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改革初心,牢记历史使命
2018-04-01李君如
李君如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以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仅仅40年时间,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今天,“站起来”的中国人迎来了从 “富起来”到 “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此进入了新时代。我们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就是要不忘改革初心,牢记历史使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一、四十年改革开放不能不牢记的大事和不能不牢记的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这40年中,一些体现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初心、关系到改革开放成败得失的几件大事,也是不能不牢记的。
(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这件事的起因,是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开始的拨乱反正。当时,中央下发了几个揭批 “四人帮”的文件,开始了拨乱反正。随着揭批 “四人帮”运动的展开,要不要为1976年的 “天安门事件”和邓小平平反,怎么看待 “文化大革命”,以及怎么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等重大问题,摆在了党中央面前。但是,1977年2月7日,在一篇题为 《学好文件抓住纲》的 “两报一刊”社论中,提出了 “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 “两个凡是”阻碍了拨乱反正的推进。这一提法最早是1977年1月按照华国锋的意见在为他准备的一份讲话草稿中提出,后来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华国锋又重申的。应该讲,这个方针反映的不是个别人的意见,而是一种思潮。
对这一错误方针,邓小平是旗帜鲜明地反对的。他在1977年4月10日给党中央的信中就指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1]395月24日又在同中央两位同志的谈话中明确指出:“‘两个凡是’不行。”[1]38其他老一辈革命家也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当年影响最大的,有聂荣臻的文章 《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9月5日)、陈云的文章 《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 (9月28日),等等。在这样的氛围下,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内刊 《理论动态》上发表了经胡耀邦定稿的文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1日这篇文章以 《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当天新华社即转发,12日 《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转载,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党委机关报也陆续转载。由此引起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两个凡是”和 “实践标准”,实际上是两条思想路线。一条是集中表现为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一条是唯物主义思想路线。这场大讨论,不仅冲破了以 “两个凡是”为特点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的束缚,推进了拨乱反正,而且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党实现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启动改革开放的轮子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
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直接相联系的,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这次全会的历史性贡献,是果断摒弃了 “以阶级斗争为纲”,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在真理标准大讨论如火如荼展开之际,邓小平在1978年9月13日结束对朝鲜的访问后,来到东三省视察。在 “东北谈话”中,他对全国正在讨论的 “实践是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表了态,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是毛主席经常讲的。”[2]他强调指出,“两个凡是”不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 “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1]126与此同时,他强调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128他还提出揭批 “四人帮”运动总有个底,搞得差不多就可以结束了。后来,他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工会九大开幕式致词时宣布:揭批 “四人帮”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们已经能够在这一胜利的基础上开始新的战斗任务。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革命。为开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1月10日到12月13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会前,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会议先用两三天时间讨论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13日,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分别在闭幕会上讲话。这次会议为随即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了充分准备。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的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主要阐述了工作重点转移的意义和怎样实现转移的问题。这个重要讲话,实际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会议公报的形式郑重宣布:“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由此成为中国共产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标志,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的标志。
(三)通过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完成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推动下,拨乱反正全面深化,不可避免地聚焦到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怎么评价 “文化大革命”运动,二是怎么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这是两个非常重大而又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党通过一个决议才能解决。
事实上,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就已经提出,对于 “文化大革命”实际过程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时候要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国庆40周年大会讲话,对建国后的历史问题作了初步的总结。这次全会后,中央组织了一个历史问题起草小组,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胡乔木负责。全党4000名高级干部参加了讨论。大家最关心,同时争论最大,起草工作最难的问题是,既要彻底否定 “文化大革命”,又要坚持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邓小平强调,这个决议中心的意思应该是三条。“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评价。”“第三,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的总结。还是过去的话,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1]291-293邓小平的这些意见,对建国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起了 “定海神针”的作用。后来的历史证明,如果没有邓小平的这一决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就统一不了,中国早就出大事了。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 “三步走”发展战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形成
历史问题决议解决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问题的认识,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则解决了对现实国情的认识问题。
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为什么会犯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为什么会犯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究其原因,国情判断上的错误是基本原因。
党中央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在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提出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3]。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问题决议,进一步明确指出 “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4]。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文化等基本情况作了初步的叙述。
