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教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
2018-03-29向艺左瑞勇
向 艺 左 瑞 勇
(1.重庆师范大学 附属幼儿园;2.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了新时代”,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论断。报告指出:“从现在到二○二○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1]27之后,我国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1]28,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1]29。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1]29。从这种战略安排中我们可以看到,党和国家对小康社会人民幸福生活,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顶层设计。小康社会的决胜号角已经吹响,但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仍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永恒主题和一贯追求。那么,教育如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又有着怎样的诉求?这是所有教育工作者都应当思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小康社会:一个历史久远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基于“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核心理念而提出的重要思想,是引领中华民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2012年11月29日,党的十八大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并强调:“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在笔者看来,这短短几句话,却诠释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的终极梦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是我们当下的阶段梦想。从这种观点出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及必须经历的重要阶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当下的“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更高的显示度,其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有着更高的相关度。因此,“中国梦”的思想甫一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和迫切的期盼,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积极向往和追求。而这种对美好生活的积极向往和追求,最终必将汇聚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强大动力。
然而,从历史的视角看,对于拥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中华民族而言,小康社会却并非仅仅是当下的梦想,这个“中国梦”其实已经做了几千年,显得古老而遥远。“小康”一词最早出自《诗经》之《大雅·民劳篇》的记载:“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寥寥数语,却描述出公元前800多年时的中国人对休养生息的幸福生活的渴望。随着这首古诗近三千年的流传,“中国”和“小康”这两个词对后世产生了经久不息的深远影响。现在,在新时代的中国,这两个词不仅又重新组合在一起,而且被注入了全新的理念。而把小康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则最早出自《礼记·礼运》的记载,即所谓“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谓小康”的“小康社会”。对此,近代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在其《吕著中国通史》中阐述了这样的观点:“孔子所谓小康之世,大约从有史时代就开始的。因为我们有确实的历史,始于炎、黄之际,已经是一个干戈扰攘的世界了。”[2]86意即:中华民族关于小康社会的思想肇始于炎黄时期,中华民族对于小康社会的梦想萌发于炎黄时期。足见小康社会作为“中国梦”的悠远历史。因此,可以认为,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为之奋斗的“中国梦”。只不过,这个“中国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实在、具体和清晰。
小康社会由此成为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梦想,其间虽历尽了艰辛,却初心不忘,前仆后继,代代相传。但毋容置疑,真正把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进行顶层设计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并赋予了小康社会思想新的时代内涵。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首次对“小康社会”概念作了马克思主义阐释,将小康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联系起来,这是第一次用“小康”代替此前“四个现代化”的提法。党的十二大正式使用了这一概念,此后“小康”一词持续出现在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小康社会这个“中国梦”的规划图景逐步呈现。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都将“小康社会”作为中心词提出并写进报告标题,成为核心主题。其中,十六大报告中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了量化和界定,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方位发展指标,使小康社会的标准更加明晰。十八大在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社会思想的话语由“全面建设”转换为“全面建成”,描绘了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全面小康社会的“中国梦”蓝图。而十九大则接续十八大的宏伟目标,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决胜期,标志着中华民族做了数千年的“中国梦”即将变为现实。
