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专业策略
2018-03-31姚进忠
姚进忠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启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做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要求,而社区作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表征,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单元平台,社区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服务专业,也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制度,在践行社会治理理念、落实社会治理目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上具有独特作用。①宫蒲光:《发展社会工作:助力社会治理》,第五届全国社工行业组织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11月5日。因此,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中国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已经逐步成为政府治理转型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有益尝试和制度化选择。在当前的中国,社区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阵地,也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服务与治理的核心场域,很多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最终的着力点都在社区一层。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和参与社区治理成为当前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常态现象之一。当然,在社会工作借助国家的大力推动如火如荼地参与街区治理过程中,一定程度获得了专业发展的资源,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变,但并没有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本土化问题合理有效地消融。因此,社会工作如何专业化、有效地嵌入到相对强势的基层治理结构,如何有效地回应社会对于专业效能的质疑,如何有力地借助参与街区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如何守护专业的价值与灵魂,成为了当前一线社会工作者亟须面对的问题。研究在剖析当前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困境基础上尝试引入项目制运作思维,解析项目制社会工作服务的运作策略,以期有效地回应当下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
一、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剖析
社会工作作为社区治理的新生专业力量,在原有的社区治理体制的主导下进行融合性服务,参与的过程也是社会工作获得社会认可与专业合法性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是如宏观制度与政策设置的那样流畅与有效。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在思维方式与行动方式上均与原有治理机制存在一定的对接障碍。作为专业力量在参与基层社区治理上,社会工作存在诸多的困境。
一是专业特质呈现困境。社会工作专业特质呈现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展现其有效性和社会公信力的关键,但是当前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与基层社区的社会工作购买生态使得社会工作专业特质呈现上存在困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彰显的空间。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能力方面。从整体上看目前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主要以个案、小组、社区三大方法并行推进的方式来保障,确保个案工作的专业性、小组工作的专业性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性来实现整体服务的专业性。①童敏:《项目服务的专业逻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本土路径》,《社会工作》,2016(3)。具体化为指标就变成了合同中的“几个个案+几个小组+几个社区活动”,三大方法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是否合理很难保证。这样的专业化导向最终导致服务的分割,不顾服务对象的需要,无法实现专业回应需要的真正专业诉求。从社会工作个体能力上看,社会工作者在个案、小组与社区活动上的服务很难让社区合作方感觉到社会工作服务的差异性:个案上社会工作者如何以专业性实现精准发现个案、针对性与程序化服务、有效解决问题上的独特性还不足;小组中社会工作者如何真实以需要为导向开设小组、严格小组组员的筛选、小组活动的专业特质呈现、小组工作与服务对对象日常生活有效对接上的专业化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社区活动最大专业呈现困境是如何让社会工作举行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于社区原有的活动,即要实现活动的导向性与服务的整合性。总而言之,社会工作者如何能够在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中实现整体专业有效性成为当前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难题,即将注重个人成长的微观改变与注重环境改善的宏观改变结合起来,并且让两者相互促进,达成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成效和必要的社会层面的影响,让社会各方看到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②童敏:《项目服务的专业逻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本土路径》,《社会工作》,2016(3)。
