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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曼陀罗与大一统中国:滇西耿马土司的“国家化”研究

2018-03-31龙晓燕

思想战线 2018年5期
关键词:曼陀罗土司傣族

龙晓燕

民族国家是历史研究的天然单位,但学者发现,民族国家的历史书写容易忽略边缘社会的复杂性及其与更远区域的联系。以地处中国和越南、老挝、泰国、缅甸交界的傣泰语民族为例,[注]本文将广义的讲傣泰语的民族称为傣泰民族,在具体讲到中国境内的傣泰语民族时称为傣族。此外缅人称傣泰民族为掸人,故引用时仍沿用此称呼。传统的民族史研究在线性历史图式下,多侧重研究傣族土司设立、治理、改土归流等被纳入中国王朝国家的进程。同时许多研究从传统中国王朝国家甚至现代民族国家的视角出发,先验地将傣族置于“中”“外”两分的国家场域之中,[注]如陶云逵所说:“自1531年……朝廷均因缅事而与摆夷发生接触,故其事项多见于标‘缅’题下。且时将摆夷与缅混为一谈。”参见陶云逵《云南摆夷族在历史上及现代与政府之关系》,《陶云逵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年,第552页。忽略了傣族社会有其称为勐的特殊的“套盒”政治体系。在成为中国王朝国家土司的同时,他们也部分地参与到被学者称为东南亚“曼陀罗”或“星系”的“王圈”政治当中,程度不同地隶属于不同的曼陀罗国家,甚至是同时向不同的曼陀罗国家朝贡。因此以地处中缅交界地带的傣泰语民族为中心,通过考察“国家”在不同文化体系中的含义,分析复数的“国家”力量在这一区域的竞演,不同区域傣族“国家观”的变化以及最终归属于不同现代民族国家的进程,可以使边疆民族史书写呈现动态的形式。

在当前的学术表述中,边疆少数民族“国家化”的含义有二:一是王朝国家权力对边疆地区有意识的控制,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推行的一整套政治军事经济措施、教育礼仪制度及文化行为;[注]杨志强:《“国家化”视野下的中国西南地域与民族社会——以“古苗疆走廊”为中心》,《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二是少数民族通过内外的互动与整合而参与到多民族中国的动态过程。[注]蒙爱军:《国家化进程中的水族传统种族社会》,《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不论主动抑或被动进入,此类研究已经预设了结构复杂、功能齐全的中国大一统王朝进入之前的边疆民族是没有“国家”的社会。但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国家不仅仅是一个组织、一套体系或一系列制度,国家同时还是一种主观的建构与想象,国家观念及国家实践都受到特定社会文化背景的塑造。不同的文化体系有不同的国家观念及国家实践。[注]李元元:《双面国家:“国家知识”的人类学阐释——基于与西方国家中心主义范式的比较研究》,《世界民族》2017年第4期。本文以耿马土司为个案,将其参与勐、曼陀罗缅甸及大一统中国等不同体系“国家”的过程视为“国家化”,进而讨论其最终被纳入到中国王朝国家背后的国家观念演变,以期更为全面地了解中国西南边疆社会的复杂性,为边疆地区权力关系、文化变迁研究拓展更为深入广阔的研究区间。

一、“套盒”中的勐耿马

大多数东南亚研究学者,将今天傣泰民族从中国西南一直到东南亚地区的广泛分布视为武装征服的结果。[注]孔铎米纳和怀亚特都认为傣泰的扩张是傣族首领带着少数武士征服的结果,利奇则认为傣泰民族的分布决定于与交易路线有关的策略与经济。傣泰民族的编年史都在讲述这样的故事:一个村落联合体——勐的统治者把男人集合起来,在他的儿子们的率领下,征服或者殖民一个遥远的地区,并且与来自原来勐的家庭一起定居下来。这样在一个个由儿子们统治的小勐的基础上,原来的勐力量壮大,从而形成一个大勐。儿子们可能按照资历大小被派出去,通常由最小的儿子继承父亲的领地。但等到他们的父亲去世后,兄弟们发现很难把他们的领地维系在一起,勐之间的战争在所难免。同时一个勐统治者经常想为他的儿子们提供和他自己一样被提供的东西。按照这种方式,傣族领地的范围可能缓慢地延伸。[注][美]戴维·K.怀亚特:《泰国史》,郭继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第8页。

对于东南亚傣泰地区诸勐林立的状态,法国人类学家孔铎米纳将其比喻为“套盒”(systems of boxes或者emboxment)。[注]Georges Condominas, From Lawa to Mon, from Saa to Thai: Hisrorical and anthropological aspects of Southeast Asian social spaces,translated by Stephanie Anderson, Maria Magannon and Gehan Wijeyewardene, Canberra: Department of Anthropology, Research School of Pacific Studies,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tity, 1990, p.35.从语义学上来看,勐指重要的城镇或者侯国。一个有首领的小坝子可以称为勐,泰国、缅甸、中国等强国也可以称为勐。在词汇上它们并无领土等级之别。但勐同时也定义了不同大小的政体之间的关系,既表示空间关系也表示社会关系。从空间上看,一片区域中总有一个中心勐,其周边呈放射状地分布着附属勐,甚至附属勐还会有更小的勐依附于它,于是形成了一个松散的“王圈”。从社会关系来看,较小的勐从较大的勐中分出,并复制了大勐的政治结构,同时也在有利的时机下和大勐展开竞争,因此各勐的中心并不稳定;随着各勐力量的此消彼长,依附关系会发生改变。

傣泰民族这种“大盒装小盒”的勐的国家模式,直到近代在今西双版纳和老挝、泰国北部地区仍然表现得非常典型;而在今德宏到缅甸掸邦等“大泰”(泰雅)区域,由于元明清王朝越来越深入的控制而稍显模糊,但却非无迹可循。耿马在木邦、勐卯以及孟定的分合竞争中建勐,进而又分出勐董等小勐的过程,即体现了这一区域勐的发展轨迹及运行逻辑。

