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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新疆煤炭、石油业发展原因

2018-04-02李芳芳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新疆石油政府

李芳芳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1)

晚清时期中国近代化工业开始起步,大型工业设备的出现刺激了对化石燃料的需求,新疆作为我国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自然受到诸多关注。民国期间,新疆矿业经历了杨增新统治时期(1912年—1928年)、金树仁统治时期(1928年—1933年)、盛世才统治时期(1934年—1944年)、国民党统治时期(1944年—1949年)等多个阶段。民国时期,新疆煤炭、石油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交通不便、劳动力不足、生产工具落后、生产率低、规模小、对外依赖性强等多种制约因素,为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矿业的发展提供了经验与教训。本文以新疆的煤炭、石油业发展为例,主要阐述民国期间新疆煤炭、石油业在发展过程中徘徊不前的原因。

一、政治权利角逐下的边疆

(一)新疆政府频繁更迭,各政府建设侧重不同

从1912到1949年,短短37年时间里,新疆政府就经历了四次大的波动,每一阶段的领导者针对新疆发展又采取了不同的侧重点,这使得上一届政府对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无法顺利过渡到下一阶段,由此造成了经济发展的间断。

杨增新时期着重于稳定新疆和开渠垦荒。1911年,新疆革命党人在伊犁成立军政府,导致袁大化被迫放弃新疆巡抚之位,由新疆原布政使杨增新担任新疆都督及民政长。杨作为由基层官员出身的封疆大吏,深谙新疆以稳定最为重要,因此在其统治新疆时期,实行以稳定为主的愚民政策。以官员贪污为例,大多数统治者针对官员贪污,通常会采取严厉的惩罚,而杨增新则认为,“文官贪污点钱,武官吃点空饷都没有多大关系,人有了恒产,有财可发,就不会造反了”[1]89。这种只求稳定的统治方式,在军事上表现为大量裁兵,以防止造成部下尾大不掉。在经济文化建设上则体现为不事建设,只保证全疆在其统治时期,无大规模战乱,人民无骚乱情绪即可。这种不事建设的态度在实行经济政策时表现为:发行纸币,从事间接剥削;变相增加税收;剔除所谓陋规,将官吏中饱私囊的一部分财产收归省库;撙节支出[1]92。在煤炭、石油业方面则仅“1916年派邬铭魁率几名青年去陕西的延长油厂学习采炼石油技术,以便回来后在独山子石油提炼原油”这一项措施[1]97。

金树仁时期着力镇压各地大小规模的起义。1928年金树仁上任后,为防止刺杨事件再次发生,其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抓兵扩军。1930年,金在哈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由此引发了新疆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动乱,使其在新疆经济上所做的贡献基本被抹平。在石油方面,“官方已无暇顾及新的石油开采计划。只有民间仍然在旧有的油矿上小规模土法采炼”[2]。到1935年,此时新疆主要的石油开采区有,“乌苏独山子油田、库车铜厂油田、温宿塔克拉克油田、乌恰红沟油田、乌恰安九安油田等五处”[3]283-284。此外还有莎车地区、迪化地区、乌苏地区等11处著名油泉。

盛世才时期严重依靠苏联发展经济。盛世才掌权后,在苏联的带领下,于193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三年计划,使得新疆石油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独山子石油为例,1936年盛世才政府与苏联正式成立了独山子油矿考察团,不久成立了集钻井、采油、炼油为一体的独山子炼油厂。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代初期,独山子油田进入鼎盛发展时期。1943年的《新疆独山子油矿调查报告》中记载:“该厂有钻机大小共十一部,能用者八部,最大钻深仅至1 800公尺。且拥有机械厂、水站电厂、医院、学校、农场等设施。”这是民国时期疆内第一个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的工矿区。但独山子油田在名义上虽为中苏合办,实际上却是苏方独营,开采的大部分石油都为苏方拥有。且核心技术人员大多数来自苏方。1943年以后,盛世才政府与苏联关系破裂,苏联政府除撤走对新疆石油业的技术、设施、人才的投资外,与新疆石油业在员工待遇、石油分配等方面的矛盾也一并爆发。这无疑是对以独山子石油为代表的新疆石油业的严重打击,使新疆石油业迅速进入了衰落阶段。

