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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交际理论研究需要注意澄清的几个基本问题

2018-04-02于全有

关键词:工具性本质工具

于全有

(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语言交际理论作为一种与语言本质问题认识相关联的应用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探索,其理论思想的核心,主要建立在源于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而来的“交际是语言的本质”之语言本质观的基础上。目前,在有关语言交际理论问题的建构上,尽管已经有了“交际是语言的本质”“交际之外无语言”“交际能力是最基本的语言能力”“应该以交际值作为衡量语言规范的标准”等若干理论思想[1][2],但围绕这一理论的建构,目前仍存在着一些尚需进一步探讨、澄清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澄明与厘清,对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与认识语言交际理论、加深对语言本质问题的理解、推进语言学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与进步,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启迪意义。

一、理论基础中需要注意澄清的基本问题

语言交际理论得以建立的重要基础与前提,是传统语言哲学中的语言工具性思想。目前学术界在阐释语言的工具性思想时,在人类语言哲学层面上的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的萌发问题上、在中国语言哲学层面上的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的萌发等问题上,以及对语言的工具性思想的科学理解与把握上,仍存在着一些不甚恰切的流行说法及不甚清晰的思想意识,尚需进一步澄明与厘清。

(一)关于人类语言哲学层面上的语言工具性思想的萌发问题

曾经在20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提到语言的工具性,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列宁1914年在《论民族自决权》一文中提到的“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3]及斯大林1904年在《社会民主党怎样理解民族问题?》一文中提到的“语言是发展和斗争的工具”[4]等这样一些经典的论述。后来,国内有学者在1996年11月进行的“语言哲学对话”中提出:语言的工具性“早在18世纪中期”在狄德罗的《科学、艺术和手工艺百科全书》(1751年)中就已被提了出来[5]。这种说法出现后流传较广,不断被其后的一些著作所引述。

实际上,关于语言的工具性问题,远在18世纪中期的狄德罗说之前,很早就已经被提出来。根据笔者的考察,在人类语言哲学发展史上,语言的工具性思想意识萌生的早期源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世纪柏拉图(Platon)的《克拉底鲁篇》中。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在讨论事物的名称与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按着事物的本质形成的还是按着社会习惯或规范形成的时,讨论人苏格拉底和赫谟根尼两人都一致认为“名称是一个工具”,并认为“当我们在给事物命名时,我们在做”的,就是“在把信息相互传递”[6][7]。也就是说,具有信息传递性能的名称(名称本身属于语言现象,是语言的一部分)“是一个工具”,具有工具性。这是迄今在已有的相关文献中见到的、牵涉到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意识萌生的最早源头[8][9]。

