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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8-03-30

福建农业科技 2018年10期
关键词:种养农场农户

张 珍

(明溪县农业局, 福建 三明 365200)

家庭农场是从事现代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经营主体,是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型经营主体之一[1]。相比传统农户,家庭农场更具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相对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是其基本成员;相比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是其原料生产的基础,二者形成利益共同体[2]。近年来,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明溪县家庭农场不断发育成长,涉及农产品的生产领域渐宽、数量渐多、规模渐大,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发展的势头,并逐步成为助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对明溪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以供政府相关部门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决策参考。

1 明溪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1.1 发展现状

2011年4月,明溪县首个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014年后,全县涌现出一批家庭农场,规模逐渐增大,经营领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1.1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近年来,明溪县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家庭农场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并成为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7年底,明溪县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180家。2013年以来,新增家庭农场176家,其中2017年新增家庭农场56家。从出资额来看,注册总资本达1.0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7家,占37.22%;10万~50万(含50万元)82家,占45.56%;50万~100万(含100万元)19家,占10.56%;100万~500万(含500万元)11家,占6.11%;500万以上1家,占0.55%。

1.1.2创办类型多样化 明溪县家庭农场创办类型主要有5种:一是农户家庭利用自有及流转他人的承包地自办家庭农场,这是主要的创办类型;二是具备适度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带头创办的家庭农场;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创办的家庭农场;四是社会资本下乡创办的家庭农场;五是大学生返乡创办的家庭农场。

1.1.3经营领域多元化 家庭农场涵盖了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种养综合型等类型,涉及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其中,粮油种植类42家,占比 23.33%;蔬菜种植类 38 家,占比21.11%;水果种植类 35 家,占比 19.44%;畜禽养殖类36家,占比 20.00%;水产养殖类18家,占比 10.00%,不少还融入农业休闲观光等领域的农业产业链。

1.2 发展成效

1.2.1规范运行,示范带动 全县家庭农场发展至今,已有8家省级示范农场、14家市级示范农场、34家县级示范农场。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运行,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如明溪县碧水源家庭农场为带动周边农户养殖棘胸蛙,不仅提供技术服务,还提供棘胸蛙幼苗、黄粉虫给当地农户养殖,使周边农户仅养殖棘胸蛙一项年收入达16万元。

1.2.2种养结合为主,发展循环生态农业 明溪县地处闽江源头,生态环境优越,发展生态种养结合模式农业前景广阔。截至2017年底,从事种养综合类家庭农场(含农业休闲观光)111家,占总数61.67%。现代农业的典范——明溪县白叶家庭农场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解决黄桃示范生态园有机肥源不足的问题,实行“果—羊—沼”生态能源模式生产,经济效益也随之提高。明溪县甜蜜蜜家庭农场养殖土鸡土鸭,引种莲藕套养黄金鲫鱼和泥鳅,发展循环立体种养模式,创新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理念,效益可观。

1.2.3培育品牌,树立形象 政府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培养品牌意识,提高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如明溪县长生家庭农场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程,严把蔬菜质量安全关,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认证,注册了“仙际牌”商标;明溪县志强家庭农场种植的黄花梨和黄桃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认证面积11.5 hm2;明溪县柏亨家庭农场申请注册“柏亨”商标等。

2 存在问题

2.1 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

家庭农场的关键是规模利用土地,土地是家庭农场核心的生产要素。明溪县农户承包地分散零碎,难以租到集中连片的耕地,同时要确保租期长且相对稳定。土地流转问题成为家庭农场走多远的关键所在。

2.2 农场主综合素质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明溪县许多青壮劳动力开始脱离农业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留在本地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持续减少。据调查,60%以上的家庭农场主年龄为40~60岁,年龄偏大,且受教育程度偏低,大部分只有初中及以下学历。在这种背景下,家庭农场主普遍思想保守,缺乏新的经营管理理念、科学规划和创新意识,接受新技术的能力有限,对农产品电商等新鲜事物更是认识不够,积极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的持续发展。

2.3 发展资金匮乏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如土地流转、生产资料投入、农业设施建设、购买农机具等,这些都需要先期投入一定额度的资金。但当前大多数家庭农场在融资筹资方面存在着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贷款融资困难等问题,即使贷到款,又存在利息高、负担重的问题。资金不足成为限制许多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瓶颈。

2.4 相互协作有限

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差、互助合作发展意识不强是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在因素[3]。家庭农场缺乏与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通过互助合作降低成本、应对风险的组织能力,抱团发展意识不足,面临的经营和市场等风险比较严峻。相比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自身规模、素质、资金等因素制约,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依旧较弱[5-6]。

3 对策与建议

3.1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

巩固家庭农场经营基础,营造有利于土地向家庭农场集中的政策环境[4]。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发挥土地流转的协调服务作用,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或有偿流转等方式解决承包地零碎化问题。成立公益性农村土地收储整理机构,将自愿退出的农户土地收购、整理,通过协商或竞标的方式将土地长期稳定地转让给家庭农场。

3.2 注重提升农场主综合素质

加大对农民素质教育的投入力度,以及对农场主经营管理的培训。从家庭农场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特征看,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敢闯敢干、具备企业家精神的青年农民是当代农场主的最佳人选。政府要加强对家庭农场主尤其是青年农民的职业技能、实用技术的普及性培训,将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等计划中,造就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通过完善现代农业创业补助政策,促进农村人才回流,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等兴办家庭农场。

3.3 加强金融支农服务

推动金融机构与家庭农场合作对接,建立融资协作长效机制,逐年增加授信额度。政府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对家庭农场进行信用评级,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可转让的林权等抵(质)押服务,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从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匮乏难题。

3.4 组建家庭农场协会

可参照安徽郎溪家庭农场的经验模式,遴选产业代表性强、规模较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家庭农场率先成立家庭农场协会,作为农场与农场之间、农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和内部协调,充分发挥人员广泛、信息灵通等优势,为家庭农场成员提供农技、融资信贷、市场信息等服务,提升农场的自我管理与营运能力,进而协调家庭农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3.5 强化融合发展与合作

鼓励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共同发展、融合发展。家庭农场可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等通过订单生产、直供直销、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合同履约机制。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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