二、“幸福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
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后的中国到底是什么样的,这是普通中国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对此,新华网与《半月谈》杂志社曾联合开展大型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民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描述中,“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与“教育、住房、食品安全、就业等民生问题妥善解决”两个选项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位。[3]这说明,尽管对于全面小康社会有诸多非常具体的量化指标和标准进行衡量,但归根结底体现为人们是否具有幸福感。这是普通民众对小康社会最朴素的理解和认识,但也是最本质的理解和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后的中国理应是一个幸福的中国,“幸福中国”理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进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理应是“幸福”的“中国梦”。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创建“幸福中国”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理念,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重大场合表达了这样的执政理念。2006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耶鲁大学演说时明确提出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与幸福指数”。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多次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 2011年3月两会期间,“幸福中国”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数月之后的“六一”前夕,胡锦涛同志又作出“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幸福的童年”的重要指示。2012年11月15日,十八大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语中的,明确而深刻地揭示了“幸福中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的关系,即“幸福中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幸福中国”一度成为家喻户晓的流行词汇,为“中国梦”涂上了浓重的幸福底色。
在十九大报告中,“人民”“幸福”依然是高频词汇和核心理念,并对创建“幸福中国”提出了更为严格、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对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30年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划设计。在此基础上,对“健康中国”“美丽中国”进行了专门论述。笔者认为,“健康中国”“美丽中国”本质上都是对“幸福中国”的进一步诠释,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目的仍然是指向建设“幸福中国”。这是因为,人类的全部生活始终要依赖健康的身心,也始终要依赖外部自然界,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态权益是“保证人们生活富裕和幸福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和前提”[4]。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45。同样明确而深刻地揭示了“幸福中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的关系:“幸福中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
以上分析厘清了“幸福中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使“幸福中国”的内涵渐趋明晰。笔者认为,“幸福中国”理应包含幸福人生(个人幸福)、幸福国家(国家幸福)和幸福民族(民族幸福)三个层面。
幸福人生(个人幸福)是“幸福中国”的初级层面,表现为每一个个体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学有所成,安居乐业,身心健康,获得感强,从而实现人民幸福。
幸福国家(国家幸福)是“幸福中国”的中级层面,表现为在人民幸福的基础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各方面可持续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强盛,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不断提升,进而实现国家富强。
幸福民族(民族幸福)是“幸福中国”的高级层面,表现为在国家富强的基础上,各民族文化在不断的自我更新中得到绵延不绝的传承和发展,并融汇和凝聚成整个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和广泛国际影响力的民族文化体系。只有这样,民族自豪感、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才会日益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才会日益坚定,最终实现民族振兴。
