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创业型大学学术创业、学术发展及学术组织发展路径探析

2018-04-02陈霞玲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教育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学术大学研究

陈霞玲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 102617)

创业型大学利用专业知识主动促进社会发展,并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即学术创业与学术发展并举。作为一种大学发展路径的创业型大学,需要对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创业、学术发展及组织发展路径进行剖析,以从根本上把握创业型大学的内涵,为我国创业型大学建设提供指导。

一、创业型大学学术创业特征

所谓学术创业,是指大学将自己的专有知识转化为生产力,产生一定收入来源的行为。在知识市场经济背景下,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开展了学术创业活动。与其他大学相比,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创业有其独特性:(1)创业的对象是市场。创业型大学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市场,即使是政府的资源也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2)创业的状态是积极主动。创业型大学主动了解社会需求和发展,建立了一整套收集市场信息的机制,主动捕捉市场信息和机会,积极主动分析社会需求,提供甚至是创造这种需求。(3)创业的雄心是促进社会发展。创业型大学不仅服务社会,还具有促进和引领社会发展的雄心,要在(区域)经济社会中发挥轴心作用。(4)创业的主体是大学,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创业是大学有组织化的战略安排和实施,而不是个体教授的零散行为。以上这些活动特征反映了创业型大学勇立潮头、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敢于冒险、开放敏锐的创业精神。

创业型大学的兴起,是现代大学对知识经济时代市场机会和需求的积极响应。传统大学的创业活动往往是受到国家政策的牵引或“鼓动”,因为大学对政府政策的响应能带来更多的计划性资源。传统大学通过响应政府特定具体政策被动地回应社会需求。创业型大学也关注政府政策,但是更多是从中“捕捉”大学发展机会,利用政府政策,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战略,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的使命、愿景、目标和战略是相对固定的。

传统大学主要是服务社会,是配合政府完成经济发展目标,以期从政府中获得更多的计划性拨款和政策性项目,其目的是通过服务社会,完成政府对大学“产品服务”的购买,不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雄心。创业型大学“知识的资本化和大学在经济领域里领导地位的日益突出,使得工业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模式由原先的工业需求要求大学提供,转向了由大学引导商业发展”[1]。“大学与企业之间日益密切的合作关系,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社会服务,它在赋予社会服务概念新的内涵的同时,深刻地挑战大学通过生产和传承公共知识实现社会服务的传统理念”[2]286,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得到了进一步演化,甚至是(部分地)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所取代。“大学和产业界,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各有明确的体系范围,现在都承担过去属于对方领域的任务”[3]17。大学不再是通过生产和传播知识来影响企业,从而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

二、创业型大学学术创业路径

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创业主要有两种路径:学术成果转让路径和校企合作共进路径。大学的“学术”是个宽泛的概念,包括大学的专利、技术、专业知识等。这两种路径的不同,取决于“学术”的不同。“学术成果转让”路径主要依托大学的专利来进行创业,创业活动主要是缩短大学知识生产和应用的周期。“校企合作路径”主要是利用大学的知识和技术进行创业,创业活动将知识生产和应用整合在一起。

(一)学术成果转让路径

学术成果转让路径是指大学将已经产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转化, 即采用“研究成果—专利申请—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新创公司(Start-up)/衍生企业(Spin-off)”的路径。大学教师在实验室或学科内完成知识积累,当教师学术积累到达一定程度之后,获得了学术上的声誉,其追求发生了变化,开始寻求横向的课题研究,增加收入,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卖给”企业。一些拥有较多专利的教授,就开始考虑通过获取版税收入的形式来转化科研成果,而不是个体与企业进行直接交易。同时,大学积极提供各种辅助教授进行学术成果转化的服务,并将这一行为规范化和制度化。大学建立了诸如教授咨询制度,技术转让办公室、技术认证办公室等专业化的学术成果管理和转让机构。

