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网络社会的权力再生产
2018-04-01田大映刘晓婷
□ 田大映 刘晓婷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产生和存储的数据越来越多,数据已经从量变走向了质变,形成为“大数据”,作为一项崭新的技术已经被应用于多个领域,日益成为互联网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大数据概念首见于1998年《科学》(Science)中的《大数据的管理者》一文。2008年《自然》杂志的“大数据”专刊之后,大数据便成为了学术、产业和政府各界甚至大众的现象级的热门概念。”根据相关机构监测统计,2011年全球数据总量已经达到0.7ZB(相当于7亿个1TB的移动硬盘),且这个数值还在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2015年全球的数据总量为8.6ZB,目前全球数据的增长速度在每年40%左右,预计到2020年全球的数据总量将达到40ZB。
随着各种传播数据载体的不断增多,全球数据量在急速增长,数据类型也在日益丰富。仅就手机移动端来看,2007年,全球人均联网设备大致是10个人平均拥有1台,2010年将近每10人增长至5台设备,预计2020年整个联网设备人均会达到70个,如果按照全球人口数据70亿计算,全球移动终端将高达5千亿部。全球数据总量中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交易数据、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交互数据、以移动终端数据为代表的传感数据三类占主导的非结构化类型的数据将占据总数据量的80%-90%,增速远远高过结构化数据,全球已经全面进入大数据时代。①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将重构了人类对于世界的认知与理解方式。
一、大数据的逻辑——从机械技术到信息技术
人类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互联网现代社会,每一时期都是以相应时期所使用的技术工具作为标志,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机械技术是人类社会目前一切技术的基础,将自然力量的融合以一种独立机能的形式实现,如内燃机技术,这种机械技术某种程度还只是以物理形式表现出来,人们可以看到、触摸到。但随着二十世纪后期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逐渐进入了信息化社会的时代,信息也成为物质、能量之后构成世界的要素之一。
回顾整个人类历史,信息技术都是处在不断进步当中。“人类社会已发生了五次信息技术革命,第一次是语言的创造,第二次是文字的发明,第三次是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第四次是电报、电话、电视等现代通信技术的创造,第五次是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既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开端,也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在信息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尽管信息传输技术、信息存储技术等无时无刻不在进步,但信息处理一直是在人的参与之下,或者说完全是由人脑完成的。计算机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处理信息的手段,突破了人类大脑及感觉器官加工处理信息的局限性,人类借助计算机可脱离人脑有效地加工处理信息”②。大数据作为近几年才兴起的一场技术革命,从时间上来说还比较短暂,但有其技术上的必然性,计算机技术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天然的沃土,“人类存储信息量的增长速度比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快4倍,而计算机处理能力则比世界经济快9倍。”③大数据的发展总体上是与信息传播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存储技术的变革同步。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复杂性科学,为人类提供了有机自然观,整体全局、关联、演化的复杂性思维方式和新的科学理论方法,也为大数据提供了理论基础。
因此,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来看,大数据首先是被作为推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工具在使用,是工具就必然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在其中,“在技术的社会学和技术学批判路线上,人们或多或少认识到:技术是一种在现代社会渗透一切的、起支配作用的“现象”;技术不是属于人的工具,不是人用来追求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是意识形态,是对世界的构造,是具有相当自主性的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东西。”④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制造者、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利益、标准与价值。随着技术进步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技术形成了某种势头,显出更多的塑造社会而不是为社会所塑造的趋势。