基层社区的社会工作购买生态方面。除了社会工作内在的专业实践能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生态也是限制基层社区中社会工作专业性呈现的重要因素。当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机构以岗位或项目的方式进驻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在具体的实践中,社区居委会按照自身社区发展的规划与意向,将社会工作服务融合进自己的行政诉求中,借政府购买服务之名实现整合资源,实现社区行政的战略与规划。这样的购买生态使得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合作方并不一定全力支持社会工作朝向专业化服务,而是更多地从政治导向下社区规划来要求社会工作为其服务,对社会工作真正专业性的关注因此弱化。这样的生态对社会工作提出了另一个回应的方向,使得社会工作介入中要围绕所在社区建设规划的需要来开展自己的专业服务,而不是从服务对象的真实生活状况和需要来优化组合个案、小组与社区工作的专业服务,保证专业服务的合理配置,专业特质呈现的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是专业基层嵌入融合困境。嵌入性是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③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2)。这种格局至今没有发生本质性的改变。当前社区治理机制中的社区居委会服务中更多是以各类社会福利政策具体的行政落实为主,具有较强的传统科层制色彩。专业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服务或治理上从刚开始的入场,就落入传统社会服务模式占统治地位的社区治理时空之中。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场域仍是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生态环境。虽然随着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上由依附性嵌入转向自主性嵌入,有了一定的自主空间,但仍是需要嵌入原来的社区服务与治理体系之中并谋求发展的。①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2)。
当然,随着政府政策支持与专业的发展,社区居委会等各合作方的主官逐步了解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的进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态度:一是积极吸纳推动。这类行政主官本身就很专业,或他们对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上可以发挥的作用较为清晰。持这类态度的合作方会积极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实现提供平台,并积极协助整合各类社区资源助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为社会工作在社区场域的社会认可与合法性的获得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观望态度。这类行政主官对社会工作了解程度一般,按照科层行政思维接纳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进驻社区开展相关的服务,但是具体实践合作中基本上奉行“三不管”原则,在确保社会工作项目不会影响社区稳定的前提下,对社会工作机构服务哪些对象、具体如何服务不管;对社会工作机构如何处理与社区内各相关方的关系不直接干预;对社会工作机构是否真正助力本社区的发展不过多过问。这样的实践原则使得社区居委会在具体的合作中处于一种相对被动的状态,需要社会工作机构积极推动协调才能有所动作。这样的观望态度看似给了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自主运作发展提供了自由空间,但是社会工作的真正融合服务较难实现;三是反对态度。这类行政主官对社会工作了解程度一般,但有着反感的心态,对社会工作专业性作用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认为社会工作的引入一定程度上威胁或干扰了社区居委会原有的服务与治理机制,所谓专业的服务没有太多的不可替代性,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民生作用不大。社会工作机构在入驻这类社区中困难重重,各种协调成本很高,健康的专业服务生态建设艰难。在三种态度中,第二种态度的社区行政主官居多,第一种还是属于少数派,社区主官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动力不足。虽然社会工作在促进社区居委会接纳与积极合作相比之前有了很好的提升,社区让渡更多的服务空间为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供给创造了更好的平台,但是在与原有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完整融合上仍存在了一定困境,现在社会工作在基层社区嵌入服务一定程度上仍保持着“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性嵌入”的基本格局。②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2)。因此,专业社会工作如何在这样的社区合作生态中,熟悉社区行政体系并与原有体系良性对话、与社区在地行政力量相互建构,彰显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与不可替代性,通过专业有效性努力弥合嵌入所造成的 “裂痕”,成为了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中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议题。
