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探究

2018-04-02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6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农村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桂林 541006)

一、本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是在不断探索尝试中成长起来的,一个国家的发展也是与城市化和工业化分不开的。但是在国家经济稳步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大批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成为了失地农民,随之传统的养老方式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又在土地养老功能、家庭养老功能退化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完整的状态下,失地农民的老年生活变得雪上加霜。如果失地农民的养老等问题没有得到重视、没有解决,这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也会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等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对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研究,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和生活,长远上也有益于国家的持续发展。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研究是非常丰富的。在制度建设方面:刘文泽(2012)认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与物价、利率、土地补偿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白玉冬(2012)认为要在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通货膨胀的基础之上,分析国家不断发展的经济,不断进行调整。在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方面:吴春明(2011)认为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功能也已严重缺失。在城镇化研究方面:张远索、仲济香(2014)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利益保护存在一系列问题,农民获得的补偿根本不能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等。

三、我国失地农民的涵义及其养老保障的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涵义

一般说来,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广义的失地农民是指由于各种自然因素,如洪水、地震等,以及人为因素、制度因素而失去土地的农民。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大批失地农民出现已经成为了一个必然事件目前失地农民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据预测,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将超过1亿。因此对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讨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不断重视,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政府主导的社保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

此种模式的保险基金是由政府补贴、个人账户和集体缴纳三部分构成,交纳的保险基金由政府相关的机构、部门负责运作。此种模式需要非常良好稳定的经济基础作为运行的保障,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稳定的地区实施,但保障的总额总体还是比较有限,比较低的,从长远来看并不能持续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2.商业保险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险模式

商业保险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是带有非常明显的商业性质的,一般是有商业保险公司和失地农民共同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而商业保险公司则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基金,当签订合同的失地农民到了规定的年限后,就可以再保险公司领取养老保险金,虽然此种模式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养老保障的项目不能根据失地农民的需求而设立,加之人民对此了解不够,所以覆盖面是非常低的,基本在贫困地区没有涉及。

3.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

此种模式以政府主导为前提,建立多方资金支持、商业保险提供具体操作平台的信托模式。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合作制,三方各出一部分资金,再由商业保险机构作为承办主体,根据政府和农民的需要,具体负责资金的保值增值,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物价水平在持续上升,各种消费不断增多,仅靠微薄的保值增值所得,对于需要养老的人民来说实在是太少了,这种模式还需要不断地探索。

四、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依旧存在着众多问题。

1.保障水平低

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在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同时失地农民得到的保障是相当低的,除去基本的生活所需费用后,一旦出现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失地农民的生活就出现了很大的困难,维持基本的生活更是难上加难。

2.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大幅弱化

近些年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年轻人的家庭观念逐渐淡薄,对给父母养老更觉得是自己的压力,认为父母是自己的累赘,不愿给父母养老。同时面对绝大的生活压力,很多农村青年选择去城市打工赚钱,年轻人没有太多的经历以及时间去照顾老人,甚至将自己的子女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这更是加重了老年人的养老危机。

3.失地农民参与性不高

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影响,大部分失地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缺乏社会保障的意识,很多的失地农民固守传统养老观念,认为儿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即使土地征收后,得到一笔不菲的土地补偿金,也不会合理的利用这笔财产,很多年轻人更是不愿意出去工作,整日与村民聚在一起荒废光阴,没有自我忧患的意识。

4.养老模式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群

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而在经济目前我国养老模式都比较单一,对所有群体都是一刀切的模式。事实上,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经济水平,不同的地区,对于养老保障的水平要求都是不同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可以负担大部分养老保险金,而相对困难地区负担高额的养老保险金就有很大的困难。这种单一的养老模式并不符合所有人的需要。

(二)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形成的原因

1.户籍未统筹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明显差距使农村人民在观念上就认为自己是农村人,因此对受教育的程度上和技能的培训上都不够重视,在观念上不愿改变自己贫穷的生活状态,即使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关注力度,在很多农村人民的权益上依然存在着缺失问题。