从编年史中记录的故事来看,今天云南与缅甸相邻的瑞丽和兴威一带在大泰(泰雅)区域的人群流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注]今天瑞丽、孟定和缅甸兴威一带都流传着召武定及果占壁王国的传说,江应樑、马司帛洛等学者认为,果占壁的中心在今天的兴威。

据说很久以前,混陆、混来两弟兄自天而降,来到人间做召勐,管理着一个傣族地方。之后混来家族带着一半奴隶,渡过南宏江(怒江)去另一个地方开拓新的生产生活基地,而混陆家族仍然留在原地生活。混陆将子孙们分配到各地区当召胜、召勐(勐之主)。其子孙遍布天下八方的16个大勐,2 000多个小勐和岛屿。混陆的子孙一直传到召法弄因勐。后来居住在勐兴威地区(木邦)的傣族没有了首领,他们在村寨长老陶勐兄弟的带领下找到了法弄因勐。法弄因勐派了混傣翰一家父子5人及另外的8个人,到南宏江下游的傣族地区当傣家官。这些官种被分配到傣族各地,例如混巴武腾,被封为主持勐定、耿马、勐相等地区的召;其中召弄傣翰是统辖各勐的最大的召,其他大小召、混和头目,都要听从他的号令。[注]《银云瑞雾的勐果占壁简史》,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1~22页。

可以看出,在傣族人的世界里,勐是核心的政治组织单位,勐的首领可能是外来武装征服者。为了维护统治,君王被视为是天神后裔。因此傣泰社会有明显的等级区分,即被称为“召”的统治者及对应的平民。从存在众多与此内容相似的传说来看,傣泰民族迁徙到大泰区域后,木邦曾经是傣泰各勐的中心。

兴威召弄傣蚌时,派其第三子芳罕到勐卯为召。[注]《勐卯事迹》,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34页。到思可法时,勐卯强大起来,即汉文史籍记载的麓川。勐卯代替麓川成为这一区域的中心。“至正初,麓川路土官思可法并吞诸路而有之,罢土官,以各甸赏有功者”。[注]倪 蜕辑,李 埏校点:《滇云历年传》,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91~292页。据《明史·地理志》等记载,元至正三十年已设孟定路。思伦发时,除今西双版纳外,潞江以东傣族区域以及潞江以西至伊洛瓦底江上游的傣泰区域都属麓川,[注]方国瑜:《麓川思氏谱牒笺证》,方国瑜:《中国傣族史料摘要》,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79页。召鲁汉煖子刀名扛被分封至孟定为召。[注]《土官底簿·孟定府知府》记载:“汉煖,麓川百夷人,思伦发下招鲁管孟令,洪武十年管十邦。故,男刀名扛替父管军,后调孟定……三十四年开设衙门,除孟定府知府。”南桂香在《耿马傣族》中则认为“至正八年(1348年),麓川思可法兼并孟定,派昭鲁汉媛来治理孟定。”但思伦发死后,各勐纷纷脱离麓川。正统年间,思伦发子思任发又“擅兴兵马,侵夺孟定、孟养地方,杀虏人民”,[注]《明实录·英宗实录》卷四十,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95页。进而侵犯内地,最终导致了明朝三征麓川。之后,孟定召勐“刀禄孟遁走。木邦土官罕葛从征有功,总督王骥奏令食孟定之土。”[注]《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土司底簿》则记录刀禄孟死后,木邦宣慰罕盖法次男罕葛法奏袭,而部查并无罕葛法功次,迁延数年后承袭。充满汉文色彩的《土官亲供册》记载,一世祖罕贯,系木邦土官罕盖法之子,自明正统间因勐卯色鸡、色罕作乱,兵部尚书王骥领兵攻剿,罕盖从军,其子罕贯因功“得授左都督府衔,颁给都督府印一颗,于孟定开府,镇抚南中”。[注]《土官亲供册》现存耿马县档案馆。参见朱 迪《耿马摆夷土司及其与国家关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6年。孟定地方史书《巴塔麻木那吾把蝶》中也记载,萨戛历789年(1427年),思机、思昂两人争位,木邦罕盖法的夫人南叠维带3个儿子逃难。后来思机做了傣王,就派他们管理广大的宣慰(木邦)地方,改姓封官,将思姓改为罕姓,老大叫罕把法,任遮兰法俸官,老二叫罕地法,任勐宣慰法崩勐官,老三叫罕贯法,任孟定官。罕贯法来孟定辟勐建寨,他就是孟定地方罕氏始祖。[注]尹绍亭主编:《中国云南耿马傣文古籍编目·历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591页。

嘉靖年间,耿马在与孟定的争夺中发展起来。先是木邦罕烈据地夺孟定印,令土舍罕庆守之,名为耿马;地之所入,悉归木邦。[注]《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但罕庆之子们罕谙弱,耿马下属首领罕虔4子皆彪悍,遂附缅而夺其地。罕虔与陇川岳凤父子等投靠东吁王朝莽应里攻打明朝,为邓子龙所平。[注]《明实录·明神宗实录》卷一四七,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2739页。《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古永继校:《滇志·羁縻志》,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990页。随后明王朝仍以孟定罕葛之后为孟定知府,拨孟定附近的遮哈、弄办、四方井等数村归入耿马地,析孟定置耿马安抚司,隶孟定御夷府,以们罕为安抚使。[注]《明史》卷四六《地理七》,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194页。从此耿马是为边缴18土司地之一。[注]耿马文史资料委员会:《耿马文史资料》(第2辑),1992年,第7页。