三是专业服务逻辑与绩效考核逻辑冲突困境。四十年改革开放历程中,国家治理的总趋势是,从国家垄断重要资源与权力运用的“总体性支配”,走向注重数字化、理想化和科层化管理为特征的技术治理。③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中国社会科学》,2009(6)。引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正是在这样的治理转型中的一个具体执行,技术治理所引导的社会工作项目执行过程是按照合同指标任务的确定、派发、完成和成果汇报实现的,其主要特征是将各种项目指标量化分解,④陈水生:《项目制的执行过程与运作逻辑》,《公共行政评论》,2014(3)。努力将模糊性的“物有所值”转变为规范、清晰、可操作的“绩效”评估。这些指标也成为评估社会工作项目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准。这样的管理主义导向容易导致出现“指标绑架”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将以完成招标量为目标,渐渐背弃了以服务对象“需要为本”的社会工作服务初衷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逻辑。而社会工作服务并不简单地以利润为终极目标,而是以追求人性解放、实现社会公平、惠泽社群为服务核心价值。服务的优劣,从资助或购买方到提供服务的业界再到享用服务的受众,评价不一,标准有异,可谓众说纷纭。相对于统一客观的盈利数值,“助人自助、惠泽社群”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的实现程度如何实在难以有一个类似于“客观”的说法。①姚进忠、崔坤杰:《绩效抑或专业:我国社会工作评估的困境与对策》,《中州学刊》,2015(1)。正是这种社会价值凌驾于单纯收益的营运模式,令社会工作服务在量度绩效上一直举步维艰。②陈锦棠等:《香港社会服务评估与审核》,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16页。过分强调标准化、技术化的技术理性造成了过于追求行政绩效任务完成的项目运作,会导致社会工作服务的着眼点不是民众的民生权利,忽视社区居民的真实需要,服务不是以居民需要为导向开展,而是基于行政主官所要求的政绩需要为导向进行。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是遵循专业服务逻辑还是行政绩效逻辑成为了社会工作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困境。
三大核心困境的剖析可见,在中国社区场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推进专业化发展,实现专业力量助力社区治理质量提升,需要另一种专业服务逻辑框架来实现有效的转化和链接。研究尝试引入项目制的服务思维,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解决这些困境,助力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呈现的同时也让各合作方更好地理解社会工作专业有效性。
二、项目制的核心内涵与运作逻辑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为了调节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与财权不对等和保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正常发挥,便引入了“项目”作为载体进行资金的转移支付以配置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保证国家治理实践的顺利完成。项目日益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关系与社会各领域统合起来的治理模式,③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5)。具体为在集权模式下让“自下而上”的市场化竞争机制配合“自上而下”的分权原则,演化出一种新的国家治理结构。④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1(4)。项目制成为了国家实施基层治理的主要模式,以项目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项目——发展”的治理逻辑,意味着政府行为由经济发展为主的经营性行为转变为以公共服务为本的社会治理与建设行为,并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技术化和标准化作为核心议题。⑤黄祖军、陈长虹:《项目制下基层治理风险分析》,《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项目制作为中国社会治理体制的一种常见模式,有着自己独特的内涵与运作逻辑。
所谓项目,是指按照事本主义的动员或组织方式,即按照事情本身的内在逻辑,在限定时间和资源的约束条件下,利用特定组织形式完成具有明确预期目标(某种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一次性任务,⑥[美]项目管理协会:《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王勇、张斌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第199页。项目均具有“标准化、技术化、统一化”的特征,拥有“技术理性”的精神。在项目思维下的服务与公共日常服务有着本质差异。项目制指的是一种能够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关系以及社会各领域统合起来的治理模式,项目制不仅是一种机制,更是一种思维模式,决定着国家、社会集团乃至具体的个人如何构建决策和行动的策略,⑦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5)。是我国政府由总体性支配向技术性分配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常规化的社会治理机制。⑧蒋梓莹:《项目制的常规化何以可能?》,《社会发展研究》,2016(4)。项目制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弥补单位制的治理悖论,一是要通过专业化的部门体制破除单位制的制度局限,强化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中贯彻中央政府保增长、促民生的治理理念;二是要削弱因财政分权造成的“块块主义”和“诸侯经济”,搞活微观主体,特别是基层社会。项目制除了包含项目的制定、申请、审核、分配、变通、执行、转化、检查与应对等一系列的环节和过程,已经超出了单个项目所具有的事本主义的特征,同时也嵌入与其中的国家技术治理逻辑的内在规律,从而成为整个国家社会体制联动运行的机制,它以项目的方式成为具有体制特征的治理逻辑。①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5)。项目制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强调目标明确、配置均衡、程序合理、管理严格、监督规范,对项目运行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管,②张良:《“项目治国”的成效和限度》,《人文杂志》,2013(1)。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目标明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制通过明确的目标实行专项治理,围绕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专款专用,确保服务的规划和质量;第二,具有强技术治理的特征。