特别是在筹备十三大时,党中央决定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说明由此而来的经济建设发展战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任务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以及理论上和思想指导上避免 “左”和右的两种倾向的必要性。邓小平充分肯定了这一构想,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制定规划等重大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为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党的正确路线奠定了科学基础。这就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最大实际的原因。
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相联系的,还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
1.重大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理论
之所以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的社会主义还只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因为我们面临的和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里讲的 “物质文化需要”包括民主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需要,这里讲的 “落后的社会生产”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我们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致力于解决这个矛盾,当然这个矛盾在长达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会出现一些阶段性的特征,因此我们要及时把握其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制定与此相适应的方针政策。
2.重大问题是基本路线
由于明确了我国现在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制定党的基本路线就有科学根据了。因此,党的十三大确定了以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与此相联系的,是党中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了,但并不是阶级斗争不存在了,它们将以特殊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3.重大问题是确定了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和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在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过程中,在邓小平领导下,党中央提出了通过 “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这就是,第一步,在20世纪80年代,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步,在90年代,“奔小康”;第三步,在此基础上用50年时间,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十六大宣布:“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 ‘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同时指出:“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5]542党中央从 “奔小康”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 “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这样,也就形成了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五)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研究
中国的改革是同开放联系在一起的。邓小平说过,开放也是改革。为什么要强调 “开放”?一是中国的发展是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的发展,因此要把世界上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二是中国决定工作重点转移时有一个好的机遇,除了新科技革命正在日新月异发展,国际形势也正在朝着和平的方向发展。邓小平在1977年军委会议上就已经指出:“苏联的全球战略部署还没有准备好。美国在东南亚失败后,全球战略目前是防守的,打世界大战也没有准备好。所以,可以争取延缓战争的爆发。”[1]77他由此提出了“抢时间”即抓住机遇搞现代化的问题。到1984年、1985年,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 “带有全球性、战略性的意义”的问题[6]96。这是因为有资格打世界大战的美苏两家 “都在努力进行全球战略部署,但都受到了挫折,都没有完成,因此都不敢动”。“由此得出结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6]127党中央认为邓小平的战略判断十分重要,在党代会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 “时代主题”的科学判断。
邓小平的两个论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一个解决了怎么认识中国国情的问题,一个解决了怎么认识中国所处国际环境的问题。总起来,解决了怎么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问题,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和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
上一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外政治风波发生后,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次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考验。国际社会的 “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此起彼伏,国内的 “社会主义红旗能打多久”的疑虑和对改革开放的质疑之声不断。改革开放处于十字路口。就在这样一个历史性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发表了著名的1992年南方谈话。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是邓小平1992年1月18日到2月21日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一路视察过程中发表的谈话。这个重要谈话,共六个部分,是一个体系,反映了老人家的思考和思路。第一部分重点讲要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强调 “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是针对当年有些人对改革开放的质疑和动摇讲的。第二部分重点讲怎么认识改革开放。澄清了改革开放是姓 “社”还是姓 “资”的模糊认识,特别是提出了 “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和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第三部分重点讲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重点是发展经济。强调 “发展才是硬道理”。第四部分重点讲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五部分重点讲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第六部分重点讲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强调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邓小平最后语重心长地说:“从现在起到下世纪中叶,将是很要紧的时期,我们要埋头苦干。我们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啊!”[6]383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导下,我们成功地召开了党的十四大。这次党的代表大会提出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强调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决策。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从此进入了快车道。党的十四大对邓小平南方谈话的评价是:“精辟地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地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明确回答了这些年经常困扰和束缚我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全党都认为,以这篇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的巨变,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大特色,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
中国的改革是在 “摸着石头过河”中,一步一步推进的。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到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十四大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有一个内在的逻辑联系,这就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经济的现代化,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正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又为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了中国和世界相联系的渠道和机制。经济全球化就其本质来讲,也是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只是由于以往的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是一把 “双刃剑”。实践证明,只要共产党人清醒地把握好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规律,实行趋利避害的对策,完全可以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发展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加快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八)始终不渝走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面临一个全新的问题:怎么处理好一个快速发展的中国和世界的关系,为中国的持续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十六大后,党中央针对国际社会出现的 “中国威胁论”和 “中国崩溃论”,提出中国走的是一条和平发展的道路,强调中国决不会走一些国家历史上 “国强必霸”的老路。2007年召开党的十七大,中央决定把 “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写进党代会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国际社会交流中,进一步指出,人类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利益高度融合,彼此相互依存。每个国家都有发展权利,同时都应该在更加广阔的层面考虑自身利益,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利益为代价。他强调:“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7]由于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全球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干涉别国内政,在世界范围内广交朋友,获得了广泛的赞赏。
