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官报》视角下的清末贵州禁烟政策研究
2018-04-02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清朝末年,鸦片在贵州泛滥成灾,究其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鸦片的贩卖能够给处于深山,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的农民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于他们来说,和种植其他农作物相比,罂粟的利润更大。据统计,一亩鸦片的产值能比小麦高4-6倍,这对于当地农民来说,可谓吸引力巨大;而当他们贩卖鸦片时,除了前期投资需要集资外,后期几乎不需要消耗多少资产,就可以赚取几倍的利益。所以一些农民会转变身份成为专销鸦片的商人。如此一来贵州的罂粟遍地,人民染毒颇深,禁烟迫在眉睫。
1907-1911年担任贵州督抚的主要是巡抚庞鸿书,云贵总督李经羲,除此之外,还有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堃等官员,但是《政治官报》上黔省上书皇帝的奏折主要是巡抚庞鸿书会同云贵总督李经羲商议奏报。庞鸿书,字劬庵,号鹏亭,常熟人,光绪进士,后为庶吉士,在翰林院编修史书,先后担任过天津道按察使、湖南按察使、湖南布政使,后被提升为湖南巡抚,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贵州巡抚,1911年5月因病被免职。在他到任贵州后,开始在该地区采取禁烟措施,是贵州禁烟史上的先锋人物,对贵州的禁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李经羲(1860-1925年),字仲仙,又字仲宣、仲轩,安徽合肥人,李鸿章弟李鹤章次子,优贡出身,历任四川永宁道、湖南盐粮道、湖南按察使和福建、云南布政使、广西巡抚、云南巡抚,安徽铁路矿物总理,国会请愿运动期间任云贵总督。”[1]87,他们任职的这几年,也正是《政治官报》发行的时间,这篇文章把庞鸿书任贵州巡抚以及李经羲任云贵总督期间在《政治官报》上的奏折整理出来,总结出他们的禁烟政策,以便对后世禁烟有所启发。
一、《政治官报》简介
《政治官报》是清政府派考察西洋各国的五大臣回国后在北京创立的日报,于1907年7月创刊,1911年8月24日因皇族内阁成立,改名为《内阁官报》继续出版。1912年《内阁官报》被《临时公报》所取代。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由中央政府创办的报纸,被誉为“大清第一报”。其创刊的宗旨是“庶政公之国人,使官民传观研究,皆能晓然于政令条教之本,无不与民休戚相关,自然智虑开通,共识负担国家之义,忠爱激发,咸有服从法律之心”,但实际发行量很小,只有六品以上的文官、五品以上的武官才可以“订阅”。该报纸的栏目主要分为宫门钞、谕旨、电报奏咨、折奏五大类,另外还涉及广告、法律章程、条约合同等其他栏目。从其栏目可以看出它主要是让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加透明化,另外,通过此报我们还可以从中了解到当时官方政府对某一事件的态度。
