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黑天鹅”事件内控案例分析
2018-04-02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 400054)
獐子岛集团事件的发生,让其一直受到社会公众和各种媒体的关注。下面我们通过运用COSO模型来解读獐子岛“黑天鹅”事件产生的原因。
一、内部环境的失败
(一)公司治理:政企不分,“一股独大”。獐子岛公司的前身是一集体企业,后在其现任董事长/总裁的领导下进行了体制改革,才成为如今的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上,到目前为止,獐子岛的前三大股东均为集体企业,合计约为60%,其董事长/总裁持股5.3%位列第四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象己经不可避免。而且这些集体企业的管理层人员大都是镇级和村级的领导干部,企业的资产也都是集体管理。政企不分,一直都是公司治理上最不希望出现的,因为这种现象可能会给集团的运营、管理和资源配置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治理层结构:高管离职频率过高,变动频繁。獐子岛的内控报告显示,公司建立了一个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层,总裁为执行层,监事会为监督层,领导所有员工参与”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但獐子岛的实际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其董事长和总裁实为一人。同时根据獐子岛年报中提供的数据显示,公司的高管离职颇为频繁,自上市以来,累计约有20名高管申请辞职。
(三)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聘用员工的时候考核不严。在扇贝投苗的时候,因为海上作业的特殊性,只有少许的是企业内部员工,很多都是来自外面临时聘用的,缺乏好员工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观。而且企业的很多员工并不具备合格的养殖培育扇贝的技能,员工招聘流程不正规、考核不科学。作为以海珍品养殖为主要业务的獐子岛集团,生产人员承担着非常重的任务和责任,提升他们的教育程度有利于集团的发展。
二、风险评估的失败
(一)海域盲目扩张。自从2006年獐子岛集团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之后,集团播种的养殖海域面积在飞速扩张,深度也在不断加深。2006年刚上市的时候,獐子岛集团养殖海域的面积为65.63万亩。然而到了2014年,就超过了360万亩,短短的8年时间就扩张了接近5倍。不仅如此,海域扩大以后,獐子岛就开始向50米的等深线迈进了。但是,资料显示集团并没有针对深水区的水质、水深和其他条件进行科学详尽的勘测,只是单纯的通过短时间的尝试底播,随后就在超过50米的深水区进行底播。
(二)负债过高。根据獐子岛的年报数据显示,其负债状况一直处于借短期借款还短期融资债券,再发行短期债券去偿还短期借款的循环之中。但我们都知道养殖扇贝所需要的投资很大,而且扇贝的成长期有3年,所以养殖扇贝并不适合短期借款,因为短期借款这种筹资方法财务风险相对较高。但是,獐子岛集团却过度依赖短期债务,这种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两大问题:财务风险巨大和高额财务成本。
(三)存货连年居高不下。獐子岛的主要业务为海产品养殖,存货也主要是那些播撒在海底的虾夷扇贝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具有难以盘点和核算的致命弱点。但从獐子岛的报表可以看出,2006年上市之初,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31%;从2007年开始,这个比例就开始一直维持在50%左右,而大部分同行业的存货比例维持在20%-30%之间。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獐子岛集团的存货比重几乎占据了自身的半壁江山,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风险反应迟纯。作为一个有多年海产品养殖经验的企业,獐子岛公司已经具备有完善的检测系统,且根据其年报中风险提示已经表明公司具有健全的监控系统并24小时持续不断的对整个海域进行监控,但至冷水团来袭之前并未有任何迹象表明獐子岛曾采取过措施来规避此次的风险。而且当黑天鹅事件爆发之时,面对扇贝绝收的风险,獐子岛集团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
三、控制活动的失败
獐子岛集团的主要产品都是海珍品,属于生物资产。对于生物资产的采购和播种应当透明,应当设置对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但是从獐子岛集团对外披露的信息中,只能得知扇贝的采购和播种都是员工自主进行的,在对扇贝等海珍品的播种也是公司的员工直接进行播苗,没有使用摄像设备进行录像监控,也没有第三方监督机构现场监督,只有简单的记录,具体的播苗数量难以保证和统计。
四、信息与沟通的失败
根据獐子岛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显示,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并配备了先进的ERP系统,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沟通,降低了内部控制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
(一)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早在2012年,獐子岛的管理层就意识到了深海底播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出于对地质多变和洋流影响的担忧,自2012年开始底播的面积开始大幅度的进行缩减,然而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对已经意识到的风险担忧,公司既没有向投资者公开揭示风险,也没有加强深海底播种检测予以防患。且獐子岛公司于10月14日即宣布停牌,却在10月30日才对此次的巨亏事件予以披露。
(二)信息沟通系统。在冷水团发生之后,獐子岛召开了对外说明会,阐述了整个冷水团对公司造成的损害,但是对具体的情况却没有进行细说,也没有理会社会各界对于冷水团及存货等问题的质疑,只是一直在呼吁大家理解公司,共渡难关,并没有切实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进行考虑。
五、内部监督的失败
(一)外部监督。由于獐子岛的主要产品都是海珍品,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所以对其的审计一直以来都是一道难题。审计师虽然会进行实地考察,但是也只能采取用抽样推算整体的方法,因此无法确定存货的准确数量及质量,这也是审计师经常对此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原因。但是,针对獐子岛集团的2013年年报、2014年中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内部监督。《公司法》中规定,我国企业中,监事会与董事会地位平等。但是,我国上市企业的监事会成员由员工代表和股东代表构成,股东代表都是由大股东决定的,员工代表又是管理层的下属人员,因此监事会的独立性不强,权威性更是无从谈起。根据獐子岛年报的披露,在獐子岛集团的前四届监事会里,员工代表没有担任过监事会主席,在其中的发言权也仅有20%。除此以外,近几年猜子岛集团的内部控制鉴定报告里都没有披露集团内部控制有缺陷,但是事件的爆发却说明内控有很大的缺陷,因此,獐子岛集团的内部控制也是形式主义,其应有的内部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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