在技术转让的活动中,大学教师拥有优先转让权。随着服务体系的完备和市场机会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教师选择购买自己的发明技术,创建基于技术之上的“新创公司”;大学也会挑选一些富有潜力的技术来进行转化,成立“衍生企业”。正是由于新创公司和衍生企业的出现,大学出现了传统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外的第四功能——直接开展经济活动。“从前,大学生产的知识要经过中间人转给最终用户,通常是由工作在企业或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或通过与大学有密切关系的高技术企业进行的,现在,大学成了最终用户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3]18。随着大学学术成果的大量转让,以及建立在大学转让技术基础之上的创业公司的兴起,大学逐渐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

创业型大学直接“生产销售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出现,迫使大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相关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大学陆续建立了对外或产业联络办公室以提高大学技术转让的能力;建立大学科技园、风险投资公司等,以进一步促进新创公司和衍生企业的启动与成长。如,麻省理工学院就建立了集金融、技术、商业为一体的组织——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4],以促进大学学术研究为基础的公司的建立。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的角色发生了变化,大学成为知识产权的出售者、衍生公司的风险资本家,以及新创公司的孵化器。“在大学更多地涉足技术转移和新公司形成的同时,它也获得了一个创业型大学的新身份”[5]53。

这种学术创业路径的前提是,大学首先需要拥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形成一定的知识垄断和壁垒,以保证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人们从斯坦福大学的成功案例中发现,大学‘经济功能’的发挥恰恰是以其卓越的教育功能和科研功能为依托的”[2]287。采用这种学术创业路径的,往往是研究实力较强的大学或学科。对于研究实力一般的大学或学科,需要先进行学术积累,通过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引进校外的高层次人才,当学术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再进行学术创业。

(二)校企合作共进路径

校企合作共进路径,指的是大学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大学根据企业或产业的需求,成立研究中心或研究团队,与企业进行项目对接,与企业共同成长。在大学创业的初始阶段,就有一部分人紧跟企业的发展需求,开展企业资助的科研合同研究。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企业或产业在成长,企业或产业成长给大学提出了新的问题;另一方面,大学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也在成长,发展解决企业更高层次问题的能力。大学在帮助企业或产业成为一个大企业或成型产业过程中自身也在成长,这是一种“双生”的成长过程,即螺旋上升关系。在这过程中,参与研究的主体不仅是大学一方,往往还有来自企业或者其他外部组织人员的参与,他们一起合作来解决某个问题,共同致力于某个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在合作初始阶段,大学可能并未从企业或产业那里获得经济利益,但是随着产业或企业的发展,对大学的反哺也就越来越多。

这种学术创业路径,从社会需求和产业问题入手,探索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它主要采取诸如研究资助合同、咨询、培训等直接应用技术和知识的学术创业活动。它可能是技术的直接应用,也可能是对原有技术的改进,甚至是工艺改进,大学自身并不需要发明技术(即拥有技术所有权),而是能够应用技术来解决问题。

专利许可、新建公司、衍生企业等并不一定是创业型大学知识转化的主要机制。“一个更大的现实主义表明,并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够成功地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除非他们在诸如生物医学领域重大的研究能力、有大量在知识转让办公室工作的专业人士、有足够大的专利组合、并有一定的运气能够开发出一些能产生显著差异收入的‘重磅炸弹’专利”[6]。相反,一些大学采用了更加“实际”的学术创业路径,直接进行技术的应用,比如,英国沃里克大学就是通过沃里克制造业集团来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直接“商业化”大学知识的方式来进行学术创业。

采取“学术成果转让”路径的创业型大学,其产品和服务往往占据产业链的上游,采取“校企合作共进”路径的往往是教学型或教学研究型大学,其学术创业往往从产业链的中下游开始,随着大学对中下游产业链服务的深入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逐渐往产业链中上游服务发展。后者对服务产业的选择,往往瞄准新兴的产业,在某个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就参与产学研服务。创业型大学“瞄准”产业发展前沿,成立学术创业平台,在服务这个产业的过程中,推动甚至是引领了整个产业的发展,然后逐渐成为这个产业领域相关研究的领军者。这种创业型大学注重发挥学科集成的作用,即大学学术创业往往是从某个优势学科开始,然后非优势学科以优势学科为基础,进行学科集成,即非优势学科根据优势学科的产业需求进行研究和培养人才,形成跨学科合作的良性循环。