“宫门钞”又可写为“宫门抄”,因由内阁从宫门口抄写出来而得名,内容主要包括宫廷动态和官员官职的升降等。“谕旨”,包括“谕”和“旨”两部分,“谕”又称上谕,是皇帝主动颁发的命令,“旨”又称圣旨,是皇帝针对大臣奏事而下达的指示。清代的谕旨主要有两种形式,明发和寄信,《枢垣记略》有关清代谕旨记载:“军机处缮写谕旨之式,凡特降者,曰内阁奉上谕;因所奏请而降者,曰奉旨。其或因所奏请而即以宣示中外者,亦曰内阁奉上谕。各载其所奉之年月日于前。述旨发下后,即交内阁传钞,谓之明发。其谕令军机大臣行不由内阁传钞者,谓之寄信,外间谓之廷寄。”[2]根据记载,可看出《政治官报》里的“谕旨”为“明发”。电报奏咨类和折奏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地方督抚上奏给皇帝的,另一方面是清廷中央机构比如吏部、度支部议覆地方督抚的。因为当时处于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主要就新政事宜上奏皇帝,中央方面主要是资政院的筹设、宪法大纲的颁布、法律的修订,地方上主要包括各省办理农工商、铁路交通、学堂教育、编练新军、荐举人才与处置民变、剿罪等奏报,这些都以奏折、电报等形式刊登在报纸上,供大臣阅览。
二、具体措施
(一)“禁种”方面
1.印发告示
贵州在禁烟方面,首先把禁种作为切入口。据《政治官报》记载,宣统元年五月十五日,贵州巡抚庞鸿书上奏:“窃查贵州素号贫瘠,民间以种烟获利较易,相率仿效,又以自种自吸取之甚,便流毒遂日甚一日,将欲实行禁止,必先从禁种下手自奉。”[4]要实行禁种,主张首先印发一些告示。但是,贵州本处深山,民众教育水平较低,于是他建议印刷一些浅显易懂的白话告示,晓谕民间种烟的危害。在后来禁种取得一定成效,劝导民众开办实业时又主张印刷白话告示,把“一切文告及白话浅说印刷发给集有成编,又复设学堂以资讲求立工厂以为试验,凡可以裕民生足日用者多方诱掖,不遗余力。”[3]第6版可见,贵州在禁烟方面比较重视对底层民众的禁烟宣传,虽然当时参与鸦片贩卖与吸食等活动的人群有很多,包括政府官员、豪门子弟等,但是底层民众自种自吸,占绝大多数,注重对底层民众的宣传作用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民众的重视,另一方面抓住了种烟、卖烟、吸烟的主要群体。
2.劝谕改种其他作物
首先,对于那些因为放弃种植罂粟的农民,政府开仓赈济,动员地方官员和民众仔细研究本地的土壤,看适宜种植什么粮食作物。其次,除了改种粮食以外,当地督抚还让人们将种罂粟改为种树。鸦片传入贵州以后,到光绪初年,种植遍于十三府,“上游(贵阳、安顺、兴义、大定、遵义)鸦片弥山满谷,下游(思南、平越、松二府一厅)与上游无异。此外,镇远、思州、石阡、都匀四府,近来亦渐此风,习气尚浅。惟黎平一府悉是苗疆,栽种量最少。”[5]虽说贵州大部分地区都是以种烟为生,但是这些“下游地区”因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所以罂粟的种植与“上游”相比,还是相对较少的。由此看来,开发贵州的森林资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贵州山地众多,土壤、气候条件适合树的种植,种植树一方面可以美化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可以给贵州带来经济效益,弥补因弃种罂粟给贵州经济带来的损失。至于贵州和云南两省的交界地带,庞鸿书建议由两省的委员一同查办,防止各个地方官相互推卸责任事情的发生。
经过贵州政府下发诰令以及禁烟宣传,大部分民众已经停止种烟,但是据宣统三年六月初五日贵州巡抚庞鸿书因督查安顺府禁烟事宜,电请军机处代为上奏的奏折发现,苗夷地区却难以按照此令行事。虽然在贵州汉夷大部分都靠种烟为生,但是苗夷地处深山,匪徒多盘踞在此,这些苗夷受匪徒的诱惑而和政府的命令相违抗。比如“镇甯州之丁旗、木岗,郎岱厅之扁担山,普定县之定南乡”[6]这些地方均有反抗、伤害官员事件的发生,于是在这些苗夷之地,要禁烟必须先缉匪。该省委派新军标统袁义保会同地方官剿灭匪首,但是,当地民众受到匪首教唆,“公然聚众数千人列阵开枪扑犯军队”[6],为此黔省政府拼死顽抗,将匪首白坤培等数十人就地正法,之后标统袁义保亲自到各地安抚苗夷,经过此次严格惩办以后,该地纷纷铲除掉本地的烟苗,邻省以及插花地的民众相互观望,也纷纷铲除地里的烟苗,严格遵守禁种命令。
3.发展实业
