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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读经”与“儿童哲学”大不同
——从伦理教育理念看儿童读经与儿童哲学

2018-04-02潘小慧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读经文言师资

潘小慧

(辅仁大学哲学系, 台湾新北)

“儿童读经”与儿童哲学可说是从二十世纪下半叶,直到目前在华语圈,对于儿童的教育相当有影响力的两项活动。所谓“儿童读经”,是“教儿童诵读经典”的简称,主要指1994年前后,以台湾王财贵教授为首要倡导者的儿童读经运动。按其相关研究,“儿童读经”可以归纳出三点主要功能:第一,作为当今国语文(白话文)之反动的一种体制外的语文教育方式;第二,作为一种固本培元的文化教育方式;第三,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教育方式。“儿童读经”与语言教育、文化教育、伦理教育各有某种关连,后三者之间亦两两互有关连但是却呈现不同内涵。所谓“儿童哲学”,是指从1970年代,美国李普曼教授(Matthew Lipman, 1922-2010)开始,历经欧、美、亚、澳以至于全球到目前的发展。在一般意义上,儿童哲学可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领域,可说是“研究儿童思考、思想的一门有组织、有系统的学问”。然在严格意义上,我们尚无法要求儿童解决哲学问题或者形构哲学系统,因此有学者以为,“儿童哲学”可以说是“为”儿童设计的哲学教育计划,或者,可以说是针对儿童的哲学训练。本文重点专注于从伦理教育理念来阐明:“儿童读经”或“儿童哲学”是否是一个好的或有效的伦理教育方式?且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何差异?

一、伦理教育的本质

拟回答此问题,首先必须回溯至教育的本质及伦理教育的本质。教育的主体是人,“教育”①一词不应仅限于狭义的教导与学习的制度化历程,一如黑格尔所言的“陶成”(Bildung),乃迈向普遍之历程。伦理道德教育(简称为“伦理教育”)可说是一种实践的陶成历程,一种提升整体人格迈向其本具的普遍—人性—的方式。[1]人性之中具有道德性,人性亦要求伦理道德,伦理教育的本质及目的即在陶成人格、满全人性、彰显人性,在于由内而外的引导,在于德性与自律的培养。基于此,我们来看“儿童读经”对伦理教育可能有何贡献。

按照王财贵的理念,读经可以“建立孩子的心灵免疫力”、“不受社会污染”,可“教出一个明礼义有教养的‘君子’”[2]。根据一些国小老师的读经教学成果报告,他们认为“在读经的熏陶涵咏当中,感觉小朋友气质逐渐改变,性情平和,班级气氛融洽,生活常规进步,教室管理轻松,常获得学校秩序、整洁竞赛优胜,以及全学期表现绩优的肯定”,“一些学习低成就、适应不良或学科成绩不佳的小朋友,在读经背诵方面的表现,相较于成绩优秀的同学毫不逊色,甚且是这些小朋友的拿手好戏,在同侪团体中同样获得认同与肯定,更不致于自暴自弃”[3]。 王财贵甚至信心满满地表示“预计不出十年,即可对少年犯罪、国中高中校园问题产生有效的治本功能,一、二十年之后且对人心败德、政治乱象有釜底抽薪的矫治效果”[4]。基本上,笔者不反对“儿童读经”,至少任何人接触经典不是件坏事,对阅读能力、语言能力都有某种程度的助益。然而,所感到不安的是:我们可否将读经与人格陶成、读经与伦理道德教育做简单的因果关连与直接推论。一些老师和家长们对学童外显行为的观察,当然值得重视,但必须审慎分辨的是:究竟是读经本身使得学童行为改变?还是其他因素?笔者从朱安邦老师的文章看到的是:一个有爱心、耐心又有智慧的老师,藉由持续且长期的“读经”及“每日一书”的团体活动,凝聚了全班学童及家长,做了成功的班级经营,甚至还提供了学童与家长间亲子互动的良好媒介[3]。更有甚者,朱老师成功的班级经营经验还推扩至全校,成为典范。尽管如此,如同对“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命题的质疑一样,我们还是很难直接将读经视为行为变好的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读经可能较适于看作行为变好的一个助缘。试想:当一切条件均不改变(other things being equal),只将“读经”活动改为“唱歌”(唱好歌、唱词曲优美的歌)时,朱老师的班级会如何?我想仍然会成功的。多唱词曲优美的歌,除了符合林助雄医师所言人的左右脑平衡外[5],在反覆唸唱歌曲时又增进了语文能力、音乐的逻辑性与感受力,也锻练了记忆力,促进了理解力、判断力;在群体共唱、分唱的互动过程中,又激励了群育的发展;在家长支持或参与中,又增益了亲子互动。一些学科成绩原本表现不佳的学童,在无压力又有趣的唱歌活动中,或许一扫阴霾,重拾自信。……笔者欲表达的是,要达到朱老师的成功,读经不是唯一的方式,也不见得是最好的方式。