国民党统治新疆时期,由于解放战争的爆发,国民党政府无暇顾及新疆经济,此时的新疆经济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独山子地区的油矿事业才重新进入发展时期。

(二)地方政府独揽大权,国家无力投资

民国时期整个中国从总体上来说都处于动乱阶段,危难时期的官员们习惯了以抱团来相互获益,或以政治志向、或以乡党关系、或仅仅是为了自我保存,无论是北洋政府内部还是国民党政府内部官员之间都各自形成了政治派别,都在围绕着各自的政治权益进行政治资本、经济资源的掠夺,导致政府权力四分五裂,政令无从实施。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等又依仗新疆的地理环境,凭借山高皇帝远的优势,都对国家政府所派来的一切人员采取高度防备政策,力图独揽大权,在新疆建立自己的“小朝廷”。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国民政府西北科学考察团入新疆考察遭拒,当时报纸便评论道:“团员陈宗器偕同瑞典团员步林等自新折回,来回报告,称于六月二十日行抵巴克图卡复被拒,其最可怪者,该总稽查始终不认中央有致金主席之电令,既而谓中央即有电来,若未经金主席允许,仍不得入境,一似中央政府之命令,须经金主席认可,方为有效者,岂非荒诞。”[4]52-53自杨增新时期,新疆就对来自内地的考察团予以防范,以防止中央坐探混入,故此次西北考察团驶入,当然为新疆当局所拒绝。这一报道对新疆当局无视中央政令,只知有金主席不知有中央的荒谬行径给予了公开批评和警告,也侧面暴露了新疆省政府独揽地方大权的野心。

1931年实业部孔祥熙指令金树仁政府在阿尔泰金矿及各煤矿区设立矿业权,并向北平政府递交矿税。而当地政府则以“本省矿业幼稚,无法征收矿税,请免催解”[5]8等原因拒绝了实业部的指令。而在此前,1930年,金树仁还曾做出指示财政、建设两厅开发乌苏县煤炭的指令,“业经该县长传集绅商十数人,在于毛敦俄博南山之内,采获煤窑一处”[6]11。这种由政府支持开办的煤窑厂,无论规模大小都要对当地政府交付税收,才能得到政府支持。因此金树仁敷衍实业部的这一理由显然不成立,但这从侧面坐实了新疆政府妄图摆脱中央控制。由此可见国家无力投资新疆经济,不仅是因为国家政府混乱、国家财政缺乏,而且是新疆政府凭借山高皇帝远的地理优势,对国家政府采取欺骗拖延的态度,以图独揽地方大权。

(三)政府权力分散,缺乏统一规划

新疆财政不足问题由来已久,原由国家协饷补给尚能维持,但自民国以来,协饷停止。杨增新、金树仁政府曾大肆滥发纸币意图解决财政缺口,挽救财政危机,但纸币的过量流通并未解决财政问题,反而导致了市场经济的混乱,物价的飞涨。而省政府针对此一问题并未提出解决方案,反而因为其频繁的政权更迭造成了权力的分散,从而逐渐失去了对内的号召力。金树仁掌权初期,曾想试办乌苏石油矿,但资金不足,只得求助民力,而最终结果则是“筹款匪易,茹苦含辛,竭十年之心力,始获寸效云”[6]11。这一则新闻明确表露了新疆建设厅试办乌苏石油厂但集资不易的艰辛,而这一现象的出现,与政府权力的跌落,部下调度不动,对民众向心力的丧失有着极大的关系。

政府的频繁更换,使得政府对新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相应地,本该对当地矿产资源的开发成立专门的矿产探测开采机构也未能设立,从而造成一些由当地各部门开采的矿区始终未有相关的省级政府部门加以管理。例如库车地区的库车铜厂油田在开采方面“一部为本地居民开采者,一部为库车警察局所开”[3]281-282;乌苏康苏煤矿“由政府粮服处开采”[3]284。克州地区的乌恰红沟油田,则“由该地驻军开采”[3]284。这种由当地部门或驻军乱采矿产以进行部门私用的情况,在疆内各地频繁发生,更加剧了新疆煤炭、石油业在管理上的混乱。