顺着这一路径纵向延伸,我们还会发现,早在18世纪中期的狄德罗说之前,人们还有许多有关语言的工具性的论述。如16世纪初,英国思想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其于1516年出版的《乌托邦》一书中,在赞美乌托邦人的语言语音悦耳、语汇丰富时,就明确表达了语言“是表述思想的准确工具”[10];17世纪末,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在其于1690年出版的《人类理解论》中,就认为语言不仅是“组织社会的最大工具”、是人互相传递思想的工具,也是“知认底工具”[11];18世纪初,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在其于1704年完成、与洛克的《人类理解论》相辩驳的《人类理智新论》(该书1765年正式出版)一书中认为,语言是认识的手段,是社会的工具及逻辑分析的工具(参阅该书第三卷);法国哲学家孔狄亚克(Etienne Bonnot de Condillac)在其于1746年出版的《人类知识起源论》一书中认为,包括语言符号在内的符号“就是心灵活动所使用的工具”[12],等等。足以可见,在18世纪中期的狄德罗说之前,相关文献中早已存在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之论述①关于语言工具性思想意识的早期源头问题,于根元先生曾在其《应用语言学前沿问题》(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中说:“关于语言是交际工具的基本思想至少在18世纪中期就提出来了。……我听于全有说,他找到更早一些的说法。”(见该书第69页。此处较其前的相关表述增加了“至少”二字)同道中熟悉的友人,曾有以之问我所以者。这里借此机会说明一下:于根元先生这里所说的听我说的“更早一些的说法”,当是2004年秋笔者在北京和于根元先生交流相关学术问题时(时郝继东在座),我提到过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及托马斯·莫尔《乌托邦》、洛克的《人类理解论》等早在18世纪中期的狄德罗说之前的一些文献中已有的有关语言的工具性问题的一些论述。。至于18世纪中期狄德罗说之后的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之论述,则更是日见丰盈,不乏典例。如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55年出版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1777年问世的《语言起源论·交流思想的各种手段》及1782年问世的《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摹仿》等著作中对语言的工具性的论述、德国哲学家哈曼(John Georg Hamann)对“语言是理智唯一的工具和标准”的相关论述、美国语言学家辉特尼(William Dwight Whitney)在其1867年问世的《语言和语言研究》一书中对“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的要具”的论述,以及斯大林1904年在其《社会民主党怎样理解民族问题?》及其后来于1950年问世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中的相关论述、列宁1914年在其《论民族自决权》中的相关论述、索绪尔1916年出版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一书中的相关论述、法国语言学家房德里耶斯(Joseph Vendryès)在其 1921年问世的《语言论》一书中的相关论述、美国人类学家与语言学家的萨丕尔(Edward Sapir)在其1921年问世的《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一书中和在其1929年问世的《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一文中的相关论述以及他的学生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在其《论元语言学论文选集》中的相关论述、中国语言学家黎锦熙在20世纪20年代的相关表述、俄国语言学家德雷仁(Emest K.Drezen)在20世纪20年代多次修订出版的《世界共通语史——三个世纪的探索》一书中的相关论述、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在其1941年问世的《科学的共同语言》一文中的相关论述、丹麦语言学家叶姆斯列夫(Hjelmslev)在其1943年问世的《语言理论纲要》中的相关论述、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其1948年问世的《人类的知识——其范围与限度》一书中的相关论述、中国语言学家叶圣陶1948年在其《关于语言文学分科的问题》一文中的相关论述、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953年在其《哲学研究》一书中的相关论述、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1956年在其《为辩解辩》一文中的相关论述、法国美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1957年在其《神话论》一书中的相关论述、法国语言学家马丁内(André Martinet)1962年在其《语言功能观》中的相关论述、美国语言学家莱考夫(G.Lakoff)和约翰逊(M.Johnson)于1980年出版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及其后的系列相关著述中对语言是认知工具等相关论述,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以许国璋、王希杰、于根元等诸多学人为代表的中国学者的相关论述,等等[9]30-94。

概而言之,就总体上看,我们认为,语言的工具性思想萌生于公元前四世纪左右的柏拉图《克拉底鲁篇》中的苏格拉底与赫谟根尼的对话,中经包括托马斯·莫尔、洛克、莱布尼茨、孔狄亚克、卢梭、狄德罗、哈曼、辉特尼、斯大林、列宁、索绪尔、房德里耶斯、萨丕尔、沃尔夫、黎锦熙、德雷仁、爱因斯坦、罗素、叶圣陶等人的相关阐发,至20世纪50年代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书问世时,基本成形。后又迭经包括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罗兰·巴特、马丁内、莱考夫、约翰逊及许国璋、王希杰、于根元等在内的诸多学者的梳理、阐发与探索,始成今日包括“语言是人类独有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类思维(主要是抽象思维)的工具”“语言是人类认知的工具”等这样几大基本内涵在内的语言工具性思想系统。

(二)关于中国语言哲学层面上的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的萌发等问题

1.关于中国有关语言是交际工具思想的早期萌发问题

关于中国有关语言是交际工具思想的早期萌发问题,学术界有学者认为:中国东汉时期出现的、扬雄的《法言·问神》中的“故言,心声也”(通常简称为“言为心声”),是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来的关于语言是交际工具的一个很重要的定义[5]170-173。

实际上,与其说扬雄的此说是一个有关语言与交际工具相关联的表述,毋宁说扬雄的此说在这里涉及的是一个中国古代关于语言与思想(心灵)关系的一种论述,更为适切。扬雄这句话出现的原语境中的上下文是这样的:

