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之爱:内涵、意义和培育
2018-04-02李静
李 静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97)
个体成长是个体身心全面发展的过程,是个体在与自我以及周遭环境中的人、事、物建立关联中,走向爱与智慧的融合。这意味着构成个体成长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对人、事、物等爱的情感以及基于爱的情感而唤起的切实行动能力。爱是生命的同情或共情,正是爱的召唤和激励,激发个体人性的整体获得和生动发展,启迪引领个体精神生命的成长,帮助个体成长为社会人,发展为完整人。从个体主动或被动的纬度看,爱既包括主动付出的爱,也包括被动接受的爱。前者是自我指向环境和他人的爱,后者是他人指向自我的爱。仅仅接受别人的爱是不够的,还应该把接受到的爱释放出去,给予别人以爱,只有爱的施与受两者平等时,爱才能发挥它的最佳作用。爱的本质在于付出与给予,因为付出和给予,人走出自我,达成与他人的真正联合,而这付出和给予不但不会让自身减损,反而使人的生命力得到增强[1]。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却常常无意识地忽视儿童爱的主动给予,更多地关注成人爱的付出,使儿童普遍处于一种“爱的接受者”的被动状态。从改变这种片面认识的意义上来说,我们探讨处于主动付出状态的“儿童之爱”。
一、儿童之爱的内涵和表现
“爱”的本质就是给予,但给予别人的不是物质,而是给予者身上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爱”本身是给予者自身的生命力和潜能的表达。恰如弗洛姆所说,“‘给予’是潜能的最高表达,恰恰是通过‘给予’,我才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足、我的能力。”[2]24“爱”之于个体,既是储存也是归还,唯有如此才能激发个体向着他人和环境的关系,引导激励个体内在蓬勃生命力发展的方向,激励个体生命潜能的发挥,使个体获得自我发展的动力。
(一)儿童之爱的内涵
儿童之爱是一种本能,源于自然。所谓本能,从生物学角度看,是个体身上遗传得来的、不学而会的行为倾向或反应,是人天性的一部分。如同蒙台梭利认为,“爱”是儿童心灵的一种内在特性,不同于生物对环境的直接本能性反应;不是类似“防御本能”的暂时性反应,而是以“知识和智慧”为特征的更持久的反应。爱是内藏在儿童身上的潜能,这种潜能“随着心灵的发展,逐渐展现,也只能在发展的过程中被发现。”[3]34“爱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它像一颗行星,得到来自太阳的光芒。这种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性力量;但是在创造的过程中,它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并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3]110爱的本能,唤起生命之初的儿童对他人和世界的开放性,并在这一过程中指导儿童生命成长的方向,带来个体生命成长的自我充实,引导儿童成长为“人”。
(二)儿童之爱的主要表现
个体的成长不是一己自我的生活,乃是置于环境和他人的关系之中。环境和他人提示、丰富、激励和塑造着自我,是个体生命成长中的重要部分。个体在何种程度上以及向哪些人、怎样的环境开放,实际上意味着个体成为何种程度的人。教育的起点正是个体的生命自然,指向的则是文化世界,在此意义上,任何教育都是立足个体生命的自然本性而展开的文化引领。儿童教育作为一种关系的实践,首要的是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成人间的关系。基于此,剖析儿童之爱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对环境的爱和对成人的爱。
1.对环境的爱