“幸福中国”的上述三个层面体现了“幸福中国”内涵的不同层次,同时又具有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幸福人生是幸福国家和幸福民族的基础,每一个个体的幸福构筑起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幸福,没有个体的幸福,国家和民族的幸福就成为抽象的、不可捉摸的、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只有人人幸福,才能实现国家幸福和民族幸福。但反过来,国家幸福和民族幸福又是个体幸福的重要保障,国家和民族是个体身体和精神赖以存在并生长的家园和港湾,所谓“国泰民安”“国破家亡”,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幸福,个体的幸福就成为无源之水,必将难以为继并最终化为乌有,只有实现持续的国家幸福和民族幸福,才能为持续的个体幸福提供持续的可靠的保障。
三、 幸福教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
如前所述,幸福人生是幸福国家和幸福民族的基础,换言之,“幸福中国”要靠每一个具有幸福感即具有正确的幸福观和足够的创造幸福的能力的人去建设、去创造,只有人人幸福,才能实现国家幸福和民族幸福。如果承担“幸福中国”创建重任的人是不幸福的,那么,“幸福中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将成为一句空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划设计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幸福人生是“幸福中国”的基石[5]。创建“幸福中国”的首议之题是塑造幸福人生。
教育作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塑造幸福人生的主要路径。正如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所说的那样,“面对未来的种种挑战,教育看来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必不可少的王牌”,教育“是一种促进更和谐、更可靠的人类发展的一种主要手段,人类可借其减少贫困、排斥、不理解、压迫、战争等现象”[6]12。从这种观点出发,幸福教育因应创建“幸福中国”的需要,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继而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价值诉求。
幸福教育就是一种将幸福视为最核心和最终极的价值理念的教育[7]。著名积极心理学家赛利格曼曾提出的幸福公式为我们指明了影响幸福感的三大要素,即总幸福指数=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毫无疑问,幸福教育应专注于后两个要素,致力于幸福教育环境的创建和人的幸福素养的提升,从而塑造幸福人生,为创建“幸福中国”,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幸福教育环境的创建
创建幸福教育环境必须“先让学校幸福起来”,创建幸福学校(包括幼儿园)。因为学校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人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也是为人一生幸福奠基的场所。学校成为孩子天天向往的地方,看到学校就欢呼雀跃,而不是愁眉苦脸,这样的学校才是孩子心目中的好学校,才能使孩子感受到幸福。如果孩子厌烦学校甚至害怕学校,那么,我们的教育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失败了。因此,我们必须将学校建设成孩子健康成长、积极向上的精神乐园,就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在《窗边的小豆豆》中所描述的“巴学园”那样。
鉴于我国中小学长期以来由于应试教育导致的教师厌教、学生厌学的状况,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创始人孟万金教授认为,创建幸福学校的根本举措是“减负增效”,以实现“教师爱教、会教、教会,学生爱学、会学、学会”的幸福境界[5]。在此基础上,由孟万金等中美专家联合发起成立的国际幸福学校联盟提出首批迈向幸福学校(幼儿园)的十大突破路径,即:卓越教育(ART3)方案、突破学困(Mild)温情教育方案、双超英才教育(DSE)方案、幸福课堂五步(5P)教学方案、课堂内外多元智能(MI)活动方案、新融合教育(NIE)方案、农村教育“阿克斯”(ARCS)动机模式、多元智能(MI)英语方案、人本特教(HBSE)方案、教师培训新图(NUMAP)模式[8]。上述方案或模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显示出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据此一些学校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值得参考和借鉴。如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秉承陶行知先生教育思想的主要基石“生活即教育”的理念,通过重庆市教育科研重点课题“城市幼儿教育面向现代化研究”等系列课题研究,注重培养幼儿“健康自信,独立开朗”的达观性格,注重幼儿非智力品质培养,促进幼儿内在幸福感的萌芽。再如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基于活力教育理念而构建的“童乐超市”及其配套的一系列幸福学校环境文化,将学校打造成了当地有名的幸福学校示范基地[9]。
创建幸福学校的重心是创建幸福课堂。因为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是师生学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师生交互作用、共同成长的主要场所。课堂不仅关涉学生的幸福,也关涉教师的幸福。师生的幸福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这意味着,幸福课堂是教育者和学习者双方共同创造幸福的过程,幸福课堂必须充分发挥教育活动参与双方(师生)的内在动能,共同构建创造课堂幸福的教学生态场[10]。基于上述认识,创建幸福学校必须“先让课堂幸福起来”。那么,怎样的课堂才是幸福的课堂?人们也许会说出很多具体的表现,但最终都体现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上。孟万金等将幸福课堂的标准概括为三条,即爱教爱学、会教会学、教会学会,并据此研制了幸福课堂评价指标体系[11],为幸福课堂的创建与评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二)幸福素养的提升