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

扬雄这段话所要表达的意思,无非是说:言语是人的思想(心灵)的反映,而文辞是人的思想(心灵)的表现;从一个人的言说、文辞(说的、写的)所反映出的思想映像中,能看出这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来①需要说明的是,从“故言,心声也”这句话出现的上下文语境看,将“故言,心声也”的意思直接就理解为说的是“语言是人的心灵的反映”(即将这句话中的“言”理解为是“语言”),严格说来,这是不甚准确的。因为这句话的原语境中还有与之相对举的另一句话“书,心画也”需要考虑进去。而若抛弃“故言,心声也”这句话脱胎的原始语境,仅孤立地就这句话的本身意思将其直接理解为所表达的意思是“语言是人的心灵的反映”,而将与之对应的下一句话“书,心画也”理解为所表述的意思是“书法是人的思想的表现”(即将这句话中的“书”理解为是“书法”),无论从语境与语义的关系上看,还是“言”与“书”的对举关系构成上看,也都是不甚适切的。。

我们认为,扬雄的这段话主要反映的是他对语言与人的思想(心灵)间的关系的一种思考。这与上古时期,中国很多古代先哲们都曾有过的对语言与人的思想(心灵)间关系的思考的时代思潮是一致的。如《论语·尧曰篇第二十》中就曾认为:“不知言,无以知人也。”[13]《周易·系辞传下》曰:“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14]《礼记·乐记》中亦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则明确说:言辞“生于其心”,并自信能“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15]。可见,西汉时期扬雄的上述对语言与人的思想(心灵)间的关系的思考与思索,无疑与上述中国古代先哲们的相关思考与思索,是一脉相连的。这些不逊于西方亚里士多德时期即已开启的“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之类的有关语言与思想(心灵)间的关系的思考与思索,无疑是中国古代先哲在语言与人的思想(心灵)间的关系的求索上,留下的一抹无愧于时代的、难能可贵的永恒的印迹[9]42-43。这使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历史语境下的扬雄“故言,心声也”之说所表达的主旨与意义,与语言是交际工具之义无疑相去较远,起码其表述也是比较晦暗不明,难以确凿地称得上是中国古代关于语言是交际工具的一个表述相对明确并且发生也很早的说法。即使是从语言与思想(心灵)间的关系上看,它也算不上是中国古代有关本问题探索上的最早的一个,尽管它是本方面探索上很经典的一个。

严格说来,如果仅以语言的交际功能而论,根据笔者的考察,中国西汉时期的《淮南子·泰族训》中有言:“夫言者,所以通己于人也。”[16]这是目前我们所见到的中国古代从语言的交际功能的角度来解说语言的一个较早的经典论述。如果想探寻中国古代早期从交际的角度来论述语言的定义的话,《淮南子》中的上述论述,当比扬雄的《法言·问神》中的“故言,心声也”之论述,在学理上显得更为接近、更为适切。

2.关于中国语言工具性思想早期情况的若干表述问题

关于中国的语言工具性思想的发展历程,有学者提出大致经历过四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是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并认为在这个阶段中的“20世纪20年代,我国现代第一代语言学家黎锦熙侧重从文字角度考察有关问题,涉及了语言,说:‘夫文字,工具也,利器也。’‘要使文字和语言一致,文字以语言为背景,才是真正确切的符号,才能作普通实用的工具。’(《新著国语教学法》,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①参阅于根元《应用语言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0页。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说法最早见于1996年11月5日进行的“语言哲学对话”中(庄文中语)。参阅于根元等《语言哲学对话》(语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这里,我们暂且不论中国历史上有关语言工具性思想的起始阶段到底如何阐释才更科学一些的问题,仅从黎锦熙这段话的原文所述上看,黎氏此文中的“文字”,本是和下文中的“语言”是相对的说法,此处的“文字”很明显是不包括“语言”的,或者说是排除了“语言”在其内的,就是仅仅指狭义的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黎氏此文中明显地只是说了“文字是工具”(不包含“语言”在内)的意思。如是,若以此来作为语言是工具说的论据,显然会跟下文对举的“语言”含义发生重合悖论,难以为据。尽管我们平常在用“文字”时,它有时可以有语言的意思,或是有语言的一部分之义,但在这句话的上下文语境中,“文字”的意思显然仅指狭义的文字,而不可能有“语言”的意思。