我们考察一个伦理行为,也就是一个人性行为(human acts)的组成因素,可知其中必须包含理智的认识与意志的同意。道德判断虽具规范、指令作用,但仍是道德主体的判断,还只是停留在 “知”的层次,与具体的道德实践的“行”仍有不同。如何从“知”到“行”?必须仰赖与理智(intellect)截然不同的独立机构或能力(faculty)来促动,此即是“向善的意志”(good will)。人的理性能力由“理智”及“意志”组成,二者各有所司,亦关系密切。一个再清明的理智充其量只能作个正确的道德判断,帮助意志抉择善,但其自身并不足以完成道德实践;意志作为理性欲望能力(rational appetite or intellectual appetite),却不定然以道德善为依归,因此必须将之限定为“向善的意志”,“清明的理智”加上“向善的意志”,才能使得道德判断必然落实于道德行为,完成道德实践。按照德行伦理学,道德实践不是偶一为之的适然(contingent)行为,而是一个人在伦理生活上的彻底改变(包括观念、态度、判断、意愿、行动等),学者称之为“伦理皈依”(moral conversion)。皈依者身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包括它背后的思想和意志过程以及它外在行动的可见面貌。皈依的过程也不是靠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而是互动的、渐进的、发展性的[6]。 詹德隆将伦理生活所包含的主要因素分析为七个方面:1. 对伦理问题具有高度的意识;2. 正面肯定伦理的价值;3. 具有伦理判断的能力;4. 感觉得到伦理情绪;5. 愿意过伦理生活;6. 具备伦理行为所需要的技巧;7. 能够开始并完成伦理行为[7]。因此,伦理教育的着力点应有三个主要面向:一是清明理智的训练,即是依着人的发展促进人的道德认知,培养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也就是亚里斯多德所谓“实践智慧”(phronesis; practical wisdom)的养成;二是向善意志的培育,即是意志力的锻练;三是道德情感的蕴育,如儒家的“仁”、基督宗教的“爱”即是道德情感的核心。知、情、意三方面的整全发展,方可促成道德实践—即“行”—的达成。不少谈论伦理教育的学者,于是认为伦理教育的内涵包括知、情、意、行等四个层面。而一个与伦理有关的议题讨论或课程均应包括这四个学习领域。因此,伦理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方法比起单纯的学科教学更为复杂,这对从事伦理课程的教学工作者而言,无形中也多了许多要求。

二、伦理教育应强调讲解与讨论

伦理教育在教学方法上,注重道德讨论是正确的,而侧重道德两难困境(moral dilemma)问题的讨论式教学法,虽非唯一却也是可选择的做法。“儿童读经”不强调讲解,甚至毫无讨论的做法令人担忧。他们以为书背熟了,不用讲解,日后自然得以心领神会。在古代农业社会里,文学作品系以人文的思想为主,天文、政治或经济方面的文章虽然有,毕竟不多。杨鸿铭就对此提出质疑:以人文思想为主的典籍,皆以韵文或文言的语法撰写,孩童长大之后,不管读书或写作,仍然处于相同的语文情境中。从出生到老死,只要思考,就是文言的模式;只要写作,就是文言的句型;所以早期背诵的经典,有朝一日的确有可能藉着反刍来理解。但今天说读写作都在白话语体的范畴之内,却以不同情境的古文方式要求背诵,而求长大之后自行理解,是否缘木求鱼[8]。 我们的孩童,每天都生活在语体文的环境里。语言,是思维的表现;每一种语言,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思维模式;所以文言有文言的思维系统,语体有语体思考的特质。如果孩童尚未学好基础的语言,大人却匆忙挟着进入文言的领域,等于强制孩童必须运用文言的思考,而死背文言的诗文。孩童的心智是否能接受?纵能接受,是否只是囫囵吞枣,学到半文言、半白话的思考方式?如果一方面必须采取文言的思考方式死背,一方面却得运用语体的思考方式来表达,这对识字不多、思考尚未成型的孩童来说,是否只是拔苗助长罢了[8]。 若不讲解而造成义理的误解,岂不更糟!例如《论语.阳货25》记载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孟子.离娄上26》记载孟子曾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章句,如果没有适度的诠释,岂不造成性别歧视或其他误解。另如儿童读经盛行的教材《弟子规.入则孝》〉中说:“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无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在教育界普遍反对体罚的现今,如何让孩童同情地理解古代的“挞无怨”?如果“亲有疾,药先尝……”,与现今的医药常识及孝道观念也大相违背。因此,不要以为反正经书一定是好书,即使不讲解也没关系,殊不知“尽信书,不如无书”,孩童的启蒙阶段,尤其是道德的启蒙,更需要谨慎从事。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论语.为政15》),一个不以启发思考及指导思考为主的学习,实在很难称得上是好的学习方式。伦理教育贵在促进伦理认知、培养实践智慧,故方法上注重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及伦理讨论。这方面,“儿童读经”几乎阙如。作为一种伦理教育方式,笔者认为似乎有重新检视的必要。