很明显,耿马土司们罕是木邦土舍罕庆之后,他夺取了孟定耿马之地成为这一地区的统治者。之后孟定和耿马开始了持续的竞争。在竞争中,耿马后来居上,其控制范围不断扩大。当地传说,耿马土司罕世藩在职时,有朝廷钦差来孟定巡边,在孟定坝被老虎所伤而亡。孟定土司罕国荣胆小怕事,称朝廷钦差死于耿马地界而非孟定。朝廷官员来到耿马查问,罕世藩承认并以堆银3席送给朝廷官员,从此孟定坝以南拱河为界,有一半归耿马宣抚司管辖。[注]根据《耿马傣族》、《临沧地区社会历史调查》等资料整理而成。至清末,耿马管辖范围已经大大超过孟定,其辖地置分为“九勐十三圈”。“九勐”即勐角、勐董、勐岛、勐省、勐永、勐撒、耿马、勐旨、勐颇。《新纂云南通志》言其辖域为:“管理纵五百里,横二百五十里。东北界顺宁,东界云州,东南界缅宁,南界镇边,西北界麻栗坝,北界镇康。”[注]牛鸿斌等点校,《新纂云南通志·七》,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23页。

对于耿马周边的8勐,耿马召勐同样分封给兄弟和儿子治理。乾隆三十年(1765年)左右,耿马土司罕朝瑗封其弟朝金为猛角董太爷,历5代,势力不断扩张。罕君宗时派头人赵敦坚至公明山建立新的傣族寨子(勐茅),统治势力直接扩展至勐茅。罕荣高时进而谋夺耿马土司职位,纷争不已。道光八年(1828年),清政府为停止其内部纷争,经云贵总督刘长佑奏准,将猛角董拨归罕荣高独立管理,划党坝河为界,与耿马分立。光绪十七年(1837年),总督王文韶又奏准委罕荣高为土千总世袭。[注]《耿马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载《临沧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页。

从耿马的例子可以看出,傣泰的世界充满了汉文化认为“恶相属”“互侵土地仇杀”的“分”与“立”的过程。[注]《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一个勐发展壮大起来后,即通过分封向外扩张。分封本质上是为了强化和扩张勐的统治,但分封的同时也意味着分裂,因为各勐复制了中心勐的行政、经济以及军事制度,同时拥有一定的主权。一旦中心勐衰弱,附属勐即自立,于是诸勐林立,大小勐彼此转换。与大一统的集权中国相比,除多重盒子的等级外,勐制还具有分散、分化的特性。这一政治模式与中国西南到东南亚地区高山纵谷、森林密布、交通不便的自然环境及在此自然环境基础上产生的继承制度有关。一方面, “广袤的森林和绵延的山脉隔离了定居点。从零散的自然环境中自然地发展出的社区有其一贯的态度,把地理环境想象成为一系列的权力顶点”。[注][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主编:《剑桥东南亚史》,贺圣达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31页。另一方面,傣族社会的权力继承实行父系继嗣。召是天神的后代,拥有和其他人不同的天生精神特质,其兄弟和儿子都可以继承王位。因此王位更替时,一个勐的内部极容易发生继承者之间的战争,而战争的双方通常都会寻找周边盟友,进而将战争扩大化。从外部来看,分封出去的周边小勐的首领也是天神后代,同为官种的他们也是权力的争夺者,当他们力量强大时也会发动征服战争。曾为木邦属勐孟密的女首领囊罕弄本是木邦召勐的女儿,但她却辅助其儿子不断攻打木邦。明朝廷遣使劝谕时,她的答复是:“我孟密之于木邦,犹大象之孕小象也。今小象长成,躯倍大象矣,宁能复纳之大象胞胳中乎?”[注]毛奇龄:《云南蛮司志》,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5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36页。这并非诡辩,确实是傣泰民族对于勐的理解,深刻地体现了其基于地理环境的权力地方化的特征。

在此观念下,傣族对大一统的王朝也有其理解。傣族文献记载,乾隆执政时,中国有30个召幸,100多个小召幢王。各地的大王小王都非常有福分,因为他们都向皇帝称臣纳贡,得到了皇帝宏福的庇荫。到清末,今德宏地区的傣族官员到过内地后还深深地感叹:“真奇怪啊,如此广阔的地方,全都只在一个皇帝的管辖下生活。”[注]《嘿勐咕勐》,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165页、第169页。

二、游离于缅甸曼陀罗外圈的耿马

在东南亚,如傣泰民族一样,由地方权力中心合并的政治结构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孟人的敦、爪哇的尼加拉等。考虑到这些大大小小政权的空间分布,美国学者沃尔特斯将其概括为曼陀罗(Mandalas),也称为“王圈”(Circle of King)。它指的是一种在大致确定的地域内特殊且常不稳定的政治状况。在这一圈层内被认为具有神权及无所不在权威的国王,控制着数个附庸国的统治者,向这些统治者宣示其个人霸权。而一旦时机成熟,其中一些附庸国将抛弃其封臣身份,并试着逐步建立自己的封臣网络。[注]Wolters, History, Culture, 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s,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Southeast Asian Program Publications, 1999, pp.27~28.曼陀罗没有固定的边界,可能会像六角手风琴那样扩大和缩小。东南亚存在着多个这样的“王圈”或曼陀罗,是一幅经常重叠的曼陀罗或“王圈”拼缀而成的图案。而各个曼陀罗的统治者理论上是忠顺的盟友和封臣。[注]Wolters, History, Culture, 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s,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Southeast Asian Program Publications, 1999, p.28.坦比亚则将其称为星系国家(the Glactic Polity),其含义包括了从王国(kingdom)或国家(country)或城镇或定居点的变量范围。对这个概念最相关的注释是指有圆心的,或从中心出发的空间(与有边界的空间相对),特别代表了有可以行使管辖权的周边领土的一个国都或城镇或定居点,这一从中心出发的空间的含义是形成星系国家几何图案的基础。[注]Tambiah, World Conquer and World Renouncer: A Study of Buddhism and Polity in Thailand Against a Historical Background,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 p.112.