二、特殊地理位置下的经济

(一)交通设施差,物资运输不便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山脉纵横、戈壁绵亘,自古以来水、陆交通均不发达,1929年就有人提出“新疆自光绪十年,建设行省,迄今四十余年……盲昧无知,教育实业,未有发展,皆由交通不便,有以致之”[7]162。针对交通不便的问题,中央政府、省政府都曾指令修筑新疆铁路、公路。但新疆地广人稀,修筑物资本身运输不便,再加上自然环境恶劣(多风沙、地震),到1933年新疆公路总长度才达到7 937公里,并且“该省公路,非尽可以通车”[4]52-53。

交通条件的限制,直接制约了机器设备、技术人员的到来。新疆矿地多分布在深山绝谷地区,或沙漠长途之外,这些地方远离市区,人烟稀少,由于交通问题,一些大型的机器开采设备又无法进入开采区,开采物资运输极为不便,开采人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一系列因交通状况所导致的开采问题,是制约新疆煤炭、石油开采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二)发展意识淡薄,生产设备落后

由于当局在政治上对中央的防范,使原本与内地联系较少的新疆在民国期间与内地的联系更为一般,杨增新时期又不重视经济、教育发展,对一些由内地进入新疆的科学考察团队大加防范,致使新疆开采业在技术设备、生产设备方面长期无法与内地得到交流,无法获取最新开采技术,因此不得不以土法开采。1923年,就有报纸记载:“新疆石油遍地皆是,不独富甲全国,实五洲各国所罕见……其他缓来库车,皆有石油,流注成渠,无人开采,近来迪化工业局用人工试制。特只知蒸馏,而不知洗涤之法。”到了盛世才掌权时期,重工业依然得不到重视,新疆财政厅曾列出的《新疆省工矿建设事业费第一期拨款计划》中显示:“第一期三年计划期间分别向造纸、制毯、甜菜制糖、煤矿增产、油页岩炼油试验等五项工业共计拨款4 438 304元,煤炭业拨款4 880元。”[8]在第一期经济规划中煤炭业拨款仅占总拨款的千分之一,致使煤炭业与轻工产业相比投入比重严重失衡。

新疆虽有着大面积的荒漠和戈壁,但在绿洲平原地带,绿荫植被依然生长茂盛,胡杨、红柳等更是随处可见。相比煤炭来说,胡杨、红柳有更多的利用价值,树根树皮等也用来作为日常燃料,因此对煤炭的需求量较少。对于各炭矿附近的居民,也有“往来煤区与省城间,采取煤炭,赖以维持常年生计者”[5]8。但矿区交通不便,来往不易,并且煤价在新疆地区较为低贱,更有居民认为“挖煤只是穷人的生业”。这种落后、倒退的发展思想,使当地居民丝毫不把煤炭开采当作生计的一部分,鲜少有人从事专门的生产开采。

(三)经济对外依赖严重,产权意识差

新疆政治上的混乱使得新疆政府无暇顾及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上严重依靠外国,这种依赖性不只体现在依靠外商投资建设、提供技术上,也体现在对矿产资源最初的勘探中。1931年,《矿业周报》记载:“商人李传芳、林中恩同俄矿师鲁西言也夫,前往哈密、镇西、吐鲁番,库车温宿乌什调查矿产,特呈新疆府发给护照。”[5]8外商的进入给新疆的采矿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物资的支持,确实对新疆的采矿业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煤炭、石油甚至金矿等矿物的被发掘,也引起了外国势力对新疆的觊觎,甚至展开了私下的较量。

1922年英国工程师铎克来少佐在新疆为马尼公司建筑无线电台,在此期间发现新疆阿克苏至乌鲁木齐区间煤油矿产丰富,1924年2月23日,被爆出“已与星期二晨间乘玛利亚轮船回国,拟与英之煤油公司商议开采新疆之绝大煤油矿”。这一事件被爆出后,立刻引起了美日势力的关注,“美国财力最雄势力最厚之矿业资本团之一古根海姆公司及日本最大财阀三井会社,现均注意于开发新疆之富源”。沪商联会得知此事后,于三月初致函新疆总会,要求确认是否有石油矿发现。如确实存在,提倡应立即开采,以免再被外国势力觊觎。

此时省政府对于此事并未公开表露态度,反而是远在内地的沪商联会首先做出表态,事后,新疆政府也未以此事为鉴,对新疆采矿业制订相关矿业产权,直至1936年,实业部仍在催请新疆政府“依照法定手续,呈请划区设权……以重矿政”,可见新疆政府对于矿产资源的产权保护意识毫无重视之意。