铲除烟苗后,由于待其他作物成熟还需要一定时日,为了弥补因弃种罂粟带来的经济损失,贵州督抚主张该省发展实业。一方面公布文告,印刷浅显易懂的白话文分发给当地民众,规劝当地人们“耕稼蚕桑”,发展手工艺,振兴家庭经济。另一方面,主张设立实业学堂。贵州矿产丰富,煤铁资源甚繁,“但是,由于资金和技术人才缺乏,开采规模均不大。要使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得到开发,除了筹集资金,购置设备以外,同时必须培养相当数量的技术人才。”[7]30于是在宣统元年(1909)贵州提学使陈骧创办了矿业中学堂。另外贵州山地较多,铁路未修运输不便,因此限制了贵州矿产资源的外运,贵州督抚建议修建铁路。除此之外,还劝谕绅商设立矿物总公司,负责开采朱砂水银和下游松思等地的锑矿,并且用官本负责开办锑矿出砂。黔省督抚还督促地方实业家讲授创立工厂事宜,让他们分析该地最适宜办理什么副业,号召人们开办工厂,并且给予他们资金上的帮助,振兴因过分依靠鸦片而造成的畸形经济。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在班级管理中做好心灵的引导,才能够让班级管理发挥永久的作用,影响学生后半生。因此,作为班主任,言传身教都很重要。高中生正处于人生的转折期,他们面对着非常大的高考压力和青春期各个方面的发育,正是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班主任就如同一面镜子,他们一言一行都会印在学生的眼睛里,并影响学生今后的发展。因此,在平时,班主任要做好示范作用,用言行去影响学生,用心去关爱学生,认真负责对待班级的学生。这将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转变成为学生学习的动力。
(二)“禁吸”方面
1.设立戒烟机构
在禁吸方面,设立禁烟总局,并且在各州县设立分局,寻觅经验良方,配置戒烟药丸,分期发给戒烟人员并且逐量递减,等到他们戒烟戒到差不多的时候,再分发给他们一些滋补品,这样才能“痼疾除矣”。对于本省官员吸食鸦片者,“督同司道,选委各省同乡官一二人责令确查该同乡各员实在吸烟与否,及向曾吸烟已否戒断分别出具切结,据实详报。”[8]除了让他们写保证书以外,还派人密切监督查办禁烟的官员,一旦发现他们吸食鸦片,一定对其进行严厉惩处。除此之外,把以前的厘金局当作戒毒调验所,规定官员无论“在任在差,分起调省查验,果系戒烟不力,即予分别惩处”。[3]6经过一系列的戒烟措施之后,该省取得一定效果——“大约官员禁断十之九,人民禁断十之四”[3]6。
2.主张取消吸户牌照捐
清末时期,鉴于鸦片问题的严重性,清政府采取“渐禁”政策,以十年(1908-1917)为期限断烟,在这期间中央政府对沉溺鸦片者采取的办法是,给每个吸食者发放吸户牌照,吸食者凭借牌照到当地领取定量鸦片,每日递减,直至禁绝,并且对持吸户牌照的人收取一定的税费。但是宣统元年十月二十二日,贵州巡抚庞鸿书上奏,“贵州情形与各省迥异,乡农均系自种自吸,无须赴城市购买,故各属虽有土店而熬膏者甚觉寥寥,购买既属无多,牌照几同虚设”[4],主张取消吸户牌照捐,他还认为民众对征收鸦片厘税已经有所不满,如果再增收吸户牌照捐则更是加重了民众负担。但是度支部于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对此事回复,“贵州著名产土,民人自种自吸,散漫无稽,应由该抚另行严定”[9],但是并没有同意取消吸户牌照捐,而是命该省重新制定一套章程,“将牌照捐妥订章程实力奉行。”[10]8之后该省巡抚庞鸿书令巡警道重新调查户口,清查每户吸烟人数,重新造册登记,然后拟定章程,严格按照章程收取吸户牌照捐。因此,该省并没有取消此项捐税。
3.设立巡警道