二、我们:网络使用者还是“数据劳工”?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开始迫使人们以一种新的方式看待世界,互联网拓展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全新的世界观——一切皆数据、一切皆信息,在信息化社会我们的世界是由数据所构成,数据已是“信息”的代名词。随着社会以及个人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因使用网络而产生的个人信息日益成为当今互联网经济活动运行的基本燃料,充分挖掘与利用关于消费者、市民、客户等不同对象的资料数据库如同掌控石油资源一般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大数据技术的逐渐成熟,每个互联网使用者都将成为“数据劳工”。所谓“数据劳工”,指的是数据的生产者,在大机器工业时代,流水线上的工人在固定的场所里不停地生产准备销售给自己的商品,同时受到工业组织的约束。在互联网时代,万维网就是负责生产数据的大工厂,而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则在网络世界中不停地生产“免费的数据”,不仅生产数据,而且要生产庞大的数据,而掌握了大数据技术的大型组织对这些庞大的数据进行采摘,成为未来互联网社会的核心生产资料。与农业时代的土地、资源、劳动力,工业时代的技术、资本不同的是,数据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全新的生产资料,而这些被大型商业组织掌握之后的庞大的用户数据,将成为控制互联网世界的人们生产、消费和交换的全部过程。
在互联网没有诞生之前,数据生产和使用就已经存在,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才使数据流动和利用变得更为容易。随着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人类数据真正爆炸才开始发生,由于社交媒体的出现,全世界的网民都开始成为数据的生产者,每个网民都犹如一个信息系统、一个传感器,不断地制造数据。⑤“数据劳工”是数据的生产者,但大数据技术却不在生产者手中,就大数据技术自身属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被普通个体所掌握或者服务,目前大数据技术正服务于掌握该项技术的各种组织手中,通过数据挖掘工具,网民的人口资料、社交网络、个人嗜好、浏览的网页、上传的数据以及他们的交互行为等等都将被这些商业组织获取,并最终再出售给数据的生产者。如果说在网络技术普及之前的时代,关于受众的数据产生于政治机构与商业公司的采样与收集,那么Web3.0时代,网民的数据则越来越依赖于网民的自我暴露与呈现,因此,这些个人数据的生产过程即是网民为互联网公司进行免费劳动的过程,而大数据的宗旨就在于将“数据劳工”们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各种客户端自我暴露出的社会关系、日常生活、情绪情感、购物偏好等行为数据进行量化与相关性分析,从而得出有交换价值的商业化信息。
“大数据的本质在于将网民所生产的一切文本、影像等符号化信息进行量化,他们的人口属性、心理状态、个人偏好、消费特征、声音影像等等,都以数据的方式被记录、采集、分析、统计,从而转换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大数据。这种行为集中表现在数据挖掘上,通过特定的算法对大量的数据进行自动分析,从而揭示数据当中隐藏的规律和趋势,比如通过微信可以将人的社交圈进行数据化、微博将人的日常生活状态数据化,通过对互联网之中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获得巨大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或深刻的洞见。”⑥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掌握用户的各种行为习惯,从而对用户传递更加准确的信息甚至为用户私人订制信息。在这方面一些大的商业组织,如以阿里巴巴的淘宝网和今日头条为代表的网络科技公司,前者为使用者提供网络购物需求,后者为使用者推荐信息,提供连接人与信息的服务。通过计算机算法对用户在网络空间里浏览的信息、发布的内容及其所属类别、用户自标签、社交关系、社交行为、参与的群组、机型、使用时间等数据源来推断出用户的兴趣点有哪些。
三、关系的重构——从技术到权力
“古典的权力理论家把权力理解为由个人或社会阶层,由国家政府、政治党派和团体教会拥有和操纵的。这种权力在特殊的场合发挥作用,并针对特殊的个人。它包括法律的制定、贯彻和惩罚条例及其实施政策的形成与执行”⑦,这种权力是政治法律的权力的概念。大数据技术所带来的权力更多是一种因技术而形成的新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众多的力的关系,深深扎根于社会关系之中,无所不在。因此“权力,不是什么制度,不是什么结构,不是一些人拥有的什么权力,而是人们赋予某一个社会中的复杂的战略形势的名称”⑧,成为一种构造他人行动的可能领域。目前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大数据还不能被普通个体所使用,真正掌握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技术的是大型商业组织和政府机构,对数据的挖掘和使用也是在不被数据生产者所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数据生产者已经被纳入到大数据的运行体系之中,形成一种被迫式依赖的关系。大数据技术成为新型社会关系产生的重要纽带,“是渗透在社会关系中,重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可能行动方式,重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技术过程,并最终改组那种社会及其制度的权力关系”⑨,是用来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迫使网络使用者按照技术拥有者的意志行动。从控制的角度来看,大数据技术具有天生的控制工具属性,随着个体网络行为和社会行为的重叠,社会生活中对互联网的应用空间越来越广。智能手机便是最具代表的技术重新构造人们生活,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在其改变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创造了一种与其共生的关系形态,智能手机背后是一个个互联网个体。在未来,人类所有的社会行为都将与移动网络相互关联,人们通过智能手机进行网络购物、查找定位、骑用共享单车等等网络行为所产生的数据,都会被以一种新的数据化的形式为使用者提供规则化、有序化的生活。智能手机是一个移动的数据库,因此,所有社会成员的全部社会行为从理论上来说也可以被完全监控,而这种监控,往往并不会被社会成员所意识。这种控制是隐形状态,与传统权力控制不同的是,这种隐形的权力控制更容易让人在心理上接受。目前通过大数据的整合和挖掘,一些大型的商业组织已经可以从这些即时、分散、碎片但却海量的数据之中找到个人行为规律,甚至发现个人背后的心理活动规律。随着可穿戴设备的普及,佩戴者的个人活动,如物理位置、热量消耗、体温、心跳、睡眠模式、健身目标等等健康数据,这些数据也将实时被后台记录。“这些心理机制,在个人层面,可能是隐形的需要、无意识的诉求或者无法言说的欲望,但通过整理大量的数据,商业组织就可以清理大众生活中这些无意识的原型,掌握消费者背后真正的心理动机,从而提供创造性、突破性的产品和服务,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和更强大的市场份额。”⑩