同时,倘若真要以上述20世纪20年代的这种“文字是工具”说来说明语言是工具的话,上引黎锦熙1924年的这段论述,也不一定是本时期唯一存在的最典型的论述,同期尚有不逊于黎锦熙此说影响、比此处黎氏之说还早几年的、更适切的相应的说法。如1922年由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由陆基、黎锦熙、杨树达联署的一项《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中就说:“文字本是一种工具,工具应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17]这段论述,比上引黎锦熙1924年的论述还要早几年。

既然上引黎锦熙说难以算得上是明确地有关语言是工具之说,那么,黎锦熙本人到底有没有关于语言是工具之类的理念与说法呢?据笔者考察,历史上,黎锦熙确曾有过语言是工具的基本思想与相关说法,不过不是出现在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教学法》一书中,而是反映在20世纪20年代左右黎锦熙先生的相关语言教学中。黎锦熙早年曾在自己的相关语言教学中说,语言文字不过是学问底一种工具,文法更不过是一种工具的工具。关于这一点,黎锦熙本人在其名作《新著国语文法》的相关修订说明中,已有比较清楚的关于自己早年曾表述过语言是工具之思想的记述。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中的《订正新著国语文法新序(1933)》里,曾叙述了一个和黎锦熙先生“十年前曾讨论过国语底标准问题”,后来又在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出版后“便欣然用作教本”的人,当年在学校学习时,曾听过黎锦熙对上述观点的阐述:

他日,乙友来了,劈头一句话:“……你总还记得咱们十年前曾经讨论过国语文法的标准问题,不久你的《新著国语文法》出版,我便欣然用作教本,无论教初中、高中乃至教大学,我总是用这本书的,因为在学校时听你讲过:‘语言文字不过是学问底一种工具,文法更不过是一种工具的工具’,所以我反对那种搬弄名称、不切实际的文法教学……”

我说:“谢谢你!……”[18]

从黎锦熙先生本人的这段记述情况看,黎锦熙先生对当年自己曾讲过有关语言文字是工具的这段话及思想是认可的。从时间上推算,黎锦熙先生讲述自己的语言工具性思想,起码也应当是在黎锦熙1924年《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出版之前,就已经有了。

(三)关于语言工具性思想的科学把握问题

目前,语言学界许多相关著述在提到语言工具性思想时,往往多侧重在对其内容、发展情况做拿来主义式的一般性的描述,鲜有对其作为一种传统的语言观念在内在逻辑上可能存在的优劣得失的清醒的、具有一定的语言哲学高度的分析把握,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发掘、运用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的理性自觉意识。这无疑是不利于我们进一步科学地吸收传统语言哲学的精华,以更好地推进相关语言思想的发展、进步的。

择要而言,我们认为,在对传统的语言工具性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理解把握上,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我们要有清醒的理性认识。

首先,从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的基本内涵来看,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是由“语言是人类独有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类思维(主要是抽象思维)的工具”“语言是人类认知的工具”等这样几大基本内涵所构成的一个语言工具性思想系统。这一思想系统内蕴中的“交际工具”与“思维工具”“认知工具”所反映的问题与状况的层面是不同的。如果说“交际工具”反映的主要是对人与人之间的语言运用情况的认识的话,“思维工具”和“认知工具”则还可以反映对个体的人的语言运用情况的认识。

其次,从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所揭示的语言观念的层次与视角上看,它主要是从语言的社会属性出发来认识、看待语言的,在把语言看成是一种工具的同时,肯定了语言的交际功能、思维功能及认知等功能,并在表述上具有简明易懂、便于理解等便捷与长处。这是我们从正面理解的角度,对本问题起码应有的基本把握。

最后,从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在内在逻辑上可能潜存的问题与不足的角度上看,我们认为,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起码还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传统语言工具性思想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工具,这实际上只是对语言本质的一种隐喻式的归结,而并不是对语言本身内具的真正本质的直接揭示与说明;二是语言工具性之语言思想往往给人一种语言尽管为人所创造、但它与人的关系却是既属于人而又外在于人的从属关系,等于强调人在支配语言,体现不出来语言对人的能动作用的一面(如以言行事中的语言的功能);三是语言工具性思想理念的张扬,一定程度上导致语言研究实践中对人的语言实践及人的存在的忽视,导致在理论上、实践上对语言的人性及实践性实质的忽视,等等。