巡警道系官署名,是清末新官制中地方官名之一,主要管理全省的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是全省警务的执行机构。光绪三十三年贵州巡抚庞鸿书上奏光绪帝,主张仿照西方各国及日本警察制度建立一套管理范围较广的巡警制度,帮助戒烟机构一起查办禁吸及剿匪等事宜。他认为这些国家的警察制度“范围至广,作用甚宏,其机关贯通于立法行政司法三部而尤根据于宪法”[11],而贵州财政困难并且地处深山,匪患较多,设立巡警道很有必要。因为巡警不仅是治安的机构,官府也认为要实行新政设立巡警也是必不可少的。庞鸿书主张速办巡警道,并且也沿袭前巡抚岑春蓂的做法,首先在省会办起,他认为“若不从省会办起,树之标杆,恐省外各属无所取”[11]。撤销原来所有的保甲分局,将就贡院、明远楼等房屋略加修葺,以此作为贵州省的巡警总局,除此之外又设立东西南北四局,每个局委托州县一人为局长,将这四个局又划分为二十个区段,设立佐杂一人作为区长,并且设立部长、伍长、巡警人等分班巡逻,每个区设立更番所三处,在菜市煤市一律归地方办理。为了培养此方面的人才贵州巡抚庞鸿书上奏设立巡警学堂。命令布政使松堮把保甲总局改为巡警公所,命其率领首府县和巡警学堂,招收100名学生,让他们“核定功课,按日加增钟点,提前毕业,并考候补州县及佐杂等官六十名为学员,又选募识字警兵二百名先后四堂教习”[11]。
(三)“禁销”方面
1.设立专门进行烟土买卖的公行
在销售方面,巡抚庞鸿书上奏称:“至于土膏销数本属散漫无稽,现饬司局劝谕商民集合资本设立公行”[3]6也就是让商民共同集资设立专门进行烟土买卖的公行来规范烟土的买卖。公行是负责烟土买卖的机构,但是这并不代表烟土为政府专卖,它只是商家性质的机构,但是靠的是官力来维持,这样由于烟土的买卖因受政府的监督,销量有所下降,庞鸿书认为这对禁烟起到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查本年销数较上年已减四五,再至明年则出产既无,此项买卖亦自然绝矣。”。[3]6
2.对商人征收税
贵州因鸦片产量多,贩卖到外省的现象比较常见,“鸦片出产愈多,湘粤赣鄂诸省销路愈广,于是设行号渐多,且有日加一日之势……是时一般零星小贩,肩挑背负者尤络绎不绝。”①商人看到贩卖鸦片有利可图,于是贩卖鸦片的人数越来越多。针对这种情况,宣统二年(1910),庞鸿书上奏,“近日各省土药价值昂贵,商人贩卖获利甚厚,故虽略为加征于商人并无所损”[10]9,如此一来,“民间不复种植,则土药自无来源,存货尽数出关,则吸户无从购买,数十年之患害从此可廓除矣。”[10]9征税之余,让商人汇报其存土的数量,命其销售完毕后改为其他行业。宣统三年二月初四,商人改业的期限已到,庞鸿书又上奏,“厘税既停,土价倍增,若听其出关,毫无征收商贩,岂不因此转获重利”[12],进一步提出对商人在常税的基础上加征一倍的赋税,来充当地方公费,并且在国内一律停止烟土的买卖。
3.定期停收土药厘税
在清末十年禁烟期间,清政府对土烟征收很重的税,后来发现“惟是利之所在”[4],政府发现征收厘税是一项不菲的收入,但是,贵州巡抚庞鸿书于宣统元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奏定期停收土药厘税,他认为“民间每昧于以征为禁之意,误会公家借此筹款,遂视禁令为具文,相率观望”[4],也就是说民众认为征收厘税虽名义上是禁烟,但是实际上是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为今之计,惟有拔本塞源,毫无瞻顾,将土厘一项先行停止。”[4]仿照云南于宣统元年年底停止征收所有土药厘税,所有的存土在限期内出境,超过日期后被厘卡查获,报明总局,一律焚毁,并且把此命令下达府州县及各厘局,这样的话人民就会明白官府的意图不是在增加财政收入而实为禁烟。他认为区区土药厘税并不能解决贵州财政的重大问题,反而禁烟之后,政府取信于民乃是根本,万不可因小而失大。但经度支部商议回绝了他的请求,理由如下:度支部大臣认为如果在全省种烟之地还未完全禁绝的情况下停止征收土药厘税则减轻了种烟者的成本,一些小民为了贪图利益则会偷种,如此一来,烟价日益降低,吸的人会更多。他们认为云南停收土药厘税是在云南禁种、禁吸都取得了很大成果的基础上才施行的,但是贵州情况则不同,贵州人民烟瘾较深,必须抓紧时间禁烟,切不可一再延误,所以,“臣等公同商酌该抚所请于禁种之先停收土药厘税并吸户牌照捐难以实行”[9]7。“饬下该抚督饬所属仍将土药厘税照常征收,并将吸户牌照捐妥定”[9]7。后来庞鸿书针对度支部的回复又覆奏,他认为自从停止征收土药厘税的命令下达以后,百姓明白朝廷戒烟之心明显,纷纷“相率改图”,如果仍交税的话,“则乡愚无知,必谓禁烟大开,不可收拾,虽以严刑峻法随其后,恐将不复信从矣。”[10]9他认为征收的厘税和以前相比多出了一倍,可以把多出来的钱运用到新政上,中央最终同意了他的请求。