在2018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和平发展道路”和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大战略决策,都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九)“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在改革开放中提出的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结合起来,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为实现 “中国梦”而奋斗的号召。与此同时,党中央强调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五位一体”统筹发展中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并在治国理政新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十九大指出,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新时代的中国要有新作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十九大,决定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样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强调这一科学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与此同时,十九大制定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分两步走,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2050年把我国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大纲领;以及实现这一纲领和目标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一整套战略构想。全国人民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今天我们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越来越近了。
这九件大事,贯穿了我们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的“初心”,这就是:坚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坚持在和平发展道路上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谋和平与发展。
二、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
改革开放这场新的革命奇迹般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和中国人民的命运,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特别是同苏联的对比中来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一条重要的经验是:“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 有原则的。”[8]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中国40年改革开放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们没有犯大的错误。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毛泽东这些诗词名句,常常被我们用来描述改革开放对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40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刹那,但是这 “一刹那”在中国却是天翻地覆的“一刹那”。
在这 “一刹那”中,改革开放大潮汹涌澎湃、滚滚向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取代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全方位对外开放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型经济取代了封闭和半封闭的经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更新了原有的发展布局,新中国建立的政治大国正在迅速成为政治经济大国,我们在世界范围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国际地位明显上升。特别是,社会生产力大解放大发展,国民经济总量迅速扩大。当年占领中国首都北京的 “八国联军”即8个工业化国家,除了美国和早已不存在的奥匈帝国,一个接一个被中国超越。2000年至2002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越了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六;2005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了法国,成为世界第五;2006年又成功实现了对英国的超越,成为世界第四;2008年,中国经济总量实现了对德国的超越,成为世界第三;接着是2010年,中国在经济总量上又超越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 (日本曾于1968年超越西德成为世界第二)。这部中国 “超越史”,就是中国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史,就是中国和平崛起史。
中国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骄人的成就?毫无疑问,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正确指引,是中国人民的艰辛奋斗,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强大动力。这一切,我们都已经做过总结。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是因为我们在改革开放40年里,没有犯过大的错误。改革开放是一场伟大而又艰难的革命,要不犯一点错误是很难的。事实上,我们在过去的40年里,也发生过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国内政治风波。当年,幸亏有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有一大批老一辈革命家把舵,果断出手平息了这场风波。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这场风波不能平息,我们能有今天的大好局面吗?“事非经过不知难。”40年改革开放,40年攻坚克难,这40年间,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开始,到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要不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从要不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要不要参与经济全球化,等等,我们经历了多少重大历史关头的挑战!在这些关头,任何一个问题处理不好,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犯颠覆性的错误。这是对我们党和党的领导集体真正的考验。但是我们挺过来了,不仅没有犯大的错误,而且在经受考验中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
如果我们的改革开放犯了大的错误,我们还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尽管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但是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反问。因此,“40年改革开放没有犯大的错误”这样一个使得我们能够取得历史性进步的重要原因,不能不说!说了,就是要提醒我们,改革开放还在进行中,改革开放的路上还有数不尽的挑战和风险,决不能犯大的错误!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9]
与此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中国40年改革开放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们坚持了正确的方向、正确的立场、正确的原则。
历史的经验值得总结,成功面前更要保持清醒。为什么中国在40年的改革开放道路上没有犯过大的错误?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早在2012年12月7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就已经深刻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 “三个有”,既是对我们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又体现了我们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一开始就保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清醒。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 “三个有”,即 “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强调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的三个根本要求。那么,我们是怎么坚持这 “三个有”的呢?