曼陀罗或星系国家的理论,从共时性的角度展现了东南亚国家分散的、同时又围绕中心呈星系状分布的空间特点及关系,同时又从历时性的视角,指出了其中心和臣属关系不断变化的过程。本质上看,傣泰民族的勐也可归入这一政治体系。[注]事实上,沃尔特斯、坦比亚以及通猜·威尼差恭等学者在探讨曼陀罗或星系国家时,暹罗、兰纳及其以北各傣泰国家都是重要的例证。在此要把今中国与东南亚交界地区的勐和曼陀罗区别开来的主要原因是,西方学者除观察到各曼陀罗国家的空间分布特征外,同时还关注到这些国家都是受到印度文化影响的印度化国家。印度教和佛教形塑了人们的国家观念,而这些观念又深刻影响其国家实践。曼陀罗一词即来源于梵文,有“圆圈”“坛城”等含义。在印度教、佛教的影响下,东南亚各国都把自己想象成宇宙的中心,各国的统治者都被他的臣民称颂为一个对“宇宙万物”拥有独一无二统治权的人,在他的曼陀罗内向其他统治者宣示其个人霸权。这种统治权源于一种唯一且不可分割的神权。[注]Wolters, History, Culture, 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s,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Southeast Asian Program Publications, 1999, p.28.例如缅甸东吁王朝的莽应龙即称自己为转轮王。事实上,傣泰民族勐的形成早于佛教的传入,因此可以说有无佛教信仰是早期勐制国家和曼陀罗国家的区别。[注]傣泰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北向南从东向西迁徙的过程,而佛教则是由相反的方向传入。今越南西北以及云南中北部地区的一些傣族并不信仰佛教。在今滇缅交界的傣泰各勐被纳入缅甸曼陀罗国家的过程中,佛教渐渐传入当地的傣族社会。

缅甸虽然被认为是东南亚势力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但本质上也是一个曼陀罗国家,其结构也是趋向于分离。一方面,继嗣系统的非制度化使得王国经常处于王位竞争中,另一方面,就算是国王直接控制的缅人地区,侯国也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力,而属于外圈的傣泰民族政权更是难以控制。例如蒲甘王朝的阿奴律陀四处征伐,对现代缅甸之版图有开拓之功,但“惟其联盟,徒属虚名”,凡距离较远之处,都不得不任由其自由发展。[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72页。东吁王朝的莽应龙自称为王中之王,“躬亲治政者仅白古与得愣国,其余诸地,悉以藩属主之……尝谓有二十四藩王受其节制,所指者均为土司之属耳”。[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11页。

由于内外结构都趋向于分裂,因此,在曼陀罗的内部,所有的关系常常被视为是个人的,是“至高无上的国王”下面的个人臣属关系。[注][美]通猜·威尼差恭:《图绘暹罗:一部国家地缘机体的历史》,袁 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第102页。以个人关系和礼仪表现维系的领导人经常需要重新确认。一位国王驾崩后,新国王的政权必须按婚姻结合、效忠宣誓或者武力征服进行重组以实现个人效忠。[注][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主编:《剑桥东南亚史》,贺圣达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35页。曼陀罗的扩大乃至维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卡里斯玛似的首领。一个拥有能力和威望,能够成功地控制如佛牙、白象等象征权力物品的人,就能够向他潜在的对手提出强有力的挑战、获得效忠,进而扩大其曼陀罗的范围。因此,伟大如莽应龙,“在位之时,几无一年不南征北讨,借以维持其权势。应知一国之统治者如无行政机构为辅,决不能任意游巡,否则一转身间,叛乱可以接踵起也”。[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21页。当我们将汉、傣、缅文资料进行历时性比对后会发现,缅甸曼陀罗或“王圈”扩展至今滇缅交界的傣泰民族地区,主要是在蒲甘、东吁和雍籍牙王朝初创和扩张时期,耿马主要是在东吁王朝时期断断续续地被纳入到缅甸曼陀罗圈层中。

缅文资料记载,蒲甘国王阿奴律陀扩张的过程中,曾经以索取佛牙、光大佛教为名远征大理国,但以失败告终。途经傣泰地区时,统治木邦等9国的土司将苏蒙拉公主献给国王。[注]李 谋等译:《琉璃宫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08~211页。书中记载:阿奴律陀“居三月,佛牙始终留于天际,不肯降于盘中”。之后带着天帝释赠与的碧玉佛像回国。傣文编年史也记载,萨戛里419年(1057年),蒲甘王洛拉塔到等贺相京城求迎佛牙,回来路过勐卯时,将召法弄宏勐之女南佐曼腊娶去为王妃。[注]《勐卯事迹》,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33页。缅甸学者认为,阿奴律陀接受了掸人首领的效忠,将这些首领都列入“小国王”或“日落国王”之列。[注][缅]貌丁昂:《缅甸史》,贺圣达译,昆明:云南省东南亚研究所,1983年,第31页。《明史·云南土司》也说“麓川、平缅,元时皆属缅甸”。[注]《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111页。但从阿奴律陀仍须在东山之麓设前哨站43处,其中有33处[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72页。用来防范掸人来看,蒲甘曼陀罗的边界,应该是随着阿奴律陀的军事行动,短暂地扩张至今德宏及缅甸北掸邦地区,而非元时皆属缅甸。不过这一时期尚无有关耿马的文字及口头资料。至元十四年(1277年),蒲甘王那罗梯诃波帝也曾犯干额、金齿。但随着元征蒲甘,今掸邦东部、北部各勐与孟人的勃生等32镇纷纷与缅甸王分庭抗礼。缅甸曼陀罗中心改变,边界大大收缩,[注]李 谋等译:《琉璃宫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07页。此后的250多年里,基本上是各地方政权彼此争战的时期。这些地方政权“名虽为中国的藩臣,实则自治其地,为所欲为”。[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162页。