大数据技术是建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兴科技,不管它带来多么美好的社会发展前景,但作为一种工具,其本质目的是为互联网工业时代创造更大利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类的数据总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大数据技术也将因为人工智能的应用适应数据爆炸时代的要求,人和社会也将变得可以计算。“在技术社会中,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逐渐成为了机器的附属物,被机器的节奏和需要所统治。在这种异己的技术力量压制之下,‘人,已经不再是人了,变成了一个东西,成为了生产机器上的一个齿轮。通过时间、空间等技术管理上的控制,个人被削减成量化的单位,工人的人格就体现在一张日常考勤和计算工作量的打孔卡片上了。人成为机器的一部分,进而社会中的人变成了整个社会总机器的一部分。’”⑪伴随着大数据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广泛使用,掌握大数据技术的组织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个人也将在数据采集的大工厂成为生产数据的流水线工人,个体不再是真正意义上实体的存在,而是一个个不停闪动的数据,等待被开采。“当我们把权力理解为强制力和理性力的结合体的时候,权力实际上是人们之间以潜在威胁为后盾而达成的一种相互承认关系。因此,权力的再生产就不仅仅要占有各种资源,而且更要获得理性的认同。”⑫算法推送、机器学习等等作为大数据技术的辅助,也将慢慢改变人们关于大数据的认知,从意识层面接受被数据化之后的生活,当我们购物时,大数据会根据你的喜好与收入情况向你推荐可控范围内的商品,这些商品已经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你的购物需求,购物的过程已经大大缩减,甚至说过程变得没有太多意义,过程已经被数据化。而将大数据应用到商业活动、行政管理,无疑是在控制人,从思想到行为的全面掌控。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同时智能手机也将会变为移动的数据源,正成为一个随时可以被监控的“移动监狱”,尽管使用者并未意识到,但是这种关系依然存在,只是因为被数据技术同化未能有效感知。相较于传统的工业生产来说,大数据工业是一种无形产业,在其本质中隐藏着支配人、控制人的关系,它迫使人习惯规训化的生活而丧失了自我生存的自由。
四、结语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思维习惯。大数据的出现,是人类信息科技发展的结果。大数据可以推进科学研究,改善社会治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甚至为个人提供智能服务,也因为大数据的出现,社会正变得可以计算,个人在真实世界的活动和社会状态也将被计算,进而数据化。当我们觉得大数据正为我们提供一种有其自身维度和规则,相对独立的世界的时候,我们便是被数据化了。数据化意味着自由空间的压缩,人们的生活更多地得益于制度为他们或替他们所做的安排,而不是他们为自己所做的。
传播技术的数字化以流动的、隐性的、全面的、不易觉察的方式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将人们转化为“数据劳工”,持续不断地为资本的累积与增值提供数据,由此资本的控制权力得以巩固。⑬这是一种“不使用任何物质手段却能直接对个人发生作用”的力量,是精神对精神的统治和控制。数据挖掘形塑的这种权力结构虽然基于网络的虚拟关系,但会产生现实的压力甚至恐惧。这种虚拟的关系“自动地产生出一种真实的征服……无须使用暴力来强制”⑭。
注释
①前瞻产业研究院.2017-2022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EB/OL].https://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220/170411-e19f6837.html
②张怀涛.支持网络环境的信息技术:概念、发展、体系[J].郑州纺织工学院学报,1999(04):7-11+16.
③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 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3.
④吴国盛.技术哲学经典读本[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⑤涂子沛.数据之巅[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63-267.
⑥吴鼎铭,石义彬.“大数据”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解读——以“数字劳工”理论为研究视角[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4(06):70-76.
⑦刘郦.技术与权力——对马克思技术观的两种解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02):39-44.
⑧杜小真.福柯集——求知之志[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345.
⑨刘郦.技术与权力——对马克思技术观的两种解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02):39-44.
⑩涂子沛.数据之巅[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77.
⑪刘郦.技术与权力——对马克思技术观的两种解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02):39-44.
⑫郭忠华.权力、结构与社会再生产——安东尼·吉登斯专访[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9(02):68-73.
⑬吴鼎铭,石义彬.“大数据”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解读——以“数字劳工”理论为研究视角[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4(06):70-76.
⑭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 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22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