中华家道传承中有着两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一是作为“传者”的“母亲”;二是作为“承者”的“女儿”。
家道“传者”多系长辈,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叔婶等人。一般说来,在此家道传承之列,母亲具有极高的地位、发挥着重大的影响。这是由其特定的生理因素(孩童生育、抚养多靠母亲,母亲与孩子接触多)、厚重的情感因素(母子情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般的恩情),以及作为母亲普遍具备的伟大品质(“生而不有的博大宽容”“慈、俭、不争”“静德”[12])决定的。清人汪辉祖在《双节堂庸训》中就讲道,“……子与母最近,子之所为,母无不知,遇事训诲,母教尤易。若母为护短,父安能尽知,至少成习惯,父始惩之于后,必无及矣。” 于此,“母教”的独特优势可见一斑。
“端蒙养是家庭第一关系事”(孙奇逢《孝友堂家训》)。为人母者,“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则下莫不化也”(《易·家人》)。华夏民族自古如是,且不说在“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是进入父系氏族公社之后仍是如此。中国历史上涌现了许多如孟母三迁、陶母退鱼、欧母画荻、岳母刺字的母教佳话以及大量的母训文集,也是明证。习近平主席2016年12月12日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发表讲话时回忆道:“我从小就看我妈妈给我买的小人书《岳飞传》,有十几本,其中一本就是讲‘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很深。”可见深明大义、品德高尚的母亲对他一生的巨大影响。站在世界文学的最高领奖台上,莫言坦露心声:“有一个我此刻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可见,母亲的形象在他心中是多么高大,母亲对他的影响是多么深沉重大。
古语道,“爱子,教之以义方”(左丘明《左传·隐公三年》),“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亦在人母”(《女论语·训男女章第八》)。母亲应在生育、养育、教育子女的各个阶段,与父亲作好配合,通过言传身教、谆谆教诲,将居家处世、为人做事的规矩、规则教授给子女,“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9]。
“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郑氏《女孝经·母仪章第十七》)。“教之者,导之以德义,养之以廉逊,率之以勤俭,本之以慈爱,临之以严格,以立其身,以成其德。慈爱不至姑息,严格不至伤恩”(仁孝文皇后《内训·母仪章第十六》)。如此精于家道传承的母亲,不是自然长成的,也需要有意识地进行学习、培养,加强自身修炼,并在日常生活中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发挥榜样的力量,春风化雨式、潜移默化地熏陶启迪儿女成长成才。
当然,强调母亲在家道传承、儿女教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不否认父亲在这一方面的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很多父亲具有的刚毅果断、强健有力、不拘小节、注重理性的品格与性情,能与母亲形成互补。父母配合,协同发力,才能修成家教正果。古人有言“养不教,父之过”,现有比喻“如果说母亲是海,父亲就是山,海抚慰人心,山给人依靠;如果说母亲是火,父亲就是灯,火带来温暖,灯照亮方向”,都提示了父亲在家道传承、儿女教育上应担负的重要责任。
四、中华家道传承中的女儿
由于生理心理特点以及承担责任的不同,对女孩的教育应有别于男孩。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女教传统,譬如中国的女性教育在先秦时就已颇为完整系统地蕴含在“礼教”中,这些礼教从形而上到形而下,对“女子/女性”这个对象有相当具体的研究、阐述与规范。前汉的刘向、后汉的班昭在集前人女教教义之大成的基础上,分别编写了《列女传》与《女诫》。这两本书是中国最先出现的专门化、正统化、主流化的女教教材。其后,唐代有太宗长孙皇后著《女则》三十卷,陈邈妻郑氏著《女孝经》十八章,宋若华著《女论语》。明代则有吕坤的《闺范》、温璜母陆氏的《温氏母训》。至清代,女教教材的编写愈发系统而全面,如蓝鼎元的《女学》、李晚芳的《女学言行录》、陈弘谋的《教女遗规》、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后来王相将母亲的《女范捷录》与《女诫》《女论语》《内训》合订(谓“女四书”),成为女教的经典必读教材[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时代对女孩的教育,从内容到形式,绝不能照搬照抄过去的“女教”模式,现代的女性教育必须建立在男女平等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对古代的女教传统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创造性转化”,从而找到适应并体现新时代要求的新模式。