1.我们在思想理论上非常清醒: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而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对于改革,我们一开始就强调,它对于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环节即具体制度,是革命;而对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自我完善。也就是说,改革作为一场新的革命决不是革社会主义的命。习近平总书记说得非常清楚:“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 ‘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排除各种干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8]对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也说得很明白:“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10]22这叫什么?这就叫坚持改革的方向、立场、原则。
2.我们在工作指导中非常清醒:改革不是什么都要改,不是什么都要按照一种方式改,必须明确 “改什么、不改什么”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是正确的。但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如果我们也是按照这样 “取代型”改革的方式去设计,则是完全错误的。这是因为,我们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无论从建立的历史条件来讲,还是从制度的本质特点来讲,都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的民主制度,都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而不是从别人那里照抄照搬过来的。我们要做的事情,是更好地完善这些制度,而不是用什么多党制、两院制去取代它们。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之初,就鲜明地提出了改革中要明确 “改什么、不改什么”的问题,并说这是问题的“实质”。他的原话是:“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我们不能邯郸学步。”[8]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不能离开改革的方向、立场、原则胡改乱改,而要永远记住 “改什么、不改什么”这个 “实质”性的问题。
3.我们在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非常清醒: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回顾改革开放40年历程,每当我们面临一个重大的发展或攻坚的历史性关头,就会遇到道路的方向性选择问题:是走 “老路”“邪路”,还是走“新路”?“文化大革命”后的中国,遇到了这样的选择。选择的结果,就是以大无畏的开拓创新精神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思想理论上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国内外政治风波发生后的中国,遇到了这样的选择。选择的结果,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思想理论上实现了与时俱进,形成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入21世纪后的中国,遇到了这样的选择。选择的结果,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在思想理论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又一次遇到了这样的选择。选择的结果,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回答了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和实践是最权威的,每当我们的改革发展遇到重大历史关头的考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面临道路的方向性选择和历史性考验时,选择的都是 “新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选择走 “老路”或 “邪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指出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8]为什么中国改革开放40年没有犯大的错误?就是因为我们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特别是在改革的方向、立场、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清醒,在道路及其前进方向问题上没有做出错误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们的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而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不是什么都要改,不是什么都要按照一种方式改,必须明确 “改什么、不改什么”;在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路。这三条,一环套一环,环环紧扣,层层深入,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在改革中应该坚守的方向、立场和原则。
三、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我们的改革,是制度创新,是体制变革。40年改革,40年制度创新,40年体制变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将在过去30多年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制度现代化的要求,完成从全能型国家体系的改革到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重构的历史任务。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我们在全能型国家体系改革中经历了三次体制职能大分工。
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同以往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实行的是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而由党实行一元化领导的全能型国家治理体系。对于这样的国家治理体系,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18日发表的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就已经指出:“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1]327-329为此,他在提出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候,强调重点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特别是要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与此同时,他也提醒我们:“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他说:“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在这里所讲的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我们今天讲的 “国家治理体系”,在本质上是一回事。邓小平的这个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后,是在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的,后来又经过他本人同意收入 《邓小平文选》。也就是说,第一,这已经不是邓小平个人的主张,而是党中央的意见;第二,邓小平本人从提出到他去世前始终没有改变这一观点。可以说,邓小平提出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和改革中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实现邓小平提出的这一改革任务,非常不容易。问题之难,不是难在我们要不要改变这一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而是难在用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来取代这一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建构一个既具有现代化治理特质、又适合中国国情,能够进一步凸显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优越性的国家治理体系。
在邓小平提出这一改革任务后,在思想理论界提出了许多替代全能型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主张。其中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两种观点:一是自由放任型国家治理体系;二是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体系。
所谓自由放任型的国家治理体系,是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和管理理论在国家治理问题上的体现。自由放任主义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涉,并且反对政府征收除了足以维持和平、治安和财产权以外的税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自由放任型国家治理模式包括西方式民主体制的弊端凸显出来,引起人们对新自由主义的深入思考和质疑。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在决定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也有人主张在中国按照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模式来建构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党中央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目标,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样有人主张实行自由放任型的国家治理体系。他们把党的领导说成仅仅是 “政治领导”,力图改变长期实行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中明确的 “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对邓小平提出的 “党政分开”不是解释为党政职能分开,而是解释为党组织退出政权机关,经济组织和文化组织中的党组织不再发挥领导作用,只是承担保证监督作用;党组织应该像西方国家的政党那样主要在社会开展活动。这种政治体制改革主张,作为一种政治思潮在我国有不小的影响,但中国共产党绝大多数人对此抱有高度的警惕,由于这一政治主张会严重削弱党的领导而没有为党中央在实践中付诸实施。
所谓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体系,也叫新权威主义,主张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政府作为高效的权力组织和运行体系,应该牢牢掌控国家治理的主导权,以稳定政治和社会秩序以保证国家的有效治理。与 “全能国家型”模式不同的是,“现代威权型”治理模式认为建立强大的中央威权只是国家治理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政府必须用好手中的巨大权力推动现代化导向的改革举措,实现国家跃进式发展[11]。上一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各地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已经出现了诸如 “全民经商”“倒买倒卖”“官商勾结”等问题,这时思想理论界有人提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强政府权威,而不能自由放任,实行新权威主义。从那时起,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个国家治理体系同新自由主义显然不同,而且它注意到并强调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能没有权威,也不能没有秩序,不乏精彩之处,有许多合理的方面。但这一理论主张同党中央致力于推进的 “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相比,有很大的落差。