儿童对环境的爱,明显表露在个体发展的敏感期。从生命诞生起,个体就显露出对环境的爱,比如,刚出生的孩子喜欢看黑白相界的地方,而不是彩球;婴幼儿喝过糖水后会拒绝喝白水;还爱吃手;对微小的东西感兴趣;喜欢重复一个动作……,[4]随着生命的成长,儿童对环境的爱日渐明显,在某一时间阶段内,会对环境中的某一特质产生强烈兴趣,而拒绝接受其他特征的事物;还会没有特定理由地专注于某一行为产生,不厌其烦的重复,直到出现某种新的转机,如在秩序敏感期内,对儿童而言,物品需要摆放在各安其位的位置,以便在它应该在的地方找到它;会追求符合自己生物节律的生活秩序,一旦打乱了他们所熟悉的秩序,就会令儿童感到紧张、焦虑和不安;某一阶段会明显表现出对某件物品的喜欢和珍爱:走在路上,喜欢捡路边的小石块、小树叶,喜欢用小手抠小洞或小缝隙,喜欢收集小纸片、小瓶盖,甚至小钉子……蒙台梭利认为,在敏感期把儿童和他周围的环境联系起来的不可抗拒的冲动,正是对环境的爱在儿童身上的体现。他把这种对环境爱理解为“是一种内在敏感性的扩张,这种内在敏感性能帮助儿童心理的发展”[3]101。对环境的爱,不仅是一种情绪反应,也是一种智慧要求,能使儿童从环境中选择适宜自己生长的、必不可少的东西,称为“爱的智慧”。所谓“爱的智慧”,就是对智慧的热爱与追求,或者说是对智慧的持久的激情与思考[5]。这是自然赋予儿童生命成长的一种内在需求,儿童依据内心的渴望,依靠吸收性心灵不断吸收身边的信息,认识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判断,将过去与未来连接起来,使知识运用于实践[6]。在儿童生命成长过程中,对环境的爱作为一种积极的精神力量,引导儿童主动选择与自己内部需要相一致的环境,使儿童得以借助感官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进行自我塑造,在对环境的探究、体验中,儿童获得了自身的发展。
每个儿童在童年时期,似乎总会喜欢上什么物品,可能是一件成人看起来并不好看的衣服,也可能一床蓝被、一个破旧的玩具……,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是儿童对物的依恋;从人类发展生态学视角看,儿童的发展是儿童与他生活在其中的环境交互作用,共存共生的过程。在以往关于人的发展的影响因素探究中,我们总是对他人与孩子之间的行为往来以及他人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关注,对人与生态环境中静态的物品之间的息息相关却并不很在意[7]。但当生命的发展历程相对丰富,生命的体验相对厚重,人们就会不断真切、深刻地记起他曾经熟悉无比的某个他成长环境中的物品[7]。儿童对物的依恋与对人的依恋一样,关系着儿童的满足感、安全感、自信心等心理品质,对其的心理健康具有异乎寻常的作用和影响。
2.对成人的爱
儿童对成人的爱,首先表现为对成人的依恋。依恋是儿童与主要抚养者之间建立的一种持久、稳定的情感联结。依恋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个体一生的心理健康和行为发展。积极的依恋关系中,儿童感受到来自养育者的爱,信任父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与他人的各种关系,直至将来与他自己家庭的关系,只有基于这种爱的联结,儿童才能成为一个充满爱心、关爱他人的人,如儿童虽然年幼经验少,能力有限,但当父母或亲人疲劳、生病时,也会竭尽全力表现的乖巧、顺从,并会在对方需要时给予最大的照顾;喜欢跟他人在一起,愿意与别人分享自己喜爱的东西。消极的依恋关系源于抚养者对儿童爱的需要的忽视,导致儿童爱的需要不能被满足,产生对他人和环境的不信任、冷漠,无法培养对他人和环境的爱。可以说,儿童正是从对抚养者的依恋,然后渐渐扩展到对他人的爱,积极的安全依恋关系是儿童对成人爱的需求,也是对成人爱的表达;是儿童获得生存成长的重要保障,对建立健康良好人际关系的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儿童对成人的爱还表现为对成人的模仿、乐于服从和无限包容。首先,儿童喜欢模仿成人的言行,常听到他们模仿自己的老师或爸爸妈妈说过的话:“小手放在膝盖上,小眼睛往前看。”“乖一点,爸爸妈妈会早来接你的。”儿童对成人的模仿,不是单纯的重复,是内在自我指导下的一种建设性活动。其次,儿童对成人的爱表现为服从。服从是对成人要求的听从、执行和积极配合。儿童的服从也有其内在目的,实质上是儿童对其内在发展本能的服从的外部表现。儿童对成人的不服从(发脾气和反抗),表现出的正是成人与儿童内在自我发展需求之间的冲突。如果成人忽视儿童的内在目的,一味从成人角度要求儿童听话、顺从,势必使儿童爱的表达受到压抑,不能得到健康发展。再次,儿童对成人的爱,表现为无尽的包容。即使他爱的人态度再糟,他依然爱。生活中,儿童承受着父母的焦躁、烦闷等负能量,却从不责备和抱怨,这是儿童爱的折射。成人给予儿童的爱确实伟大、无私,但儿童给以成人的爱同样干净纯粹、毫无保留,甚至儿童用自己的方式教成人如何爱。恰如蒙台梭利所说:“儿童凡事忍耐,他来到世间,无论生于何种环境,都会在那种环境中形成自己,使自己适应那种生活。”