三、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发展路径

和其他大学一样,创业型大学是追求声誉最大化的组织。创业型大学将创业行动和学术研究相融合,将创业行动作为激发学术研究热情的手段,在学术创业过程中发展大学的学术,提高大学生产知识能力。不同的学术创业路径,对应的学术发展路径不同。学术成果转让路径主要采取在学科中生产“有用”知识的学术发展路径,校企合作共进路径主要采用在应用中生产知识的学术发展路径。

(一)在学科中生产“有用”知识

在传统大学中,大学学术发展属于科学创新体系,研究往往不关心外部的需求,即使研究成果进行了应用,研究和应用也是严格分开的,即,大学学术生产和学术创业是分开的,呈“二元分立”状态。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发展,越来越从传统的“科学创新体系”向“技术创新体系”演进,学术生产和学术创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融合,知识的生产和应用呈阶段性分开,形成知识“生产—应用—生产”的“循环互动”的状态。创业型大学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大学在知识体系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即大学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寻求应用这些知识的创业活动,在应用知识的过程中,提炼了大学的研究问题,然后再回到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大学越来越注重生产知识的有用性,注重研究成果的社会价值。大学不再开展纯基础性研究,而是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界限渐趋模糊,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转化的周期日益缩短的情况下,大学科学知识生产活动具有了明显的经济价值,在大学的科学家中不断产生并不断滋长新的愿望,即,使自己的学术贡献转化为可销售的产品,并不断由此扩大自己的经济收益”[2]273。大学从生产公共知识向生产专有知识转变;教授生产知识的动力也从个人兴趣,转到解决问题,甚至是直接为了获取资金来源;大学从传统的“学院派”走向“实用派”。

虽然大学研究越来越注重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但是,大学学术发展即知识创新的本质和逻辑没有发生改变,还是以学科为中心,遵循“学科—平台—项目—团队—人才”的一体化建设模式。这类创业型大学的知识生产的本质没有改变,还在学科中生产知识,但是生产的是“有用”知识。

(二)在应用中生产知识

在校企合作共进的学术创业路径中,大学主要开展应用性和发展性研究。大学在应用中生产知识,知识的生产和应用融为一体“双向驱动”。大学先进行产业合作,开展应用性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整个学校的学术是围绕产学研合作领域来做支撑,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挖掘背后的机理与规律,从而往学科知识深处走,最后慢慢往基础研究的方向发展,即“产学合作—解决现实问题—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学术发展路径。

这类创业型大学的研究,以现实社会问题作为出发点,通过解决社会问题,着力于产业的前沿研究,进而推动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组建研究平台,进行组织化的研究;培育产学研合作团队,用工作团队来取代个体化的工作岗位;教师个体得到发展,整个学校的学术实力得到了提升。即,问题—产业—团队—平台—人才。大学在创业活动中有学术活动,甚至创业活动本身就是学术活动。

与“在学科中探索‘有用’知识”的学术发展路径相比,“在应用中生产知识”的学术发展路径具有倒序性。这种倒序性的学术发展路径符合吉本斯等人提出的“新知识生产模式(模式2)”理论。教学型大学缺乏“在学科中生产知识”的“模式1”生产方式,直接采用模式“2”的生产方式,而且形成了以“模式2”为主导的知识生产方式,再由“模式2”向“模式1”“挺进”。

几乎在所有的大学中,这两种知识生产模式都并存,只是哪一部分占主导的区别。富有创业精神的研究型大学,占主导的是“模式1”的知识生产方式,同时积极拓展“模式2”,“向模式2的知识生产模式进行转移的很大一部分动力内生于“模式1”的实践中”[7]。教学型大学缺乏“模式1”生产方式,直接采用“模式2”的生产方式,而且,形成了以“模式2”为主导的知识生产方式,再由“模式2”向“模式1”“转移”。

