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引发的科技伦理问题思考
2018-04-02
(中原工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7)
科技的发展带动了机器人的发展,机器人是人类二十世纪的发明之一,它的出现也是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机器人的引入,一方面提升了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机器人可以在危险环境下工作,使得工人只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但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都有正方两面。比如,近期出现的陪伴机器人,孩子越来越喜欢机器人,相反却对父母越来越疏远。一系列的机器人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机器人会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吗,要尊重机器人的主体地位吗,人们开始反思随着机器人的发展可能会产生的伦理问题,我们并不是否认机器人的有利影响,但也不能忽略他的发展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如伦理方面,也不能因为机器人的伦理问题而阻碍机器人的发展,应该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实现机器人和人类的和谐发展。
一、科技伦理和机器人的界定
(一)科技伦理界定
科技伦理是一种的思想与行为准则,这种准则决定了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1]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重要,它可能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科技伦理,这个名词越来越受到关注,他近期在各大网站和新闻上经常出现,不少专家开始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那么科技伦理规范的界定又是什么呢,它具体规范着什么呢,其中心思想就是在保障人们健康的情况下,促进科技的发展。科技伦理规范是由于克隆技术的发展引起的争议而提出的。目前对科技伦理的讨论主要包括生命伦理问题,基因伦理问题,转基因使用问题等多个方面。
(二)机器人界定
机器人是自动遥控机器的简称,自动控制机器包括一切模拟人类行为或思想与模拟其他生物的机械(如机器狗,机器猫等)。[2]尽管机器人已经出现许多年,但由于机器人的发展迅速,更新较快,所以狭义的机器人的定义仍旧有许多争议,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有一些甚至将电脑程序也称为机器人,这种说法很明显包括了所有的机器,没有体现出机器人的独特性,有些比如打印机、电脑等这些就不需要考虑伦理问题,因此,这篇文章需要将机器人的定义进一步缩小范围,把那些普通的机器产品排除在外,在这里我们所说的机器人的特点应该满足以下几点。第一,像人一样要具有感知、学习、理解能力。因此,那些完全依赖人类操作的机器,即需要遥控机才执行任务的不能算是机器人。第二,有传感器和模拟器,意思就是能够自己提取信息和模拟人或动物的行为。
按照机器人的特点可将机器人分为情感型、家务型、操作性、程控型、数控型、搜救类、示教再现型、感觉控制型等。根据其具体应用的领域,我们将应用型机器人分为了六类,有劳动服务机器人、军用机器人、情感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和环境机器人。
二、机器人发展中面临的伦理困境
近几年,伴随着各种类型的机器人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好处和有利影响,比如,劳动服务机器人使得人们可以不用忙于机械单调的工作,可以专心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陪伴型机器人的出现,让一些整天忙于工作的父母,不再担心孩子的照顾问题,但是在带来方便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考虑产生的负面影响,孩子甚至对机器人的依赖多于父母,机器人真的可以取代父母吗,孩子真得可以一直有机器人照顾吗,特别是近几年出现的机器人伤人事件,让人开始沉思机器人在与人的相处中的伦理问题。[3]
(一)机器人的安全伦理问题
任何一项发明的出现都会伴随着安全问题的产生,机器人又与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分析机器人的安全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机器人所引发的安全伦理问题主要包括生命价值和隐私问题等。[4]
首先是生命价值,人的生命价值实际上就是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同作为客体的人的生命满足这种需要的关系,即客体的人的生命的属性对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5]如果军用机器人代替军人站在战场上战斗,他可能会产生以下问题。首先,军用机器人的力量,感知,速度,抗伤害能力远远大于人类。其次,机器人没有感情,误杀了自己这方的战士,也不会有任何感情和负责。最后,很难确保没有杀害无辜人的机器人,尤其是遇到一些特殊状况,无法对军用机器人进行有效控制时,它很有可能攻击人类。另一个例子是医用机器人,一旦手术中出现了差错导致了病人的病情加重和死亡,由谁负责呢?如果手术成功了,但是后期恢复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后遗症,比以前更严重,那么由谁负责呢?
就隐私权来说,在技术日益发达,针孔摄像头运用的越来越多,特别是机器人为了更好的服务人类,往往会安装很多针孔摄像头去观察人类,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人类的隐私权。比如助老机器人这类机器人会使用摄像机对老人进行监控管理并保存这些录影,便于以后医生察看病情时所用这些资料。当关注对象是老年痴呆的人群时,这种隐私将会侵犯的更多。因为他们很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会忘记机器人的存在。因此,如果我们以老人或者病人的安全为由,让老人没有隐私可言,那么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侵犯了法律,也不合理。[6]
(二)机器人道德主体问题
学术界对机器人能否作为道德主体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奥尔多认为道德主体定义应该泛化,自然是可以被当作道德主体来对待。[7]推而广之,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道德活动也产生了一定的主动影响,比如劳动型机器人对工人工作的影响,有人觉得技术进步解放了人类,因此,可以说机器人有作为道德主体的可能性。因为上述那种宽泛的定义毕竟不是学术界的主流思想,所以需要进一步讨论,道德主体是从事历史创造活动、价值、意志、选择的主体,那么从这几个特点机器人可以作为道德的主体吗?无人飞机可以根据天气变化来判断是否改变路线,但是在面临两难问题时,就会出现无法判断和行为的情况。因此机器人只能部分满足道德主体的特点。另外机器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综上所述,在我看来,人是完全道德主体,机器人是有限道德主体,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也许机器人有可能成为完全的道德主体,但一旦给予了机器人道德主体地位,一切就截然不同了。比如当自己的智能机器人在家里或外面被人虐待,我们在道德上应该如何评判?当机器人真的学会了思考、情感,我们是不是认为机器人也有相应的道德地位?