项目制倡导强技术治理的精神,具有一整套设计缜密、管理规范、专业标准、监管到位的运作过程,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专业性、制度化、规范化;第三,注重资源动员。项目制虽然有专门的财政配套支持,但在运作过程中特别强调在地资源的动员,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调动相关利益者实现项目目标的积极性,强化社会资本对于公共服务供给的支持,提高基层社会的资源动员能力,构建一个动态的、任务型的资源配置机制。③夏玉珍、徐大庆:《项目制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制创新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5(2)。项目制有着保护存量、培育增量双重的项目目标:一是靠事本主义原则完成了一个具体的专项目标,二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需要在各地立规范、树典型,以实现能够贯彻国家意志的政策目标。通过示范效应来提高项目质量,通过突出案例来宣传项目的绩效。④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5)。项目制逐步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一个主流模式,其运作的行为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逻辑之上:
需要聚焦逻辑。项目制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具有明确目标导向的要求。项目目标来源于国家的顶层设计,项目运作最终落脚点都是在于回应民生需要。聚焦服务对象需要成为项目制具体设计的重心。即项目的运作要切实以服务对象的需要为本,以需要为基础设计专业服务方案与活动,保证项目服务的针对性,有效地落实国家公共服务与公共事业政策,切实解决民众的现实问题。
嵌套协作逻辑。项目制在与原有科层体制发生作用,存在一个相互嵌套的过程。将项目的产生作为原有科层体系的一种补充,引导走向“技术治理”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项目制运作并不是脱离原有基层政治社会生态而单独发挥作用的,他也并没有脱离原有社区治理体系而形塑新的治理空间,而是依附于原有的治理机制并与其各个部分相互互动而发挥治理与服务功能。⑤李祖佩:《项目制的基层解构及其研究拓展》,《开放时代》,2015(2)。项目的嵌入性和依附性决定了项目具体运作需要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需要。项目的具体设计虽然不可能完全符合基层意愿,但是必须将项目的建设方向与基层的发展规划有益融合协作,寻找如何实现与基层社会有效对接协作,从而达到完善基层治理体制、落实项目方案的可能路径。
团队合作逻辑。项目制具有强的动员运作思维,倡导在地化地广泛动员、整合资源、集中建设,以有效回应民生需要。项目制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落实在基层,需要基层动员来反映需要和配合实施。⑥于君博、童辉:《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模式的文献综述》,《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这样的运作思维要求项目要具有生态视角,有效整理所服务基层社会的各类资源,特别是有助于满足项目目标群体的资源,并能有效地进行整合,形成地方特色的服务体系。因此,项目制服务特别强调团队合作的工作方式,这在具体运作中有三个层面的意涵:一是注重多专业合作的团队工作方式;二是关注专业技术力量与非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公民)合作的团队工作方式;三是强调专业技术力量与在地化的工作力量共同参与的团队工作方式。①童敏:《项目服务的专业逻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本土路径》,《社会工作》,2016(3)。动员式的团队合作是项目制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
专业技术逻辑。项目制强调技术理性,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技术化是项目制运作的核心要求。从项目制的管理、目标的设计、具体的实施和过程的控制均强化专业导向的服务思维,这也是国家基层治理向“服务型”转向的重要要求,即项目的实施主体应该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项目落实过程强调专业技术含量和专门专业技术指导。②李祖佩:《项目制的基层解构及其研究拓展》,《开放时代》,2015(2)。项目制期待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实施,根据目标群体的需要设计个性化的专业服务,以此实现有效、合理、规范地提供基层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因此,项目制的设计与运营需要依据专业服务逻辑作为支撑,通过专业优化以有效实现治理目标。
四个逻辑相互支撑共同构筑了项目制这一专业化与技术化的国家基层治理机制。虽然项目制在理论设计与实际运作中也出现诸多的矛盾与问题,但作为一种事关全局的综合性治理模式,③于君博、童辉:《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模式的文献综述》,《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其运作逻辑还是给当下社会工作组织能够更加专业和有效地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导向与思路。
三、项目制导向下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专业策略
项目制作为一种相对灵活的国家基层治理机制,设计的初始便是为了能够让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在基层社会更为有效地得到落实与贯彻。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属于项目制实行的一种类别,项目制的运作逻辑为社会工作在基层的实践提供了一个专业的导向。项目制导向下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专业策略的核心在于社会工作项目回应需要、呈现专业性的同时助力基层社区治理机制的改革,活跃基层资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社会工作项目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功能可以遵循以下三个专业策略。