二、儿童之爱的价值
为什么要关注儿童之爱?儿童之爱是内在敏感性的源泉,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是儿童精神世界的表达,帮助成人了解儿童;也是成人的精神诉求,提升成人的尊严。
(一)儿童之爱是内在敏感性的源泉,影响儿童的自我实现
自我实现是个体身心潜能发展的充分展现。蒙台梭利把儿童的身心发展看作是一种“实体化”,实体化的实质是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功能的形成、发展和成熟[8]。实体化过程不是偶然发生的,也不是由外部刺激引起,而是受到内在敏感性的引导,这种内在敏感性是与获得某种特殊品质密切相关的暂时的本能,表现为儿童学习的主动性。
对环境的爱,使儿童对环境产生敏感和热情,得以用一种敏锐和热情的方式来观察周围的环境,揭示成人熟视无睹的事物。罗素把心灵比作一部奇异的机器,能以最令人惊奇的方式把它获得的材料结合起来,但是如果缺乏了来自外部世界的材料,它会变得软弱无力[9]59。如果没有儿童对环境的爱,那么外部世界的材料就不能激起儿童的兴趣,更不会成为儿童成长中可以利用的经验。
对成人的爱,不论是模仿还是服从都内含了“暗示”的力量。对儿童来说,当儿童开始意识到自我,他的感官处于创造性的状态时,特别容易受到暗示。正是借助儿童对成人的爱,成人可以通过微妙的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儿童,悄然支配儿童,影响儿童的内在自我,使儿童发生变化。
正如舍勒认为,爱是人与世界发生关联,认识世界的前提和动力[10]。儿童在自身爱的引导下,通过个人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来塑造自我,并使其达到完美。对人的爱激励个体提升自我、发展自我,对事物的爱也即兴趣则引导着个体智慧发展的具体路径[11]。在此意义上,爱是一种与儿童个体成长密切相关的、生俱来的“内在潜力”或“内在生命力”,儿童借助这种积极“内在潜力”具有的创造性本能,依靠环境和成人建构起一个精神世界,进而使自我实现得以完成。
(二)儿童之爱是儿童精神世界的表达,帮助成人理解儿童
“理解儿童”是成人进行儿童教育的前提。儿童是一种肉体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儿童的精神生命独立于、优先于和激发所有外部活动[12]。理解儿童,不仅要认识他们身体方面的生理发展特点,还要认识儿童的精神世界,这样才有利于成人帮助儿童过一种物质与精神有机统一的生活,使儿童得以更好地发展。儿童之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是儿童精神发生的结果。
“精神”实际上是“身心关系”中的“心”;哲学层面,专门研究“心”的学科是精神哲学;在精神哲学中,“精神”不仅包括意识,也包括诸如无意识、本能、反射等意识的根基[13]。儿童精神具有潜意识化的特质,特别是在儿童早期表现尤为显著[14]。蒙台梭利曾说:“儿童的心理天性是某种异乎寻常的至今仍未被认识的东西,然而它对于人类却是至关重要的。儿童的真正建设性能力,即能动性,几千年来一直被忽视。就像人类一直在地球上生息耕作却没有注意到在地球深处埋藏着巨大的宝藏一样,我们今天的人们在文明生活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就却没有注意到埋藏在幼儿精神世界中的宝藏。”[15]儿童对环境和成人的爱,是儿童内隐精神世界的现实表达,也是他们精神世界能动性的外显表达形式。关注儿童之爱,有助于成人认识儿童的精神需要、把握儿童的精神世界,是成人理解儿童的途径。
(三)儿童之爱是成人的精神诉求,帮助成人提升尊严