这是我们在科学地理解、认识、运用语言工具性思想时,须要注意把握的基本逻辑内涵,以免对问题的理解与把握流于表层或尺度失据,不利于相关认识的进一步推进与深入。

二、理论自身中需要注意澄清的基本问题

在语言交际理论的自身建设上,目前学术界已提出了不少不同层面的具体理念。如“交际是语言的本质”“交际之外无语言”“为交际而研究语言”应该以交际值作为衡量语言规范的标准”等①参阅于根元《应用语言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于根元《应用语言学前沿问题》(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于根元《应用语言学的历史及理论》(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以及于根元等《语言哲学对话》(语文出版社1999年版)、赵俐《语言宣言——我们关于语言的认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等相关章节。。由于涉及的具体问题相对繁杂,难以备细,这里择要对其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扼要作一剖析。

(一)关于“交际是语言的本质”问题

本来,源于传统的语言工具性思想而来的语言工具论之语言本质观,其核心,主要认为语言本质上不过是一个“工具”(涵盖“交际工具”“思维工具”“认知工具”这样几种常见的有关语言工具性的认识)。而这种语言工具论之语言本质观,本是包含了“交际”在内的一种工具本质观。可能是由于受到列宁“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及德国和奥地利语言学家舒哈特(Hugo Schuhardt)“语言的本质在于交际”之说的影响,国内有学者前些年提出“交际是语言的本质”,并认为“交际是语言的本质,这是交际理论的基本思想”[1]92。

应该说,语言交际本质观和语言工具本质观,从其渊源及看问题的角度上看,二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不同的语言本质观。尽管语言交际本质观从一定的角度上看,也有它合理内核的一面,但从总体上看,此说也确有它的局限性的一面。我们认为,把“交际”作为语言的本质,严格说来,从学理上看,是不甚科学的,起码明显存在着不甚科学之处。这个问题的本身所触及的,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否在抠字眼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是否合一定的学理的科学性的问题。

首先,本质作为存在于事物的质之中、使事物成为自身的一种根本的规定性,是一类事物区别于他类事物的重要特性。交际虽然是人类的一种极其重要的行为,但却不好说交际一定是人类语言所特有的本质。俗话说,“人有人言,兽有兽语”。人类之外的其他多种群体动物中,实际上都拥有自己的一套用来沟通信息的、属于自己的“语言”形式系统,主要用于系统内作为交际工具来使用,只不过是动物的“语言”形式系统不同于人类的语言形式系统罢了。已有研究表明:“当动物进化到产生最简单的集体行动时,作为需求,交际系统就开始形成了。动物的交际系统也许过于简单了,要发展成人类语言那样复杂的符号体系,恐怕尚需十几亿甚至上百亿年的艰苦努力。然而就其传递信息的职能而言,和我们人类的语言是一样的,以至于我们可以说那也是一种‘语言’”[19]。

许多学者的观察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如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就曾在他的《人类的知识——其范围与限度》这一著作中说:动物发出痛苦的尖叫与不会说话的婴孩用哭和笑来表达各种情感、牧羊犬对羊群发出命令的手段与牧羊人对犬发出命令所运用的手段“几乎难以区别”,认为动物间用于表达情感的交际方式及发出的声音,实际上跟人类的语言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20]。波兰哲学家沙夫(Adam Schaff)也在自己的著作中认为,动物有“从一个个体向另一个个体传递关于感情状态的知识或提供关于某一个此时此地的情况的消息”的“一种特殊的交际”,一种属于感情的交际[21]。如是看来,尽管惯常的理解里,往往都是把“交际”理解是人类之间的行为,但交际行为却不好说一定只为人类所独有,一些群体性存在的动物实际上也都存在着自己的、不同于人类的交际方式。这样,我们则不好说“交际”是人类语言特有的本质了。至于认为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在交际”“万事万物都在跟别的交际之中出现、发展、变化”“人是万事万物不停交际的产物”“人际交往是人跟万物交际的一个方面”“交际之外无语言”“交际之外没有任何东西”等①参阅于根元《应用语言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2页、于根元《应用语言学前沿问题》(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72页、赵俐《语言宣言——我们关于语言的认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及第1部分等。本部分另可参阅笔者《语言本质理论的哲学重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7-98页中相关论述。,则就更不好说“交际”只是语言才有的本质了。