专业策略一:需要为本的服务框架设计
项目制服务设计的重心是需要导向。需要是人成为社会人的根本。作为社会的人,需要是服务对象存在的标志,也是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基础。需要为本就是以人为本,具体地说就是以服务对象的需要为社会工作模式的核心。④彭华民:《需要为本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模式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10(3)。社会工作项目的服务框架设置起点是就什么是目标群体的基本需要,服务开展便是围绕应该如何满足这些需要。因此,社会工作以项目方式参与社区治理的第一步是要对项目定位的服务目标群体需要进行评估,深入调查分析社区问题、居民需要和潜在资源。通过“自下而上”的实证需要评估,对服务对象的需要进行良好提炼,进而依据需要对目标群体进行类型的划分,并以细分的服务对象需要为基础分层次、分阶段进行精准性的服务设计。结合项目制的嵌入协作逻辑,社会工作项目愿景的设置就必须有多个回应,即在服务框架中必须整合性地回应多方的需要。这就决定了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参与上,必须在对目标群体需要的精准、详细预估的基础上,将目标群体需要与国家针对性的社会政策、服务社区的建设导向和规划定位相结合,提炼出具有社区特点、连接宏微观层面、富有张力的项目愿景,然后立足这样的愿景进行具体的服务方案设计与服务供给。
需要为本的社会工作项目服务框架设计在具体操作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四个角度:一是项目服务群体定位是否清晰、需要分析是否精准到位、服务目标确立是否明确;二是项目服务框架和内在逻辑合理性(项目所使用服务方法与满足服务对象需要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性,社会工作专业三大方法的有机结合度);三是项目服务整体性(是否能实现将服务目标群体的需要和服务社区的需要有机结合进行服务;对服务所在地资源的挖掘与链接情况的关注度如何);四是项目服务的可持续性(服务中的各种活动的成效是否可以具有累加性、活动与活动之间的成效能否实现相互优化而不是分裂的,项目的运作是否可以与社区内其他项目特别是社区营造的有机结合,项目设计是否关注目标群体长远发展的可能)。总而言之, 立足需要进行服务框架设计就是要强化问题与需要意识,通过有效的预估行动等梳理辖区目标人群的问题和需要,保证服务计划有更好的基础与依据。在整体性服务愿景引导下拓宽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针对性地提供专业性与个别化的服务,实现精准服务,凸显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专业策略二:专业技术导向的服务供给
项目制的“技术性治理”是呈现项目运作有效性与专业性的关键。在中国,社会工作还处于发展早期,不仅民众不了解社会工作的专业内涵,就连一些政府部门、社会的组织、相关的服务合作者也不熟悉社会工作。①童敏:《项目服务的专业逻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本土路径》,《社会工作》,2016(3)。在这样的处境下,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同样需要以其专业性的服务供给证明其有效性,以此获得社会与居民的认同。因此,在社区运营社会工作项目必须思考如何在社区服务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加入社会工作要素,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丰富社区治理工作理念,彰显专业服务的内在逻辑性,突显社会工作的专业性。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导向服务供给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着力:
一是服务框架下的专业整体呈现。在整体性的服务框架下有机地使用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不要让人感觉到是为了完成合同的指标量而毫无章法地开展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立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强化三大专业方法的内在联系性,从两个角度展开:(1)以一个服务核心为主轴,强化服务对象在三大方法之间的移动,以更为全面能动地提供服务。比如可以从小组中寻找出需要进行个案服务的对象,也可以将多个具有类似需要的对象组成一个小组进行服务,当服务对象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后可以有意识地引导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以提高其能力,让服务呈现整体性;(2)将项目放置于核心目标的层面上进行考虑,从目标的细化实现上入手,将三大方法引入提供量上的服务。个案和小组侧重于服务对象的问题解决,社区和志愿服务的开展侧重于服务对象能力的发展,让服务对象在三大方法中移动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的预防、治疗与发展三个目标。
二是三大专业方法分别内在专业特质的保持与呈现。辅导性个案服务中要以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手法指引个案的接案、需要预估、服务队介入、服务结案等专业流程的推动,而不能让人觉得只是简单的个人谈心与建议之类的工作;小组的开展要有别于游戏的活动,从需要的预估、小组组员的筛选、小组方案的设计、小组每小节主题服务的提供、小组工作内容与生活的联系、小组的结束等环节都是需要有专业的引领与规范的操作;社区活动的开设同样要思考如何有别于传统社区居委会的节日活动,需要专业的手法贯穿需要评估、活动方案设计、活动工作开展和效果评估整个流程,要在社区活动中植入一定的专业要素和专业目标,特别是一年的系列社区活动要围绕服务对象需要的回应为核心进行全面专业设计。通过三大专业方法的专业保持提升社区服务质量与水平,促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的融合发展。
三是社会工作专业特质的日常化呈现。社会工作在社区中开展的服务很多是日常的场景服务,专业特质呈现便会细化至日常的互动、交流与管理的小细节。社会工作是一门强理念、重伦理的专业服务。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专业日常呈现一方面是社会工作者在与居民、合作者相处中所体现出接人待物的态度、交流的语气、处理问题的方式等微小细节的专业状态;另一方面是能否将专业方法引入项目的管理中,进而影响社区的治理机制建设。比如可以在社会组织孵化、志愿者培训等维度率先将小组工作方法引入,探索专业方法在项目管理、资源整合等维度的运用。围绕专业精神对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各环节、各领域建立健全规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减少随意性,提高计划性和规范程度。