反观儿童哲学,不论是美国的或欧洲的儿童哲学性质,以至于亚洲的儿童哲学性质,都一律强调思考与讨论,而且着重团体的合作思考,以及对于第一因的探究。在伦理议题上,不论有无文本或教材,儿童哲学教育工作者都首要重视引领学员平等、民主、自由、开放地讨论,藉此让学员透过自身的思考、言说,以及同侪的互动激荡来发现伦理的意义,而不是只根据书本说了什么或师长说了什么来规范应该如何。因此,在伦理教育上,儿童哲学至少关注到第一个面向,亦即清明理智的训练,即是依着人的发展促进人的道德认知,培养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

三、伦理教育更应注重师资质量

在“儿童读经”的师资方面,王财贵以为“如果教本选用注音本,则任何人,只要读过小学二年级以上,认识注音符号,就可以当指导读经的老师。……千万不要为了找一个科班的教师而耽误了儿童的学习年龄!”读经推广中心也主张:儿童读经班的教师,并不须有多优秀的国学底子,最重要的是要有三心,即热心、恒心与耐心。一般而言,只要稍通经典者,就有资格担任读经教师。为了推广读经,并使更多有志者参与,读经中心也不断的举办师资训练研习会,以培育读经师资。笔者在此想提的是,“读经”既然被视为一种可以帮助孩子的教育,对于“师资”的来源与素质就不应该草率对待。因此,有人就建议:对于读经教师的训练不应该只是“听二十分钟演讲”或“看得懂注音符号、会读国语”就人人可为的。……虽然不要求教者讲解,但我们很难保证每个孩子都不想发问。尤其儿童的求知欲很高,好奇心很强,如果读经教师发音不甚标准,每每被学生“一问三不知”,敷衍应付,不但无法取得学生的信任,更可能因此而误导学生。因此,师资水平的要求是必要的[9]。 我们必须认知:即使是义务的读经教师,若自己不具备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的基本知识,也未能厘清所欲教学议题的学习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很容易陷入困境,或不知如何有效传达讯息。在伦理教学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教学者对所欲讨论的领域知识不足,未能具备打动学生、说服学生或提供给学生足以说服自己的信息。因此,如果读经要标榜所谓伦理教化之功的话,就必须正视师资的问题。

反观儿童哲学,对师资的培训与要求一向极为重视。例如“儿童哲学”之父李普曼(Matthew Lipman, 1922-2010)于1974年在纽泽西州立蒙特克雷尔学院②(Montclair State College)创立了“儿童哲学促进中心”(Institute for the Advancement of Philosophy for Children,简称IAPC)③,一开始即由他和夏普(Ann Margaret Sharp, 1942-2010)主持,综理相关课程的发展与推广工作,并提供师资培育训练。根据IAPC的手册,该中心的主要工作在于:课程的发展(教材和教师手册的出版)、教育研究(包括实验)及教师训练。对师资培训的理念始终影响我们从事儿童哲学工作者。笔者以为儿童哲学的师资必须以苏格拉底为师。首先,作为一位哲学教师,为了引领学生进行“哲学思考”,一定要有基本的哲学素养以及哲学教育相关背景,教师起码要懂得如何思考,这样才能帮孩子发展出他们自己的思考。其次,儿童哲学教师是团体讨论中的引领者或引导者,教师也是探究团体的成员之一;儿童哲学的探究活动就在不断地澄清问题与发问当中进行,教师要避免使用权威,要懂得倾听,能尊重每位成员的意见,还要能获得学生的信任,教师有责任要做好教室内“对话”气氛、程序、内容等的引导与掌握。因此,教师必须保有开放的心胸,其中包含智性的开放以及程序的开放。

四、结论

“儿童读经”与“儿童哲学”的立意基本上都好,但不可有迷思。就伦理教育而言,“儿童读经”与伦理教育的关联不大,即使诵读的经典为圣人书,若诵读时缺乏对内容的理解则亦枉然。儿童哲学由于强调思考与讨论,在伦理教育方面,主要能提供伦理思考的面向,协助伦理教育知、情、意、行之“知”的培育部分。

(特别说明:此文系作者在2018年8月于北京召开的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上担任儿童哲学分组会议中方主席所提交并大会宣读的论文。)

[注释]

① education(教育)一词,源自拉丁文之e-ducare,原义为“指出”或“引出”(to lead or to draw out)之义。

② 现在已是蒙特克雷尔大学(Montclair State University)。

③ “儿童哲学促进中心”官网网址为https://www.montclair.edu/cehs/academics/centers-and-institutes/ia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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