在中国改革中,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党中央 “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探索。概括起来,我们围绕解决 “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以 “分权”为重点,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党政职能分开;第二步,政企分开;第三步,政社分开。也就是说,我们经历了三次体制职能大分工。
第一次体制职能大分工,是党政职能分开。自邓小平提出 “党政分开”这一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原则后,党和人民作了艰辛的探索。经过国内政治风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我们澄清了什么是 “党政分开”,强调 “党政分开”指的是 “党政职能分开”,而不是党组织从政权机构退出来,削弱甚至否定党对政权机构的领导。江泽民在1989年12月29日明确指出:“必须处理好党政职能分开和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关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级党组织和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组织的不同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权和责任。”[12]江泽民这一论述针对的,就是新自由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和主张实行自由放任型国家治理的社会思潮。在1990年3月18日阐述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候,他又一次强调指出:“党与政权机关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党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通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来实现。”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厘清 “党组织”和 “政权机构”不同职能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以 “分权”为重点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强调要加强党对政权机构的领导,另一方面又强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强调要进一步把发扬民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由此形成了既不同于过去那种全能型国家治理体系,又不同于自由放任型和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体系的党政关系。其重要标志,就是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明确的,党对政权机构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八个字:“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什么叫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其要点是:(1)党委在同级政权机构和其他各种组织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也就是说,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团体之间,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首先指的是党委要总揽全局。总揽全局,一是指党委要立足于全党工作的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方向、决策重大问题、安排重要人事、开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群众组织,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二是指党委只是总揽全局但不包揽一切,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团体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事,自己依照宪法和法律、章程去办。(3)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指的是党委要协调各方。协调各方,一是指党委可以从整体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人大、政府、政协几套班子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使各方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二是指党委只是协调各方而不是取代各方,各方的事仍由各方去办,各方之间的事由党委来协调,包括各方之间有不同意见也可以由党委来协调。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就是我们说的,既不同于过去那种全能型国家治理体系,又不同于自由放任型和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体系的党政关系和领导制度。
第二次体制职能大分工,是政企分开。这是针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活力不足、权力集中、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出来的。从改革开放一开始,我们就把增强企业的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中心问题提了出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明确说过,改革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是我们最迫切的任务。到1984年10月20日召开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我们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认识大大深化了,指出“过去国家对企业管得太多太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就是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13]。就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来说,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企业。1986年底,邓小平明确指出:“企业下放,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6]170但是,尽管我们做了很大努力,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办的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一直解决不了。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大大拓展了。一是把政企分开的问题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系中彻底解决,也就是说,先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再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样,政企关系就作为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一个问题来解决了。二是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三是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同市场经济对接并发挥自身的优势,非公有制经济也可以进入市场同公有制经济展开平等的竞争。这样,我们要解决的政企关系,就由原来单一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转变为政府与国有企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这两类不同的政企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在处理与国有企业关系时,不再管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只管国有资本,并且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至于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就不存在政企分开的问题,但是存在政府在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要不要都经过审批,以及行政审批是管紧一点还是宽松一些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过程中,政府努力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的障碍,使得民营企业很快发展了起来。
这样,问题就由政企分开问题深入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了,进而又深入到市场治理了。市场治理和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一起,统称为国家三大治理。市场治理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涵盖了对进入市场的所有产业和行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技术和信息的管理,涵盖了从商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运行秩序的规范和监管,也涵盖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各个方面的治理,同时还涵盖了对市场经济中活动着的人包括业主、员工、客户、股东和其他中介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的监管,等等。市场治理的工具也多种多样,有法律法规,也有行政措施,还要进行大量的宣传。市场治理,总起来可以概括为两大治理:宏观的市场环境治理和微观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在中国包括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两种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的公司治理。中央和地方颁布的经济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规范经济秩序的执法活动,都属于市场治理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这方面边实践边学习边总结边规范,付出了很多学费,也获得了很大进步。比如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又比如我们在大力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的同时,学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避免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就是一个历史性的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反腐倡廉过程中,努力在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之间形成既 “亲”又 “清”的关系,也是完善市场治理的一大探索。