其次,将“交际”作为语言的本质,并作为语言交际理论的基本思想,其本身与语言交际理论建立的基础与前提——语言的工具性思想——所反映出的语言的性能内涵相龃龉。目前,语言交际理论的倡建者在构建语言交际理论时,通常都是将该理论建立在语言的工具性思想的基础之上。关于语言的工具性思想的基本内涵,前文已经说过,主要由“语言是人类独有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类思维(主要是抽象思维)的工具”“语言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这样几大基本内涵组成。将“交际”作为语言的本质,主要反映的是语言的工具性思想内涵中的“交际工具”这一内涵(把“交际”作为语言的本质,往往也是由语言是“交际工具”这一内涵去作推导),而没有适切地反映出语言工具性思想内涵中的、原本与“交际工具”内涵并存的“思维工具”内涵与“认知工具”内涵。与重在反映对人与人之间的语言状况的认识的“交际工具”不同,思维工具、认知工具还能反映出对个体的人的语言运用情况的认识,它跟“交际工具”所反映的本是属于两种不同层面的语言存在状况的认识。对此,是否还可以像有的学者给出的解决此问题的建议那样——“也可以认为认知、思维是交际的一种方式”,从而去自圆这种语言交际本质说呢?我们认为,语言本身具有社会性,一些惯常使用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的术语与表述,尽管也不是一定不可以根据需要赋予其新的内涵,只是学术自有其自己的传统与规律,一个学界常用的、内涵已约定俗成的术语或惯用表述,如果没有合乎规律的特别需要,个人应该还是尽量轻易地不要为某种目的而去随意改变其约定俗成的内涵与用法为好。更何况,这种处理方式下的“交际”内涵的扩大,会直接导致对更能反映、体现对个体的人的语言运用状况的认识的忽视与抹杀。而真正的一种事物本质的确立与获得,是须要建立在对其整体存在状况的综合分析考察的基础之上的。

最后,“交际”本有其约定俗成的内涵,通常多指“人与人之间往来接触;社交”等[22]。退一步说,即使语言交际本质论者不承认群体性存在的动物中有交际的存在,把“交际”的内涵就限定在“人与人之间往来接触”,而不包括笼统意义上的“社交”,这也不便于笼统地说“交际”就是语言的本质。因为除了“人与人之间往来接触”这种“交际”中的语言存在外,还存在着个体思维与认知中运用语言情况的存在,如个体的构思、概念化、范畴化、自省、静思、冥想、自言自语等情形中的语言存在。这是事实,尽管从语言发生学的角度上看,本产生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语言,与人类交际的需要息息相关。德国著名哲学家莱布尼茨早在二百年前,就在其《人类理智新论》一书中对人与人之间交际中使用的语言与个体的人使用的语言这两种语言存在状况进行过比较清晰的分析说明:“事实上若不是有使别人了解自己的愿望,我们绝不会形成语言的;但语言既经形成之后,它就还供人用来独自进行推理,一方面是利用语词给他的一种手段,用来记忆那些抽象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利用我们在推理中发现的那些运用符号标记以及无声的思想的好处。”[23]我们不主张不加区别地将本属于个体的人中存在的一些语言现象,笼统地归到本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且有着术语自身的特定内涵的“交际”中。

可见,主张“交际”是语言的本质,确实存在着明显的不科学之处,缺乏充分的学理上的支持。

(二)关于“交际之外无语言”等问题

通过前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语言的存在不仅仅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存在(即“交际”中的存在),而且还表现在语言一经产生之后,它还可以供个体的人的语言使用,即语言还存在于个体的人的语言使用中。“交际之外无语言”的说法,无疑是忽视并抹杀了个体的人的语言使用状况的存在,也等于一定程度上忽视并抹杀了可以反映对个体的人的语言运用情况认识的语言的思维工具性能与语言的认知工具性能。我们认为,语言本是人类实践活动音义结合的表现符号,把“交际之外无语言”作为语言交际理论的具体理念之一,无疑既跟语言的实际存在状况不相和,又跟语言交际理论得以建立的基础与前提——语言的工具性思想——内涵中的“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工具”“语言是人类认知的工具”之思想相悖谬,显然是不甚科学的。至于“交际之外无任何东西”等提法,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科学性问题。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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