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及对策
2018-03-30吕建平徐建武汪坤乾曹艳倪杨帆吴葳黄微何威
吕建平 徐建武 汪坤乾 曹艳 倪杨帆 吴葳 黄微 何威
导读:通过对武汉市6个新城区检测体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总结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分析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村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农产品药物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全面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查找检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武汉农业中心组织专班深入6个涉农区(江夏、黄陂、蔡甸、新洲、东西湖、汉南)检测中心、部分乡镇检测室和企业(合作社)自检室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 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全市建立了以市农检中心为主导、区农检中心为骨干、街(镇)检测室为基础、企业(合作社)自检室为补充的三级四层检测体系。市检测中心以定量检测为主;各区检测中心以定性检测为主、定量检测为辅,街(镇)检测室和企业(合作社)自检室均采取定性快速检测。
1.1 市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
武汉农业检测中心(市农业环境监测站)是2015年7月在原武汉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2002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0人,实有人员36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4人,占总人数的94.4%,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13人(包括推广研究员3人),占38.2%,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人,29.4%;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1人,占32.4%;研究生以上学历16人(包括博士3人),占 44.5%,本科学历 12人,占33.3% ,专科学历8人,占22.2%。特别是近2年先后招聘引进了10名分析化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使中心的检测力量得到了很大加强。
承担完成了《湖北省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现有实验室1 900多m2,检测设备120多台(套),主要有高分辨液质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红外测油仪等。
中心实验室从2004年8月首次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后,多次通过国家认监委、省级计量部门检查与考核以及资质认定扩项评审及复评审,目前,中心可检测的产品和技术参数达到249个,农产品残留检测范围主要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水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蜂产品、蚕桑、中药材等。
1.2 区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
武汉市6个主要农业区中,黄陂、东西湖、汉南成立有农业检测中心,江夏、蔡甸、新洲三区完成改制成立了政府直接管理的综合性检测中心,下设具独立法人资质的农检所。6个区级检测中心(所)现有人员131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80人,占总人数的61.1%,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20人,占25%;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4人,占30%;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6人,占45%。有学历108人,占总人数85.3%,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占4.6%,本科学历32人,占29.6%,专科学历71人,占65.7%。现有检测室面积5 901.5 m2,检测设备700台(套),主要承担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残留定性检测。
1.3 街(镇)检测机构建设情况
全市6个涉农区72个涉农街(镇)全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监管站建有检测室,其中江夏区有12个、黄陂区有19个、蔡甸区有12个、新洲区有14个、东西湖区有10个、汉南区有5个。除了东西湖区、汉南区街(镇)检测人员有编制外,其他4个区都是从以钱养事人员中调剂,目前,共有检测人员257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90人,占总人数的73.9%,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17人,占9.0%;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2人,占37.9%;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1人,占53.2%。有学历221人,占总人数 86%,其中本科学历53人,占24%,专科学历168人,占76%。有检测室面积2 475.4 m2,检测设备760台(套),主要包括速测仪、水浴锅、回旋式振荡器等。
1.4 企业(合作社)自检室建设情况
全市有 118家企业(合作社)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其中江夏区27家、黄陂区20家、蔡甸区21家、新洲区16家、东西湖区23家、汉南区11家。共有检测人员130人,均由企业(合作社)自行聘用,有学历67人,占总人数 51.5%,其中本科学历10人,占14.9%,专科学历57人,占85.1%。共有检测室面积2 360 m2,检测设备470多台(套),主要包括速测仪、水浴锅、回旋式振荡器等。
2 农产品残留检测情况
2.1 市检测中心农产品残留检测情况
市检测中心始终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科学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质量方针,突出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检测,用精准的数据和科学的分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性作出基本评估,充分发挥了农检中心服务于生产、服务于产业、服务于执法的综合和复合职能,全力把握武汉市农业生产安全动态,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为保障武汉市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预警。2017年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 829个样品,其中开展稻田土壤及作物重金属关联专项检测8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 026个(蔬菜1 261个、食用菌88个、水果214个、茶叶67个、水产品232个、生鲜乳81个、畜禽产品83个),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测308个(种子204个、农药51个、肥料53个),农业产地环境检测415个(土壤194个、水质221个),检测项次达47 669项次,出具检验报告2 071份,每月定期发布监测通报,上报委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出具监测专报。
2.2 区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各区检测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的残留检测,但由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可,各区仍以定性检测为主。2017年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38 765个,其中种植业产品(蔬菜)36 474个、水产品1 945个、畜禽产品346个。