1535年,东吁王朝开始扩张,莽应龙于1556至1559年间,经3次战役,克掸邦勐养等地,1562年,更循太平与龙川两江,袭云南省境内之九掸卑。[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296页、第303页。为了使傣泰各邦臣属,莽应龙不仅率大军亲征,而且自称“万邦之王”“王中之王”“众白象红象之主”,[注]李 谋等译:《琉璃宫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722页。极尽排场夸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荣耀,以获得效忠;反过来,获得效忠又成为其至高权力的一个标志。[注][美]通猜·威尼差恭:《图绘暹罗:一部国家地缘机体的历史》,袁 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第104页。1556年的一次征伐,除水军、战船、运粮船等,莽应龙还携带了缅、孟、掸各族官员及夫人,乐队、歌舞伶人等随同前往。《琉璃宫史》载,莽应龙“乘宝金御舫,在百官簇拥下,锣鼓喇叭声响彻江面,如天帝释驾临”,先后征服了勐密、勐乃、木邦(登尼)等土司。[注]李 谋等译:《琉璃宫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661页、第673页。之后盖马(耿马)土司、孟林土司等也表示臣服。莽应龙命废除异教,扶持正教,在上述诸城建佛寺,送三藏经,请高僧主持寺院,要求众人每日4次听经守斋;每年要求诸侯进贡3次,贡献布匹、刻花毯,薄纱,琥珀、麝香、牦牛、马等;每3年诸土司要带贡品来缅王御前请安。[注]李 谋等译:《琉璃宫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693~694页。《明史·云南土司二》记载此事为:“嘉靖三十九年(1558年),莽瑞体(应为莽应龙)招诱陇川、干崖、南甸诸土官,欲入寇……兵部覆,荒服之外,治以不治。哒喇已畏威远遁,传谕诸蛮,不许交通结纳。”

东吁王朝的入侵诱发了掸邦内部的分化。木邦土舍罕拔求袭不得,怒投于缅,潞江宣抚线贵亦入缅,耿马罕虔、陇川岳凤等分离力量也希冀投缅以获得支持,进而谋求地方权力。万历十一年(1583年),东吁军队在罕虔、岳凤等带领下攻破干崖,进入姚关,进攻顺宁、盏达,直接威胁到明王朝的直接控制区域。明朝任命刘綎为腾越游击、邓子龙为永昌参将赴援,明王朝与缅甸形成拉锯之势。傣泰各土司在二者之间反复。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云南巡抚陈用宾设八关,“筑平麓城于勐卯,大兴屯田”。[注]包见捷:《缅甸始末》,载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4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学者们多认为此后由于国势衰落,明王朝基本放弃了今缅甸境内傣泰各邦,明王朝与缅甸的边界基本稳定下来。如果从现代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一判断自然并无问题,但回到历史现场,如果我们用曼陀罗国家的观念来考察各傣泰政权以及缅甸政权,直到18世纪后半叶以后,缅人犹不过在名义上统治各掸邦,缅甸的边界仍然是弹性的。在此期间,耿马先是沦于罕虔之手,臣属于缅甸,之后明王朝又收复,并以原土司之子们罕为耿马安抚使。从中缅文资料来看,1606年以后,中缅之间的战争基本停止,但东吁王朝在傣泰各土司地区仍然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影响力,孟定、耿马似乎都曾向缅甸纳贡。天启《滇志》记载,天启三年(1623年),缅人攻猛乃、孟艮,耿马罕金欲救之。缅移兵攻金,金不得已,“以银碗、大马为说,今犹相持未决。”[注]古永继校:《滇志·羁縻志》,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990页。《明史·云南土司一》记为天启二年。崇祯末,“孟定叛,降于缅甸”。[注]《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耿马民间也流传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西袜里抗缅牺牲的故事。故事同时说其子闷砒(罕闷摆)继位后,欲为母报仇,后消息走漏,闷砒怕缅王进兵攻打,只得重金送缅王。[注]耿马文史资料委员会:《耿马文史资料》第2辑,1992年,第8页。傣泰各土司为求自保而向缅甸送礼,此即为清人所称之“花马礼”。清代赵翼在《平定缅甸略述》中提到:“耿马虽我土司,而与缅甸亦旧有岁币。”[注]赵 翼:《平定缅甸述略》,载贺长龄(魏源代编):《皇朝经世文编》卷八七《蛮防下》,参见魏 源《魏源全集》第14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732页。《清史稿》“缅甸条”也记载,滇西土司向缅甸呈送“花马礼”由来已久。由于缅人内讧,礼遂废。雍藉牙父子欲复其旧,诸土司弗应,乃遣兵扰其地,先是派刀派先之兄刀派新自阿瓦还至孟连,征索币货,又遣头目卜布拉、木邦罕黑至耿马责其礼。[注]《清史稿》卷五二八《属国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4663页。《耿马宣抚司礼仪课赋底簿》中也有向缅甸呈贡礼物的记录。这些礼物包括金花、银花、马、绸缎,其中国王、王太后及王子的礼物各不一样。[注]耿马档案馆藏。著作年代不详,重抄于1921年10月,傣那文书写而成。在曼陀罗体系中,贡品可能象征着小国为获得和平而不可避免的臣属,也可能只不过是一种策略。[注][美]通猜·威尼差恭:《图绘暹罗:一部国家地缘机体的历史》,袁 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第109页。而从滇边土司的情况来看,更多的是一种策略。

雍籍牙王朝时期,雍籍牙、莽纪觉及孟驳都曾派兵征服东部的傣泰各邦。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莽纪觉以索取宫里雁为名,派兵进入孟定,“执土司罕大兴,使为乡导,入耿马”,为耿马土司罕国楷所败。[注]赵 翼:《平定缅甸述略》,载贺长龄(魏源代编):《皇朝经世文编》卷八七《蛮防下》,参见魏 源《魏源全集》第14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733页。之后罕国楷报称:“逆酋连年滋扰土境,今竟趁空抢劫。”[注]《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云贵总督吴达善等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5辑,台北故宫博物院。乾隆三十年(1765年)八月,孟定土司也报,缅甸派军至木邦,令木邦官向耿马索取旧规。[注]《木匪节略》,《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虽然孟驳“以征克诸国名其城门,其中南曰耿马(kainma)、罕礁瓦底,”[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433页。但结合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缅甸第一次袭扰耿马时罕国楷所称:“从前因往外域办解象只,有送缅甸锻马礼物,此乃酬酢常情,现已停止多年”[注]《乾隆二十八年三月初三日云贵总督吴达善云南巡抚刘藻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7辑,台北故宫博物院。来看,随着耿马与明清王朝联系的加强,耿马已经基本脱离缅甸曼陀罗体系。