三、简要评价
经过贵州督抚上奏朝廷,贵州禁烟采取一系列的政策之后,虽像停收吸户牌照捐等并未实现,但是贵州经过这短短几年的禁烟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关于这一点,有人统计,到宣统二年(1910年),全国产烟158505担,西南三省的四川54299担,云南7351担,贵州12241担,三省共占全国产烟总量的46.62%,只及1901年的20.27%。”[13]110贵州种植罂粟、吸烟民众的数量也相对减少,《东方杂志》评论道:“烟毒最为猖獗省份之一的贵州,巡抚庞鸿书厉行禁烟,取得实效,鸦片产量由5万担减少到1万担。”[14]除此之外,像发展实业、开设实业学堂等除了缓解贵州财政困难以外,都促进了近代贵州职业教育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设立巡警道又是清末新政的重要举措,这些都对近代贵州的发展实为有利。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完全意义上的禁烟并没有实现。又因为“庞鸿书的禁烟措施是侧重于禁种,从而实现禁吸,最后消除鸦片”[15]28。所以他忽略了一点,种植过鸦片的土地能力明显下降,使得原有的土地不能种植粮食,如果可以种植产量也是不尽如意,导致贵州农村经济更加困难。除此之外,身为贵州巡抚的庞鸿书竟然自己也吸食鸦片。据御史俨忠上奏,该省各个官员“烟癖素深”,朝廷命令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堃严查此事,考核大臣吸烟与否,沈秉堃称“贵州巡抚庞鸿书先曾吸食数年,前即已戒断,提学使陈骧实未吸食,均著毋庸置议,布政使松堮因疾致瘾,疾发时仍未尽除,按察使严隽熙年老衰病,确未戒断”[16]。但是关于贵州巡抚庞鸿书烟瘾是否已完全戒断还未查实,经过沈秉堃的认真查办,称“此案巡抚庞鸿书于布政使松堮瘾疾未除于按察使严隽熙确未戒断”[16],针对该省大员吸烟的情况,吏部建议朝廷将庞鸿书等罚俸一年作为处罚。所以,清末贵州的禁烟的实效与预想差距是非常大的。
综上所述,自鸦片在清初的贵州打开缺口以来,贵州成为鸦片的肆虐之地,虽然鸦片曾经给当时的人们提供了经济来源,鸦片贸易也曾增强了贵州与外界的联系,但是他的消极影响远远大于积极影响,吸食鸦片给人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以至于当外国侵略我国时,我们没有力量来与他们相抗衡。从《政治官报》贵州督抚在1907-1911年上书皇帝的奏折可看出其禁烟之心的迫切性。《政治官报》将贵州督抚的奏折以及朝廷的回复等刊登在报纸上,一方面可以扩大朝廷禁烟政策的宣传性,虽说此报的订阅有官员等级之限制,但是与以前朝廷政策仅限于当事者知晓相比也是有极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以报纸的形式公布于众,让更多的官吏了解贵州的禁烟政策事宜,还可以让这些官员品评政策的正确与否,让禁烟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共同推动贵州禁烟运动的发展。
注释:
①转引自何一民、李朝贵《晚清贵州鸦片问题初探》,此句话来自《续修安顺府志·民生志初稿》,但因未能完成编纂,迄今未能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