2.土地征用中存在不合理

在征地补偿方面,我国土地管理法尚未考虑到物价的增长以及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诸多不规范,同时机构管理水平低,管理成本较高,甚至出现村集体与企业合谋寻租的现象。

3.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前景不乐观

受文化水平的制约,农村人民的养老意识不强,加之政府对于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宣传力度又不够,农村人民对于养老保障更是没有任何概念。农村也严重缺乏养老机构,在没有养老机构为留守老人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使农村失地农民的养老显得更加困难。

4.政府和失地农民自身的双向原因

政府作为人民的政府,在征地这件事上,却主导了征地,简单的给失地农民一笔征地费,并没有完全考虑到失地农民的生活,更没有涉及到失地农民的长远生存问题。很多失地农民暂时拥有一笔征地费,又对自己生活缺乏规划,对于养老没有概念,也不积极提升自己能力寻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力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

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建议措施

(一)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这致使各地在尝试的过程中挫折不断,效果也不理想。国家要尽快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的角度确保失地农民的各项权利,使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步入法制的轨道,以此来贯彻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法的实施。在法律的范围内,失地农民的合法收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救济或赔偿等相关部门也受到约束和监督,可以确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连续性,同时有助于提高失地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强其养老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引入,搭建商业养老保险机制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作为两个重要的风险防范与转移机制,不可偏废其一。作为社会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上,我们更应该合理有效利用商业保险。基于我国失地农民当前的特殊处境以及越来越壮大的人群数量,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适度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将其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来共同攻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这一难题。

(三)构建失地农民特有的养老保障体系

农村低保户是我国现阶段的一大困难群体,而目前所构建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是以农村低保户的保障水平为参照水准的,失地农民在自家的土地被征用后,在农村难以生活,沦为了准城市人口,在土地为被征收前他们的生活原本就好于低保户,生活所需开支必然也高于低保户,以低保户的标准作为失地农民的标准,这是存在问题的。同时我国不断发展的经济和持续上升的物价水平都是应该考虑的因素。所以政府不仅应该考虑各地失地农民的特殊性,也要考虑不断上升的物价水平,制定真正实在的,可以将失地农民的生活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水平的体系,以上失地农民在平时的生活中为自己的养老做好储备。

(四)加强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再就业与养老保障并举

在环境和制度等的影响下,大部分农民是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的接受的职业培训也是少之又少,这致使他们整体文化水平低、职业技能差。在失去土地后,拓宽就业途径,使失业农民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是维持他们正常生活的方式之一。为实现再就业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整合户籍。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实现城乡劳动力在社会权利、经济权利上的同工同酬。二是让农村青年接受教育,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对合理的资源进行链接,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对他们进行思想指导,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观念,培养积极就业的意识,使实地农村自身行动起来。四是政府和金融部门应适当放宽信贷条件,降低贷款门槛,制定积极的信贷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主择业,拓宽就业渠道,为农民的再就业创造条件。

六、结语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与我国的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要想建立有效、完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是任重而道远的,这与政府、制度、农民自身都紧密相连。要想彻底解决好失地农民养老难的问题,就要从多方面下手,各地政府机关根据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济状况,不同的需要,建立有效的、能使失地农民利益最大化的制度,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适时地选择适合当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在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的基础上保证我国的强劲发展势头。

【参考文献】

[1]白玉冬.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J].农业经济,2012,(10):109.

[2]刘国华.浅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1):9 - 10.

[3]李晟:《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J].公共管理,2014.

[4]张媛媛,贺利军.城市化过程中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再思考[J].社会科学家,2010(2)

[5]刘万兆,卢闯等.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农业经济,2007,(6).

[6]温晶峰.构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途径探讨[J].中国商界,2010(2):15-17.

猜你喜欢

失地农民养老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养生不是养老
养老更无忧了
西藏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研究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养老之要在于“安”
失地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救济失范及司法回应——以司法权的适度介入为视角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东阳市失地农民就业保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