在从蒲甘到雍籍牙王朝800多年的时间里,缅甸对于傣泰政权基本上是“任其自由,惟求贡献而已”,但也非完全无所作为。首先朝贡国的首领要“献女入宫,并以其子质于缅廷,复定朝贡之期。”[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03~304页。其次,在曼陀罗国家,一个现世的国王想增加其功德,就必须致力于拓展佛法,将更多的国家致力于佛法的保护中。[注]吕振刚:《曼陀罗体系:古代东南亚的地区秩序研究》,《太平洋学报》2017年第8期。因此缅甸征服的过程也是缅人向外输出佛教的过程。再次,缅人每克一地,必即征召军役。[注][英]G.E.哈威:《缅甸史》,姚 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86页。最后,在雍籍牙王朝时期,缅王还在傣泰各邦驻军以加强控制。

以上控制措施的效力,从中心往外逐渐减弱。耿马处于缅甸曼陀罗的最外圈,缅甸力量扩张时即短暂呈送“花马礼”,成为其朝贡国;缅甸力量衰弱时则游离在曼陀罗之外。因此缅甸对耿马最大的影响当属佛教的传播及确立。如上所述,莽应龙在征服的过程中,曾命耿马等地建佛寺、立正教、请高僧、送经书。当地传说罕边法当政时,傣族商人至缅甸景栋,引英达、专达二位佛爷护送菩萨、经典至耿马。[注]耿马文史资料委员会:《耿马文史资料》第2辑,1992年,第147页。可以说缅甸国家及耿马民间两种力量使佛教在耿马确立,而佛教的确立一方面形塑了耿马傣族的社会生活,加强了其与缅甸文化上的联系,另一方面强化了耿马召勐的精神权威。

从缅甸在傣泰地区的扩张以及耿马等傣族勐与缅甸曼陀罗的关系可以看出,在东南亚地区,诸国林立,彼此之间或结盟或争战,谁强大就向谁呈送贡品以示臣服,甚至可以同时臣属于不同的曼陀罗,当其衰弱则脱离它。人们也依此形成对政治秩序的独特看法,如勐卯地区的编年史记载,缅王“在思翰法时代,还臣服于勐卯,但自思翰法离开人世后,就独立自强,现在,这一带地方,势力最大的就要算缅王,附近各个小国都前去投靠依附,没有谁敢于反抗。”[注]《嘿勐咕勐》,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148页。从耿马与缅甸的关系来看,呈贡礼物对于耿马来说是自保行为,对于缅甸来说则意味着政治上的效忠,经济上的贡献以及信仰上对佛法的弘扬。但由于曼陀罗国家天然的地方主义特性,臣属多为策略性,因此依附关系其实是模糊不清的,但佛教的传入与影响则是实实在在的。

三、大一统中国的耿马土司

古代中国经历了一个从多国林立到王权高度集中的大一统国家过程,因此中文的国家一词与勐一样,兼有疆域、都城、城市、国家、封地、帝王、家乡等含义。[注]郭小凌:《国家起源与早期国家形态》,《史学集刊》2016年第3期。春秋时期,各国开始实行郡县制,秦统一中国后,全国都设立郡县。郡县制度下,地方官员都由君主派出,流官代替了世袭,政令高度集中于中央。相对于宗法分封制度,郡县制能够确保政权的稳定及君王的有效统治。自此,秦汉开创的中央集权大一统国家成为历代统治者的追求。大一统是天下大一统,中国人所理解的世界,只有一个天下,而能够代表天下的,只有一个奉天承运的正统王朝。[注]许纪霖:《多元脉络中的“中国”》,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编辑部编《殊方未远:古代中国的疆域、民族与认同》,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3页。然而,天下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就算最强大的王朝,其力量也是有限的,都只能在一定的自然空间内运行与发展,有限的国家权力所及的最远空间边界即边疆。因此边疆除具有地理上远离中心的含义之外,还有政治上的含义。它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皇权影响微弱的区域,同时从文化上看,还是异文化的蛮夷之区。对于边疆,历代王朝大多实行间接管理的变通之策。

在西南地区,秦汉起先有羁縻之制,元以后则实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即沿袭边疆地区已有的政治制度,利用边疆民族首领担任王朝国家的地方官员,使其听从中央王朝的指挥并承担一定的赋役。土司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确保边疆的稳定。当然随着汉族人口增殖以及中央王朝行政能力的加强,与直接控制区域相邻的土司地区逐渐改土归流,土司制度最后多集中在边境一带。

元朝征服云南后,在今中缅边境傣族地区设立了多个土司。在傣族分布区,土司的设置是与勐彼此适应的。大勐为行政级别高的土司,如宣慰司,中等勐则为安抚司或者府州县,小勐则设土千户、土把总。[注]《土官底簿》记载,麓川思伦法封刀景发为湾甸召勐,洪武年间依其旧立湾甸长官司,而刀氏不服,认为湾甸和孟定、勐养、木邦等比肩,而孟定官做知府,木邦勐养也做宣慰,湾甸却仅只是长官司。因此在朝觐时状告,最终升为湾甸州。傣族各勐也将中央王朝视为一个可依附的大勐或曼陀罗。但是,中央王朝希图稳定边疆的用意与傣泰社会充满竞争和冲突的内在结构必然发生冲突。首先,各勐之间彼此争战,小勐可能壮大,而大勐也可能衰弱,弹性边界使得土司政权并不像郡县一样稳定。其次,土司制度也存在曼陀罗政权松散、易分化的特点。各土司对王朝的忠诚并不牢固,如果王朝势力减弱,或有来自外部如缅甸的竞争,又或有内部权力争夺,也可能会脱离王朝的控制。最后,世袭的土司政权与集权的郡县政治制度本质上是冲突的。中央王朝并不愿意接受王权之外的“土皇帝”,因此会采取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军事措施及教化政策,影响并改变傣泰各勐,使其认同王朝国家。