四、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

分化与整合是开放性组织发展的两个趋势。分化是为了满足不断细分的市场,整合则是为了加强各子单元的管理与协调。不同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的创业型大学,其组织分化与整合的方式不同。采用成果转化路径和在学科中探索有用知识的创业型大学,其学术组织发展越来越分化;采用校企共进的学术创业路径和在应用中生产知识的学术发展路径的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越来越呈整合状态。

(一)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的分化

一些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的分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大学内部分化出无数个“准公司”。由于生产“有用”知识的需要,大学在传统的院系下组建了越来越多的研究中心或研究项目,这些研究中心根据研究主题进行组建,直接针对某个领域的问题开展研究。这些研究中心与外部组织的密切联系,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响应,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大学的学术创业。大学管理体制的变化,使得在这些研究中心日益成为“自负盈亏”的组织,研究中心需要自己寻求外部资助,以维持和扩大其研究,这样,这些研究中心就变成了一个个小的“准公司”。“研究型大学往往由一系列研究群体——“准公司”组成,这些研究群体被精心组织起来,整合成研究中心,共同实现较大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目标”[5]101。

2.大学内部分化出无数个“创业型科学家”。由于寻求外部资金的压力,以及研究人员直接从知识产权转让中获益的刺激,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慢慢滋生了“创业者”的精神和素质,越来越变成“创业科学家”。大学教师的价值直接在市场交易中体现,直接取决于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市场活动能力。在传统大学中,教师通过大学组织来与市场进行交易,教师的个人价值是通过组织内部的二次分配来实现的。在一些创业型大学中,教师个体跳过了大学组织,直接与市场进行交易,大学组织从教师与市场交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大学的成本收回。

3.院系的权力进一步增大。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大学组织呈现出松散耦合的特征,大学院系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这个自主权主要是学术权力,随着创业型大学的发展,院系权力进一步扩大,不仅拥有传统的学术权力,还获得了一些诸如人事、财务、规划等行政权力,在一些大学中,院系甚至成为一个自我决策、自我发展、自我负责的组织。

这些大学组织发展的整合主要体现在大学促进成果转化的支持和服务体系上。创业型大学作为一个整体,一方面,在促进技术转让和创办公司方面,建立了专门化、专业化的支撑体系;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出售知识和促进新公司成功的有效性和成功率,大学又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科研/学科发展,甚至是整个大学发展的战略规划,这样,创业型大学在加强对学术创业支持和规划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校的领导核心,学术创业规划在大学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强。

(二)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的整合

与大学组织逐渐分化相反,另外一些大学,或由于没有可以转让的专利技术;或由于教师个体缺乏直接从事创业活动的动力;或由于缺乏教师学术创业的政策和文化支持等各种原因,更倾向于进行组织整合,以整体的方式让教师和基层学术组织参与学术创业活动。

1.大学整合成一个或若干个大的“准公司”。在一些创业型大学中,大学内部存在着几个大公司,甚至大学本身就是一个创业公司,大学作为一个整体与市场进行直接交易,即,大学是市场交易的主体。这类大学“改变了传统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膨胀的松散耦合状态,日益变成一个紧密连接的准公司。只要获取外部资源的机会出现,大学就会像公司一样开展组织化的创业”[8]。这些“准公司”往往是集学术和创业为一体的组织,如沃里克大学成立了主管学校创业的创业集团(1985),创业集团下面由若干个创业公司——“会议中心”、“制造业集团”等组成,沃里克大学的制造业集团将大学的学术资源整合在一起,代表大学与外部组织进行合作,将大学的创业“触角”延伸到全世界各地。又如,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新建了5个校级跨学科研究中心,这些校级跨学科研究中心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和教育中心,开展学校重点发展战略领域的研究,是大学内部学术资源的整合者和大学创业的先锋队和主力军,成为大学除院系之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且呈逐年上升趋势[9]。