卡西尔认为:“人是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查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恰恰就存在于这种审视中,存在于这种对人类生活的批判态度中”[12]9。而当人们静下心来审视其生存状况的时候,就会体验到幸福感是一种帮助我们拥有可持续的幸福人生的力量,并认识到所有物质支撑的幸福感,都不能持久,都会随着物质的离去而离去,只有心灵的淡定宁静,继而产生的身心愉悦,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指出: “幸福需要人去感受、发现、创造,幸福也是一种素养。”[13]实施幸福教育,塑造幸福人生,必须着力提升人的幸福素养。
1.提升幸福素养的首要任务是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幸福观即个体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对待幸福问题上的表现,即人们对待幸福相关问题的观念、观点、态度和认识。观念决定行为,不同的幸福观必将产生不一样的人生追求、价值取舍和行为准则,从而产生不一样的幸福感受。个体的幸福感受与幸福观和获得感密切相关。因此,引导人们树立和践行正确、科学的幸福观,是塑造幸福人生的前提,是幸福教育的起点。
个体在追求幸福的人生历程中,都会受到特定历史环境的影响,因为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形成不同的具有特色的主流幸福观[14]。作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的回应,学校幸福教育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其一,帮助学生树立以个人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生态全面改善为主旨的全面幸福观或整体幸福观。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15]15按照这种理解,幸福理应是物质与精神、个人与社会、享受与创造、索取与奉献的高度统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要求学校幸福教育必须坚持这样的幸福观,尤其要使学生深刻认识和理解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帮助学生认识到个人幸福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最高意义的幸福是为社会谋求幸福。
其二,帮助学生树立以各国文明为借鉴、着眼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开放幸福观[16]。学校幸福教育要引导学生在弘扬中华民族热爱和平、协和万邦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增强对世界和平与人类幸福的责任担当。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1]25
2.提升幸福素养的核心是培养幸福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和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现代化的到来,各种文化冲突,价值多元和信仰差异,使得整个世界范围内矛盾冲突频发。在这种社会急剧变革和转型背景下,教育既要关照人的实存,也要关照人的意义,由“生存的教育”走向“存在的教育”,帮助人们寻觅作为精神家园归宿的意义世界,让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同时学会过真正的精神生活[17]。在这种教育理念下,幸福不单单是一种心理体验,更是一种追求的过程。在这种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的基础上,必须帮助他们获得感知幸福、创造幸福以及享用幸福的能力,这些幸福能力是人的幸福素养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东西[18]。因为“幸福不是毛毛雨”,创建“幸福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绝不可能停留在主观认识上,必须靠我们去追求,去行动,去创造[19]。幸福教育就是要将幸福能力“根植”到学生身上去,并逐渐稳定、内化,形成“幸福人格”。这样才能使学生从主要由教师赋予其幸福逐渐转变为主要由自己去感知、创造和享受幸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主体。
感知和体验幸福的能力表现为人们对幸福的自觉与自知,是成为“幸福之人”的基本前提,这种能力的缺乏就会导致“身在福中不知福”,一生难有幸福感。其实生活中的幸福随处可见,只要善于感知、体验就可以发现并获得。清人张潮在《幽梦影》中写道:“有功夫读书,谓之福;有力量济人,谓之福;有学问著述,谓之福;无是非到耳,谓之福;有多闻直谅之友,谓之福。”[20]7张潮讲的就是人要善于感知和体验幸福的道理。培养学生感知和体验幸福的能力需要帮助学生加强对生活、人生的理解和认识,学会做人,学会感恩,学会关心。
创造幸福的能力表现为通过自身能力利用或创造有关条件,改善或改变环境,从而获得幸福的能力。这是“幸福人格”的核心成分,是成就幸福人生的最为重要的素养。因为幸福需要发现,更需要积极主动的创造。只有不断创造幸福才能使幸福人生具有可持续性,而且创造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因为所创造出来的生活是崭新的、有活力的、激动人心的,这在心理上有着强大的刺激,这是人们天生感兴趣的经验。”[21]160幸福教育理应挖掘、开发学生创造生活的潜能,培养学生创造幸福的能力,从而为学生可持续的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享用幸福的能力体现为享受物质、精神、生理、心理等需要得到的满足感带来的快乐,享受人生价值自我实现带来的愉悦和欣慰,并为进一步的感知和创造幸福积蓄能量。享用幸福是感知幸福和创造幸福的催化剂和原动力,因为感知和创造幸福的最终目的是享受幸福,不会享受幸福的人就不会积极主动地去感知幸福和创造幸福。当然,幸福并不是消费性的,更不是一次性的,享受幸福总是与感知和创造幸福融合在一起的。如果我们只是孤立地强调享受幸福,一味地坚持“快乐原则”,那么,就会陷入享乐主义的泥沼而不能自拔,直至葬送自己的幸福人生。从上述观点出发,幸福教育并不提倡学生做“清教徒”“苦行僧”,相反,幸福教育应该鼓励和教会学生紧跟潮流,追求时尚[20],热爱生活,享受幸福,但同时也必须帮助学生深刻领悟享受幸福与感知幸福和创造幸福的关系,从而塑造完善的幸福人格,成为真正的具有幸福能力的人。