元朝对傣族地区的统治,是建立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元宪宗四年(1254年),“置金齿都元帅府领之,有所督,委官入其地,交春即还,避瘴气也”。[注]钱古训撰,江应樑校注:《百夷传校注》,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1页。中统二年(1261年),“金齿百夷诸酋,各遣子弟朝贡”,于是分出金齿安抚司以统之。至元八年(1271年),又“分金齿百夷为东西两路安抚使,十二年(1275年)改西路为建宁路,东路为镇康路”。 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金齿两路安抚为宣抚,立六路总管府”。[注]《元史》卷六一《地理四》,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482页。“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金齿孟定甸官俺嫂、孟缠甸官阿受夫、鲁砦官木邦,共率民二万五来降”。[注]《元代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傣那区域记事》,载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3卷,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2页。方国瑜先生在《元代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中指出,元初设治,“多在征缅途中,孟定诸部则未尝以兵临之,至是内属,设孟定路军民总管府”。至元三十年(1293年)又“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佩虎符”。[注]《元史》卷一八《成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84页。由上可见,元代对傣族地区的设治,有一个逐渐深入和细化的过程。今天耿马一带,在元代已被纳入国家统治范围,但实际上,元代对这一区域基本是设而不治,因此傣族各勐仍然彼此争战。最终,麓川征服各勐发展壮大起来,并威胁到明王朝的统治。

明清时期,由于麓川崛起、缅甸入侵,中央王朝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控制,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各勐的内部竞争中。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思伦发吞并孟定、勐艮、勐养、戛里,威制缅甸、木邦、南甸、干崖,威胁到内地安全。[注]倪 蜕辑,李 埏校点:《滇云历年传》,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58页。明王朝和麓川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军事角力。永乐初,“析麓川地”,设木邦、孟养、孟定3府直辖云南,又设潞江、干崖、大侯、湾甸4长官司,隶金齿卫。正统九年(1444年),撤销麓川宣慰司,改立陇川宣抚司。万历十二年(1584年),官兵取陇川,平孟定故地,以罕葛之后为知府。[注]《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082页。万历十三年(1585年),拨孟定附近的遮哈、弄办、四方井等数村归入耿马地,析孟定置耿马安抚司,隶孟定御夷府。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耿马直隶云南布政司,晋升为宣抚司,颁“云南耿马宣抚司”号纸印信,罕闷摆为宣抚使。[注]耿马文史资料委员会:《耿马文史资料》第2辑,1992年,第8页。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耿马土司管辖之猛猛土司叛耿马。耿马遣兵讨之,不胜,双方诉诸政府。政府以耿马治理不善,以猛猛划归永昌府节制。乾隆十八年(1753年),耿马、孟定两土司因界务争执,永昌府派员勘察,划定之。乾隆二十年(1755年),镇康土司侵占耿马土司地,亦由政府派员调解划定。[注]陶云逵:《云南摆夷族在历史上及现代与政府之关系》,《陶云逵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年,第552页、第558页。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耿马改属顺宁府勐缅厅。[注]刘景毛点校:《道光云南志钞》卷一《地理志》,昆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献研究所,1995年,第74页。道光八年(1828年),将所属猛角董拨归罕荣高独立管理,划党坝河为界,与耿马分立。光绪十七年(1891年),总督王文韶又奏准委罕荣高为土千总世袭。[注]《耿马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载《临沧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页。

史家一般认为,中央王朝通过将大土司分解成多个小土司从而达到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事实虽然如此,不过控制的关键并非简单的“析”。傣族大勐本就是松散的组织,所析出的小勐也拥有自己的主权。从本质上看,作为盟友或调停者的明王朝,控制的重点是通过不断地将勐设为土司,从而使其成为国家直接控制的行政区,进而破坏了“套盒”式的勐的等级制度,同时各勐的边界也固定下来。于是,傣族的勐一步步地从弹性的“王圈”,变成王朝国家属下边界固定的不相隶属的行政区域。中央王朝或者作为其代表的府、县,成为所有土司唯一的中心勐或曼陀罗,各勐间的争端,不再是内部事务,而是进入王朝国家的直接管制范畴。

此外,通过对土司承袭制度的控制,中央王朝也在逐渐改变傣族的继嗣制度,以从根本上规避其内部竞争,进而实现傣族地区的稳定。土司袭位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其中呈递“亲供宗图清册”是必要手续之一。以《耿马宣抚司土职罕华基亲供宗图清册》为例,“亲供图”陈述了土司承位的规定,如是否嫡子、是否年已及岁、夷众是否悦服等,在申请承袭的同时还要将宗枝图、耿马土府的历史、纳贡情况、疆界四至及户口造册一并呈贡。[注]现存耿马县档案馆,影印本。罕华基任期为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至民国四年(1915年),为清代最后一任耿马摆夷土司,其“清供宗图册”记载详细完整。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司罕国康卸职后,无合适土司人选,于是将整个土司直系亲属列名造册上报。最后朝廷批奏准罕朝瑗接任,并颁赐印信号纸,世袭耿马宣抚司,同时赐“朝廷君恩荣华富贵”8个字延续家谱。中央王朝参与土司承袭的程序,是傣族召勐成为王朝国家土司的文化、政治上必要的“通过仪式”,是耿马傣族地方政权进入到王朝国家体系中的必要手段,也是中央王朝国家权力在边地的延伸。[注]参见朱 迪《耿马摆夷土司及其与国家关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6年。中央王朝通过排定土司家谱、嫡长子继承、确定管辖范围等制度化的继嗣措施抑制傣族勐制天然的分离倾向。