2.教师成为学校创业公司的“员工”。在整合的组织发展中,教师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准公司”来“商业化”他们的知识和技术,他们是大学创业公司的“员工”。与“创业科学家”相比,教师个体并不直接从事市场交易活动,教师乃至基层学术组织的价值是通过学校的二次分配来是实现的。

3.大学强化了学校发展的战略布局。“在传统松散耦合的大学治理模式中,大学的领导力非常弱,大学主要通过不断的局部调整,而很难做出一些大的改变”[10]。为了对外部变化和需求做出迅速响应,这类大学加强了校级层面的领导核心,改变大学运行松散耦合状态。一方面,大学对外,强化了学校发展的战略布局。大学发展方向不再是呈自然状态,而是学校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的精心选择;另一方面,对内,大学越来越重视内部的战略管理。在竞争性的高等教育生存环境中,战略性管理已经成为大学内部治理的发展趋势[11]。创业型大学发展在校级层面进行统一战略性规划,要求各院系的发展要服从学校的战略,要为学校战略规划的实现做出贡献。如,沃里克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立联合战略委员会来统一协调学校创业(创业集团)和学术(学术委员会)活动。“由校务委员会和评议会联合战略委员会共同组织成的校部领导委员会把财务、学术和校舍规划集中在一起, 负责全校的宏观战略。关于学校发展的重要行动方针和策略, 基本上由这个顶层组织集中决策。沃里克没有把权力广泛下放到学院和系的层次, 而是依靠这个校部委员会实现集体的领导”[12]。同时,沃里克大学还进行财务集权,通过联合战略委员会,将各“创业子单元”创收的资金集中到学校,学校在全校各系范围内进行统一分配,即顶层切片、交叉补助”[13]。

五、结论与启示

创业型大学作为一种大学发展路径,无论是研究型大学还是教学型大学都可以进行创业型大学建设,但是,由于学术起点和创业环境的不同,这两种大学进行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的路径不同。总体而言,富有创业精神的研究型大学主要采用“学术成果转让”的学术创业路径,在学科知识内探索“有用”知识,即,科学发现(规律、原理)——技术发明(转化成技术)——技术应用。与富有创业精神的研究型大学相比,教学型大学的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具有倒序性,主要采用“校企合作共进”的学术创业路径,在应用中生产知识,即,技术改进/应用——技术发明——科学发现。教学型大学引进外部研究团队,是迅速提升科研水平的有效方式,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可以采用创业型大学“脱贫式”的积极进取方式,采用倒序性的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

根据创业的分类,以上两种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可以归结为发明性创新创业和改进性创新创业两种模式。研究型大学主要进行发明性创新创业,教学型大学主要采用改进性创新创业,这两种创业模式都离不开技术,创业型大学通过推动技术进步来进行创业。这两种创业模式的创新路径却是不同,我国经济学家周其仁将创新分为“上行”和“下行”两条路[14],创新上行:“从需要的产品出发,往上走去寻找技术,没有现成技术就发明,再向上琢磨什么道理、什么原理,最后推动原理级的科学发现”。创新下行:“从好奇出发,”或“为科学而科学”,还根本不知道有没有用、能不能用,先把原理级思维拿出来,然后发明能应用的技术,最后做成产品”。创业型大学的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并没有偏离创新的发展路径。无论采用何种发展路径,创业型大学是进行创新型创业,而不是交易型或套利型创业。

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发展路径的不同,决定了大学组织发展的不同方向。正向性的发明性创新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日益分化,倒序性的改进性创新创业型大学学术组织发展日益整合。我国大学进行创业型大学建设,要选择适合大学实际情况的学术创业和学术发展路径,建立适合创业活动和知识生产方式的组织模式和制度安排。

猜你喜欢

学术大学研究
“留白”是个大学问
FMS与YBT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学术是公器,不是公地
辽代千人邑研究述论
《大学》
48岁的她,跨越千里再读大学
大学求学的遗憾
视错觉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如何理解“Curator”:一个由翻译引发的学术思考
EMA伺服控制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