通过这样的回顾,可以注意到,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市场治理(包括公司治理)这一重大问题上,已经按照现代治理的要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明显的成果。由于我们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没有盲目地放弃发挥政府的作用,同自由放任型的国家治理完全不同;由于我们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发挥决定性作用,坚决推进政企分开,同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也不同,我们创造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治理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
第三次体制职能大分工,是政社分开。过去,在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不仅政企不分,政府与社会的职能更不分,政府从行政机构设置到各项社会事务管理都直接延伸到社会基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不断多元化、人员流动不断常态化,加上信息化迅速推进,传统的政社不分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这些新情况。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实现政社分开,明确什么是政府应该做的,什么是社会可以做的,界定了政府和社会各自不同的职能,改变政府统揽社会、包打天下的传统体制,才能适应社会变动的新情况。当然,“政社分开”不是削弱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更不是政府退出社会,而是在继续深化政府改革并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时,厘清政府职能的边界,创新政府管社会的体制机制,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得更好,把政府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做得更加充实有效。同时,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不该管的事情剥离出去,大力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通过培育发展、孵化支持、购买服务等多种机制,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共事务中来。
这样,就把一个重大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就是:科学的社会治理。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比如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又比如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后,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完善了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管理格局,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强调要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同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职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应该讲,我们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这些进展,是中国共产党深入分析今天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得出的新结论、引领社会进步的新标志,回应了时代新课题和人民新期待,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升华。
通过这样的历史回顾,我们可以注意到,通过持续不断、逐步推进的党政职能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中国在体制变革中经历了三次体制职能大分工,从以往那种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分”出了四个相对独立、充满自身活力、可以承担治理责任的制度性元素——执政党、政权(包括政府)、市场 (包括企业)、社会 (包括社会组织)。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在制度元素的整合中重构民主集中型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的任务。
我们知道,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的有机性就在于社会的各个制度性元素能够整合为互相联系又互相促进的整体。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不同于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就在于能够让执政党、政权 (包括政府)、市场 (包括企业)、社会(包括社会组织)这四个元素既各自独立又相辅相成地发挥作用。
横看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的理论和实践,20世纪80年代末逐渐兴起的 “现代治理”理论,认为在今天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政府不再是国家治理唯一的责任承担者,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都可以成为治理权力的行使者;多个治理责任承担者之间应该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展开合作,建立互相联系和协调的运行机制,使之整合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家治理体系。在当今世界,已经有许多国家开始运用 “现代治理”的理念和要素,对传统治理方式进行改良和完善。我国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中 “分”出执政党、政权 (包括政府)、市场(包括企业)、社会 (包括社会组织)四个元素,意义不可估量,为我们进一步整合这些元素,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和重要的基石。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在国家治理体系建构过程中,执政党、政权 (包括政府)、市场 (包括企业)、社会 (包括社会组织)这四个现代治理的元素可以有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整合成不同的制度及其运行机制。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建构是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方向建构的,各个元素再怎么排列组合都要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我们在探索和实施的,是由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政权机构 (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市场 (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社会(包括社会组织)三个元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各司其职而又相互支持,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这个治理体系和西方的最大区别,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另一个重要区别,是政权机构中政府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接受其监督,而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而不是西方那样的两院制。这样的制度有两个优越性,一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一个关系协调者,政权机构内部发生矛盾时可以由中国共产党来协调,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发生矛盾时也可以由中国共产党来协调,由此减少扯皮、提高效率。这一国家治理体系已经具有现代国家治理的特点,但又不同于自由放任型和现代威权型国家治理体系,而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民主集中型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
如果用几何图形来描绘这一国家治理体系,这是一个三棱体的图形。首先,政权、市场、社会三者构成了一个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角形。这个三角形的三条边是按照民主 (特别是协商民主)、法治、德治的规范和程序相辅相成的,因此这个结构不仅具有三角形的稳定性,而且是一个具有内在张力的稳定结构。同时,在政权、市场、社会构成的三角形之上又有党在上实施全面领导,构成了一个三棱体的体制结构。党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和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来领导政权、市场、社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民主集中型的国家治理体系。
四、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党的全面领导
从我们对中国40年体制改革的历史考察中,可以认识到,构建这样的民主集中型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关键在党要在其中实行全面领导。因此,党的十九大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4]20而且,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这也是第一条。
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这是由我们的制度特点决定的。如果要对中外制度进行比较,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什么特点。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里,必须澄清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思想和邓小平当年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致的。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提出党和国家制度改革的构想时,明确指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他还说:“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他在讲完这段话后,还指出:“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1]341-342