当然,以上制度化措施的实施,是建立在中央王朝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基础之上的。对于傣族各勐来说,中央王朝是一个更大的勐,是一个最强大的曼陀罗的中心。对方强大时即投附,衰弱时则脱离,叛服无常是常事。对于中央王朝来说,在傣族地区设置行政机构,使其成为皇权在地方的代表,并以此为中心对傣族各勐进行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明朝耿马直属云南,但距离还是限制了中央王朝的行政能力。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设顺宁府流官。万历三十年(1602年),筑顺宁右甸城。[注]倪 蜕辑,李 埏校点:《滇云历年传》,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43页、第459页。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耿马直隶云南布政司,晋升为宣抚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改隶顺宁府,为“云南省顺宁府耿马宣抚司”。[注]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民族调查组编:《云南省傣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七·耿马地区》,1963年,第8页。与此同时,顺宁府的军事力量也在逐渐加强。康熙初年,清政府设顺云营,统兵500名。乾隆年间,随着中缅冲突的升级,清政府开始逐渐增加顺宁府的兵力布署。嘉庆五年(1800年),将顺云参将由顺宁移驻缅宁,并于次年在顺云营增兵400名。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顺云营升级为协。[注]朱占科修,周宗洛等纂:《云南省顺宁府志·武备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474页。代表皇权的直接统治机构,从云南府进而深入到距离更为接近的顺宁府。从傣泰民族的观念来看,先是昆明、继而是顺宁,成为耿马的上级勐,而这个勐及其背后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使其成为这一区域唯一的中心勐。当地方无事时,它是中立者;当地方出现争端时,它是调停者;而当有来自缅甸这样的曼陀罗国家入侵时,它是盟友。傣族对勐的观念逐渐地发生着变化:从中心勐相对固定,再到各勐边缘相对固定;地区秩序从扑朔迷离转向井然有序。在此过程中,王朝国家观念借助勐这一概念逐渐确立起来。

到了清朝中后期,中央王朝国家观念已经内化为耿马土司国家观念的核心。耿马土司继位时,在祝贺土司执政的仪式上,耿马官员的祝词和土司在答词中要说:

我们九勐十三圈上坝下坝的佛寺僧侣、头人、百姓举荐呈礼到府、道台、布政总督等上司,请求批准您接替父职掌管地方,上司也知道了由您承袭父位、掌权执篆。我们汇集了您的情况,填报宗志图、亲供册、邻封保结等呈奏到朝廷皇帝,皇上也知道您该袭位,下了印信号纸(委任状)的谕旨,让您治理全耿马九勐十三圈。现在是好年好月好日好时辰……全耿马九勐十三圈,城里城外,上坝下坝是中国的边地,皇帝给旨,一代接一代,从古至今,看守边疆。[注]《耿马宣抚司土职罕华基亲供宗图清册》,耿马档案馆藏,著作年代不详,重抄于1921年10月,傣那文书写而成。

对耿马土司来说,仪式的展演,一方面可以号令臣民对他进行认同和臣服;另一方面,通过仪式可以强化与王朝的关系,表达自己对中央王朝的忠诚,同时强调自己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注]朱 迪:《耿马摆夷土司及其与国家关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6年。从只要是官种就可以参与权力竞争,到仪式上对皇权的一遍遍重复,反映出在边疆地区,中央王朝国家是土司政权摆脱竞争中不确定因素,得以世代维系的重要力量。因此,耿马土司融入中央王朝国家体系,不仅是中央王朝控制及影响的结果,也是边疆土司主动选择的结果。

结 语

当我们跳出“中”与“外”的二元框架,从国家的视野转换为地方的、民族的视野后,可以更为清楚地看到,西南边疆的形成与发展,是各种力量角逐的结果,并非只同“遥远的帝国中心的利益相关”。[注]邹立波,李沛蓉:《西南边疆在明清史研究中的地位》,《思想战线》2013年第6期。基于自然环境,边疆傣族社会发展出了以地方主义为中心的“大勐装小勐”的勐的政治制度,以及围绕着勐形成的特有国家观念。非制度化的继嗣制度使得勐具有内在的分散性和分化性特点。在扑朔迷离的各勐竞争中,耿马土司之所以能脱颖而出并相对维持稳定,与缅甸曼陀罗国家和明清大一统王朝国家进入并参与这一区域竞争密切相关。对于耿马土司来说,缅甸和明清王朝都是遥远的大勐,自身处于两个“王圈”的重合地带,基于策略谁强大即依靠谁,或者同时依附。但从缅甸来看,耿马处于曼陀罗的最外圈,只有当中心出现卡里斯玛似的君王时才能将其纳入王圈政治中。因此缅甸只是短期、断断续续扩张至耿马,向耿马索贡。“花马礼”对于耿马来说是自保行为,对于缅甸来说则意味着政治上的效忠,经济上的贡献以及宗教上对佛法的弘扬。不过这一过程也为耿马带来了佛教信仰,并强化了首领的精神权威。明清大一统王朝的土司制度,则在“因俗而治”适应傣族勐制的同时,通过设府派官、分而治之以及控制土司承袭制度等方式,不断改造勐制及以勐为核心的国家观念。“套盒”层级的、分散的权力逐渐集中,中央王朝成为耿马认可的唯一中心勐,中央王朝国家的观念逐渐确立起来。

在国际关系研究领域,有学者提出,在东南亚地区存在着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和本土的曼陀罗体系,二者之间是共存的关系。[注]吕振刚:《朝贡体系、曼陀罗体系与殖民体系的碰撞—以1909年以前的暹罗曼谷王朝为中心的考察》,《东南亚研究》2017年第5期。如果从中国与东南亚交汇地区的土司政权视角来看,就会发现它们不仅是共存的,同时其边界也是重叠而模糊的。许纪霖曾指出,王朝中国的天下体系是一个以中原为中心的同心圆,第一层即设立郡县的直接控制区,第二层是土司地区,第三层是朝贡国,第四层是化外之地。[注]许纪霖:《多元脉络中的“中国”》,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编辑部编《殊方未远:古代中国的疆域、民族与认同》,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3页。从这个意义上看,东南亚曼陀罗国家及“王圈”和中国王朝的天下体系,本质上都是从自身出发的“差序格局”。只不过由于地理生态及文化影响,勐、曼陀罗缅甸及大一统中国权威有强有弱,而各个大小同心圆的重叠也导致了这一区域政治权力、文化体系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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