成人是成熟个体,但往往僵化、圆滑、墨守成规,生活于繁文缛节的刻板老套中,缺乏想象力,囿于偏见,过于现实,过着多少有些异化(而且是难免异化)的生活[16]47。蒙台梭利在《有吸收力的心智》一书中阐述了儿童与成人的关系:儿童不像成人那样走向死亡,而是正走向生活;他的工作就是要形成一个健全的人;到了成年,儿童的特征就消逝了。因此儿童的整个生活就是走向完善,走向更加完美。但对成人来说,岁月的流逝会产生相反的结果[17]388。也就是说,成人的生活在发展中容易发生异化,脱离生命的本真。爱是儿童的天性也是一种能力,可以疗治成人异化的生活,更新成人精神生活中僵化卑劣,提升成人尊严,满足成人精神诉求。
蒙台梭利把儿童看成是爱的源泉,把儿童看作成人精神的唤醒者;认为“与儿童接近能够表现我们最高尚的一面”,“儿童唤醒了成人的观念、牺牲的观念、无私的观念——这些都是在家庭之外几乎无法得到的美德。什么样的商人在他能够得到他所需要的某种财产时会对他的竞争者说:‘你可以拥有它!我把它让给你!’但是如果饥饿的父母缺乏食物,他会把最后的面包屑让给挨饿的孩子而不会留给自己。”[18]350“父母对一切都麻木了,需要一个信任去唤醒他们,用他们不再拥有的那种充满神奇的和富有活力的能量再次激发他们。……没有儿童对他们的帮助,成人将颓废。”[3]113如同《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在缉毒中枪时,凭借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在危难中找到了人民,这是他生命中离警察这个职业初心最近的时刻,也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这首儿歌的响起唤回了他渐行渐远的初衷。儿童之爱是童年的天赋资源,成人是这一资源的继承人和受益者。
三、儿童之爱的培育
儿童之爱对儿童、成人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但儿童“爱”的发展和成长不是任其自然,而是受到成人的影响,受到对儿童的幸福负有责任的社会的影响。爱需要培育,“培育是顺应天性,提供适度的外部条件;还有珍惜、期待和保护的意味”[18]。为此,成人首先要接受儿童的爱,尊重呵护儿童爱的天性;其次,要以爱育爱,寻求与儿童的共同成长。
(一)接受儿童的爱,尊重呵护儿童爱的天性
爱是儿童自然天性的外在表达,天性不可教,对于不可教的东西,成人应当保持敬畏,给予尊重和呵护。尊重呵护儿童爱的天性,意味着成人首先要接受儿童的爱,也意味着成人要给予儿童付出爱的机会。
首先,接受儿童的爱。包括接受儿童给予成人的爱和接受儿童对环境的爱。儿童对成人有属于自己表达爱的方式:爸爸妈妈下班了,给他们倒杯水;妈妈做饭辛苦,去帮个忙;把自己喜欢的玩具和食物,留给最爱的人……对儿童来说,对成人付出爱并能被成人理解、接受比接受来自他人的爱更快乐,因为儿童在给予他人爱的行为中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财富和能力,展示了自己生命的存在。然而,大多数成人在生活中,给予儿童无条件地爱,却拒绝了儿童给予的爱,剥夺了儿童爱的权利:给爸爸妈妈倒杯水,成人觉得不该做,烫伤怎么办;帮妈妈做饭,妈妈说不要帮倒忙,一边去玩儿……爱是一种主动性的力量,个体在付出爱、被他人需要时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对成人来说,接受儿童给予自己的爱是对儿童的尊重和爱。接受儿童给予的爱,也包括接受儿童对环境的爱。理解儿童在敏感期的行为表现,接受儿童某一时间范围内的不乖行为:总是将手放进嘴巴里;喜欢说“不”;喜欢说脏话;喜欢不停地重复一个动作;执拗;破坏行为……提供可能的空间、时间和材料,支持协助儿童的探索活动。
其次,成人在接受儿童爱的同时,给予儿童付出爱的机会。如引导儿童尊重、关心长辈和身边的人,尊重他人的劳动及成果;借助孩子的生活经验,提醒儿童注意、理解和体会他人的情绪、需要,给予他人适当的关心和帮助。爱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能力,如弗洛姆所说,爱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而是需要通过后天习得的能力;不成熟的爱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的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儿童会因为“付出爱,而去爱”。
(二)以爱育爱,寻求成人与儿童的共同成长
爱是“一种关系品质,将成人和儿童置于一种关系中,成人与儿童彼此是对方最真实的生命存在”[19]。儿童之爱需要成人爱的滋养,也是一种产生爱的能力。