同时,这是由解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要求决定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4]11这就决定了我们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方向,一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二是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三是满足13亿多中国人民更高水平的物质文化需要;四是满足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由党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比如,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国最大的 “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中国最大的 “不充分”是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和山区发展的不充分。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432元。到2017年,农村地区还有贫困人口3046万人。这就不仅需要完善市场经济,加快城乡特别是农村发展,更要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特别是需要中国共产党通过全面领导来协调中央和地方、城市和乡村、地区和地区等各方力量来支持乡村振兴,加大农村精准扶贫、深度脱贫力度。在中国,能够统筹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的唯一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可以这样说,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单靠农村的自我奋斗,单靠市场经济的力量,这样复杂的问题是根本解决不了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在强调党的全面领导时,党必须在改革中完善自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党的全面领导是不同于过去那种以高度集权的方式对政权、市场、社会实行的 “包办一切”的领导。这是一种全新的领导体制。对于我们来讲也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
首先,这种 “全面领导”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这里是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来领导的,执行的是人民的意志。也就是说,这种 “全面领导”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当然,对于我们广大领导干部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要懂得 “权为民所赋”;二要坚持 “权为民所用”。
其次,这种 “全面领导”是以法治为基础的领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之所以把 “全面深化改革”和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 “姊妹篇”来对待,就是认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该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紧密结合、内在统一的。包括中国共产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仅在领导的行为上要 “依法”,对领导及其行为的监督也要 “依法”。换言之,我们所讲的全面领导就是全面依法领导。
第三,这种 “全面领导”是以德治为保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10]141。因此,他一再强调,“依法治国”要和 “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思想。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时候,也要把 “法治”和 “德治”结合起来,尤其要在全党首先在领导干部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这样说,领导的权力越大,对领导干部的道德约束也要越大,这样才能确保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这种 “全面领导”是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运行机制的领导。历史告诉我们,党委包办一切的领导是错误的,削弱甚至放弃党的领导也是完全错误的。因此,我们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了党委在同级机构中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原则和领导机制。这是我们既可以对政权 (包括政府)、市场 (包括企业)、社会 (包括社会组织)实行全面领导,而又不走过去 “包办一切”领导体制老路的最佳选择。
最后,这种 “全面领导”是以党的自我革命来保证正确方向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伟大革命精神的党。今天,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仅要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还要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自觉地革自己身上污泥浊水的“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要进行 “自我革命”的思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也是确保党在实行全面领导时防止公权私用等腐败现象的蔓延、始终坚持正确的用权方向的有力举措。
因此,我们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来增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有效地实施党对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领导。
五、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实践告诉我们,要形成这样一个由中国共产党实行全面领导的、民主集中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必须设置与此相适应的党和国家机构。为此,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及相配套的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党中央告诉我们,要保证这场极其重要而又复杂的改革取得成功,必须坚持 “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正确处理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之所以会成为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首先是因为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党和国家机构,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动的新情况。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显著发展,经济基础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信息化造就的巨大生产力已经把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贯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已经形成。为适应并推进这样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已经确立了 “五位一体”的工作总布局和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经确立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要求。但是,我们在一些领域的工作常常遇到部门利益的藩篱、多头管理的制约、上下事权的不协调,政策落不实、工作推不动、局面打不开。这就是党中央在《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的两个“还不完全适应”:当前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要解决这两个 “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就必须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因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成为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不是偶然的,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之所以会成为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同时还因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要有长远的体制机制安排。党的十九大的一个亮点,就是作出了一个长远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党和国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目前存在的职责缺位和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明显还不适应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迫切需要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过程中形成能够适应中国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
与此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仅是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而且是实现这场伟大变革的根本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属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范畴,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部门已经进行了4次机构改革,国务院部门进行了7次机构改革。这一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人大、政府、政协、司法、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以及跨军地等众多方面,涉及部门之多,职能调整之大、影响面之广,可谓 “前所未有”。要顺利完成这样的改革,必须有党的强有力的全面领导。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加强和优化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