三、不可忽视的社会限制

(一)人烟稀少,人工成本高

新疆在古代多为蛮荒之地,定居者除土著居民外,多为被贬谪发配者,或遵循国家移民政策者,因从商而定居于此的人较少。

疆内人口成分复杂,大多数汉民以务农为主,职业固定,不乐迁徙。少数民族,如哈萨克族、蒙古族则多以畜牧业为主,逐水草而居之。整体调动较为困难。开采业需要大量的流动人口,因而很少有人员放弃安定的生活常年在外从事开采,并且金树仁掌权后首先实行扩军政策,使一部分游民被迫加入军队建设中去,大大降低了人口的流动率。

不仅从事开采业的当地居民数量不足,内地小商人来此从事开采业的也寥寥无几。疆内商业组织一般分为两类,一为内地大商号之分号,一为独立之小资本企业。内地大商号在新疆设立分会,因有雄厚的商业资本,一般会长久居于此,而一些来此寻求发迹的小资本企业,本以为倾注全部资本投入矿业能有所收获,但却因各种条件的束缚,往往以失败而离去。有报纸曾分析:“国人商业之所以失败于新疆也,非组织之全无可取或经营之不利,实有他故在焉……乃因政府之无能保护,乏力,交通不便,财力不厚。”一系列主客观因素,造成了新疆从事开采业人员数量的减少,从而提高了人工成本,一些无力支付高额人工费的小商户面对这一问题不得不望而止步。

(二)社会动乱,匪盗猖獗

民国期间,新疆政府频繁更迭,杨增新在位17年,实行怀柔牵制的民族政策,以不干涉民族宗教为原则,从而使新疆基本处于稳定状态。金树仁掌权后,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大量扩充军队,滥发纸币,并以乡土集团为其统治根基,将其同乡好友、族亲幕僚都安排在重要部门任职,造成人民对其统治怨声载道,愤恨不已。1930年,哈密改土归流后政府不顾农民现状执意征收赋税,最终造成哈密事变。由此,新疆进入了战乱阶段,大小规模起义与匪乱不断发生,居民流离失所,农田荒废,经济发展停滞,社会秩序混乱,各地盗乱现象时有发生。盗乱者闯入矿地打伤工人、盗取物资、破坏矿区建设,严重威胁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业生产。新疆省曾经有意要收取矿区各税,以此来改变因财政困难所导致的开采混乱的现象,最终就因“经匪乱之余,各地矿区悉遭破坏”等原因而不得不作罢。

(三)自然因素复杂,提高了投资门槛

新疆石油与煤炭虽储藏丰富,但具体开采起来却要考虑多种自然因素,特别是石油产业。石油为液体物质,与煤炭相比,开采步骤复杂,要经过钻井、开采、炼制和运输等多个阶段,每一阶段都需要有大量人力、技术和资金的投入,一般小型企业因资金不足,只得停止开采。大型企业也要经过研究矿产附近的山体走势、地质状况、河流分布以及交通情况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开采。

新疆石油因受山川河流及降雨量、地下水位情况的影响,对其开采还要依据季节而行,如温宿塔克拉克油田,“每年仅于春夏秋三季取油,及冬季则油泉枯竭”[3]283。伊犁州直属的霍城县,县内的清水河子石油矿区石油主要分布于下坡靠近河岸之处,“每年春季可取油五百余斤,至水涨时,油井淹没,即无法采取油料,水退后仍可照常采取,至冬季则枯矣”[5]8。这种需要依据季节及当地水文情况而行的开采,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投资风险,一些惧怕风险的小规模投资者面对这种情况只得放弃投资,从而间接阻碍了内地部分商人赴疆从事此行业。

由于中央政府疏于管理及当地政府的独揽大权,民国时期的新疆基本处于脱离中央管辖的状态;新疆社会的长期动乱,打破了当地的经济平衡;任职新疆的某些官员更是将新疆视作捞钱的好去处,根本无暇顾及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导致新疆经济在民国时期一直处于低潮阶段。此外,新疆当地政府产权意识不强,不能正确估计煤炭、石油等产业的价值,导致外国势力染指,从而加剧了新疆经济的混乱。这一系列连环因素使得新疆的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作为新疆的重要经济收入也因处于这个动乱的时代而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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