首先,儿童之爱离不开成人给予的爱。成人给予的爱使儿童产生安全感,虽然安全感主要来自相互的爱,但从爱的接受和给予来看,主要还是接受的爱,而不是给予的爱,更能使儿童产生安全感。儿童获得成人爱的来源非常广泛,主要有养育者之爱和教育者之爱。养育者之爱主要表现为家人对儿童的爱,是一种以儿童为中心的聚合式的爱,是儿童人生中获得的第一份也是最为主要的一份爱,它使儿童感知到自己的重要,并为以后的发展奠基。教育者之爱建立在责任感基础上,是一种以教师为中心的分散式的爱,儿童会通过引起教师的注意或严格遵守教师的要求去获得教师之爱,理解儿童对爱的需求,让每个幼儿感受到教师的关爱是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儿童爱的能力与品质的形成,有赖于养育者和教育者的成人爱。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他人给予的爱都能促进儿童爱的发展,只有真正的爱,才能给予儿童安全,培育儿童之爱。真正的爱意味着以一种深沉自律的方式了解儿童,倾听儿童本身的声音,是对儿童生命的理解和共情。与“真爱”相对的是“伪爱”,爱的施动者主观上、动机上是“出于爱”“为了爱”,但在客观上却是以爱的名义对儿童的掠夺和控制[20]。只有成人将儿童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爱的理由就是爱本身时,才是真正的爱。如果将爱手段化、工具化,而不是将爱视为教育自身的目的和依据,就都不是爱[19]。我们常说爱唤醒爱,是用成人的爱滋养儿童天性中的爱,“帮助儿童成为他自己的主动活动”[21]。如果说家庭中养育者之爱是松润的土壤,学校中教育者之爱是温暖的阳光,那么,社会中的教育爱则是适宜的雨露,它既增强了土壤所需的营养,又让阳光不至于蒸发掉土壤中的水分[22]。以爱育爱,要求成人把儿童看作爱与认识的存在,而不是加工改造的对象;最重要的是尊重儿童、热爱儿童,用平等的、谦逊的态度去对待儿童。成人给予儿童爱的具体表达形式是关注与期待,尊重与理解,支持与促进,由此而形成人与人彼此紧密关联,并唤起个体爱的意向,激活爱的能力[11]。
其次,儿童之爱离不开“有准备的环境”。爱是儿童天性的一部分,除非被种种不幸给扼杀了。爱与自由分不开,在文明社会中,儿童之爱的丧失大部分是由于自由受到了不适当的限制。人的天性是人成长的内部依据[19],儿童的发展受到其内在天性的引导,但要启动儿童身上天性、内在生命力,需要成人为儿童提供一个充满爱和自由的环境,蒙台梭利把这种适宜的环境称为“有准备的环境”。“有准备的环境”不仅包括适宜的物质环境,更有适宜的心理环境。其本质是以儿童为标准的环境,建立在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基础上,是自由的、有秩序的、安全的、愉悦的、生机勃勃的不同于“成人的文明环境”,适合儿童发展的节奏和步调;有儿童能够自由操作的各种活动材料;又与成人环境有关联;对孩子有吸引力。“有准备的环境”也包括成人的准备,成人的准备集中在品质方面,比如谦恭的态度,而不是自以为是的骄傲;耐心观察,学会等待;自我克制,控制表达的欲望等。“有准备的环境”符合儿童的内在兴趣和需要,唤醒和诱发藏匿在儿童天性中的爱,为其成长提供保护和养料,协助儿童实现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达到自身的发展。正如蒙台梭利所说,“我们必须从最初的时刻就帮助儿童。这种帮助并不在于塑造儿童,因为这个任务属于自然本身,而在于灵敏地尊重儿童心理发展的外部表现,在于为儿童的生长提供那些必要的手段,因为这种生长单靠儿童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得到的。”[3]58
爱是降生于我们世界的每一个儿童的禀赋,要是儿童爱的潜能得以发展,我们就会取得无法计量的成就[18]608。儿童是爱的客体,也是爱的主体。年少阶段的教育,包括学前教育阶段和小学教育阶段重在爱的培育[11]。实践中,儿童作为爱的主体需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不是无意的忽视,有必要明晰儿童为主体的爱的内涵、价值,帮助成人真正成为儿童生命成长的培育者,实现成人与儿童的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