专业策略三:多中心服务体系的促成
项目制服务强调合作的关系,整体服务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协商面对问题、共同推进服务的实施、共同承担服务计划和责任的过程。这种服务策略的核心是运用多中心的服务方式,与原有街区服务系统形成良好对接,建立多元的家庭社会支持体系,以促进服务对象与其周围环境、他人形成共生发展的平衡关系。①姚进忠:《社会工作参与街区治理路径的思考》,《中国社会报》,2016年5月16日。多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以生态的观点把握“关系”的力量与服务作用:一社会工作者不是以专家的身份进入社区进行服务,而是以一个合作者的心态进入服务社区,与服务社区保持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的合作关系只是社区治理与服务中众多力量的一种,它不是替代与转移社区服务,而是协助与催化社区原有的治理与服务。具体服务中社会工作者要带着自己的故事,进入服务社区居民的生活,深刻评估与了解服务社区居民的生活场景,在自然生活场景中与居民一同面对生活、构建生活;二对服务社区内外资源与环境的把握。关注服务社区的内外资源,引导服务社区以自己接受的、周围内外环境认可的方式进行互动、对话,慢慢地调节服务社区与社区内外环境的关系,将社区内外环境纳入助力治理的范围,引导其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的过程,通过关系的改变帮助服务社区建立社区治理需要与社区内外资源整合的对接。通过社会工作整合资源的优势实现与服务社区更好地合作。生态理路的服务关键在于整合多元资源,将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有机地嵌入社区制度化的治理网络之中,与原有街区传统的服务体系良性对接,协助服务对象提升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修正人们与资源系统之间的互动方式、创建人们与资源系统之间的新联系、改善资源系统内人们之间的互动、协助改变和完善社会政策。②卓彩琴:《生态系统理论在社会工作领域的发展脉络及展望》,《江海学刊》,2013(3)。总而言之,社会工作组织承接服务项目却要超越“服务”的角色,融入社区治理的网络,成为实质性的地方治理多元主体之一,协作治理。③黄晓春:《中国社会组织成长条件的再思考》,《社会学研究》,2017(1)。
多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最终落脚点便是促成当前民政部致力推动的“三社联动”机制形成,组织引导相关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共建共享。④民政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2016年12月6日。社区社会组织是多中心社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它对现代社区服务与整合、社区公共生活有序建构具有重要作用。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成为多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⑤徐向林:《“四联治理”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唯实》,2016(7)。社会工作进驻社区后,除了努力与社区居委会等官方的科层体系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还应该尽可能与原有社区社会组织联接并依据项目有针对性地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围绕目标群体的需要调动专业人才、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有机联动、合作,深化三社之间的融合。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以“三社联动”为基点鼓励基层民众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互助服务,助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制度创新,共同回应基层需要,逐步完善多中心的服务体系,促成各主体相互协作、相互补位,构筑高度协同的“整体治理”社区服务结构,克服基层公共服务碎片化的困境,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结 语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新时代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社区成为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这些为社会工作参与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指明了专业施展方向、提供了政治保证。中国社会治理的关键机制逐步从以前的“单位制”转化为“项目制”,项目制的运作逻辑则为社会工作有效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专业化推进的参考方式。项目制导向下的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以服务目标群体的需要为立足点,倡导在精准、细化的需要评估基础进行整体性的服务方案设计,遵循专业精神,保证服务框架内逻辑性,提供呈现专业技术导向为主的多重服务,着重促成以“三社联动”机制为核心的多中心服务体系的建设,保证项目成效的可持续性。以项目制服务为核的专业策略为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的背景下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提供了新的思路,满足保证社会工作本土发展的专业性与本土性双重关注。这样的策略助推了社会工作专业作为新型的中间力量与社区原有行政体系的深度嵌入,充分调动与整合社区资源、优化社区基层治理机制、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方式,也在社区领域实践探索了社会工作本土发展的路径。总而言之,项目制导向下的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是一种整体性治理机制,落脚点在于促成一个多元、开放、互动、专业的治理结构,服务于社区居民,使得社区治理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