在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不断上升,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彰显。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仍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人生的教育始于家庭,家教应由家庭里的父母或其他长辈来及早地实施。一些家道典籍,如《礼记·内则》《列女传》《女诫》《内训》《闺范》《温氏母训》《女学》《教女遗规》《女范捷录》《新妇谱》等,都蕴含着丰厚的女性教育资源。尽管这些典籍里存有一些封建礼教和唯心主义的糟粕,但也不乏正面、积极的影响,如劝导妇女加强“廉正以方”“诚信勇敢”“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敬重爹娘”,对公婆要“如同父母”,以及生活中要“惟勤惟俭”等等[14],“五常”(仁、义、礼、智、信)“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也常见其中。家长可据此并结合自家家道对女儿进行为女以及将来为妻、为媳、为母的家道教育。
一般说来,“为女”的教育,在要求做到诸如弟子规所讲的对男女两性共同适用的“入则孝”“出则弟”“谨”“信”“泛爱众”“亲仁”“余力学文”之外,应特别注重教育女性们树立并养成“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有道是“不骄,不矜,勤工,好学,才是好女子”。
五、学校的作为:面向女生的中华家道传承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道昌明,则国运隆盛。家道传承,不是家庭小事,而是国家大事。不仅亿万家庭要担承中华家道传承的重要责任,全社会都应参与其中,以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为己任的各级各类学校更是责无旁贷。特别是因为,学校里的女生既是当下的女儿——接受着中华家道,更是未来的母亲——将传授中华家道。
对高校而言,这一责任更为重大。因为女大学生绝大多数已年满十八岁,不仅作为女儿的角色开始被成人化,在不久的将来,还将为人妻、为人媳,开始担负更多、更重要的家庭角色,特别是即将为人母,除职场生活外,还要同丈夫一起张罗家庭事务、处理家庭关系并担承生育培养儿女的重任。然而,前已述及,“为人母”这一重任并非自然而然就能担得起的,必须施以系统化的专门教育。在清朝晚期梁启超曾提出过“妇学”——“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 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从母教始;母教之本,必从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15]应该说这对我国现代女性教育具有启蒙作用。
高校办学“以学生为中心”,不仅应着眼于“好工作”,对大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还应着眼于“好家庭”,对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进行包含于通识教育中的家道教育——“好工作好家庭一个也不能少”“事业家庭双丰收”。为此,一方面,高校应开设专门的“第一课堂”,如“女性学”“婚姻与家庭”课,教授女生首先做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女性,并在此基础上学习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儿媳应知应会的“家人规范”与“家事规则”;如“家庭家教家风”课,传授作为母亲如何传承家道、如何教儿育女。另一方面,应开展广泛丰富的“第二课堂”,如校园活动、专题讲座、社会调查等,让女大学生感知、体验、领悟为女、为妻、为媳,特别是为母之道,在当下特别是在未来履行好家庭角色,担负起家庭职责。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这些举措也响应了党和国家的号召——“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0月31日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建于1952年,以“坤德女大、行知女大、优雅女大、绿色女大、幸福女大”为发展目标的山东女子学院,秉承“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审美教育、爱心教育、勤俭教育等,通过举办“清照讲堂”文化素质教育讲座,特别是开设“女性学导论”“女性与婚姻家庭”“母亲素养与家庭教育”“未来好家庭(家庭家教家风)”等课程,渗透“中华好家道”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服务于女大学生做“幸福女人”、建“美好家庭”、成“优秀母亲”的成长与发展目标,为中华家道的传承发展,为建设和谐幸福家庭,用家庭梦托举中国梦而发挥着应有的作用①。
注释:
① 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郭翠芬对本文写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