2.3 街(镇)检测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街(镇)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生产基地和集贸市场农产品残留快速检测,以检测蔬菜和水产品为主。2017年共开展农产品残留检测样品152 800个,其中蔬菜148 451个、水产品2 428个、食用菌116个、畜禽产品1 805个。
2.4 企业(合作社)自检室农产品质量自检情况
企业(合作社)自检室主要负责企业(合作社)所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前的残留检测。2017年共开展农产品残留检测样品80 376个,其中蔬菜78 139个、水产品2 237个。
3 存在的问题
3.1 检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在市、区、街(镇)、企业(合作社)三级四层检测体系中,区级检测机构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任务、职责不明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街(镇)尽管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但主要是依托原来的基层服务中心而组建的,体制不顺,机构性质没明确,编制没落实,人员配备不齐,年龄偏大,监管检测人员由“以钱养事”人员兼任,有的身兼数职,严重影响了检测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技术支撑作用的有效发挥。
企业(合作社)自检室还没有全覆盖,有的企业(合作社)对检测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检测频次和检测数量偏少,未能做到逢出必检,特别是检测人员主要由企业(合作社)自聘或临时聘用,待遇偏低,同时还要兼顾其他工作,流动频繁,致使检测工作断档不连续、人员不稳定。
3.2 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检测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从市、区、街(镇)、企业(合作社)三级四层检测体系人员组成来看,除了市、区检测中心专业检测人员配备比例较高外,街(镇)监管站检测室、企业(合作社)自检室普遍存在专业检测人员短缺的问题,现有的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还不高,有些检测任务还不能很好地完成,有的不能很好地掌握检测技术,检测不规范,记录不全,有的上传检测数据不及时等等,因此,检测技术力量、检测人员素质、检测技术的规范成为当前检测工作的限制因素。
3.3 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市农检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检测职能增多、检测范围扩大、检测任务增加、工作压力增大,但有些检测手段和能力还没完全跟上改革的步伐,虽然近2年引进招聘了一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但他们经过2~3年培养后才能挑起大梁。
区级检测机构都未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目前的检测能力大部分停留在定性检测阶段,定量检测工作跟不上要求,不能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依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有限。
街(镇)检测室、企业(合作社)自检室目前大部分以种植业残留检测为主,水产品、畜禽产品残留检测设备和人员不足。
3.4 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良好,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在农产品残留检测中时,未检测出禁用药物的使用,但仍时有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主要原因是有的种植户没有按照规定标准盲目或超量使用农药,有的在使用农药后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知不足,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品牌意识不强。
4 对策与建议
4.1 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繁重的公益性事业,区级检测中心要尽快理顺机构和职能,落实好编制、人员、经费,加强检测设备的投入和建设,加强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开展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相结合;街(镇)监管站要明确机构的性质和编制,解决挂靠问题,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规范”的要求,加强街(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确保每站监管检测人员3~5人,保障检测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晰任务和职责,着力推进监管检测工作重心下移,监管检测关口前移;同时,扩大企业(合作社)自检室建设的覆盖面,每个自检室要有1~2名检测人员,除了必要的检测设备外,需制定相应的政策,对检测人员给于一定的检测经费补贴。通过加强体系建设,建立市、区、街(镇)、企业(合作社)稳固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一支专业的、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
4.2 加强监测预警,保障源头安全
各级农业检测机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监测、专项检测,增加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监测频次,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随时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4.3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①强化市中心检测队伍建设 制订检测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内外部培训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开展检测人员基础检测理论和技能操作方面的系列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和传帮带,全面提升农检中心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有战斗力、有影响力的高效率、高素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团队,使中心的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于武汉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②强化基层检测队伍建设 加强各区农检中心、乡镇检测室和规模化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自检室的检测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
③各级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专业人才的引进,整体提升检测人员素质。
4.4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管控,在标准化生产当中,要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如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导弹、生物制剂、黄色粘虫板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等,以降低农药残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诚信守法和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好生产经营安全关,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