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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输收入现场检查工作成效的构想与实践

2018-03-30赵志刚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稽查处

上海铁道增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稽查车站运输

赵志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稽查处

铁路运输收入稽查是铁路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从事铁路客货运输单位的运输收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作的总称。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收入稽查职能作用,提升现场检查工作成效,形成对铁路运输收入实现过程的完整监控,始终是运输收入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1 上海局稽查工作概述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稽查工作在收入稽查处的领导下,由收入稽核大队稽查部负责组织实施,现职稽查25人(含管理人员3人)。

1.1 组织方式

稽查部根据铁路总公司提出的年度稽查工作重点,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稽查工作总体规划。年末编制次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季末根据年度计划编制下季度稽查工作计划,月末根据季度工作计划编制次月稽查工作计划,确定稽查对象、稽查方式、稽查内容及要求。各稽查组根据稽查部下达的月度计划,在分担区域内按要求开展稽查工作。

1.2 工作流程

在月度收入稽查工作中,以下达计划、编制交路、实施检查、信息传递、整改反馈、总结报告为基本流程,分步推进实施。稽查部负责从下达计划到总结报告的全过程把控,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稽查对象和稽查力量,在确保对重点问题查处的前提下,组织稽查组努力实现对客货车站、列车班组的均衡检查。

1.3 稽查对象

包括对集团公司所辖客、货营业站(含客、货代办点)的运输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运输进款、运杂费核收的稽查;对集团公司担当的及由其他运输企业担当的在集团公司管内运行的旅客列车内旅客车票、携带品情况的稽查;客货运输票据的稽查及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其中营业处所的票据、进款安全管理情况为必查项目。

1.4 执行情况

2005年全路实行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集团公司稽查工作统归收入稽查处管理,通过十几年的不断调整、优化,稽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2017年,各稽查组共检查旅客列车2千余趟次,对管内近一半客货营业站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检查,查处各类问题1200余件,组织补收运输费用超千万元,较好地维护了运输收入完整和企业经济利益。

2 存在的矛盾

上海局作为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铁路集团公司,近十年中高铁建设突飞猛进,运输总收入连续几年实现高位增长,2018年有望成为全路首个突破千亿大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同时,伴随着信息技术在铁路运输生产各层面的深入推广应用,收入管理工作正在逐渐颠覆着传统模式,稽查工作也呈现出“体量与难度齐飞,发展共矛盾同现”的局面,几个方面的瓶颈压缩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现场检查工作成效的空间。

2.1 力量不适应,制约了检查广度的扩展

《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规定,每年应对所辖车站进行一次稽查,对每个列车班组至少进行两次稽查。目前,上海局集团公司设置五百余个客货营业站,日开行旅客列车近千趟次。按照8个稽查组每组每年安排200个工作日开展检查工作计算,全年共有1 600个工作日可用于分配检查任务,抛开上海、南京等大体量车站,完成一个中等车站的全面稽查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如果对五百个车站全部开展检查,几乎会填满稽查全部的检查力量,根本无法顾及春、暑运期间及日常大量的旅客列车检查任务。因此,目前稽查工作在完成重点检查任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覆盖面,但与规章规定的任务量仍然存在差距。

2.2 思维不适应,制约了检查角度的定位

传统的运输收入现场检查中,对旅客列车主要通过全列核验车票、检查进款票据和表簿账册等,查找列车收入管理漏洞;对客货营业站主要通过全面翻阅凭证、查阅台账、现场抽查作业情况等,对车站收入工作质量做出评价。这些工作方式与过去的运输生产节奏是合拍的,也能够从中发现存在问题。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铁路制票售票、信息汇总、报表生成等全流程的推广应用,因人为操作对运输收入结果产生影响的概率已大幅降低,检查人员如果不能尽快调整思维方式、消除传统模式与时代发展之间的代差,继续死守旧有的工作步骤,将难以迅速找准问题切入点,做无用功、事倍功半的情况将难以避免。

2.3 能力不适应,制约了检查深度的挖掘

随着货票电子化、新型支付方式等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以及客票电子化的即将付诸实施,一系列生产方式的变革为运输收入管理工作搭建了全新的平台,人脸识别技术等最新科技成果更加为将来的站车查验票工作绘就了遐想空间。作为运输收入工作现场检查的具体实施者,稽查人员应该掌握这些新的技术作业要求,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由于受工作经历、计算机能力等方面限制,一些人员在学习新生事物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困难,在具体检查中对收入工作涉及的电子信息方面还只能进行浅层次核对,不能深挖到底、查实查透,工作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折扣。

2.4 手段不适应,制约了检查精度的打磨

收入稽查作为铁路运输企业的传统行业之一,几十年中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作体系,无论在以往的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体系中,还是到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的公司制改革,收入稽查工作整体并没有出现大的调整,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也基本沿袭了历史的积淀。但是,随着铁路运输效率的快速提升,以往以“人防”为主的稽查工作模式已经出现了质量、效率方面的落后,主要体现在信息技术手段滞后于整体发展节奏,仅靠人力一方面无法实现快速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可能在快节奏的人流物流运转中错失检查良机,无法保证工作的精准程度。

3 发展构想与实践

作为运输收入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新的铁路运输形势下,收入稽查必须立足岗位职责,解放思想,高标定位,充分学习、消化、吸收、运用新技术、新知识、新理念,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的本领,不断提高现场检查工作成效。

3.1 强化报表分析,构建信息引领的工作格局

在深入现场开展检查前,充分利用收入审核、会计报表的数据价值,从中梳理、发现客货生产组织中存在的漏洞,确定现场检查重点环节,引领检查工作有的放矢。

旅客列车方面:

“旅客列车补票收支表(财收-51-6)”和“列车和车站补票情况表(财收-54-2)”,可以提供各次旅客列车和客运站的补票信息,同时利用“列车效能分析表”提取相关车次的“客座利用率”、“客座收益率”、“客座使用次数”等效益指标,帮助研判列车补票业务(无票、延长等)是否真实合理,分析补票业务量严重偏离正常水平的车次及区段,事前锁定需要重点检查的对象。

客运车站方面:

“车站旅客退票情况明细表(财收-53-4)”,可以提供车站开车后两小时及两小时以上以及特殊退票情况,也可以通过报表检索办理挂失补退票集中的车站和车次,采集反复出现挂失补退票的旅客信息,在重点区域开展查堵。

“旅客废票细信息明细表(财收-53-7)”,可以提供废票业务集中的车站、窗口,也可以反映出售票时间与作废时间间隔较大,以及售票、作废、乘车日期之间的逻辑关系,售票时间与作废时间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其中的疑点问题实施重点检查。

货运车站方面:

“一口价新管内新直通分项目号运量考核基础信息表(财收-52-2)”,可以提供经集团公司批复的各运价下浮项目的项目号、发到站、收发货人、运量考核标准等相关信息,通过与“(一口价票据)货物运输明细表(财收-57-0)”核对实际完成运量、相关费用明细,分析运输收入下浮服务方式是否依法合规,考核运量是否达标完成。

“路用车出租或使用基础信息(财收-52-3)”,可以提供路用车拨车站、车辆停留站、用途及使用区段、批准及收回时间和车数等相关信息,结合“车站杂费收据明细表(财收-57-2)”和车辆运行轨迹等辅助系统,可以有效监督集团公司范围内路用车车辆使用服务费、规定区段的运行运费和停留费的核收情况,为检查指导相关费用正确完整核收提供有效抓手。

“货车占用协议基础信息(财收-52-4)”,可以提供铁路专用线(专用铁道)一批作业能力、货车占用时间标准、办理品类等信息,从中分析营业站应核收的杂费项目,并结合“铁路全行业运输收入进款报告(财收-51-1)”,对营业站的营运性、延期使用运输设备及租、占用杂费核收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掌握问题所在后进行重点核实,为确定重点检查范围提供依据。

车站迟交款明细表(财收-53-6),可以提供车站运输收入迟交款本金及迟交金的核收情况,帮助检查人员事前掌握发生迟交问题较集中的车站以及欠款客户的相关信息。

3.2 强化合力发挥,构建现场检查的梯度格局

针对现场检查力量不足、难以实现营业处所全覆盖的实际情况,近几年来,稽查部有计划地将部分站段收入专职人员和业务骨干,采用“以查代训”的方式,纳入了现场检查人员序列,在年度运输收入专项检查以及春暑运期间,与稽查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各种专题检查活动,形成了现场检查力量的有效补充。2017年,收入稽查处出台了《站段收入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站段的现场检查职责,量化了月度任务指标,帮助各站段搭建起了与收入稽查相近的工作模式。按照办法规定,站段在一个年度内可以实现对辖区的覆盖式检查,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内基本形成了稽查盯控重点、站段全面覆盖的梯度检查格局,形成了分工合作、上下贯通的良好局面。

3.3 强化素质建设,构建务实有效的培训格局

在以往的稽查业务培训中,无论是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或是各区域的分组学习,更多地着眼于客货运输收费政策及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的解读,往往忽视了业务报表知识的普及和计算机能力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稽查人员的规章熟练程度与实际工作能力不匹配。针对存在的业务短板,在稽查业务培训中应注意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走出去。有计划地组织稽查人员在处内会计科、审核部等业务部门以独立作业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收入基础和相关报表知识,熟悉掌握会计、审核工作的作业流程、工作标准及相关要求,搞懂弄清资金票据的运动轨迹和报表台账的来龙去脉。二是要请进来。在集中培训中,要尽可能多地聘请外教,相关处室及站段的业务管理人员能够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带来更加贴近实际的理论知识,能够更加有效地拓宽工作视野,防止闭门造车现象重复发生。三是要更主动。收入稽查应积极参加客、货运输组织变革、政策调整时期各业务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班,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收费标准的调整变化情况,确保对规章政策的理解与形势的变化保持同步,不断更新自身的技术业务本领。

3.4 强化思想创新,构建高效畅通的管理格局

积极引进现代化办公和管理手段,优化传统的稽查工作模式,始终是管理部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课题。基于监管对象点多线长、稽查人员工作分散的实际特点,集团公司收入管理部门通过组织研发“稽查管理系统”,在现场检查中实现目标设定、过程把控、反馈处理的全流程信息化处理,在队伍管理中实现任务分配、过程掌控、业绩评价的多角度平台式集成。

客运方面,研发并应用“补票存根分析系统”,按月通过对数十万条补票原始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车站和列车查补工作必要的重点车次、重点区段、重点时段等关键要素。货运方面,研发“货运超重补费实时监控系统”软件,定时、自动采集、筛选“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中到达我局货物的计量信息,对其中显示超重的货物列车的信息进行全程追踪、识别、处置。管理方面,联合信息技术所研发“稽查工作移动OA系统”,基本实现了稽查日常管理的高度整合和多维度数据信息的统计、传输,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同时实现了站段与集团公司的互联互通。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更加有效地增强运输收入监管能力,提升现场检查工作成效,需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方式方法,必须从思想观念、管理理念、知识储备、技术手段等几个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地与运输组织变革和技术手段更新保持同步发展和进步,打造一支业务熟练、能查善管、团结进步、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在当好“交通强国、铁路先行”排头兵的进程中,为集团公司运输收入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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