(三)机器人的性道德问题
机器人对性道德的影响其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性爱机器人属于情感机器人的一种,然而,这种与性爱机器人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界定,是否道德?一旦人与机器人之间产生了性行为,则他们之间的行为也有社会属性,就应该纳入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进行讨论。[8]目前出现伦理道德主要源于下面几个问题:(1)对于单身人士而言,长期与机器人交往发生关系,会影响他对现实人际关系的交往。(2)在传统婚姻观里和法律上,机器人都不能算作是伴侣。当有人与机器人进行结合,那么机器人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呢?法律上如何定义?机器人又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呢?(3)对于已婚人士而言,与性爱机器人发生关系算不算对另一半的背叛?另一半能否接受自己的伴侣与机器人发生关系?(4)从社会角度而言,机器人没有生育功能,对整个人类的繁衍并没有任何的益处。
(四)机器人的家庭伦理问题
一般而言,机器人对家庭伦理的影响不外乎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夫妻感情,一个是亲子关系。关于夫妻之间的性道德我们已经在上一节讨论,这节我们主要讨论亲子关系:(1)一个儿童看护机器人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去工作或者忙自己的事情。但是,机器人真的可以取代父母吗?虽然机器人也可以与孩子互动,孩子对机器人产生了依赖与信任等情感,但是,想要孩子健康的长大,仅仅依靠机器人的抚养是无法达到的,因为父母所拥有的情感、经验等等都是机器人所没有的。(2)对于老人而言,随着老年人社交的范围也会逐渐缩小,对于老年人来说,医生,亲友子女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当护理机器人代替医生,当情感机器人代替子女亲友,给老年人提供各种帮助,那么就会会使他们与社会接触较少,有“被抛弃”的感觉。老年人也有情感交流的需求,这样对老年人的健康也十分有益。即使机器人可以跟老年人进行交流,但目,前的技术而言,还不能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制造出与人类丰富的感情相媲美的情感机器人,所以就目前而言想要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是不可能的。而且国际上的一些学者的实验证明了丰富的社会生活可以减少老年痴呆症。[9]
三、机器人伦理问题的思考
(一)深化对生命价值的认识
人类社会应该平等地尊重彼此的生命,即使并不是人类的生命。因为每个的生命都是独立而不可侵犯的,生命是一切其他价值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我们珍惜和尊重。所以,我们都应该无条件地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也不应该有正当理由侵犯他人的生命,甚至法律也不可例外,生命权赋予所有人以神圣的生命权利来保护自己(如自卫等)。[10]只有关爱生命,人类社会才能更加人性化,那么对机器人也是一样,现在机器人开始在像人类靠拢,学会思考、表达感情,我们不能将其单纯的看作物品,随意滥用,人类应该应该与机器人和谐相处,认识到生命价值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二)深化对机器人主体的认识
经上述的描述,机器人还只是有限道德主体,但是,技术在变化,时代在发展,随着机器人技术的研发和进步,机器人的道德主体地位很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可以相信,有一天机器人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道德主体。机器人是否为道德主体暂时还颇具争议。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思维不断变化,伦理体系的一步一步的完善。我们可以说机器人技术的发展也会丰富伦理理论。我们应该相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会攻克各种难题,机器人会越来越像人类,成为完全道德主体。
(三)提升公民道德文化素养
提高公民的道德文化素养对于解决部分伦理问题也是非常有帮助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公民主要包括研究人员,人文学者,使用者。对于研究者应该不断培养自身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另外,研究者所关心的不仅仅是科学本身,还有整个的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对于人文学者,人文学者顾名思义提升的是软实力方面,机器人建设要软硬兼施,不仅硬件要跟上,软实力也要得到相应的提升。[11]首先,人文学者提升自身修养,发挥思想文化功能;其次,将机器人伦理学与各国的不同民族文化融合起来;最后,提升公众对机器人的认知度。对于使用者来说,在使用机器人的时候,应该学会尊重机器人,要做到有度的合理使用,不能过分依赖机器人,不要违法使用机器人。
(四)健全机器人技术的法律控制
机器人技术发展迅速,但是对机器人技术进行约束的只是一些国家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世界上既没有一个权威的组织去管理机器人,也没有制定出通用的法律来规范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因此对机器人技术进行控制和规范,制定相关法律是十分重要的,国内关于机器人技术没有大规模的在社会使用,所以暂时出现的伦理问题并不是很多,但是还是需要提早做好预防。随着机器人变得越来越复杂,立法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行动为机器人技术发展提供更好地措施。在未经法律和相关机构批示的情况下,为安全起见,可以考虑使用禁用代码来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执法机关应该被授权采取安全行动。另外,如果国际组织能够制定相关法律并严格执法,这将更有益于机器人技术快速发展。
随着技术的进步,机器人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常见,机器人与人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机器人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许多问题。关于伦理道德问题,需要政府,社会,个人等共同努力解决,对于政府来说,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有关机器人的规定还不健全,只有对机器人的使用有了约束,我们才能正确合理的使用它;对于社会,科研工作者和专家要努力开发对人类有智慧,有感情,有辨别能力的机器人,造福于社会;对于个人,我们要深化机器人主体的认识,深化生命价值的认识,提升公民道德文化素养,只有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机器人和人类的和谐发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