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峨边彝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8-04-02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浅谈峨边彝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介朵小芳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0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不断凸显其地位,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如峨边彝族自治县,此种纠纷解决机制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国家法律不能全部强行运用于具有自身独特习惯的少数民族地区,这就需要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实现法律与民族习惯之间的融合运用,让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方式更顺应民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
峨边彝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
所谓“多元化”是相对于单一的,其意义在于避免争议,单纯的希望程序、诉讼和绝对化;主张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作为基本概念,不排除在争端解决中的私人和社会自发或有组织的力量的作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内容包括诉讼与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其解决途径为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在峨边彝族自治县,因其所具有的民族特殊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使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凸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解决方式:德古、村委会、政府下设的司法所、政府、人民法院,其中政府主要是起枢纽的作用;德古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地彝族人民在遇到纠纷时,首要选择基本是邀请德古来解决;而村委会呈现出一种与德古协作的局面,协助德古完成纠纷的有效解决,使得纠纷在萌芽状态就被解决,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而司法局是为了减轻法院的审理量,在德古及村委会无法解决案件时,司法局作为相对具备法律意识的组织,尽量使案件就此解决;一般在涉及财产和婚姻类的案件,都会先经德古那边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多数情况下,为最终的解决机制,而关于影响重大、涉及面广以及刑事案件,人民法院都会着手解决,使此种案件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
多远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目的是:在当地人民遇到纠纷时,不用局限于一两种解决方式,就以上几种方式都可供选择,顺应意思自治原则;也缓解了在“诉讼爆炸”时期法院的审理压力,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还有适应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人民思想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更加追求纠纷解决的量与质的关系。这就要求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性要通顺,充分发挥其润滑剂的功能,以及增强变通能力,来适应纠纷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具体措施为:1.轻微以外的刑事案件,必须通过正式审判解决;2.促进大调解方式逐步实现规范化;3.促进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逐步融合,广泛吸收民间权威德古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通过培训增进其对于国家法律、政策的理解;4.彝区调解活动的方式和程序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5.纠纷解决后的和解,应尊重并发挥民间和解仪式的作用,国家机关不应干预。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下,我们首先应遵守国家法律,但国家法律也不能将彝族习惯法隔离开,两者得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解决纠纷,因为我们国家是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得尊重每个民族流传下来的独特的习俗,增强信服力,让他们了解到法律的变通性,逐步的来信任法律。就比如,老人的赡养问题,从国家法律层面来说,老人的每一位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而我们当地彝族习俗是小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其他儿子可以根据自身财产状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费,也可以不给生活费,女儿完全没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必要将法律与当地民俗相联系,得到好的解决成效。
峨边县在当下,县政府部门里设立了一个德古办公室,专门培训德古的法律意识以及与法院相连接,提高法院对于彝族纠纷案件的解决效率,也使德古解决纠纷向规范化、法制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德古向人民群众宣传基本的法律知识。因为德古相较于其他几种纠纷解决机制缺乏系统化、组织化,至今德古都是以口头说服的方式进行解决纠纷,对一个案件没有完备的记录、调解后协议和解决参照事宜等,德古办公室的开设,刚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德古成为一种完备的制度有利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发展。县政府还根据彝区特点,提出了控制彝区婚嫁聘金礼金(双高)倡议书和治理彝区婚嫁聘金礼金(双高)的规定,结合我国《婚姻法》在婚姻纠纷案件中,组织男女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家属在平等、自由、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合理、合法、合情的调解,这一做法很好的解决了关于双高的纠纷,体现出政府所起的作用。所以峨边彝族自治县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现出不断完善、丰富、秩序化、系统化、特色化的特点。
当下峨边彝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是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之间应如何更好的衔接、功能相济,从而增强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性,促进彝区和谐稳定。所以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峨边彝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将走上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有效促进彝区社会的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1]张晓.新时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社会民生.2014(3).
[2]杨峰.论我国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法制与社会,2016.3(下):127.
[3]李剑,杨玲.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法学杂志,2011,8:130.
[4]刘永强,谢天旭.社会管理创新下的彝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3,11:157.
介朵小芳(1995.08-),女,彝族,四川,本科,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