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这一目标,破了一个大题,即把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到2020年形成一整套 “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的要求明确化、具体化了。那么,什么是我们要建构的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呢?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说过: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10]91这样的国家治理体系,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大特点,是中国共产党对各个领域工作的全面领导。因此,十九届三中全会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而要建构这样的国家治理体系,关键是要把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为此,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五大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包括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也包括加强和优化党对各个领域工作的领导,等等;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三是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四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的有关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密切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五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因此,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抓手是 “机构改革”,实质是 “领导体制和机制改革”,建构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
再次,我们要认识到,这场改革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利益范围极广,组织实施的难度极大,对于我们全党和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来讲,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考验。
这是对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执行力的重大考验。按照党中央的部署,除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要按照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立即付诸实施外,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也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批准,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现在,这一宏大的改革已经进入倒计时。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因此,无论是改革方案的形成,还是改革方案的落实,体现的都是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力。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考验。
这也是对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四个意识”坚定性的重大考验。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这里的重点,在 “不折不扣”四个字。也就是说,这场改革不是口头表态就可以应付的,而是要付诸于行动的;不是做表面文章改头换面就算落实了,而是要从体制机制都脱胎换骨的;不是机构拆并就算完成了,而是要形成总体积极效应的。这是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四个意识”坚定性的重大考验。
联系到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这场改革作为从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保障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将关系到我们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 “分两步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才是对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最大的政治考验,也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我们常讲 “现在离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越来越近了”,这句话的另一层含义就是:现在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最后的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场改革会涉及到一些人的利益调整,如果我们因为个人的利益迟缓行动,那影响的就是中华民族能否抓住伟大复兴 “最后的机遇”。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出现逆全球化思潮的背景下,有人千方百计想遏制中国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尤其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综合运用我国各个方面的优势,取长补短,化险为夷,尤其需要我们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以 “赶考”的精神状态,不折不扣完成这场具有伟大革命性的机构改革,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夺取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胜利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毫无疑问,要破解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完成新时代的战略任务,还是要靠改革,靠全面深化改革。而今天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正确立场、正确原则,集中到一点,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的行动指南。
首先,在全面深化改革时,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提出后,有人只强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强调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什么方向走呢?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考虑这个问题,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面有一个前一句和后一句的关系问题。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也就是我经常说的,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只讲第二句,不讲第一句,那是不完整、不全面的。”显而易见,推进新时代的改革,即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的总目标,不能偏离正确的方向片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在全面深化改革时,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处理好 “解放思想”与 “实事求是”、“制度改革”与 “制度自信”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这既是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又是今天改革“啃硬骨头”的客观要求。而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解放思想”和 “实事求是”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系。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为我们解决这一难题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关于怎么处理好 “制度改革”与 “制度自信”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也说过:“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也就是说,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解放思想必须从我们的国情实际和人民的要求出发,而不能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制度改革并非是我们的制度不好,而是要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和发展我们的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复杂问题,也就把握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
最后,在全面深化改革时,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我们的战略定力,警惕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改革,不可能没有困难,也不可能没有干扰。40年改革历程,从来不是风平浪静、一帆风顺的。但是,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能够排除一切干扰,克服一切困难。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保持改革的战略定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的:“要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在众说纷纭中开好改革药方,没有很强的战略定力是不行的。”2013年11月12日,他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过:“社会上很多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但也有些意见和建议偏于极端。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也在那里摇旗呐喊、制造舆论、混淆视听,把改革定义为往西方政治制度的方向改,否则就是不改革。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对此,我们要洞若观火,保持政治坚定性,明确政治定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特别要注意有些表面上似乎对立的思潮,比如新自由主义和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常常相互助长,推波助澜,干扰我们的决策和工作。在这种复杂情况下,更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战略定力。
总之,只要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不忘改革初心,牢记历史使命,就一定能够在复杂变动的情况下正确把握方向、立场、原则,夺取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胜利。
[1]邓小平文选(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37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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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杜尚泽,刘慧.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演讲[N].人民日报,2013-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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